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的浅见与思考1
加强当前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的思考
财务审计科
民政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优抚事业经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城乡低保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会救助资金、慈善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我市民政部门遵循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成效明显。
一、民政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情况及存在问题
在民政行政执法检查中,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是民政资金的内部审计工作。民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体现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是救助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查找漏洞、堵塞漏洞,民政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重点放在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上,我市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的主要做法是:
1、严格管理,规范使用。针对民政资金专用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将各类专项资金全部建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杜绝截留、挪用、克扣民政资金现象的发生。2、建立完善办事程序。规范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以城乡
低保工作为例,程序上,全面建立跟踪核查制度,低保对象实行规范评审、严把准入关、动态管理方式,规范低保的评审程序,即村(居)民申请、村(居)委会初审、镇园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审两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及时、准确、完整收归低保对象的申报资料,建立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对城乡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以民政局审批、财政专户直接将低保金转入低保户个人存折的封闭运行管理模式,按月足额拔付到低保户存折上,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金专款专用,足额、快速、及时,从而有效保障了困难对象的正常生活。3、加大纪律检查。把推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对管人、财、物重点岗位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特别是财务岗位,要确保收支两条线和资金收入能及时入帐,按照财务管理实行定时或不定时检查,防止资金被挪用及时堵塞各种漏洞。审计检查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办法。去年对省市年前专顶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纠正,对不规范的单位进行批评,进一步规范了各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方面:一是个别镇帐目建立不完善,有的镇没有建立来往帐目;二是存在个别镇敬老院的五保老人低保金没有足额发放更为不好的是移存在财政的其它账户上。三是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及时发放
二、建立健全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管工作机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新时期纪检工作中心任务是“加强以完善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的总体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切实落实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管,维护民利。重点要健全五项机制:1、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民政专项资金的分配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分配中,由市民政部门的分管业务部门提出分配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分别报财务部门、民政纪检部门后,提交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市镇民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直接抓。对工作失职,个人表态分配资金,使资金出现被挪用、截留、贪污、私分等问题的,市镇民政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3、健全目标管理机制。民政部门要将民政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考核,将监督管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和任务。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不落实、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实行问责。
4、健全内部审计监管机制。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配齐班子。优抚事业经费、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城乡低保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社会救助资金、慈善资金、社会福利公益金等八个专项资金要依法使用和管理。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政专项
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地本部门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严格规范、严格程序、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5、建立内审管理预防机制。民政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要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
三、妥善处理好内部审计监管与民政业务工作的关系
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事业,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地名区划,民间组织登记与管理,婚姻收养登记,殡葬改革等工作,很多方面关系到资金的发放问题,管好利民政专项资金,很大程度上就是做好民政工作。反之,做好民政工作也必须管好民政专项资金。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管的难点:一是民政对象广,监督不到位;二是发放标准多,不易监督。因此,管好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强化专项资金检查。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专项审计工作效果。要从关口上把住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化、制度化,防止人为化、随意性;从源头上把住资金规范化、社会化发放,防止资金被挪用、侵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管理上把住资金管理,会计帐目科学化、专项化,防止资金在中间环节流失。对救灾、低保、福利、优抚、慈善等资金相结合专项进行随机抽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改进内部审计检查方式。坚持市镇同步联运,实行电子信息
管理,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加强对管人、财物、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重大事项是否实行集体决策。强化收支两条线,同时按财务管理要求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3、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把内部审计作为监管必不可少的环节,对内部审计的实施主体和内容作出统一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部门一把手负责全面经常地专项监督,明确任务、细化责任。
4、做好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强调公示程序和内容,公示到各自然村及各个角落,公示有关民政对象的具体情况,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总之,民政专项资金内部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我们只有加强内部审计,通过内部审计来发现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民政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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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
为进一步促进民政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有序运行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下拨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维护各类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我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月17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专题部署安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王局长强调:一是要专款专用。上级下达的各项民政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只能按指定用途和指定对象发放,决不能擅自改变用途。二是要公开公正。各乡(镇)在发放救灾、临时救助等款物时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建立救助款物发放台账和花名册,以备核查。要督导村级组织将各项民政资金的落实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尤其要将农村低保、农村五保等对象张榜公布,同时重点要突出救助对象姓名、享受人口、救助金额等内容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社会透明度。三是要集体研究。救灾款、临时救助资金、优抚对象临时补助款等资金分配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四是要及时备案。各乡镇对民政局下拨的每一笔资金分配情况要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备案。五是要强化监管。切实加强对民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县民政局每年要对各乡镇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各乡镇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从源头上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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