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学习小结
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动员会学习小结
商业贿赂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指出:“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当前,我国一些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是比较严重的,已经对这些领域乃至我国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发展构成了严峻的威胁和挑战。因此,中央决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是十分必要及时的。
为配合中央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201*年6月,市环保局召开了纪律教育月暨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动员会,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讨论,我所全体人员已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活动的严重危害性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并更加明确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必须采用一系列强有力的手段来治理和杜绝商业贿赂现象。经过学习与讨论,我所全体人员一致认为要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坚持刑事、行政和民事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这也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各签约国提出的原则要求。
首先,由于商业贿赂的核心动机是谋取利益,所以遏制商业贿赂动机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从经济上使贿赂行为得不偿失,而使其经济上得不偿失的手段有很多。表面看,刑事、行政、民事手段都可以给贿赂者施加经济成本,但最直接的还是行政和民事手段,以及在刑事惩处中加大经济惩罚力度。但目前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均重刑事而轻行政和民事。特别是在打击行贿行为上,刑事难重,行政和民事更轻。此外,我国各种法律法规在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经济处罚时,基本上是以贿赂数额作为基数。这种对于贿赂腐败行为的认知是非常偏颇的。有鉴于此,打击的最终结果就是使行贿行为在经济利益上极为有利可图。因此,执法结果非但没有遏制行贿动机,反而纵容了行贿行为,刺激了行贿的动机。例如一些贿赂腐败案例,特别是分析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例表明,行贿者往往只拿出贿赂总收益中不到5%的好处用来行贿,其余95%以上的好处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显然,单纯以贿赂数额来进行经济处罚是远远不够的。另外,由于贿赂行为难以发现,被查处的可能性往往比较小,因此,从经济上要给行贿者以足够处罚,应将作为基数的贿赂数额调整为以行贿者攫取的好处和他们用于行贿的付出之和作为基数,在此基础上再予以数倍的处罚,给行贿者以强有力的经济制裁和严重的经济教训,同时也能敲响警钟,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其次,给行贿者施加经济成本除了直接的罚款外,一些非经济的行政性处罚也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具体的行政处罚措施比较灵活,因行贿部门的性质而异,针对不同性质的部门可以采取不同的行政处罚手段。例如,意大利体育法庭在审理几个足球俱乐部贿赂丑闻案时,就大量使用了降级、降分、剥夺竞赛资格等行政性处罚。这些处罚都可以间接施加给几个俱乐部很大的成本,甚至比罚款的成本要高许多。可喜的是,我国已借鉴了国外打击商业贿赂的有效手段,目前一些政府部门也在尝试这样的对策。例如,今年4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就采用了类似的行政手段或信用手段处罚行贿医药公司。该《意见》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可以看出,这样的行政处罚力度要比把医药企业的个别人判刑,或直接给予企业1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要严厉得多。大多数医药企业,两年不能销售产品,就会彻底倒闭,这样就会给行贿企业以致命的打击。
再次,打击商业贿赂的前提是及时发现商业贿赂行为。发现商业贿赂行为有两大途径:一是举报,二是财务会计信息。因此,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相关法律中,必须制定保护和奖励举报的条款。当然,就保护和奖励举报专门立法也是十分可取的。另一方面,必须完善和严格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只有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杜绝做假账、账外账,才能通过财务账目途径及时有效地发现商业贿赂行为信息。
最后,切除商业贿赂毒瘤需要营造清廉文化。锻造清廉的企业文化是遏制商业贿赂犯罪的“治本”之策。在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的经济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非法收受贿赂的行为是对职务廉洁性的损害。忠诚是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企业雇员,都必须对所在企业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承担忠诚的义务,违反廉洁性规定就是把自己的职务行为弄脏了,因而背离了忠诚义务。这对企业无疑是饮鸩止渴,而对整个经济秩序则是一个灾难。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营造健康的企业文化对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非常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讲,清廉文化是法治的需求,诚信政府的需要,健康经济运行的保证,尤其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综上所述,我所全体人员主要学习讨论并总结了打击商业贿赂的问题,并侧重于打击手段。事实上,治理商业贿赂需要一个综合的战略,包括打击、预防和商业道德建设等多项对策。联系工作实际,我们将按上级主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开展治理专项工作,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山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年10月25日
扩展阅读: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
《反商业贿赂法律培训》学习心得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
一、对商业贿赂的认识
商业贿赂的本质,说到底其实是对公正的社会秩序环境的收买、亵渎,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大敌,更是社会法治、正义的大敌,而要彻底战胜它,不仅需要从市场经济层面加强治理,更要上溯公共权力的源头,规范权力与经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真正实现公共权力从统治型向治理型、政府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型。应该说,我国今天的商业规则形态还未摆脱两种商业传统的制约,一是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习惯,一是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商业影响。熟人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商业交易的进行与完成过度依赖人情因素,而不是出于对公共契约的信赖与遵守,而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而来自计划经济时代的商业规则残余则表现为,政府权力还掌握着多余的资源置配权,许多可以由市场来置配的资源,仍然须看权力的眼色行事,如此一来,通过向权力者行贿获取市场收益,就成了某些企业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这种商业贿赂的本质仍是以人情关系替代公共契约。也正因为商业贿赂存在着顽固的社会土壤,所以,虽然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涵盖了对商业贿赂的制裁,但商业贿赂还是被许多人视为见怪不怪的行为。商业贿赂也就成为人情社会结出来的毒果子。
二、商业贿赂的行为危害
1、商业贿赂行为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发挥正常作用,阻碍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交易秩序。它的存在和发展,干扰了经营者间的公平竞争,使诚实信用经营的企业论为受害者,以致在现实竞争中出现了名牌优质商品敌不过假冒伪劣商品的奇怪现象,影响了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妨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2、大量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国家的税利大量流失。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的损失,形成国家、集体财产被私人大量侵吞的严重后果。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建议
1、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通过制定内控制度、违规处罚办法和建立内、外部制约监督机制等多种方式,督促各企业克服重发展轻管理、重业务轻内控的倾向,正确处理业务拓展和合规经营的关系,重建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从源头上遏制不当行为和贿赂案件的发生。
2、提出合规文化建设。开展合规经营、廉洁从业和商业道德教育,强化法规培训,着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直接导致不正当交易和动摇整个经济体系稳定性的危害性认识,制定诚信、从业人员责任和问责性等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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