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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201*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情况汇报
201*年“两节两会”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书记向曙光、县政府副县长黄志莲的直接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安排部署下,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谢初忠的指导下,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努力下,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全县人民在节日期间用上安全放心食品,全县共出动行政执法车辆236台/次,抽调行政执法人员1136人/次,共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329家/次;食品生产经营品种234321种/次,抽样检食品958种/次。查获仿冒商品320件,撤除违法广告牌8个,销毁假冒注册商标3万张。现就“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两节两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按照县委书记向曙光的要求,制定印发了201*年“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志莲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欧阳绍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谢初忠任副组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食安委201*年元月召开了一季度及“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会上县药监局局长谢初忠代表食安委总结201*年度食安工作,安排部署了201*
年度及“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志莲强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监管职能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全县人民用上安全放心食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制定了“两节两会”期间食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201*年“两节两会”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各负其责,加大查处力度
1、县工商局。充分发挥了12315信息化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两节两会有关消费的咨询、申诉和举报;成立了两节两会期间应急分队,要求24小时保障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性问题。该局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投诉,迅速对我县境内涉嫌销售仿冒“娃哈哈营养快线”特有名称、包装、装满的副食批发、零售商永进行清查整治。截止目前,共查获仿冒知名商品(娃哈哈营养快线)特有名称、包装、装满的商品11000件(280ml×12瓶/件),价值2201*0元。一六工商所联合一六派出所、一六镇政府开展联合行动,撤除违法广告牌8个;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一起,没收假冒注册商标的爆竹82件,货值2万元,当场销毁假冒注册商标标识3万张。1月13日,该所又在天塘乡发现一些不法商家销售“乡村营养快线”、“果汁营养快线”、“银骜”、“银鹭”等礼品牛奶,其商品名称、包装与知名商标“娃哈哈营养快线”、“银鹭”牛奶相近似。随即报告公平交易分局,对4家销售仿冒食品的经营户进行了突击检查,并依法查扣仿冒“乡
村营养快线”、“果汁营养快钱”礼品牛奶260件;“银骜”、“银鹭”礼品牛奶60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2、县农业局。在纪检组长谷克兴的带领下,检查了县城的三个农产品销售市场,特虽检查了新鲜蘑菇摊位,检查了加法果业、万丰隆蔬菜及三农科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基地。这次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同时加强了两节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检测频次,我局检测中心在1-2月份共检测大米、水果、茶叶265个样品,合格率为100%。
3、县畜牧局。在节会期间安排8人,一是对蒋家湾、南京洞、四方井等主要农贸市场的畜禽水产品开展严格的检疫;二是对城关屠宰场严格按照牲猪5%的比例开展“瘦肉精”尿样抽样;三是对全县151家饲料经销商,37家兽药经销户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四是对全县126家规模养猪场规范了养殖规程。
4.县商务局。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两节两会”期间肉食品和酒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目标、重点、职责、时间、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召开相关单位和定点屠宰场负责人专题会议,具体做法: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查处私屠滥衬生产加工窝点,
确保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屠宰率达100%;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规范生产过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进场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三是规范经营活动,完善上市肉品“三章二证”制度。
5、质监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全县106家小作坊的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对2家制作不规范的小作坊责令限期整改。
6、蔬菜局。该派出行政执法人员重点对大市民超市、金鹰购物中心、生源百货、白石渡镇蔬菜基地进行了采样抽查,对进购和销售台帐进行了检查。重点对超市、农贸市场、蔬菜基地进行农药残留的抽样检测,共检测19个批次,241个样品,合格241个,合格率达到100%,控制了蔬菜生产、销售源头,保障了人民食菜安全。
7、县卫生监督所。以莽山旅游区和县城为重点区域,开展了餐饮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以宾馆、酒店、农家乐、饮食摊点等餐饮单位为重点场所,对各餐饮业单位的餐饮服务(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防护设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工艺流程、餐饮具消毒及是否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监督餐饮单位76家,监督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12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
各餐饮经营者进一步完善食品原料进货台帐登记,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餐饮消费安全。
总之,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和行为,提高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理念产经营质量。强化了广大群众使用食品安全意识,明确了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及时排查了食品生产经营安全隐患,为我县今后探索食品安全制度化、科学化监管夯实基础。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部门食品检测设施设备、功能技术相对滞后;二是小食品生产松懈监管缺位,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三是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不足,给食品监管压力增大。
宜章县食安委办20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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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政协右玉县委员会:
今年以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精神,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协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以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为切入点,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等工作为抓手,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全面净化全县食品市场,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安全食品。现将20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一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县委书记苏连根,政府副县长连彩霞、原宣传部部长张祥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为此县食安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有序地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进程。(一)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201*年初,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在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右玉县食品安全工作会,对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原县政府副县长赵丽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占彪在讲话中特别强调食品安全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县级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3月份,食安委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这一民生热点问题召开了对口协调会。原县政府副县长赵丽萍对近年来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做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如何更加富有成效的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6月份,县食安委召开了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座谈会。会议由县食安委办公室主任刘占彪主持,原县政府副县长赵丽萍、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就《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目的和调整范围、基本原则、新法的亮点做了辅导讲座;并就目前我县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10月份,朔州市食安委办公室主任田东、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一把手等领导带领部分市食安委代表约20余人,对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肯定了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并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县政府也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食品安全经费的投入力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为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食安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协调工作,针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年共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3次,联络员会议5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及夏季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题会议16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印发了《右玉县20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右玉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201*)》的通知、《右玉县201*年食品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右玉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完善预案,加强网络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县食安委进一步完善了《右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关的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指导我县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为有效控制我县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和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制定了《右玉县食品安全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在我县建立了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查处机制。为建设农村食品安全三级网络建设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制,提高网络运行质量,全年培训食品安全信息员50余人次,促进了两员业务素质的提升。
(四)加强督查,食品安全指导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围绕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制定了《右玉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二是多次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各县开展的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加大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
(五)加强监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及省食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县食安委会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明确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县食安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肉精监管工作的通知》、《右玉县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右玉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清查清缴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排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缴销毁问题乳粉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集中排查食品违法添加罗丹明B的通知》、《关于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的通知》、《右玉县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整治工作中始终以面粉、大米、猪肉、蔬菜、水果、食用油、饮料、儿童食品、奶制品、水产品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重点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贸市场、小作坊、小餐馆,生猪和牛羊屠宰场等为重点场所;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和法律制裁以及舆论监督等手段,用市场准入办法来严格控制,采取科技、质量、标准手段抓好治理。截止目前,县食安委会共组织开展了春节前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检查、农村学校食品安全、生猪屠宰管理和猪肉交易监管、牛羊屠宰管理和牛羊交易监管、餐饮场所炮制鲜榨饮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旅游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10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我县重要时段的食品安全。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效果明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号)和《朔州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朔食协委办[201*]16号)的要求,县食安委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切入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订《20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方案》,狠抓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开展了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等工作。通过整顿使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一是为全面提升我县食用农产品安全,县农委成立了右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实验室,二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杜绝违禁农药生产和销售,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禁止施用高毒农药和非目标化肥,把农药残留物控制在标准之内。(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整顿
畜牧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兽医门市和饲料门市进行了检查,没收了一部分过期的兽药和饲料,对个别销售饲料、兽医产品批文不健全的门市给予相应的处罚。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进行免疫,我县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面达到100%。为推进我县农产品市场准入步伐。
(三)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整顿。为着力解决食品生产环节的突出问题,县质监部门一是严格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档案,严厉打击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的违法企业。二是积极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将食品中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向县质监局备案,并对备案的真实性负责。三是组织实施监督检验工作,制定了《右玉县201*年食品及相关产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全年共安排了22个批次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检验,批次合格率为95.39%,较201*年的89.53%提高5.86个百分点。四是组织编制了新的《食品生产单位巡查记录》;开发了《右玉县食品加工单位档案管理系统》,积极开展对食品生产单位的巡查走访工作,巡查走访覆盖率为100%。
(四)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县工商部门坚持不懈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全面落实,努力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准入体系、监管体系、监测体系、维权体系、自律体系和预警体系等监管机制,实现了自我监管、精确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有机结合,使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监督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落实对入场食品经营等方面的审查、管理、检查、报告的法定义务,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二是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假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加大了对食品运输、仓储、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重点整顿了农村市场和售假问题突出的经营者。截止目前,全年对流通环节的476户食品经营户进行了多达1904户次的检查,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6件,罚没款4500元,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50公斤,货值金额达0.3万余元,确保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五)餐饮消费安全整顿。一是食药局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为基本监管工作机制,严把许可关、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顿,目前我县实施量化分级率达30%。二是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截止目前,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店)1200户次,对从业人员培训达11期,培训人员数460人,有效的防止了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四是积极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教育部门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了责任追究、餐具消毒等8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城管部门针对学校周边地带存在乱摆摊设点的情况,加大整治力度,扭转学校周边环境脏、乱、差的现状;食药局继续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审查发证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89号)和省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加强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食安委制定了《右玉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整治,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有效遏制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一是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二是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截止日前,我县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总数为10户,对我县12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部要求将食品中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向各区县质监局备案,并对备案的真实性负责。
(七)打击私屠滥宰和白酒制假售假整顿。县经贸委纳入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零售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在做好经营户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每周一次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情况检查,适时开展酒类零售检查,做好检查台帐。对全县具有一定规模的酒类经营户进行逐个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备案,备案登记率达到了55%。全面推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要求各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并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实现了酒类商品从出厂到消费终端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大酒类执法力度,强化了酒类执法宣传,共收缴假冒伪劣酒360多瓶,立案6件,酒类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以次充好、经销假冒酒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保障肉食品供应安全有序。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信息收集和监管,加大了猪肉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收缴病害猪肉50公斤。上市肉品定点屠宰率达100%,定点屠宰生猪10000多头,同比增长3.7%,基本保证了我县居民吃上“放心肉”。全年共出动检查车36台次,人员240余人次。
三、加强宣传教育,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的第三年,为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民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了食品安全宣教力度,为保障食品安全筑起了更为严密的制度屏障。
(一)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6月13日上午,右玉县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农委、县工商局、县经贸委、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在县北街中心广场举行了以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食品安全‘大宣传’氛围为主题大型宣传活动。各职能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现场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向消费者传授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了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设立了专门的咨询服务台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需求;现场还邀请了8家优质食品、诚信的知名企业进行产品展销,直观、详实的宣传内容,吸引了众多市民的积极参与。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各部门共散发宣传材料30000多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500多份,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近3000人次。
为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促进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看展,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食安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制作长期食品安全宣传标语的通知》,各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街道办,企业,工商户,在街道,公路沿线菜市场,食品企业大门口,每个社区,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有一处食品安全宣传栏和不少于一副长期固定的宣传标语。到目前为止共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栏21块,食品安全宣传标语950份。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不同对象,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设置街头宣传栏、挂图、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平时监督检查逐户宣传,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设立咨询台讲解宣传,组织伪劣食品展览宣传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识假辩劣能力,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各有关部门,县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部门,不断完善和强化人员学法制度,把《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列入学习计划,做到了时间、人员、教材“三落实”。截止目前,全县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通过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通过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和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及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行政监管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教育工作,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各监管部门重点抓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及上岗全过程的法律知识教育,根据管理相对人的实际情况,采取通俗易懂、简便易行的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教育,使《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与管理环节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地教育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水平。《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质监部门深入企业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科学规范生产、依法诚信经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强化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工商部门在6月份和9月份举办了两期大型的《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和知识培训,组织集中学习2场次,培训班2期、专题讲座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1*份。食药局采取大型餐饮业主集中培训和责任监督员分片组织业主培训的方式,对全县餐饮从业者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共举办《食品安全法》培训学习班11次,培训人员400人次,增强了餐饮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虽然,201*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品种多、监管面大、链条长、环节多,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食品产业规模集中度不高,小作坊、小食店的食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执法装备需要进一步改善。三是对建筑工地食堂、小食品流动摊贩等的监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四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较差,有待于加大宣传力度。五是《食品安全法》虽然已经颁布,但由于相应的配套法规尚未出台致使监管工作出现了新的问题和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201*年,县食安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安委的总体部署,以专项整顿为立足点,完善监管网络和长效机制的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信息工作,着力开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全年无一起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今后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要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研读《食品安全法》原文,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明确责任、权力和义务。同时,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确保行为主体学《食品安全法》、懂《食品安全法》、守《食品安全法》,增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一是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5号)和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卫发明电[201*]80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力度,力求通过两年的专项整顿,使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89号)和省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我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强《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监督检查,督促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切实做好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定落实、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四是按照市食安委办的安排,认真做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事故的牵头查处工作。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1、在全县范围内建设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对食品进行全面安全监控,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在各个主要监管食品安全单位建立起一个局部区域网络,在网上做到数据信息管理、检验检测管理、工作考核报告、统计分析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初步了解食品的来源、数量、质量实现实时监控。
第二阶段:各个主管单位在自己的辖区内建设一套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对自己监管食品的来源、数量、质量实现实时监控。
第三阶段:建设成城乡一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从农村到县城、从田间到餐桌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切实做到系统管理、数据信息管理、检验检测管理、工作考核报告、统计分析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和在线培训,从根源上了解食品来源、数量、质量等,实现实时监控,做到有效预警。
2、在全县范围内创建食品风险监测系统。
食品风险监测是通过系统地、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和及时通报的活动。我县将在以往食品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便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和食品污染监测网,为科学评估我县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掌握影响我县食品安全主要指标,科学的指导食品安全监控,为更好的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具体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食源性疾病监测,建成县乡两级监测网,涉及两所县级医院、疾控中心和十一所乡镇卫生院,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监测工作。第二步:食源性致病菌监测。
第三步: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监测。
以上工作很多项目都必须依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的技术支持,因此,要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监测机构,才能从技术上得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力的保障。
以充分发挥右玉县食品安全网的平台作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和共享。对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发布权威的信息,以提高公众的知情权。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在几年内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县(区)、乡(镇)政府牵头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工作制度,调整充实食品安全监督网,逐步解决监管队伍的工作经费。积极探索多员合一的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试点,真正发挥协管员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有效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监督网络。进一步落实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措施,力争5桌以上聚餐申报率达90%,监管率达100%。
(五)抓好三个结合,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在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同时,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大力扶持优秀企业,宣传优良品牌,正确引导消费,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倡导1+1+1的食品安全宣传报道模式(即揭露曝光1个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报道1个政府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宣传1个遵纪守法的优秀企业),坚持反面曝光和正面宣传相结合,在报道食品安全事故的同时,报道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的行动和措施,以及该行业中诚信经营的先进企业。坚持集中整治和促进发展相结合,以食品安全引领食品工业健康发展,通过整治促进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中进行整顿和规范。
(六)存在的困难:
1、食安委办公室办公条件差,办公设备短缺,办公金费不足(晋食安协委办[201*]96号,平均每县办公金费不得低于30万元)。
2、全县信息平台建设金费短缺。
3、全县食品风险监测网络建设资金短缺。4、食品风险监测技术机构需要建设。
右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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