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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应急演练计划

时间:2019-05-29 04:46:38 网站:公文素材库

卫生应急演练计划

镇201*年度卫生应急演练计划

一、演练目的

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锻炼卫生应急队伍,提高队伍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能力。

二、演练组织主办:卫生院

承办:各相关卫生应急组织三、演练安排

有计划地安排演练区政府发布的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和区卫生局发布的卫生应急部门预案。演练安排见附表。

四、演练方式

各承办单位可采用队伍拉动模拟演练、电话指挥系统演练等方式,组织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及处置队伍的演练。

五、具体要求

各承办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在演练方案编写过程中,加强

预案科学性、可操作性审核,并在编写演练方案过程中予以修正;

2.拍摄预案演练详细过程;3.开展演练点评;

4.撰写演练评估报告,提出修改预案建议;六、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本年度安排2次演练,分别于6月、8月执行。

2

浦南镇应急办201*年4月10日

深圳市201*年度卫生应急演练安排表

演练预案名称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深府办〔201*〕147号)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比赛----演练《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府办〔201*〕148号)深圳市恐怖事件医学应急预案(深卫应急发〔201*〕9号)深圳市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深卫应急发〔201*〕1号)深圳市突发重特大传染病(含不明原因疾病)疫情应急预案(深府办〔201*〕161号)鼠疫疫情控制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深卫应急发〔201*〕6号)深圳市突发核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深圳市急性职业中毒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深卫应急发〔201*〕20号)

演练承办单位市急救中心演练日期201*年6月上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年10月下旬福田区卫生局罗湖区卫生局南山区卫生局盐田区卫生局宝安区卫生局龙岗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201*年6月中下旬201*年7月上旬201*年7中下旬201*年8上旬201*年9月上旬201*年9月中旬201*年9月下旬

扩展阅读:卫生室应急预案

卫生室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能力,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连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四、各级职责

我校成立由校长负责制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杨永洁副组长:闫静永

成员:全体班主任、全体教师主要职责如下:

(1)定出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科学防病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四早。

(4)及时向当地疾控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校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预防

(一)学校应经常对教学环境与生活环境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4.学校卫生室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橱窗、以及校园网等途径,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一)突发事件的监测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中的缺勤者进行登记,查明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汇总并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市、区疾控中心建立联系,密切关注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报告

1.突发事件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电话。2.严格执行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卫生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一)传染病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3)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式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与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4)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的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非典、鼠疫及肺炭疽等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的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的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师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给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八、保障措施(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应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南仁初级中学二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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