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三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省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组对我市行政
复议工作进行检查的情况报告
市政府:
201*年11月17日,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处处长左志国为组长的省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组,在廊坊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王振宇的陪同下,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进行了检查。我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岳参加了检查接待。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省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检查组严格按照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了检查。具体内容:行政复议工作是否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市政府领导是否参与研究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办公设备、办公环境是否符合办案的基本标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是否制定;行政复议工作专项经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行政复议统计表是否按时向上级报备;行政复议机构以及复议人员是否与复议工作量相适应;行政复议案卷是否达到评查标准。
二、检查结果。省检查组对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好的做法:1、市政府领导
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视程度高,亲自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并将法制工作摆上了工作日程。2、复议案件较多,办案质量较高,办案人员素质较高,案卷归档标准。3、复议工作制度全面,办案程序规范,同时制度和程序上墙公示公开到位。4、行政复议决定书查明详实,依据充分。5、行政复议办公经费、办公用车、办公设备达到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标准。存在不足:1、法制机构设置级别较低、人员编制较少,法制办虽有3名工作人员,但并非专职复议人员,而是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办案人员数量在全省来看偏少。2、案卷中行政复议案件审批表与文件起草专用笺重复。3、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在“本机关认为”部分叙述应更加详细。
三、整改措施。法制办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省检查组提出的复议工作要求进行整改。一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上下功夫,完善“本机关认为”部分的叙述,做到更加全面,更加详细。二是在案卷归档上下功夫,去掉复议案件审批表,做到卷宗归档标准化。三是在学习上下功夫,做到学习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经常化,提高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律知识水平。四是在分析典型案例上下功夫,做到掌握审理复议案件的关键和方法,提高复议人员审理案件的业务水平。五是在广泛宣传上下功夫,通过广播电视专栏、三河政府门户网站、法
律宣传月、加强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监督、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宣传复议法及其条例,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达到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的目的。六是主动争取领导支持,逐步增加法制办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设置级别。
特此报告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扩展阅读:市政府法制办201*年上半年创建模范城市工作总结
市政府法制办201*年上半年创模工作总结
市创模办:
201*年上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创模办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201*年)》为主线,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重点,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拓宽法制监督领域,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力度,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涉法案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201*年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今年以来,市政府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拓宽立法渠道、创新立法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一大批涉及城建、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等各个领域的规章相继出台实施。
首先,完善立法体制和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立法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逐步建立了立法调研、论证、协调联系、立法反馈等制度。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立法的同时,根据近年来政府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制定了政
府立法工作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立法计划的报送和制定、立法项目的起草和送审、立法初稿的审查和修改、立法草案的审定和报审等各个方面。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了立法公开征询和听证制度,对一些涉及民生、关乎百姓生活的立法项目,如《市卫生小区卫生单位申报考核管理办法》、《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市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市贷款建设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起草和报审工作。
我办已经完成了市政府20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制定了201*年政府立法计划,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贯彻实施。通过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规范立法程序,有效防止和克服了通过立法而不适当地强化部门权力和谋求部门利益的倾向,使政府的立法工作更加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和合理化,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立法质量。
其次,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立法,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实干打硬仗,建设创业型城市的发展思路,我办在立法过程中基本做到了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决策相结合,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突出城市建设与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生态及人居环境保护、社会公共安全与稳定等方面立法的同时,将过去政府立法
以部门行业管理为主转变为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为重点。今年我办按照市政府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心任务,完成了《市水运管理办法》、《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起草、报审工作;完成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历史文化保护办法》、《市涉案资产价格鉴证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的起草、论证、修改、报审、公告工作,现已全市公布施行。
第三,注重立法的同时,实行立、改、废并具,充分保障了制度建设的合法有效。今年以来,我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的通知》(国办发[201*]12号)、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法规规章清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抽调专门力量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现行规章清理的培训工作,并提出了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办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清查小组,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来的、涉及本部门行政权力的、现行的109件政府规章按照要求进行了三个月认真清理审查,现已清理出来废止12件,宣布失效4件,修改26件,保留67件。已经市政府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将废止和失效的16件政府规章在日报上向社会公布。
第四,认真进行立法调研,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一是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安全监督检查条例》、《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条例》地方性法规草案的
起草、论证、修改、报审工作,现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三是分别完成了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省建设项目收费管理规定》、《省保健用品管理办法》、《劳动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省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函的答复工作。
(二)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我办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从机制、体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第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今年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始终在检查实效上下功夫。重点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和市政府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主,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尤其是加大了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和对于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把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的日程化、常规化,严格规范了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主动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府法制监督经常化,制度化。二是提高执法工作质量,严格履行程序。加大行政执
法监督力度,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从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人、国家赔偿主体等案件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实体和程序违法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形成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理念,许多县、区,市直各部门的执法机关全面系统使用了统一的法律文书,并建立和实行了备案审批制度,调查权与处罚权相分离制度,罚缴分离制度,行政处罚预先讨论制度,权利告知制度,送达回执制度和听证制度等。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挂牌上岗和社会监督制度。亮证执法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并坚持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的原则。
第二,认真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及三证年审工作。我办根据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切实可行地培训方案和工作计划,对授课时间、内容、授课老师作了统筹安排,按照学习培训、考试、考核、资格审查、证件发放五个阶段,采取集中与分散、分期分批、聘请专家授课与自学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考评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标准及奖惩措施,进一步强化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行政执法活动,强化了五种意识,即学习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形象意识,效率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不断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思路。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法办[201*年]37号)精神和市政府依
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我办在完成全市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编辑印制了《市行政执法依据汇编》,现已发放到市政府各部门,供各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使用。同时,完成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和《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调研、考察和起草工作,经市政府常委会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三)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关于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认真进行了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坚持三条原则,保证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标准。一是往前赶,就是通过同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的协调,在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过程中,积极提前介入,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不偷懒,就是对规范性文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反复看,直到弄懂其精神实质为止,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三是守时间,就是在法定的时间内向省政府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时效。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完成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调研考查和起草工作;完成了《市牛人工授精点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过错追究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市粮油经营网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工作;审查、把关、答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实行规范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市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
政府工作运行规则》、《市人民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暂行办法》、《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求答复工作;截止目前,向省政府上报201*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件;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上报了核对的备案政府规章46件;向国务院法制办、省人大、省政府、市人大报备政府规章4件。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了救济和保障功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条例的要求,按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案件,有力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行为。一是截止今年10月底,我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审结16件,未审结1件;其中维持1件,变更1件,责令履行2件,撤回3件,不予受理8件,转送1件;积极参加市政府行政诉讼工作,目前,共参加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4起,其中审结1件,未审结3件。通过行政诉讼有力地维护了政府的形象,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二是热情接待和处理与行政复议有关的来信20余份、来访人员30人次。对于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来信来访者我们热情接待并依法受理,属于其它部门处理的问题我们依法向当事人进行认真解释,并与相关部门衔接,最终达到满意;三是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召开了4次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通过召开行政强拆会,充分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人民群众和媒体的一致好评;四是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南山公路、甘霖公司等10多件法律咨询意见函的答复工作,充
分发挥了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和助手作用。五是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并参加了全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班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
为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我办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始终坚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敞开大门受案。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不找任何理由和条件,坚决依法受理。二是秉公依法办理复议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排除非法干预,做出公正的行政复议决定,提高了办案质量。对于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该进行赔偿的依法决定赔偿,从未有官官相护的事情发生,树立了行政复议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三是围绕中心办案。《纲要》和《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们始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一心一意谋发展这个中心来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用复议方式解决发展中出现的行政争议和矛盾,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四是不断创新办案方法。我们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法、新举措,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书备案制度、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采取简易程序,解决行政纠纷。
(五)精心组织,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工作积极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高质量的完成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我办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认真调研,现已答复46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环卫工人节’》、《关于尽快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议案;现已答复33名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市流动人口子女实施义务教育进行地方立法的建议》、《关于实施‘一城一交’综合交通管理体制》、《关于‘医闹的问题’建议地方政府立法》、《关于加强黄河段水污染治理工作》的提案。
(六)贯彻落实《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我办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服务、协调等职能。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今年3月份召开了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就全市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交流,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对城关区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和张秀珍等29名个人给予了表彰。二是为了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6月份我办会同市编办到外地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行调研工作,并向市政府提出了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目前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正在筹建当中;三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国全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去年11月6日召开了市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对近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安排
布置了下一步工作。根据201*年11月7日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于11月底召开的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201*年工作要点,着力解决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中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环境改善等问题。
(七)加强党风廉正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
我办在认真履行了法定职责的同时,积极开展党风廉正建设,逐步完善党的组织建设,认真实施治庸计划,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党章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荣辱观,使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大为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真正做到了政治上更加过硬,精神上更加饱满,作风上更加踏实,业务上更加精熟,牢固树立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加深了对党的宗旨、信念的理解,形成了服务大局、团结协作、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工作氛围。虽然我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行政立法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途径和办法不多,力度不大,效果不佳;三是备案审查的工作落实和检查不够;四是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重点在贯彻落实上下工夫,力争达到市政府《五年规划》提出的要求。
二、201*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年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全国、全省及我市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党的十七大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继续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工作的高级参谋和助手作用。
(一)在制度建设方面,要立足立法工作实际、积极创新立法方法、突出当前立法工作重点、力求本地立法特色、完善立法机制、严格立法程序,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立法项目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应当尽快尽早进入立法程序。在政府立法过程中,必须克服陈旧思想和落后观念,树立新思维、新理念,拓展新思路、新视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和合理归纳的基础上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将市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制度建设目标,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决策体系、执法监督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和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公共服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及城中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充分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政府立法工作按照精简、准确、管用的原则,既要突出地方特色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并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完善立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评估机制,及时提出和完成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意见,做到立、改、废并重。一是要完成好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项目的起草、报审工作;完成国务院法制
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办、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意见征求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的调研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20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实施工作,并结合201*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完成现行法规、规章及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及公布工作;三是完成《市政府规章汇编》的编辑、出版工作。
(二)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要进一步拓宽监督领域、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首先,要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提升执法人员整体法律素质为重点,强化法律培训力度;以健全和完善执法制度着手,全面规范和统一主要执法活动和重要执法环节,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监督意识,健全监督机制,突出法制部门内部执法监督的主管地位,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和创文明机关活动,培养行政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观念,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采取集中学习,业务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执法专业知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身份和资格合法性,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文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其次,要认真全面做好明年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以培训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在备案审查方面,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时间、备案方式、审查时限、审查方式、纠正方式等制度,加快备案审查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继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健全并逐步推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机制;积极参与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前期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降低纠错成本,提高备案效率,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督导完成各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总、上报和公布工作。要在第三轮全市执法人员培训中增设备案、审查科。
(四)在行政复议应诉方面,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研究解决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数量;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要研究解决县区法制机构人员虚设的问题,使其与行政复议工作的任务相适应;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探索行政复议的有效制度和途径,包括行政复议申请办法、网上受理办法、程序规定、重大复议案件报告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制度、集体审议制度、行政诉讼及败诉案件报告制度、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等;在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首先,要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宣传工作,使广大的人民群众掌握行政复议这一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其次,要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参加行政应诉,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复议为民的宗旨,特别注意审理好因土地征用、城建拆迁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规范拆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政府的行政行为。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五)在法制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方面,一要按照去年11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精神要求,会同市编办完成对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编制的调研,根据县区人口规模,提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的原则性方案;二要完成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挂牌及人员配置工作;三要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就政府部门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向市政府提出具体见意;四要加快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程,完成人员选配、办公场所建设、经费申请等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和制度;五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制队伍的综合素质;六要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精心组织两次全市领导干部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仲裁工作的督促指导,一是继续作好仲裁推广、推介和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资源、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常抓不懈;二继续积极做好格式合同文本的修订工作,明确约定仲
裁条款,积极提供仲裁案源;三要进一步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讲座、仲裁员沙龙等活动,不断提高仲裁员的执业水平,通过执业纪律教育,不断净化仲裁环境,提高仲裁员操守水平。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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