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要求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根据《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搞好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竣工验收范围。凡获得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按批复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必须及时组织验收。
二、竣工验收依据。批复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三、竣工验收的要求。
(一)一般工业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己按要求建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4、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己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
有的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只有少数土建工程和少
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留足投资,限时完成。
(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按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方案己完成,形成一定的服务功能,达到预期目标。
四、竣工验收程序。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项目总结、竣工决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五、竣工验收的组织。各市(州、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验收工作。省属企业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六、组织验收部门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填报《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表》。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表
企业名称:单位:万元、人企业基本情况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控股人项目实施前销售收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起止年限新增经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资金实际完成投资投资总额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土建工程完成情况设备到位及运行情况效益利润税金就业建筑工程费新增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其他费用流动资金销售收入资产总额注册地址注册时间主要产品项目实施前利润总额负债总额注册资本职工人数项目实施前实际上缴税金所有者权益控股比重(%)项目基本情况批准或备案文号投资构成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试生产情况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情况县、区(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签章:年月日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签章:年月日附件:1、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完成情况总结;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意见表
(服务体系项目填报)
单位名称:单位:万元、人负责人单位基本情况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办公地址职工人数创业辅导信息咨询市场开拓投资总额项目基本情况投资构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资金投资总额实际完成投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资金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情况新增经济社会效益人员培训对外合作技术支持展览展销法律咨询自有资金成立时间工商注册号或编委批准文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县、区(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签章:年月日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验收意见:签章:年月日附件:1、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完成情况总结;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6602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