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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郑州市金水区送电影下乡、下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9 05:20:46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郑州市金水区送电影下乡、下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201*年郑州市金水区送电影下乡、下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年我区送电影下乡、下社区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金水区辖内共有35个行政村和166个社区,按照每村、社区每月放映一场的目标任务,201*年我区送电影下乡放映任务共计2412场。二、组织领导

金水区广电中心送电影下乡、下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吴兆强金水区文化旅游局局长副组长:郭小红金水区广电中心主任成员:张小宝金水区广电中心副主任陆浩金水区广电中心科员办公室设在金水区广电中心,联系电话:60229381三、放映费用

201*年我区送电影下乡放映任务共计2412场,每场需要200元放映费,按照国家、省、市、区财政补贴5:2:2:1政策,金水区政府需补贴48240元。四、工作要求

送电影下乡活动是一项民心工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服务“三农”,是加快推进我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送电影下乡、下社区工作,努力让广大群众看到看好电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群众提供更多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电影,不断扩大电影覆盖面,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实现一村、一社区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五、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金水区送电影下乡、下社区活动由局长总负责,广电中心主任专职负责,电影公司具体负责实施放映工作。2、围绕主题,扩大宣传。金水区文化旅游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这个主题,使区政府这项惠民工作深入民心,让老百姓感受到政府的温暖,通过送电影下乡,进一步促进和繁荣农村、社区文化生活。各地在电影放映前要悬挂宣传标语,送电影下乡的放映车要有醒目标识。

4、电影公司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到认真组织、精心服务。经常组织放映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熟悉掌握和不断提高放映技术水平,做到数字电影优质放映。

5、认真做好每月的放映场次统计、核实和上报工作。要严格执行填写放映回执单制度,放映场次由放映员签字、村委会签章,金水区文化旅游局核实盖章方为有效,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每月第五个工作日前,向市局上报上月放映情况。

6、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要建立健全送电影下乡放映公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公益电影场次放映计划、放映员姓名向当地农村群众公布,接受农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市局监督举报电话:037169095816。

7、建立落实安全检查放映制度,确保放映设备、车辆和放映人员的安全。

金水区广电中心要以送电影下乡活动为契机,推进电影文化体制改革,大力繁荣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全面提升放映质量。努力探讨新形势下电影市场的发展方向,全力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送电影下乡放映任务,推动我区建设文化强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金水区广电中心

201*-12-

扩展阅读:金水区社区建设年实施方案

区委办区政府办

关于印发《金水区“社区建设年”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庙李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杨金产业园区工委,区北区工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金水区“社区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金水区委办公室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年1月25日

金水区“社区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我区和谐社区建设,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社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解决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完善社区服务为重点,以创新社区管理为手段,广泛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年”工作,进一步推动社区建设全面提升,为打造“幸福金水”奠定坚实基础。201*年,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为:保重点,争首位;育亮点,促提升;攻难点,求突破。

“保重点,争首位”是指,深入开展“社区建设年”工作,全面完成市里下达的市级“十星”社区创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等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力争实现任务的完成数量、完成质量等各项考评指标均居全市第一位。“育亮点,促提升”是指,以市级“十星”社区创建活动为主要抓手,大力培育一批具有金水特色、与金水城区建设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品、亮点社区,

通过示范带动、由点及面,全面推进全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升级达标。“攻难点,求突破”是指,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政策和机遇,从提升社区综合办公用房建设入手,重点升级改造一批老旧社区,着力解决社区建设与发展中的一系列难点问题,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努力实现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群众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不断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为社区居民群众服好务。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居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创新工作载体,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使社区建设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品位。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行“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以居民服务中心、信息图书中心、居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为重点打造精品、示范社区,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三、总体目标

“社区建设年”工作,重在解决长期困绕和阻碍我区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围绕建设社区综合办公用房、打造精品示范社区、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提升社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等工作,使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得到新改善,社区管理得到新提升,社区服务得到新延伸,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金水特色、与金水城区建设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品、亮点社区,通过示范带动、由点及面,全面推进全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升级达标。

四、主要任务

“社区建设年”工作从201*年1月开始,201*年12月结束,重点围绕十项内容开展工作。

(一)启动社区硬件升级改造工作,大力解决社区综合办公用房不足问题。

1、目标任务:重点对城区中综合办公用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尤其是老旧社区进行硬件升级改造,由所在镇办负责,以购买、自建(含异址新建、原址改扩建)、置换、共享、协议使用等方式建设社区综合办公用房,提倡将社区升级改造与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合村并城、新建小区开发等重点工程项目相结合,从源头上解决社区综合用房面积不足问题。201*年,有城区社区的每个镇办各完成2个老旧社区的升级改造工作。

2、建设标准:社区综合办公用房原则上应集中建设,500平方米是最低标准,1000平方米是达标标准,鼓励建设1500平方米

以上的社区综合办公用房。社区综合办公用房功能设置上应达到“六室四站二栏一校一厅一场所”标准(见附件1)。老城区的社区,综合办公用房面积应不低于500平方米;新建城区(含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合村并城、新建小区开发等区域)的社区特别是新成立的社区,综合办公用房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为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打下基础。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社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单位:区社区建设服务局,庙李镇、各相关街道办事处。(二)开展争创市级“十星”社区活动,打造精品、示范社区。1、目标任务:201*年,所有城区社区都要开展市级“十星”社区创建活动,有城区社区的每个镇办各创建达标1个以上市级“十星”社区。争取用2-3年时间,努力把全区80%以上的社区建设成为市级“十星”新型标准化社区。

2、创建标准:按照“文明社区、卫生社区、环保社区、平安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双拥社区、无交通违章社区、无违法建设社区、无占道经营社区、无不良网吧社区、慈善关爱社区、社区服务业先进社区、文化先进社区、健康社区、综合用房达标社区、计生和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社区”十六个方面进行达标创建,并经市“十星社区评比小组”评选全部达标(具体创建标准、评优评差程序和责任单位见附件2)。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社区建设指挥部、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庙李镇、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区房管局、区爱卫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环保局、区司法局、辖区各公安派出所、消防支队、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金水规划分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社区建设服务局、区人口计生委。

(三)开展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1、目标任务:启动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社区建设年”期间,以社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社区级社区服务中心是指在社区层面建立的集社区办公、为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办公和服务机构。201*年,有城区社区的每个镇办各选取1个以上的社区进行试点建设。在试点基础上,以后逐年增加建设数量,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有条件的社区全部建成社区服务中心。

2、建设标准:社区级社区服务中心集社区“办公、养老、健身、娱乐、医疗、信息、阅读、培训”等功能于一体,应有有统一的标识、统一的外观、统一的功能,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在1500以上,不得低于1000。

3、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社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单位:区社区建设服务局,各镇、街道办事处。

(四)启动城区社区工作站全覆盖试点工作。

1、目标任务:积极创新社区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区城区社区试点设立社区工作站,为全面推广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积累经验。社区工作站是党委、政府职能在社区的延伸,是党委、政府设在社区的工作平台,负责承接政府职能部门下派的政府管理、公共服务事务。201*年,有城区社区的每个镇办各选择1个社区进行社区工作站试点建设。

2、建设标准:社区工作站组建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职责履行到位,运转模式基本成型(具体要求见附件3)。

3、完成时限:北林路、经八路、文化路、未来路、南阳路5个街道办事处于10月底前各建成1个,其它镇办12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社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社区建设服务局,各有关镇、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社区帮扶工作,不断健全社区帮扶工作机制。按照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要求,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郑州市城区重点社区集中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31号)为指导,建立市直部门、区直部门联系社区制度和组织多部门联合工作组下派社区制度,以解决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标准,以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巩固扩大成果,推动精品社区建设工作,解决社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和纠纷、房地产纠纷等;解决社区脏乱

差问题,创建文明社区;解决社区发展、便民措施,社区停车场管理等问题;指导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社区;指导社区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配合做好市派年轻干部到社区挂职担任第一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专项工作。

1、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将社区帮扶与“社区建设年”各项建设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做好社区帮扶尤其是区直帮扶社区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批社区帮扶工作任务。重点围绕市政府关于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工作的“8项”任务、“十九条”要求,不断推进全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升级达标。

2、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城区重点社区帮扶工作办公室,区社区建设服务局,区直各帮扶单位,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提升社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一体化”建设,确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明确职责,强化管理服务。通过机制创新、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实现物业管理的整体进步和人居质量的整体跃升。

1、目标任务:探索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

工作平台,实现全区所有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2、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实现所有城区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责任单位: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

(七)试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不断理顺社区管理机制。1、目标任务: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尝试推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对社区管辖规模和范围进行调整、整合,撤并一部分管辖人口较少、管理规模不合理、无法解决社区综合办公用房的社区,为进一步理顺社区建设和管理机制创造条件;原则上,调整后社区的规模一般应在3000-5000户左右,大型住宅小区一般只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凡属于职能部门自身工作职责的业务,不得随意下派给社区,需要委托社区开展的,应按照“责、权、利”统一对等的原则,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切实为社区减负,逐步理顺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工作站的关系,还原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协管、服务、监督”的本位工作职责。

2、时限要求:3月底前,制定社区管理规模调整方案;6月底前,制定实施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牵头单位:区社区建设指挥部。

责任单位:区社区建设服务局,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八)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以第四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架构、人员队伍、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工作,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市社区组织体系,为构建和谐金水奠定基础。

1、目标任务:201*年,按时完成辖区所有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第四届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队伍、理顺社区组织架构、完善社区工作制度。

2、工作标准:原则上,新建住宅区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此之前应成立居民小组或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配置5至9人,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可适当增加若干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调整充实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的委员会设置,建立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的委员会;建立健全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四会”制度(社区听证会、民主评议会、民情恳谈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居委会工作制度、民意收集及矛盾排调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学习制度、与辖区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积极开展楼院门栋居民自治,推动形成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

3、时限要求:2月底前,完成全区169个社区工作人员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提前制定选举预案,做好准备工作。待市里统一要求下发后,按照选举规程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选举结束后,要同步做好前后两届社区班子工作交接、人员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社区建设服务局,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九)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针对我区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场地受限、资金扶持力度不足、自身发展能力较弱、参与社区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扶持专项资金,采取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典型代表,进而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区、参与社区公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中引入专业社工理念和工作方法,积极扶持能够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民间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重点面向社区基层开发一批公益性社工服务岗位,不断促进和规范社区服务业发展。

1、目标任务:每个镇办重点培育和发展3-5家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公益类、群众性社区社会组织;区社区建设服务局重点面向社区基层开发50个公益性社工服务岗位,培育和发展4-5家民间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2、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社区建设服务局。责任单位: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十)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

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及要求,建设集社区管理、党委政府政策信息、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社区信息服务网络,逐步改善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提高社区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推进社区管理电子化,提高工作效率。“社区建设年”工作期间,建立区级社区网络信息平台,有条件的社区可建设社区级网络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一次收集、资源多方共享。区本级社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社区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资金由社区所在镇办负责解决。

牵头单位:区社区建设服务局。责任单位:庙李镇、各街道办事处。五、保障措施和奖补标准

(一)在社区综合办公用房(含社区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方面,经验收达到规定标准,采取购买方式建设的,区财政将按照4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镇办进行奖补;采取自建(含异址新建、原址改扩建)方式建设的,区财政将按照201*元/平方米的标准对镇办进行奖补。

(二)被评为市级“十星”社区的,区财政除按规定政策对镇办予以奖补外,在社区工作人员使用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参照市里即将出台的业绩考核奖励办法执行)。

(三)社区工作站的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5万元(辖区户数在5000户以上的社区,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核拨),由区财政每年列入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社区各项工作经业绩考核,表现突出且被评为市级“十星”社区的,社区工作站站长可以高配为科级干部。

(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对运作良好、管理规范、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积极且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可按照每家1万元的标准,给予成本性运行费用补贴;对运营规范、专业性强、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积极且作用明显的民间专业社工机构,可在政府采购专业社工服务时计入优先条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社区建设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科教新城建设等8个专项工作指挥部的通知金办文201*4号)。各镇办党政正职是“社区建设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扎实开展,努力实现社区建设新突破。

(二)保证经费投入。“社区建设年”工作经费以镇办投入为主,区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予以奖补。各镇办要集中财力开展老旧社区升级改造、“十星”社区创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工作站建设等工作,保证“社区建设年”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完

成任务。

(三)务求工作实效。工作中,各镇办应根据自身实际,一是要有效利用当前有利政策环境和发展机遇,找准结合,科学谋划,有序推进;二是要有效整合辖区一切可利用资源,突出重点、力克难点,努力提升,力求突破;三是要有效创新社区建设工作模式和载体,积极提升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批精品、亮点社区。

(四)加强督导检查。对列入“社区建设年”工作的各项任务,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各镇办的绩效考核指标。各有关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根据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逐项进行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对工作开展进行评优评差,表现好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表现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舆论阵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区建设年”工作的意义,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了解“社区建设年”工作,自觉自愿支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

附:1、“六室四站二栏一校一厅一场所”标准;2、郑州市“十星”社区创建标准及评选程序;

3、城区社区工作站建设要求。

附件1:

“六室四站二栏一校一厅一场所”标准

一、“六室”:

(一)社区工作办公室。

1、实行一站式办公,按其职责分工相应分配使用,有配套的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桌椅、电话、文件资料柜等;

2、有齐全的台帐资料,包括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簿、社区居委会工作记录薄、民主理财、居务公开记事簿以及规定需要登记的台帐资料,管理规范;

3、有醒目的标牌,包括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牌子。

(二)警务室。

有1名社区民警和2名专职保安驻警务室办公,有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多功能活动室。

1、多功能活动室是社区干部、党员、社工、居民代表等召开会议、开展远程教育等活动的场所;

2、内设有线电视接口、互联网宽带接口,有一套远程教育设备,有满足活动需要的桌椅等,并达到“六防”要求(防盗、防潮、防震、防尘、防雨、防雷);

3、有不少于50种的电教片和音响制品,确保社区开展常

态化的健康卫生、普法宣传和思想教育;

4、有活动和培训计划,有档案记载。(四)图书阅览室。

1、有不少于1000种201*册涵盖政治、历史、法律、经济、文学、医药卫生等方面内容的图书,有5种以上的报刊杂志,有标准的书柜;

2、有图书管理员和图书借阅制度,各社区图书阅览室与市图书馆联动,方便居民借阅。

(五)矛盾纠纷调解室(兼做小会议室、精神慰藉室)。(六)档案资料室。二、“四站”:

(一)综治法治工作站。

1、融综治、法治、调解等职能为一体,实行一站式办公;2、综治法治工作站有一名社区居委会负责同志专抓综治、法治工作,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业社工负责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教育管控等日常工作;

3、有醒目的标牌,有必备的办公设施,有齐全的台帐资料。

(二)少年儿童服务站(“4点钟”课堂)。

主要是为下午放学较早的小学生提供学习辅导、教育管理等服务,解除学生家长后顾之忧,可明确社区志愿者做辅导老师。

(三)老年人服务站。

有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必需的设施和人员。

(四)卫生服务站。

卫生服务站要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常用药品和基本的医疗设备,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社区服务中心条件不具备的,可在社区便捷地段分设卫生服务站。

三、“两栏”:

党(居)务公开(示)栏和宣传栏。两栏原则上设置在社区综合办公用房主体建筑之外,以方便居民群众获知信息、行使监督。

四、“一校”:

居民学校。可兼做多功能活动室。五、“一厅”:

社区服务大厅。服务内容为:党员先锋服务、平安秩序服务、环境卫生服务、劳动保障服务、帮扶救助服务(居家养老、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卫生计生服务、科教文体服务、家政服务等窗口,并配备齐全的服务设施。

六、“一场所”:

居民健身娱乐场所。含室内和室外场所,配置一定数量的棋牌、球类和各种健身器材。

附件2:

郑州市“十星”社区创建标准及评选程序

一、创建标准

(一)文明社区标准。

社区组织、制度健全;居民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注重文明礼仪,社区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无恶性吵架、斗殴现象(有社区家庭和社区居民的相关荣誉材料);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组织的活动居民参与率较高(有活动相关资料);社区内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设施,公益性广告标志和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突出(有相关图片资料);社区群众不参与非法组织及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综治办(二)卫生社区标准。

社区设有物业管理专干,社区物业管理规范;社区道路整洁,卫生保洁及时到位,公厕、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齐全,垃圾收集点设置规范(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合同及相关图片资料);垃圾清运及时,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无乱扔废弃物、无卫生死角,社区居民无违法违章饲养宠物和家禽等现象(在相关部门无不良投诉记录等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爱卫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三)环保社区标准。

社区居民具有较高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环境行为,社区绿化合理,垃圾分类投放;社区内无锅炉设施及用煤取暖现象,烟尘控制、噪声治理达到标准;有一定面积的公共活动场所和公共绿地,无占绿毁绿现象;街巷、庭院、楼道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公共部位门窗无破损等。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四)平安社区标准。

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健全,本年度社区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无“黄赌毒”现象,居民有安全感;社区民主法治工作有效开展,有民事调解员,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居民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相关图片资料);社区警务室配备完善,建立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四位一体的社区防控网络安防系统,监控系统覆盖到全社区;防火、防灾工作到位,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已发生火灾的社区当年不得申报);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落实,积极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区预防工作(有相关活动图片资料)。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辖区各公安派出所、消防支队

(五)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建立专门台帐对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援助对象

进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群众满意度高,社区未发生因就业再就业问题出现的群体上访或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组织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区内登记失业人员90%以上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援助,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95%以上实现就业,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要有数据资料)。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六)双拥社区标准。

在社区内广泛开展国防和双拥教育,做好拥军优抚工作,形成军民共建美好家园的双拥舆论环境(有记录和图片资料);协助安置好部队家属子女就业入学,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扎实开展社区军民共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军民联谊、联欢等文化娱乐活动(有活动资料);着眼大局,互谅互让,无军民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七)无交通违章社区标准。

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教育和宣传,社区内有交通安全宣传栏,组织居民参加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文明交通,平安出行”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社区居民无交通违章记录。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辖区各公安派出所(八)无违法建设社区标准。

社区设施建设布局合理,社区内无违章搭建和擅自改变建筑物

使用功能的建筑,沿街建筑物外观整洁、美观,无严重破、损、残建筑物(有社区整体效果图及说明)。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金水规划分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九)无占道经营社区标准。

社区主次干道畅通,路面硬化,干净整洁,各类市场的管理规范,摊位摆放整齐,给水、排水设施完善,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十)无不良网吧社区标准。

社区内营业性网吧设有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警示牌,网吧证照齐全,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合格证;网吧上网严格办理身份证登记、查验手续,规范网吧营业时间;社区加强网吧巡查监管,不准网吧违规经营,不准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不准开通色情暴力邪教网站。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十一)慈善关爱社区标准。

积极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开展经常性的“尊老、帮困、助残”等活动(有活动记录);加大对残疾人扶助力度,着力解决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帮扶、救助机制,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流动人口等提供专项服务,服务效果明显(有相关材料)。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教体局、区人社局

(十二)社区服务业先进社区标准。

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项目,推进社区服务向公益化、社会化方向发展,社区内服务设施完善,服务网络健全,服务主体多元、服务门类齐全、服务对象覆盖全体社区成员、服务质量优质高效,实现需有所供、难有所帮、老有所养、幼有所托,提供基本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不出社区,努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十三)文化先进社区标准。

社区设有文化专干,建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文化设施完善,建有文化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室外有小广场和文化宣传橱窗,藏书千册以上,并有一定数量的文化活动设备、器材(有图片及资料);社区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艺活动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广泛,有专职或兼职的社区文化工作队伍,文化馆(站)人员定期对社区文化工作进行辅导(有活动资料)。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十四)健康社区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在居民中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

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高居民的健康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要有活动记录);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加各类健身活动,增强社区居民体质,社区内有健身器材设施。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教体局(十五)综合用房达标社区标准。

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服务设施用房(简称社区综合办公用房)总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社区综合办公用房按照“六室四站二栏一校一厅一场所”(标准同附件1)的要求配备到位;建设能满足社区老年人需求的日间照料、居家养老等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能满足社区青少年儿童需求的“少年儿童4点钟课堂”等为少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区房管局、金水规划分局、区民政局(十六)计生和流动人口管理规范社区标准。

计生工作规范,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登记、注销工作等管理规范;流动人员协管员定期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及时排除治安隐患,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二、评优评差程序:(一)评优程序

1、申报。各社区先向所属镇办申报,要认真准备“十星”社区评比申报书,按每项创建标准逐一进行文字说明如何达标;硬

件设施要有图片资料,软件设施要有图片及文字、数字资料。

2、审核。所在镇办对申报的社区进行初审,通过后报区社区建设服务局;区社区建设服务局组织相关业务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对资料进行整理,通过后报区社区建设指挥部;区社区建设指挥部审核后,向市“十星社区评比小组”推荐报送整理的社区资料;市“十星社区评比小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以材料验收和实地查看验收等方式进行。

3、公示。市“十星社区评比小组”对验收合格的社区进行公示。4、认定。经申报、审核、公示获得认同的社区,由市委、市政府挂牌认定为“郑州市十星达标社区”。

(二)评差程序

1、互查。区社区建设指挥部组织各镇办按照“十星”社区创建标准,采取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社区进行评比,筛选出10%的最差社区,并将10%的最差社区名单及评差理由报市“十星社区评比小组”。

2、认定。根据各区上报最差社区情况和平时掌握的社区情况,市“十星社区评比小组”采取材料审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以上社区进行评比排序,评出10个最差社区。

3、整改。市“十星社区评比小组”对评出的最差社区采取社会公示、简报通报等方式进行通报批评;各镇办要及时督促、指导本单位落后社区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附件3:

社区工作站组建要求

一、社区工作站的设置

(一)社区工作站是党委、政府职能在社区的延伸,是党委、政府设在社区的工作平台,负责承接政府职能部门下派的政府管理、公共服务事务。

(二)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

1、负责承担政府委托的社会事务等方面的管理和服务项目。2、负责政府委托的社区服务项目招投标的相关工作。3、开展便民利民、文化娱乐等服务。

4、提供政务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等咨询服务。

5、负责协调有关社会服务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开展志愿者活动、自助互助服务。

6、指导和监督社区内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7、推进社区建设的窗口等服务。8、完成上级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二、社区工作站的人员配置及规格

(一)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向社会招录,主要通过以下2种途径:一是通过街道办事处下派;二是通过区直各单位选派。

(二)人员配置。社区工作站原则上配备7-10名工作人员,设站长1名,设置物业管理专干、文化活动专干(有专业职称或文化特长者优先)等工作岗位。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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