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建集团股份公司租赁分公司(塔吊租赁6)11-CL053
建筑机具租赁合同
承租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房建一分公司(甲方)出租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租赁分公司(乙方)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楼扩建改造项目工程工程地址:市南区山东路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物名称、规格、数量、租赁价格名称钢管扣件顶托单位米个根规格数量租赁单价租赁天数全价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甲方的预计而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货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具体以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现场双方办理完相关手续起到甲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乙方仓库按乙方规定验收完为止。0
第三条、租费的结算与交纳
租费的结算以双方签字的收发货单填列的时间、数量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租赁单价为依据,自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现场的当日起至甲方将租赁物送回乙方仓库验收完的当日止,连续按日计费(不扣除节假日)。租费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在次月25日前结算租赁费总额的70%,租赁期满(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合格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保证真实合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发票若有异议,有权停止以上支付款项)办理完结算单后2个月内将余款付清。第四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甲方对所租用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对所租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按时维修涂油。钢管不准切割、打孔,钢模板不准打孔。送回租赁物前,应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整理、清理、涂油。如有损坏,要按维修规定交纳维修费,如有丢失或严重损坏,要按市场价格交纳赔偿费。
第五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所供租赁物的合格证等相关资
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将租赁物转移到合同签订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将租赁物转让第三方使用,需征得乙方同意或另签《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乙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租赁物。
2、甲方提出周转材料计划,乙方应在4小时内将周转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车。
3、乙方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4、乙方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
5、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总额每天5%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需方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将所租租赁物全部送回乙方仓库验收完并付清全部租费后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执6份乙方执1份。
承租人(章):出租人(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20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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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具租赁合同
承租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房建一分公司(甲方)出租人:青建集团股份公司租赁分公司(乙方)工程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楼扩建改造项目工程工程地址:市南区山东路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物名称、规格、数量、租赁价格名称钢管扣件顶托单位米个根规格数量租赁单价租赁天数全价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甲方的预计而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货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具体以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现场双方办理完相关手续起到甲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乙方仓库按乙方规定验收完为止。
第三条、租费的结算与交纳
租费的结算以双方签字的收发货单填列的时间、数量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租赁单价为依据,自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现场的当日起至甲方将租赁物送回乙方仓库验收完的当日止,连续按日计费(不扣除节假日)。租费于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在次月25日前结算租赁费总额的70%,租赁期满(乙方提供相应金额合格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保证真实合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发票若有异议,有权停止以上支付款项)办理完结算单后2个月内将余款付清。第四条、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甲方对所租用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对所租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按时维修涂油。钢管不准切割、打孔,钢模板不准打孔。送回租赁物前,应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整理、清理、涂油。如有损坏,要按维修规定交纳维修费,如有丢失或严重损坏,要按市场价格交纳赔偿费。
第五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租赁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所供租赁物的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将租赁物转移到合同签订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将租赁物转让第三方使用,需征得乙方同意或另签《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乙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租赁物。
2、甲方提出周转材料计划,乙方应在4小时内将周转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车。
3、乙方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4、乙方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甲方偿付违约期租金5%的违约金。
5、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乙方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总额每天5%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需方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将所租租赁物全部送回乙方仓库验收完并付清全部租费后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执6份乙方执1份。
承租人(章):出租人(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20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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