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汇报
齐河县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工作落实情况
8月19日,在收看了国家、省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县立即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社会和谐安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落实,我县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坚持“完善机制、提升服务、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的目标,进一步钢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出台文件成立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完善出台了齐政发《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成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团县委、妇联、残联、铁路部门以及晏城街道办政府、铁北街道办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晏城街道办社会福利中心内成立齐河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中心、齐河县人民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财政、公安、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县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定期召开联席办公会议,认真分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逐一制定化解矛盾和问题的办法及措施,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周到、优质、高效的救助保护服务,确保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网络管理机制。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仅靠一个或几个部门难以做到全覆盖,只有建立部门、乡镇、村(居)委联动的管理网络,才能对流浪未成人予以更好的救助和保护。一是建立乡镇、村(居)委救助网络,做到救助不留死角。以乡镇民政办为主体,对乡镇、村、社区流浪未成年人予以救助和保护,充分调动村(居)委干部、村(居)民的积极性,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向乡镇民政办报告,乡镇民政办迅速给予救助,不能救助的及时送往救助管理站,并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信息台账,建立健全县城以救助管理站为主体、乡镇以民政所为主体的救助保护责任机制;二是变被动为主动,做到救助保护全覆盖。县救助管理站落实专人定期在县城及周边区域巡查,发现一起救助一起;三是发挥公安执勤亭、便民服务亭的作用,达到救助不留空挡。加强同公安、城管、环卫部门的协调、联系,利用公安执勤夜间巡逻、城管执法、环卫清扫等时机,一旦发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人员及时赶往现场对其实施救助;四是主动联系、协调卫生部门,对生病的流浪未成年人实施医疗救助,确保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四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加强救助管理人员的法规政策、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等知识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救助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法规、政策的培训。以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使全体救助管理人员进一步熟悉法规政策、科学合理运用,做到依法、依规、依政策救助;二是加强救助业务知识培训。在做好救助常规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重点强化对心理学、教育学、行为学的培训力度,要求全体救助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认真钻研,采取聘请专家到站讲课和派员外出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行为学等方面的知识,为准确揣测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思想状态、行为状态,疏导流浪未成年人的心理障碍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强化流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积极加强同教育部门的协调、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中较为特殊的群体,聘请当地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或专家对其进行心理、行为的矫治工作,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尽快消除心灵中的阴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是建立生活保障机制。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科学的生活保障机制是减少或杜绝流浪未成年人流入社会的关键举措。一是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机制。结合区域流浪未成年人流入社会的现象和特点,按法规、政策将当地生活困难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类施保,切实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对因灾、因病造成生活临时困难的家庭,给予医疗或临时生活救助,帮助困难家庭渡过生活困难期,从源头预防流浪未成年人的现象发生;二是建立生活救助保障机制。救助管理站切实履职尽责,对到站主动求助或送往救助站的流浪未成年人,依法依规、按政策给予救助,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食宿、教育、技能培训等相关服务工作,对能提供家庭住址的及时护送回家,对实在不能提供家庭住址的安排寄养或到当地儿童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切实保障了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三是建立部门协调的救助机制。积极协调公安、卫生、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建立对未成年人实施共同救助的长效机制,教育部门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卫生部门保证生病能得到及时治疗,财政部门提供较为充裕的救助保障经费,同时,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对流浪未成年人给予救助保护,真正形成部门联动、人人参与的救助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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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自治区、地区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和地区《阿克苏地区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阿克苏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方案》要求,XXX全面开展了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了由县委XX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及时召开动员会,对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XXX实际制定下发了《XXX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也层层召开了动员会,并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打击活动中,参与到关心支持救助保护工作中,形成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公安局设立“防拐”咨询电话,为群众答疑解惑。结合“六五普法”和“法治进校园”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
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宣传力度,从源头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县法制副校长授课12余次,张贴标语500余条,悬挂横幅23条,广播电视滚动播放10多小时,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受教育学生达6900余人。
(三)健全工作体制,认真摸排查。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构筑起公安、民政及各乡(镇)、各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参与的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制,以保护为重点,以教育为根本全面开展工作,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进行摸底排查,对流浪未成年人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逐一查明去向,逐一签订救助保护责任书,从而确保流浪未成年人不失管不失控,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真正做到了发现一个救助保护一个,对于那些能转化的就及时进行教育,从根本上转化一个。经过摸底,目前XXX共有外出未成年人84人(学生58人,人户分离26人),其中,XX人,XX人。未发现被拐骗及被他人操纵情况。自工作开展以来,XXX在XX救助管理站接回一名18岁的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目前已安置其在县农办工作的哥哥家中。
(四)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确保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力。我县全力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建立辍学学生责任制和报告制度,保证适龄儿童都能够入学接受教育,对于辍学的学生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调查,对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工作不力的学校和家长实行责任追究,有效的控制了辍学率。二是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管理力度,对影响校园学生活动的违章建筑进行
了拆除,对影响学生上课的施工单位进行教育,让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对学校周边的治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努力给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三是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规范电子游戏厅、网吧经营、文化市场和二手手机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为止,对网吧、文化及二手手机市场检查了25次,确保未成年人有个健康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1、外出未成年人中存在人户分离的情况,给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难度;
2、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还不够扎实。三、下一步打算
(一)设立警务交流平台。对人户分离的外出未成年人,由公安局与外出未成年人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向其告知外出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请求所在地派出所予以协管。对流入未成年人所在地派出所告知的人员进行协管,使人户分离的未成年人不失管不失控。
(二)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乡(镇)治安联防队员、村治安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十户长等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登记流入流出未成年人,通过亲属或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做到对未成年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三)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救助实效。一是建立跟踪回访制度。对返家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时与其家人及所在村委会或社区联系沟通,了解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二是探索建立预防机制。建立登记台帐,摸排重点户(有流浪史)和特困户,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救助计划。开展预防工作试点,建立“三方联席、定期例会”工作机制(村(社区)、家庭、民政部门),对于贫困失
学且愿意上学的贫困少年儿童,联合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学校,形成“五位一体”帮扶机制。三是开展“四无乡镇”创建工作。针对流浪儿童绝大部分来自于农村的实际,在全县组织开展“四无乡镇”(无未成年人流浪、无遗弃家庭成员、无因家庭暴力外出流浪、无安置后人员反复)创建活动,并纳入文明乡镇考评内容,从源头上减少流浪未成年人的出现。
(四)规范工作制度。一是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三是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通过上下联动,在全县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网吧、学校周边及文化市场进行检查整治,净化社会环境,减少社会影响带来的负面影响。
(五)加强督查考核。县综治办不定期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督查出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XXX综治办20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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