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地方税务局201*税源清查工作总结
X县地方税务局201*年税源清查工作总结
4月至7月,按照《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地税发〔201*〕45号)和《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地税发〔201*〕34号)要求,我局全面落实上级工作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税源清查工作,查找出了税源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推进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源清查工作开展情况(一)、清查成果
根据县局税源清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会后我们迅速开展工作,鉴于税源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的实际,查前对全县登记信息进行认真审查、认定、比对,并逐户分析。清查小组督促各税务所以及城关分局对城区和所辖乡镇的进行了拉网式清查。截止7月10日,共清理出漏管企业44户,个体户533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金共计1295727.3元,由于管理员对征管系统税源清查模块不熟练,其中1295333.8元通过正常正式录入系统。通过此次税源清查活动,进一步澄清了全县税源底子,为加强税收征管奠定了基础。
(二)、清查的方法
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强领导与细致分工相结合。成立了税源清查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分工落实各项工作,加强配合、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制定税源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进行“拉
网式”清查,既核查税务登记内容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还与发票使用情况、税款核定情况、纳税情况等相结合,逐户核对。三是落实责任。将清查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把职责落实到每一个清查单位,强化了工作落实。四是作好宣传。在清查工作中接受广大纳税人和被清查单位的咨询,努力做好解释工作,解决纳税人和被清查单位在税收政策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五是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证件办理信息比对,分户、分行业清查登记信息,查漏补缺,及时处理清查出的问题,切实做好税源清查工作。二、税源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此次清查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税源管理难以做到有的放矢。在定税管理、发票管理等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额度标准,各所难以准确掌握管理尺度,造成同等经营状况的纳税人税负不平衡;同时也容易导致税管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
二是税源监控手段难以全面发挥作用。税务部门在税源管理上力度不大,管理方面力度弱化,对于已纳入税源管理的户数,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税源底数不清,造成漏征漏管。税管员的日常管理大多限于催报催缴和清理漏征漏管户,而信息采集、纳税评估、分析预警等监控手段往往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制约了税源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提升。
三是征管力量难以满足实际管理需求。我局现有个体税管员较少,负责全县城区和乡镇近201*余户个体类纳税人的管理工作。在
“各自为政、单兵作战”式的管理模式下,税管员一旦缺位或缺乏责任心,很容易形成大大小小的管理“盲区”。
四是纳税服务难以完全到位。因忙于日常管理事务,税管员对做好纳税辅导、政策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就往往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整改的方法和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进税收管理精细化。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要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坚持税源管理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制度、税源信息归档制度、建立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和持续改进机制。
二是对漏征漏管户、机外循环户一律纳入登记管理台帐,纳入正常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巡管制度,对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要及时核定税款。确定出行业最底税负警戒线,对低于最底税负警戒线的纳税人要合理调高税负。
三是要切实加强城乡结合部、分局(所)所在地边缘乡镇、街道的清查,消除部分行业管理盲点。
四是真对近年来部分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躲着藏着拖着不交税和公开不交税的“钉子户”的明显增多,在下步工作中对其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五是加强信息互动协作。加强国、地、技术监督信息互动协作。严格做好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登记管理工作,通过税务登记加
强对纳税人的监管,加强对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控纳税人资料的同时,督促税收管理员根据户籍管理信息定期开展实地巡查,核实登记事项的真实性,查找漏征漏管户,及时发现和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对税务登记信息变更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六是增强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落实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充分利用市局新印发的税收管理员巡查日志,确保日常巡查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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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地方税务局税源清查工作总结
今年4月初以来,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税源清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在全系统迅速开展了税源清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全市税源基数,切实提升了税源管理质效,堵塞了征管漏洞。目前,我们共清查纳税人1353户;清查税款、滞纳金、罚款三项合计2346万元;全市自查纳税人1173户,共补报税款及滞纳金4336万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周密部署
为切实加强对税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税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华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勇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征管和科技发展科。领导小组还成立了六个督导工作组,分别由包片领导任组长,对十三个县市区局进行监督指导。此外,我局还印发了《周口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开展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清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了税源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深入宣传,优化纳税服务
省局会议后,我局于201*年4月24日及时召开了全市税源清查工作动员会。华刚局长亲自对该项工作安排部署,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扩大宣传效果,我局还在周口日报上刊登了华刚局长就税源清查工作答记者问和税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12366咨询热线、纳税服务QQ群、流动宣传车、短信、邮箱、电视台、电台、发放宣传册和在办税服务厅播放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咨询渠道,营造舆论氛围,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与此同时,我们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具体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税源管理的规律,详细了解纳税人需求,不断改进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措施,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组织自查和清查,突出工作重点
我们积极开展纳税辅导,组织全市所有地方税收纳税人对201*年1月-201*年3月期间的税源情况进行自查补报,严把自查质量,对自查走过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纳税人登记造册,作为下阶段重点检查对象,以此促使纳税人主动申报补缴税款;而我们在清查方面主要围绕八个重点环节展开:
(一)户籍管理。一是与工商、国税、财政、交通、水利、教育、卫生、住建、农业、国土、发改委等部门的信息比对和协调配合,排查差异户。二是对辖区、产业集聚区、城区、不同区域的结合部以及跨区经营漏征漏管户的清查。三是对失踪户、非正常户、失效户的清查比对。四是对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前突击注销户的复核,重点核查减少的企业和个体工商大户。五是清查过程中,发现纳税人街道乡镇代码、办税人员手机号码、经营范围等信息有变动时,及时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维护,提高基础信息数据质量。
(二)申报征收。一是把好纳税申报审核关,利用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查询长期零申报、低申报以及长亏不倒的纳税人,实地核实生产经营情况,并列为重点纳税评估对象,存在逃税嫌疑的及时移送税务稽查部门查处。二是对照《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年第6号),清查本单位本辖区外出、外来经营行为是否纳入了管理,是否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三是对营业税起征点、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前后个体工商户户数和缴纳税款的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核查是否存在隐瞒收入和人为调节核定定额行为。四是对纳税人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建税、印花税等税种加强信息比对,核实是否足额申报缴纳。
(三)发票管理。一是清查纳税人是否存在超范围领购、使用和代开发票行为,通过系统分析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对纳税人的票种核定信息和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对。二是清查纳税人发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纳税人进行检查。三是清查使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存在申报缴纳与发票开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通过票表比对、查税与查票相结合的方法,对纳税人的发票开具情况和申报缴纳信息进行核对。四是清查使用手工发票、离线开具发票纳税人是否存在“大头小尾”、“单联填开”、虚开发票等违法违章行为。通过清查工作,对发票使用环节加强监管,收集制售假发票线索,加大查处力度,摧毁制假售假窝点、团体,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四)重点项目、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等。一是同发改委、统计、规划等部门联系,清查本地重大项目立项、项目金额(涉及地税收入的项目金额)、工程进度、税款缴纳的详细情况并建立辖区重点项目管理台账。二是对本单位重点税源认真开展税收分析,入库税款同比或环比增减幅度出现7%以上变化的,由纳税人进行自查并说明情况,没有合理理由的进入纳税评估程序,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嫌疑的转税务稽查部门查处。三是开展对房地产、建筑、餐饮、娱乐、洗浴等重点行业清查工作。对房地产业要重点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所得税清查力度,重点核实劳务和材料成本是否真实。加强餐饮、娱乐、洗浴业清查,重点提取纳税人生产经营收费管理系统中数据,与纳税人申报的财务信息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行为。
(五)税收征管。重点开展对个人股权转让、私房租赁、高收入个人等税源隐蔽、不易控管的纳税行为的清查。同工商部门联系,准确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主动同房管部门联系,取得房屋租赁详细信息,加强对私房租赁税收的清查力度。结合本地区高收入行业,重点加强对12万元以上高收入个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的清查工作。
(六)委托代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201*年第2号)规定进行自查,认真确认代征工作是否纳入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被委托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代征税款是否足额征收、代征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七)欠缴税款。列出欠税清册,进一步摸清欠税底数,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深入了解存在欠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工作计划,狠抓落实,严格考核。从严控制对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努力做到不发生新欠。对以前年度欠税,区别情况认真清缴,减少陈欠规模。
(八)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在税源清查工作中,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把国家制定的惠及民生的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对符合享受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清查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对未达营业税起征点、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发票工本费免征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清查。
除上述税源清查内容外,我们还结合周口实际,立足经济特点和税源构成情况,对板材加工、农产品加工、锅炉制造、网业制造等特色行业开展了重点税源清查,做好“自选动作”。
四、明确清查要求,深入分析评估
我们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严格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把税源清查作为第二季度的一项中心工作,作为完成地税收入任务,提高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
一是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在元至3月份税源清查的基础上,全面清查准确核查税源情况,以达到省局对本次清查的工作要求。二是突出重点,查深、查透。突出重点行业,做好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的清查;突出重点项目,着重清查大型的工程项目,如农村道路、桥梁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文卫体设施建设、小产权房屋开发项目;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突出清查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的税源;突出重点税种,加强对营业税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的清查力度。三是清查做到四个结合。税收清查与日常征管相结合,从日常征管中筛选清查重点难点,通过清查发现征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征管资料,堵塞征管的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清查与稽查相结合,对清查过程中发现偷税漏税纳税户立即移交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对处理的征管问题及时反馈;清查与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相结合,边清查边搞好税法宣传,边搞好纳税服务;清查与组织税收入库相结合,做到边清查边入库所清查出的税款。此外,根据纳税人上报的自查资料,我们认真开展税收分析,通过分析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评估,深入企业调查取证,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评估到位。
五、加强协调配合,严格督导检查
一是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由政府牵头与公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重点查处;二是主动与财政、国税、工商、交通、水利、教育、城建、质检等部门沟通,通过第三方信息对比,逐户核实差异户;三是紧紧依靠协税护税组织,特别是街道和社区的力量,对非正常户、走逃户追缴税款、补办手续。四是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我们把税源清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评先评优挂钩;五是市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搞好督导检查,及时解决税源清查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六是实行信息旬报制度,积极搜集、整理基层单位上报的工作信息,五天统计一次工作进度,安排部署,交流经验,并及时向省局做好信息反馈,有效发挥信息简报的指导作用。
六、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坚持着眼长远,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制度、管理、信息化手段应用等方面入手,研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办法和措施,不断提升征管水平和税收质量,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总之,通过这次税源清查,加大了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的维护了税收秩序,有效的震慑了欠税、逃税分子,保障了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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