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机关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
运管所机关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运管所长领导下,协助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关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二)、做好文件、信件、电报的收发、寄送、登记、传阅、催办工作、会议通知、上传下达及本所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和大型会议的工作安排。
(三)、承办所有综合性文件,总结材料,有关报表填报及会议记录、综合、汇总工作。
(四)、做好全所固定资产、办公用具登记、建档及管理工作,管好办公用品、用具、严格发放手续,健全登记制度。
(五)、做好全员培训及实绩考核工作,配合交管站搞好全所业务工作,提高运管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六)、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七)、负责全所来人接待工作。
(八)、负责组织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查处结果。(九)、负责收集、整理各种信息、资料,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十)、认真总结经验,开展调查研究,抓好运管工作交流和新闻报道工作。财务股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法令、制度,宣传学习财经法规,维护财经法令。(二)、负责运管所各项规费的汇集和解缴工作,保障各项规费及时足额上缴主管部门。
(三)、加强经费支出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时编报收支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资料。
(四)、负责全所各种票证的领取、保管、发放、核销工作。加强票证管理,保证各项征费票证的供给的工作。
(五)、负责运管所各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对增减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六)、积极协调、配合各业务股室开展各项业务,保证合理的资金供应。
(七)、负责对交管站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完善基础管理。(八)、考核、评价各项财务计划的落实情况。(九)、完成所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运管股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制订的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道路运输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二)、审核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审验经营车辆的经营行为,协助制定本地区的行业发展规划。
(三)、抓好全县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维护合同运输,调解运输纠纷。
(四)、会同有关股室协调解决运输管理业务问题,对基层交管站实施业务指导,协调搞好源头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主要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上报,为上级制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六)、负责全县营运性车辆营运证,线路标志牌发放、审验工作,实施对客运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客运股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指定的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搞好客运市场管理,确保客运市场安全、高效、繁荣、有序。(二)负责对全县旅客运输的管理。
安排布置县内客运线路,协助办理跨区以上客运企业或业户新增班线和核发新证及标贴工作。(三)负责全县客运车辆营运路单、线路标志牌等单证的管理发放工作。(四)负责全县客运车辆(含出租车)营运审批工作。
(五)负责审核客运票价执行情况和业户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督察工作。(六)负责征收辖区内客运车辆交通规费,并及时解缴。负责完成局、所交办的临时任务。维修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机动车维修机构制定的有关规章、规范、标准和细则。
(二)、负责辖区内一、二类维修企业、三类专项维修业户、摩托车维修业户的开(歇)业、年审登记工作,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辖区内机动车维修市场的管理,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各种违章行为,调解维修纠纷。
(四)、负责机动车维修市场的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基础台帐,及时、准确的上报有关报表,组织维修市场调查、收集各种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定本县维修行业发展计划。
(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在册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记录签章工作,建立营运车辆技术管理档案。
(六)、组织、落实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人员、营业性驾驶员的技术培训及机动车维修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非营业性驾驶员转营业性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八)、指导维修行业协会工作,协调解决行业不平等竞争问题,规范经营行为。(九)、对辖区内驾校及其他各驾校报名点进行监督管理,维护驾培市场稳定。(十)、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实施对辖区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征费稽查站工作职责
在运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公路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对车辆进行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客运附加费、货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和营运牌证、经营范围、经营行为、运价、票证的检查工作,完成政府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赋予的特殊检查任务,保证车辆各项交通规费应征不漏、应免不征,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稽查队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负责本辖区客货运市场的稽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纠正违章运输,监督检查运价执行情况。(三)、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有关台帐和工作日志。
(四)、组织运输经营者片组活动,进行经常性的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
(五)、对各交管站管辖车辆的交通规费征收情况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对漏征规费的车辆进行补征。(六)、调解当地公路运输业务、经济纠纷。
出租车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负责本辖区内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的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纠正违章,监督检查运价执行情况。(三)、负责征收辖区内出租车客运规费,并及时解缴。(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有关台帐和工作日志。
(五)、组织运输经营者进行经常性的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六)、调解当地出租车客运业务及纠纷。
行政案件受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国家及交通行政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规章和规定,依法按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查处分离,归口办理,加强监督;
二、负责受理交通违章案件一般程序的处罚、法律文书的制作、案件的审核,及时报送所会审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案件文书档案储备系统;
三、负责承办运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案件;
四、负责管理“运政在线”违章案件信息的记录、立卷、归档及定期上报反馈工作;五、负责“96333”投诉案件的督办工作,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六、负责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微机房管理制度
(一)、爱护机房内设备,专人管理,登记建帐,设备资料,系统软件等物质要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借。
(二)、定期做好硬件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三)、定期对运政档案、征费档案进行备份存档。(四)、严格按网络操作程序操作网络设备。
(五)、严禁私拆、私借机房内设备;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入)后,要做详细记录,并在收回时做严格检查。
(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泄露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对涉密信息有权拒绝上网。(七)、严禁利用机房设备玩各种游戏、聊天、看电影和不利用网络安全的任何操作。(八)、保证本单位网站的安全运行,定时进行网络安全检查,防止“黑客”和“病毒”的侵入。(九)、保持机房内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带皮的食品。
扩展阅读:最新运管所及各股室职责
运管所所长、地方海事处处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道路(水路)运政、水上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2、抓好交通运政、地方海事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
3、全面负责全区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运输行业秩序,抓好道路、水路运输、汽车及船舶维修、汽车驾驶学校等运输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4、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配合军事部门做好国防后备运输能力的动员和使用,做好战备物资的运输工作。
5、全面负责水上港航监督、内河船舶、排筏及水上设施检验、救助打捞、航行保障、内河码头、船闸、通信导航、船舶代理等管理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组织协调指挥水上救助工作。
6、认真履责、负责全面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7、抓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单位内部安全工作。
8、承办上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运政稽查大队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
2、对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道路、水路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维护正常运输经营秩序。
3、组织、实施全区运输市场及地方海事的行政执法工作。4、协调和处理群众投诉、上访等工作。5、调查处理道路、水路运输行政处罚案件。
6、协助安监股及其它业务股室,抓好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运管所行业统计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2、努力学习政治、积极钻研业务,统计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口径,做到计算方法正确,统计数字一致。
3、按照规定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做好及时、准确、完整、清晰。
4、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各种运输工具的异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5、负责全区运输业务的统计工作检查,指导培训统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适应工作需要。
6、搞好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编制年度计划,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发挥统计监督服务作用。
7、做好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妥善保管好统计资料。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负责全区乡(镇)运管站和交通运输检查站的设置规划,做好全区运管人员和核实及着装、证件、徽章领发工作。
3、组织运管和地方海事队伍人员培训。
4、负责办公工作会议的组织、记录及督促检查落实,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股室业务工作,做好考勤记录。
5、负责处理行政诉讼、复议和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6、做好文、电收发分送及建立健全卷宗档案的管理,负责印鉴保管、使用和机关的保密、保卫工作。督促搞好环境卫生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购置、保管、维护,做好办公用品供应和正常行政经费开支和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辆维修管理股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2、根据权限审核维修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做好营业性客运车辆的等级评定,做好车辆二级维护的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3、监督维修业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上报。
4、对维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指导以及技术培训,帮助改善经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和维修质量。
5、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技术档案,按时报送各类信息、报表。6、组织、协调、处理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投诉、纠纷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水路运输管理股职责
1、负责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水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2、负责全区水路客货运输、港口(码头)、船舶代理及其他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水路运力的宏观调控,对水路运输航线进行审核报批,承办水路运输业的中外合资(合作)运输的立项、审核及境外水运企业在我区设立办事机构的行业审核及管理工作。
4、对水路运输市场进行管理、引导、组织、协调水路军事运输工作。
5、监督检查水路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价格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改革意见。6、负责水路运输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
地方海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内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人河水域的船舶登记、签证及颁发相关证书等管理工作。3、审查、监督船员定额的执行情况,颁发最低船员安全配载证书。4、负责发布和管理内河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
5、负责全区内河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整、处理和预防工作及船舶安全检查工作。6、负责监督、检查通航水域安全,核准设置禁止航区。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船舶检验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范。
8、协助市处船舶检验机关对全区内河船舶(含排筏)进行检验和全区地主船舶修造业管理。
9、协助市地海局船舶检验机关对全区内河船舶、设施及相关船用产品法定检验、审图工作管理。
10、负责全区地方内河船舶修造技术资质认可、审报。
运政、运务股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2、审核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开业、停业申请,核发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
3、监督检查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经营行为。
4、抓好运输管理基础工作,制定内部技术台帐、图表及工作程序。
5、做好客、货运输流量及驾驶员培训量的调查和预测,提出本地区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运力宏观调控,搞好综合平衡管理。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6、负责客运班线审批,办好公共型客运站,实现车进站、人归点。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负责本辖区内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受理及审核有关资料
运管所副所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有关道路(水路)运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2、加强交通运政、地方海事管理人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
3、负责全区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管理,负责车船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和营业性驾驶员、船员等运输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及考核工作。
4、负责分管全区运力的宏观调控和汽车客运班线的审查、报批工作。5、负责分管内河小型船舶的检验工作。
6、具体组织实施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协助所长抓好上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安全监督股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以及安全技术标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彻;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协调组织研究部署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定期组织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强化督促与指导。
二、每季度至少协助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督促检查本单位事故防范工作;对全行业涉及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建立书面记录或形成纪要。对涉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加大行业依法监督管理力度,组织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和驾培交通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安全隐患要按“五落实”的要求,建立分级管理制度,督促及时整改。
四、协助领导部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管理活动;及时向市处(局)报送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活动汇报材料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报表)情况。
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各类事故。
六、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运政人员“十公开”办事制度
一、运政人员实行持牌服务,个人姓名、职务、职责公开。
二、道路客、货运输、维修、搬运装卸、机动车驾培、运输服务开业条件公开。三、申报开业、审批、发放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手续公开。四、道路旅客营运线审批权限与程序以及审批结果公开。五、机动车综检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六、代征其他规费标准及征费时间公开。七、营运车辆违章处罚规定和处理结果公开。八、呈报上级审批的有关业务研究结果公开。
九、机动车驾驶员、维修技工等级培训、上岗证办理报名培训条件公开。十、举报不廉行为,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开。
八个字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运管所机关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运管所机关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运管所机关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663005.html
- 上一篇:地税局票证管理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