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
宜都市民政局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工作情况的汇报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和谐安定,关系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近年来,我局通过强化求助人员管理,增强主动救助能力,探索多元救助方式,积极协调,部门联动,初步建立了主动救助常态化、救助方式多样化、救助工作协同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模式。
一、基本情况
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承担,救助站成立八年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约9500余人次,其中未成年人209人次。今年10月,我局按照三级救助管理站标准对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进行了重新选址和设计,目前,正处于积极筹措资金阶段。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建立定期巡查机制,主动救助常态化
针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我市救助管理站结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了巡查机制,做到主动救助常态化。
定期开展街面巡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工作,对特定商业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并预留救助电话,要求相关商户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后及时告知救助管理站,要求社区和志愿者团体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后及时施救或护送至救助管理站,广泛发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严寒酷暑及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必须开展救助巡查工作,确保流入我市的流浪未成年人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二)落实分类施救制度,救助方式多样化
根据流浪未成年人乞讨成因及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际,我们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分类救助,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实施不同的救助管理。
对于由成年人携带流浪乞讨的,救助管理站采取先行施救,然后公安机关跟进,严防拐卖、拐骗和强迫、教唆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流浪乞讨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引导接受救助。对于突发急病的流浪儿,采取“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安排治疗,同时会同公安机关利用信息系统帮其查找父母或在相关媒体为其刊登寻亲公告,及时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对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和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我站采取福利机构照顾为主,家庭寄养为辅的方式开展施救工作。
(三)搭建救助联动平台,救助工作协同化
积极搭建救助联动平台,促使政府相关部门协同管理,各施其责,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促进流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他们回归家庭、妥善安置积极创造条件。一是提请市政府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提请市政府成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搭建各部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联动体系;二是主动联系城管、公安共同做好街头主动救助工作,与城管、公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现救助流浪未成年人;三是大力宣传流浪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件,引导社会各界及时发现并报告流浪未成年人。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成立于201*年,按当时标准和工作需要进行设计和建造,针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功能设计明显不足,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尚不健全,相关部门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上协调力度不够,落实不足,需进一步细分责任。
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会以建设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为抓手,积极探索,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扩展阅读: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8月1稿
XXX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自治区、地区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和地区《阿克苏地区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阿克苏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方案》要求,XXX全面开展了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现将8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1、加大政法部门的协调力度。县委政法委加大对公、检、法“打拐”工作的协调,形成了“打拐”合力,杜绝了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并积极开展各项“打拐”工作,有效预防了拐骗操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1起拐骗操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时,组织政法各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做到“稳、准、狠”地打击拐骗未成年人犯罪。
2、加大各乡(镇)、各单位联系协调力度。构筑起公安、民政及各乡(镇)、各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参与的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建立“三方联席、定期例会”工作机制(村(社区)、家庭、民政部门),对于贫困失学且愿意上学的贫困少年儿童,联合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学校,形成“五位一体”帮扶机制。开展“四无乡镇”创建工作。针对流浪儿童绝大部分来自于农村的实际,在全县组织开展“四无乡镇”(无未成年人流浪、无遗弃家庭成员、无因家庭暴力外出流浪、无安置后人员反复)创建活动,并纳入文明乡镇考评内容,
从源头上减少流浪未成年人的出现。
3、强化对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XXX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利用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政治学习的机会,重点对中央、自治区有关“打拐”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及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学习,并通过学习达到人人懂“打拐”政策、人人会“打拐”法律法规的氛围。
二、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1、广泛开展法制教育。XXX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在街头巷尾、学校、广场、XX开展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打击活动中,参与到关心支持救助保护工作中,形成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公安局设立“打拐”咨询电话,为群众答疑解惑。结合“六五普法”和“法治进校园”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宣传力度,从源头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暑假期间,全县组织开展宣传8场次,张贴标语200余条,悬挂横幅15条,广播电视滚动播放20多小时,发放宣传单5400余份,暑期受教育学生达7000余人(次)。
2、积极促进青少年家庭教育。大力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法制建设、家庭科学育儿等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家长和
孩子的法制素质。在暑假放假前夕组织开展了争创“平安暑假”活动,举办保健知识、安全知识、生活常识等形式活泼的家长、青少年讲座。通过一系列活动,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从源头消除和预防了未成年人流浪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深入开展“青春自护”活动。通过开展“社区未成年人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的自护体验,推进青少年的自护教育。
三、加强整治与建设相结合,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1、认真开展排查整治行动。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重新对XXX外出未成年人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掌握了XXX外出未成年人去向及动向,从而确保流浪未成年人不失管不失控,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真正做到了发现一个救助保护一个。
2、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暑假期间组织相关单位联合对电子游戏厅、网吧、文化市场和二手手机市场等进行突击检查4次,确保未成年人有个健康的社会环境。
3、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在秋季开学前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进行排查,并对影响校园学生活动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影响学生上课的施工单位进行教育,让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对学校周边的治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努力给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存在的问题
个别单位领导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及时安排、过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不清。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强对网吧等文化市场的检查。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对网吧等文化市场的核查,特别是对学校周边的检查,净化社会环境,减少社会影响带来的负面影响。
2、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在秋季开学期间,组织法制副校长进入校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从源头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3、加强督查考核。县综治办不定期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督查出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XXX委政法委20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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