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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南

时间:2019-05-29 04:47:05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南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经信委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备案担保机构:

现将《四川省经信委和四川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516号)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市上报送时间为10月17日前,区(市)县要求报送时间请与当地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避免错过时间。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四川省财政厅川经信企业〔201*〕516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为做好20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80号),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四川省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根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本地企业做好201*年项目编制和申报工作。

附件:《四川省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中小企业资金申报指南通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1*年9月27日印发

准印号:川府办文登第51号(共印200份)附件:

四川省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做好20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8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20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安排四个方面,分别为: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类、中小企业农产品深加工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补助类、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类。现就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提出以下要求:

一、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类项目(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重点支持201*年在建,201*年6月30日前新建并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省上确定的“7+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围绕大企业大集团上、下游产业链配套发展和产品升级的项目;适当照顾安排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以下简称“三区”)的加快发展相关项目。(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企业(单位)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申报项目应突出主业,侧重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和投资结构合理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1、201*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

2、申报企业(单位)应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和生产运行信息。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项目须经投资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4、申报企业(单位)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5、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三)资金支持方式及额度

采取无偿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四)申报资料

1、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2、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申请表(附件2表一);3、申报企业项目情况表(附件2表二);4、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5、立项批复或备案(复印件),201*年新建项目未完成备案工作的提交企业备案申请(201*年3月前提交正式的立项批复或备案复印件);6、主营产品说明;

7、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或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账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8、支付银行利息汇总表,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

9、201*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201*年前三季度企业会计报表(须企业会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和税务机关(包括国税和地税)出具的201*年度及201*前三季度完税额度证明;(201*年3月前提交201*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完税证明);10、由各市(州)、扩权县(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申报企业(单位)201*-201*年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证明;

11、其他与项目申报有关的证明(如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合同、生产许可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国际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12、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5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二、中小企业农产品深加工类项目(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申报范围为201*年在建,201*年6月30日前新建的以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促进本地农产品资源就地转化的项目。重点支持大宗农产品及地方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资源及其副产物综合利用效益;种(养)加一体化企业的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鼓励支持“三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化项目。在建和新建项目的建设期以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中的时间为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单位)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和生产运行信息,原则上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国家和四川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三)资金支持方式及额度

采取无偿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四)申报资料

同技术进步类项目申报资料要求。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补助类(一)补助担保业务范围

201*年1月1日至201*年9月30日期间,省内注册的、按规定备案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发生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业务。(二)担保机构申报条件

1、担保机构在201*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并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2、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担保业务占比在70%以上;3、所服务的中小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规定;4、2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担保机构新增中小企业担保额达注册资本2倍以上或2亿元以上(“三州”及担保业欠发达地区适当放宽);

5、担保费率不超过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的业务;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和运行信息,201*年1-9月融资担保代偿率低于2%;7、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8、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并进行信用评级。(三)资金支持方式及额度

采用无偿补助方式,用于补助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根据担保项目风险程度情况,按不超过补助范围内新发生中小企业担保额的0.5%给予风险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四)申报资料

1、20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2、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3、20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服务补助项目申报情况表(附件3附表一);4、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附件3附表二);5、经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四川省担保机构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7、合作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完成情况的证明,或者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上盖章确认;

8、部分担保业务收费凭证;

9、201*年经审计的会计报表、201*年1-3季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201*年3月前提交201*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10、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报告或等级证书;

11、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5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类项目(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重点支持国家201*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重点支持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单位、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培训等公共服务;重点支持市(州)级新建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创业指导及其他服务活动。(二)申报条件

1、201*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从事相关服务业务的资质;

(2)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员,具有大专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须达到60%以上;(3)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4)具有良好的服务基础和服务业绩,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资源组织带动和项目建设管理能力;(5)具有完整规范的内部管理、服务规程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能力。(6)被列入经国家批准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总体方案》的项目名单;

(7)项目建设方案设计合理可行,建设条件落实,有较好的预期效果;(8)项目后续建设发展具有可持续性;2、服务业务项目

原则上支持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单位、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单位:被列入经国家批准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总体方案》中201*年建设项目名单的服务平台建设单位。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符合《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3、市(州)级新建综合性服务平台项目

(1)201*年1月1日之后到项目正式申报前注册成立;(2)由市(州)级经信委指导的独立法人机构;

(3)不以盈利为目的、面向区域内中小企业开展综合性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4、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活动补助项目

符合《四川省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川企办〔201*〕70号)要求的小企业创业基地。

重点支持:一是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二是对创业基地内创办未满三年的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服务。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相关项目,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三)资金支持方式及额度

采用无偿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国家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除外)。(四)申报资料

1、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

(1)201*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2)项目申请报告;

(3)201*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4附表一);

(4)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包含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建设期限及建设进度安排、首期实现的主要服务功能、运营模式、保障措施、互联互通的制度性安排、预期效果等)。2、服务业务项目

(1)201*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2)服务体系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附表二)(3)基本情况和项目申请表(附件4附表三);

(4)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主体基本情况、服务产业的主要现状、主要服务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201*年工作总结、得到各级政府扶持情况、“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年平台建设方案等);(5)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复印件);

(7)获得专业服务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得相关部门认定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文件复印件,以及获得各级政府支持情况相关文件复印件;(8)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以及学历、职称情况;

(9)201*年1--9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年3月前提交201*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以及201*年1--9月相关服务业务收入凭证复印件;(10)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通知、总结、相片等);

(11)其他可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12)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5)。3、市(州)级新建综合性服务平台项目

(1)服务业务项目第1、3、5、6、8、11、12项资料;(2)机构章程(含验资报告);

(3)包含201*年在内的未来三年建设规划;

(4)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相关制度性安排。4、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活动补助项目

(1)201*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

(2)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活动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4附表五)(4)基本情况和项目申请表(附件4附表四);

(5)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小企业创业基地基本情况、创业及其他服务活动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效、201*年19月工作总结、得到各级政府扶持的情况);

(6)认定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文件复印件,以及获得各级政府支持情况相关文件复印件;(7)201*年19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年3月前提交201*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以及201*年19月服务业务收入凭证复印件;(8)开展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通知、总结、相片等);(9)可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10)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5)。五、申报程序和要求(一)同一年度同一个申报项目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类别,对多头申报项目省级财政资金不重复支持。(二)项目申请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向注册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市(州)、扩权县(市)经信委会同财政部门共同行文上报省经信委和财政厅。省级有关部门的项目由项目单位的省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指在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机构)和省外在川分支机构直接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纸质申报材料要按顺序装订成册(线装或胶装,不要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一式4份。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选取合格项目。省财政厅按资金管理程序和专项资金预算规模下达项目资金。附件:1、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2、附表一: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申请表

附表二: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表附表三: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目汇总表

3、附表一:201*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信用担保服务补助项目申报情况表附表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

4、附表一:201*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附表二:服务体系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表三:201*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补助类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申请表附表四: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活动补助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申请表附表五: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活动补助项目汇总表5、真实性声明

6、四川省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扩展阅读:天津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津中小企[201*]34号)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天津市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中小企[201*]34号

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122号),现就做好我市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要求重点支持以下四类项目:

一是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简称01类;二是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提高素质类项目),简称02类;三是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简称03类;四是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简称04类。各类项目详细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和材料、支持方式和额度详见《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

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和财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在本地区范围内组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登录“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的专项资金端口(smezj.sme.gov.cn,简称“项目管理系统”),按“使用帮助”说明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相关材料。

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1*年9月3日前联合行文向市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报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对申报项目提出推荐意见,并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单位申请资料一式六份。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廉政信息反馈专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分别为23303765和kb23303765@126.com.

(二)获得资金扶持的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在“项目管理系统”及时进行项目总结和反馈相关信息。

(三)工作联系人

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王爱民24219182市财政局李世杰23305391附件:1.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3.项目通用表格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01类

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

(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一、支持重点

1.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形成新产品的技术改造。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增强为装备、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行业以及军工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3.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生产节能减排产品,或者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挖掘和保护民族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项目。

5.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发展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1.项目基本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要求,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项目须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已经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和财政部门推荐进入“项目管理系统”项目储备库,属于201*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未明确建设期的,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2.其他条件

(1)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要求企业采用与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其中购买技术应提供相关购买证明),或者具有201*年以来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

(2)专业化发展项目,要求企业201*年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应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

(3)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中的节能产品是指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且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的产品。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企业应为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项目完成后,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须超过现有职工人数的15%。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

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国家标准,并根据国家下达资金额度最终确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不同但存在项目建设内容交叉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相关材料。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

3.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7.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格式参见附件3-1)。

8.新增主要设备表(格式参加附件3-2),如有设备改造和土建内容还应增加“改造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3-3)和“土建投资明细表”(附件3-4)。

9.申报条件第2项“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

10.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由系统生成,并与材料7、8对应)及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及发票等)。不得以专项审计报告代替相关原始凭证。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银行贷款进账单)汇总表(由申报系统生成)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贷款凭证复印件。

1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12.201*年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系统生成)及201*年企业所得税缴款书。

13.生产许可证(只针对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扫描件。1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汇总表及证明复印件(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复印件)

15.项目单位章程复印件。

16.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加盖公章,一式6份18、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情况说明。(单独装订成册、一式6份)(1)项目概况(2)企业基本情况

(3)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4)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6)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五、工作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创新发展处:王爱民;电话:24219182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李世杰;电话:23305391

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02类

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目

(提高素质类项目)

一、支持重点

1.专利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开发和申请专利。

2.提升研发能力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提升研发能力。

3.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宽带和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以上项目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二、申报条件1.项目基本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要求,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2.其他条件

(1)专利补助项目,企业在201*年至201*年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授权的专利个数超过10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项),且专利已在生产中应用。

(2)提升研发能力项目,201*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2500万元的在建项目,且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15%,连续三年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企业全部销售收入20%。

(3)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要求项目在201*年底前建成,201*年运行良好;与项目相关的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显著提高。项目投资主要包含相关软件以及核心硬件,不包含个人电脑等终端设备。

以上项目要求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纳税额稳定增长。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

1.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30%。

2.专利补助项目。资金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对企业201*年至201*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不超过5万元。

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国家标准,并根据国家下达资金额度最终确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不同但存在建设内容交叉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相关材料。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

3.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项目简介

专利补助项目简介:企业经营及效益情况,专利技术及其在企业应用情况。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简介:企业经营情况,研发机构概况(基础条件、人员结构、研发能力、运行模式、创新成果及应用等),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投资规模、主要改造内容),简介中应明确项目研发新产品名称及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简介:企业经营情况,项目名称、承担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名称、项目的主要内容(体系结构、功能模块)、投资规模、实施进度、效果评价(如: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经验教训等。

6.专利补助项目需提供201*年至20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或授权专利明细表(由申报软件生成)及凭证复印件。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和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需提供项目单位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软、硬件投资凭证汇总表(由申报软件生成)、投资估算表(附件3-1)、新增设备明细表(附件3-2)、土建投资明细表(附件3-4)及投入发票复印件,上述表格应前后一致。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和20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8.201*年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系统生成)及201*和201*年企业所得税缴款书。9.企业章程复印件。

10.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加盖公章,一式6份五、工作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创新发展处:张万琴;电话:24222163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李世杰;电话:23305391

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03类

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一、支持重点

小企业创业基地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为创业企业创立发展提供功能齐全的生产经营场地和综合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为完备,满足一定数量小企业创业需求的场所。

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改造现有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符合国家和我市建设规划,产业定位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运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小企业创业基地具有良好的载体功能。基地内道路、水电、环保、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会议、商务、培训、仓储等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基本完备。创业基地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面积。

(四)项目须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属于201*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未明确建设期的,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五)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放宽到4000万元。

(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不得涉及新征用土地。新建、扩建标准厂房的,小型微型企业入驻户数的比率不低于80%。将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拆分为小项目的,不予支持。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400万元,且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对单个项目单位支持金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国家下达资金额度最终确定。同一年度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不同但存在项目建设内容交叉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相关材料。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

3.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7.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格式参见附件3-1)。

8.新增主要设备表(格式参见附件3-2),如有土建内容还应增加“土建投资明细表”(附件3-4)。

9.属于新建、扩建标准厂房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需提供入驻小型微型企业个数比率不低于80%的说明,

10、入驻企业统计表(附件3-5)。

11.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由系统生成,并与材料7、8对应)及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合同及发票等)。不得以专项审计报告代替相关原始凭证。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银行贷款进账单)汇总表(由申报系统生成)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贷款凭证复印件。

1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13.201*年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系统生成)及201*年企业所得税缴款书。

14.项目单位章程复印件。

15.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加盖公章,一式6份16、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情况说明。(单独装订成册、一式6份)(1)项目概况

(2)单位基本情况,及基地内企业情况。(3)小企业创业基地改造的必要性(4)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6)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7)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五、工作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服务发展处:高炳杰;电话:24303428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李世杰;电话:23305391

201*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04类

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信息、集中治污减排等专业服务的服务企业和机构进行改造升级;支持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要求,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须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单纯购置设备的项目除外),属于201*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未明确建设期的,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

三、支持方式和支持额度

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方式分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其中,贷款贴息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的50%。

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国家标准,并根据国家下达资金额度最终确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不同但存在建设内容交叉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同时上报的方式进行,项目单位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相关材料。

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

3.企业基本情况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单纯购置设备的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不要求提供)。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单纯购置设备的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不要求提供)。

7.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格式参见附件3-1)。

8.新增主要设备表(格式参加附件3-2),如有设备改造和土建内容还应增加“改造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3-3)和“土建投资明细表”(附件3-4)。

9.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提供已投入自有资金凭证汇总表(由系统生成,并与材料7、8对应)及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同及发票等)。不得以专项审计报告代替相关原始凭证。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银行贷款进账单)汇总表(由申报系统生成)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贷款凭证复印件。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11.项目单位201*年完税证明汇总表(由申报系统生成)及201*年企业所得税缴款书。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如有)。

13.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扫描件。

1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汇总表及证明复印件(服务资质证书等复印件)15.项目单位章程复印件。

16.项目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加盖公章,一式6份17、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情况说明。(单独装订成册、一式6份)(1)项目概况(2)企业基本情况

(3)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4)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6)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五、工作联系方式

市中小企业局创新发展处:王爱民;电话: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李世杰;电话:

24219182233053附件3-1

单位: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项目计划情况序号一12二12345三1四1

项目名称土建工程新增设备改造设备其他费用合计计划投资额预计建成时间已投入资金额已完成情况实际建成时间占项目计划投资额比例#DIV/0!#DIV/0!#DIV/0!#DIV/0!#DIV/0!#DIV/0!#DIV/0!#DIV/0!#DIV/0!#DIV/0!#DIV/0!#DIV/0!#DIV/0!注:如填写项目较多请自行加行,其他费用需明示,填写实际投入资金和到位时间附件3-2

新增设备投资明细表

单位数量单价

序设备名称号123456789合计型号规格供货贸生产商易商金额预计投已投入入时资金间单位:万元实际到是否开具增位时间值税发票注:项目新增设备已付款并安装到位的,填写实际投入资金和到位时间。

附件3-3

已投入预计完改造资成时间金单位:万元实际完成时间改造设备投资明细表

序号设备名称123456789型号规格原投入生产商时间至201*设备投年底设改造内容入原值备净值计划改造投入资金合计附件3-4

土建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序号123456789名称投资额建筑结构建筑面积预计建成时间实际已完成投资额实际建成时间建设单位是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合计附件3-5

入驻企业统计表

注册时间所属行业

单位:万元、人序号123456789合计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职工人数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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