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学习心得
司法警察服务审判工作之我见
司法警察是法院的一支精干的队伍,漂亮的制服配以司法警察的字样,煞是威风。按照《人民法院管理学》的论述,司法警察是一种法院内部特殊的警察编制。司法警察大队在东营区法院成立的九年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直接指导下,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采用庭审调查的方式来说明三个观点:
司法警察在政法体制理顺后,为法院赢得了荣誉。证据一:是我个人的两次演讲稿,第一次演讲稿中有这样的内容:……在协助处地法院执行南郊建安公司一案中,执行员在查封被执行人财产时,被执行人纠集一些不法分子,干扰执行,在关键的时候,法警大队大队长王敏涛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结果被不法分子将其右手手指打成粉碎性骨折,牙齿也被打掉了两颗……这就是我们人民法官!
这就是我们的政法干警!为了外地法官的安全,而不顾自己生命安危。
第二次演讲稿:在强制执行张某非法建筑一案中,被执行人放出两只狼狗对抗执行,并手执菜刀,歇斯底里地不停喊叫:“谁敢动我一草一木,我立马放倒他!”气焰十
分嚣张,在这危机的时刻,法警大队的同志迅速上前,将两只狼狗击毙。执行庭长薛彦林镇定自若地走上前去,“我们在执行公务,请把刀放下,否则,你要承担法律后果。”声如洪钟,正义凛然,那凌厉的目光让张某胆颤心惊,持刀的手发抖了。
这两段演讲稿从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法警大队的先进事迹,或许是感人事迹的渲染,我的演讲也获得了成功。
司法警察在法庭执行案件中功不可磨
证据二:在法院工作的老同志都知道,原先法庭审理案件程序是自审自执,即自已审理的案件自己执行,执行有一定难度的,提交法警大队协助执行。我本人是96年被任命
为助理审判员,自已审理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也曾得到法警大队的协助。如顾孔民、杨军、王文阁、常永杰、叶庆胜等都曾在泰安路人民法庭、辛店人民法庭参加过执行。我们曾赴甘肃天水执行过天水二建,也曾深夜到钻井堵过被执行人,耿院长也曾亲自指挥过重大案件的执行。后来在执行庭,法警盖福顺、李刚也配合过执行。可以说,没有法警大队同志的有力配合,法庭的审判工作将举步维艰,执行案件也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证据三:近两年来,法警大队科学管理、苦练精兵,很好地完成了刑事案件押解被告人的任务,在去年家属工劳动争议诉讼案中,法警大队也给予了民二庭积极的配合,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司法警察确实尽到了自己职责。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一的升旗仪式,崔红卫大队长发出“立正!前后左右看齐!”这反复重复、看似简单实则严肃的口令,加上三名旗手的整齐步伐,相信,每一位法官都会感受到作为一名法官的神圣,肩上也会产生无形的压力,这一切都展示了我院司法警察的风采。
司法警察管理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
证据四:从我个人的理解,在警察前边加上“司法”的定语,意义非同一般,因此,司法警察应具有知法懂法及保障安全两种能力,而我院的司法警察只拘泥于完成安排的工作,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做到全方位的安全服务保障。如:在一楼审判区,经常有当事人吸烟喧哗而无人制止的情况发生;一些当事人经常和法官争吵、有的女法官甚至被骂哭而无人问津;有些无理上访、精神有问题的当事人经常出没于法院,影响了法院的形象;更有甚者,声称让法官“小心点”、威胁法官“三思而后行”使法官无安全感,而法官对此却无能为力。大家通过媒体知道,河南有一名法官因审理一起离婚案而被杀害,尸体被焚烧;一位立案庭法官在咨询案件时而被当事人用硫酸毁掉面部,这些恶性事件说明做法官并不安全。司法警察担负着法院、法官安全的重任,应提早制定防范措施,更好更细地为民事、刑事审判而服务。
最后陈述:司法警察年轻的同志较多,我赠给大家陕西作家柳青的一句名言: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青的时候。
我愿用这句话与年轻的司法警察互勉,愿我们为实现魏院长提出的“建四严法院,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地工作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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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1*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1、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
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2、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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