供电局各处室职能
供电局机构职能
一、局办公室
1归口负责上级办公室系统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办公室系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对外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2负责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局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部室的工作关系。
3负责局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来文处理及对局重大事项、重要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考核工作。
4负责局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危机事件的组织处理。
5负责局工作计划的组织制定、督办、考核工作;负责会议计划的审核并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局对外联系、接待工作;负责VI形象策划工作;负责局对外上报(发送)材料的核发工作;负责接待费用的管理工作。
7负责局收、发文管处工作;负责办公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本企业综合性文件重大(要)文稿的起草或核审工作;负责收发文的归口管理。
8负责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信息、企业信息、文书处理、信息披露、突发性事件处理等工作。9归口管理局信访工作,负责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工作。
10归口管理收发工作、资料管理、会议室管理工作;负责大厅接待、大屏幕管理工作。11负责县级供电企业办公室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二、规划建设部
1归口负责上级规建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规建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规建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电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电网规划、工程管理的法规、政策、规程、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负责电网规划建设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的修订和组织实施及考核工作;负责协助政府编制南宁电网、配网发展规划。
3负责局电网和配网工程、规模以上小型基建工程的建设规划、选址、设计、可行性研究、报批(立项)工作。4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项目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核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公司实施网区内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款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项目质保期和质保金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结算工作。
7负责局电网、配网、规模以上小型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8负责电网、配网、规模以上小型基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统计报表、实施情况月报、重点工程简报编报工作。9负责组织县级供电企业做好电网的规划工作;负责县城网和农村电网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审)批工作;负责县级供电企业电网规划建设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监理、施工招标管理指导工作。10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设计、监理、招标、造价、新设备、先进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经验的推广工作。11负责工程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负责工程合同管理、统计、报表、资料归档工作。
三、生产技术部
1归口负责上级生产技术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生产技术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生产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一次设备技术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输、配电设备技术管理和考核工作;
3负责线损管理工作;负责电压合格率管理工作;负责供电可靠性管理工作;负责计量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缺陷的管理、消缺和考核工作;负责设备预防性试验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防洪、防风管理工作;负责迎峰度夏管理工作。
4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等办公系统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信息化项目的调研、立项审查、批复,并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负责局信息化办公设备添置计划审批、台帐管理工作。
5负责技术监督管理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技术监督管理和科技进步中长期(年度)计划的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研讨、立项,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登记申报等工作。
6负责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两措”、“两票”的修订和组织实施及考核工作;
7负责生产年度(月度)计划制订、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负责技改大修年(月)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负责电网工程的协调管理、停送电管理、参与电网工程验收工作;配合规划建设部完成大用户供电方案的审核和验收工作。
8负责组织制订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的标准、制度、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9负责生产性资金安排使用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及考核工作;负责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管理和设备新增、变更、报废的审核鉴定工作。
10负责局无功、电压、线损、可靠性、电能质量归口管理和对指标数据汇总、复核、检查、监督、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生产统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11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技术监督工作会、“三大指标”分析会、月度停电计划平衡会、输配变电设备故障分析会并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12负责组织制定电网生产运行规程、调度规程、电网运行管理预案;负责大面积停电、防洪、防风、重大活动保供电、反事故、迎峰度夏等预案(方案)的编写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13负责协助做好电网新(扩)建工程可研、初设、施工图审核工作、工程验收工作、投产前试运行工作;负责电网设备的接收管理工作;
14负责县级供电企业生产技术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
四、物资部
1归口负责上级物资管理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物资管理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局物资管理标准、制度、办法、规定的编写、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完善规范物资管理标准和制度。3负责编制物资管理年度计划;负责收集电力物资设备市场和价格信息,了解掌握电力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和相关质量情况;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局电力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监造、催交、仓储、使用和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物资运管工作。
5负责物资招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物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电网公司招标设备材料的造册上报和具体落实工作;负责委托招标公司中招标设备材料的造册上报和具体落实工作;
6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办理、合同的实施(履行)和考核工作;负责物资采购供应索赔和反索赔工作。7负责组织建立材料设备合格供应商库和材料设备招标评标专家库工作。8负责材料设备质量的检查工作;负责材料设备报表的编写和上报工作;负责材料设备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材料设备保管的管理工作。
9负责收集采购供应材料设备质量、厂家信誉等相关方面的材料。10负责县级供电企业物资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
五、营销部
1归口负责上级营销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营销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营销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营销工程项目管理、业扩管理、稽查管理、计量管理、电费回收、优质服务和供电服务热线(95598)管理标准、制度、规定、办法的编制、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3负责需求侧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电力市场调查、分析及进行负荷预测工作;负责中、长期电力负荷预测报告的编写和组织实施、修改完善工作;负责年度(月度)营销计划的编写、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负责年度电量需求计划和电量平衡方案的编写、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负责局营销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分解和落实工作;
4负责营销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召开营销工作例会;负责营销工作例会确定事项的检查落实和考核工作;5负责电力营销战略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及方案的滚动修订工作。
6负责业扩报装、营销稽查、用电检查、计量、电力营销管理和考核工作;
7负责营销技改、大修项目的计划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工作;负责营销MIS系统管理、需求侧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营业自动化和用电新技术发展研究;负责营销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电力市场拓展和优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供电服务热线(95598)的管理、落实工作;负责发布停电公告、通知重要客户工作;负责客户满意度和客户投诉信息的收集、处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大客户管理工作。
9负责电价管理工作;负责电量销售、电费回收管理及监督电费上缴工作;负责营销业务指标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对用电违约处罚金的管理;协助广西电网公司购售电合同谈判、签约工作及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10负责县级供电企业电力营销、供电优质服务、规范化服务、95598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
六、财务部
1归口负责上级财税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财税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上级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标准工作;负责局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产权管理等工作。
3负责组织局财务预算的编制、上报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
4负责组织局经营活动分析工作,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制订成本控制计划。5负责各项财务指标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台账管理考核工作。6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7负责电费上缴工作,协助市场开发及营销管理部做好电费回收工作。8负责局的税费管理,办理局的财产保险、索赔等业务。
9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先进财务管理经验、办法的推广应用工作。10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供电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工作。
11负责局外部监督检查部门对财务、税收、物价等专项检查的资料准备、配合检查等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协助审计部做好各项审计工作。
12负责二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计学会日常工作;负责局相关学(协)会财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七、人力资源部
1归口负责上级人事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
2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战略,编制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分析研究工作。
3负责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考查、考核工作;负责干部的奖惩工作;负责协助公司做好企业领导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4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认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负责首席专家、首席工程师、首席作业员的选拔、考核、使用和管理工作。
5负责局组织机构设置、定员管理、岗位职责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用管理工作;负责员工录(聘)用工作;负责劳动纪律和绩效及内部经济考核工作;负责薪酬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7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职工教育规划、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8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标准、制度、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职工意见、建议、要求的收集、上报和处理工作。
9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按要求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归口职工监定(证明)的出具工作。
10负责县级供电企业人事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八、企管部
1归口负责上级企管、农电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企管、农电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
2负责战略及年度工作目标的制(修)订、实施、评价、考核及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工作;负责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拟订工作;负责局本部与分局及所队管理界面制定和本部职责修订工作。
3负责标准化办公室和管理标准分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作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订、审查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先进管理理念、方法、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4负责达标、对标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班组建设、QC小组活动计划(方案)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局领导班子五项责任制和内部经营责任制考核管理,组织制订年度五项责任制考核目标和内部经营目标及相应的考核办法;检查、考核责任制执行情况。
6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涉电案件的处理或协调工作;负责协助电费管理部门做好依法征收工作;负责职工普法教育工作;做好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性县级供电企业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县级供电企业来文、报告、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负责县级供电企业突发性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工作、基础管理达标工作;负责先进管理理念、方法、经验在县级供电企业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
9负责县级供电企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各项风险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10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营销、规建、人资、财务、审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县级供电企业季节性(专项)安全大检查方案,参与农电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县级供电企业党政领导考察选任用工作。
11负责县级供电企业报表数据的收集、汇总、整理和上报工作。
九、安监部
1归口负责上级安监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安监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安监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宣传学习贯彻上级安全监督会议精神、组织实施安全监督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规程、管理办法、标准和要求。
3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修订和组织落实工作;负责生产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作业指导书)涉及到安全过程的评审工作;负责安健环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安全监督先进管理办法的推广应用工作。
4负责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目标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局环境/安全目标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工作;负责监督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执行工作;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监管工作。
5负责局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管理工作,组织“三级安全网络”全方位开展安全监督工作;监督局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负责组织制定、落实重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安措”、“反措”计划执行和所需费用的提取及使用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负责“两票”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负责对局所属各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和重大措施、活动方案进行安全监评及实施过程的安全监控工作;负责组织生产过程的危险源辨识和指导控制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定期性、专业性、季节性和经常性环境/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电网安全运行监督工作;对局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工作。
9负责电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相关规定监督处理过程;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10负责全局安全教育年度计划的审查和监督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局安全活动、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情况。
11负责局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局领导按规定组织召开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议;负责
安全会议布置、上级和局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工作。12负责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监督的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政工部
1归口负责上级政工、党务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政工、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对外政工宣传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协助党委负责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议(决定)在局的贯彻执行工作。
3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制定党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总结工作。
4负责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员、民主生活会的筹备和文件资料的落实工作及会议精神的贯彻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党支部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
5负责入党积极份子的教育培养和组织发展及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党组织外联工作、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职工政治学习计划的编写和组织实施及考核工作。
6负责“四好”领导班子建设目标、党建工作目标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7归口负责与外界新闻煤体的联系沟通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要点、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的编写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和图相资料的收集保存和归档工作;
8负责协调工、青、妇的工作;负责共青团的工作;负责局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9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做好行政中层干部的考核与管理工作;协助纪检监察室搞好端正党风的工作和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工作。协助做好目标责任制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
10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和企业党组织相关资料、报表的上报工作。
11负责县级供电企业政工宣传、党的建设、四好班子、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
十一、审计部
1归口负责上级审计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局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2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资产经营、财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监督工作;负责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负责局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工作。
4负责协助公司管理的电网工程的审计工作;负责工程预结算审计工作;负责财务决算审计工作。5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或专项审计工作。
6负责经济合同会签工作;负责审计统计报表编报工作;负责向局职代会报告审计工作。7负责审计报告督办和落实工作。
8负责县级供电企业审计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十二、监察部
1归口负责上级纪监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纪监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纪监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党组织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的监察工作;归口负责落实上级对口单位部门的相应工作。
3负责组织贯彻实施上级有关文件、制度、办法、标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标准修订和组织实施及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5负责举报案件的调查落实工作;负责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局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令以及党纪政纪、局党委重大决策决议和制度的情况。
7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廉洁勤政教育与检查;归口管理局系统的纠风工作,对影响局形象的人和事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负责受理举报、控告及案件的查处,按规定接受各类涉及纪检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进
行登记;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并进行登记。
9根据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材料和案情,按程序组织开展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工作;组织对调查终结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等进行审核处理。
10负责行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承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11负责县级供电企业纪监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十三、综合部
1归口负责上级行政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后勤管理、办公设备、电力设施保护、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车辆管理、物业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计生工作、民兵工作管理标准、规定、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及考核工作。3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制订后勤年度工作计划,后勤工作服务好生产经营工作。4负责非生产性费用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计划采购、招标和管理工作。5负责维修项目的管理、费用控制、组织项目验收、结算工作。
6负责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群众护线费用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电力设施保护方面与公检法系统的联系沟通工作;负责电力设施案件的查处工作。
7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生产、生活区保卫、水电管理、职工饭堂、医务室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
8负责消防工作;做好生产生活区消防设施的管理工作,做好消防案的编写和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
9负责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车辆购置、报废的报审工作;做好新购车辆质量的控制工作;做好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车辆的维修管理和维修费用的控制使用工作;做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10负责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台帐管理、费用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11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民兵工作;负责户籍管理工作;负责电话费、水电费的管理工作
12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做好听取、反映离退休职工意见建议工作;做好离退休职工活动的安排和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职工信息统计报表上报工作。13负责县级供电企业后勤综合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
十四、工会
1归口负责上级工会部门来人、来文(函)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工会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的工作;负责工会业务往来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组织有关文件、规定、指示和要求及有关报表的上报工作;检查、督促和贯彻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3负责监督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召开局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
4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培训工会干部。
5负责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体系,监督员工劳动保护有关待遇落实工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工作,依法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工作;参与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与协调工作。
6负责组织员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并做好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职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负责职工之家、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创建和谐工作、生产、生活环境。8代表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协议;代表职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工作;监督行政,搞好职工福利,改善职工生活;负责女职工工作和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9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参与民事调解工作。10负责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并向局领导反映;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负责做好监督落实及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11依法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以及工会经费的审查工作;负责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12负责县级供电企业工会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
扩展阅读:某电力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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