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交通运输局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金乡县交通运输局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一、执法机构现状
金乡县交通运输局涉及执法单位有监察、路政、运管3个单位,属事业编制,全额财政拨款,其中监察大队为法定授权组织,路政、运管为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实际在编106人。
二、执法人员现状
执法人员106人,其中本科学历24人,大专学历82人,平均年龄约36岁。
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进人用人机制
行政执法队伍在进人用人机制上,采取“培训、传带、试用”的办法进行。没有具体的录用标准。培训,就是对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在上岗之前,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主要是以自学的形式,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带,就是由从事行政执法时间长,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传授业务知识,实际接触行政执法工作;试用,就是每个行政执法人员都有一年的试用期限,一年中,表现不好,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录用。资格管理上。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对交通部制发,由交通运输厅核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同时,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对新进、补考人员组织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并补考不及格者,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同时我们采取用制度管理。根据市局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相关要求和制度,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通过层层的考核评议,来掌握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奖惩和选拔任用。
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根据交通部下发的“五个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5项工作措施:一是夯实执法基础,健全执法行为规则,理清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完善评议考核制度;二是加大执法作风整顿力度,彻底整顿在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及乱作为的问题;三是开展以“文明执法”为主题的活动,围绕便民利民和公平公正,有针对性地推出文明执法措施;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进交通执法公示制度,完善公示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进一步构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网络,主动邀请法制工作机构、纪检、监察等部门实施执法监督。
五、存在问题
1、趋利执法问题没有根除。行政执法是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追求的应当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在目前,一些执法机构的超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主要依靠行政执法的途径获取,导致了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为追求部门利益或个人私利而趋利执法的问题,这种趋利的倾向严重扭曲了行政执法的既定目标。
2、执法手段落后。大多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设备、装备趋于老化,取证设备缺失,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在沿用过去的那种“重效果、重事实,轻程序、轻证据”执法方式。
3、执法经费没有保障。专项执法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经费都是由罚没款返还,但不及时。
4、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专业人才仍然匮乏,特别是严重缺乏法律型、技术型人才。
5、行政执法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除了监察大队处罚使用信息化手段外,路政、运政的处罚还在使用手写,极易产生不规范的文书,存在隐患。建议省市领导尽快解决路政、运政执法的信息化问题。
扩展阅读: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安整治工作调研报告
**交通运输局
关于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安整治工作的
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安整治创新管理工作,根据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专人,并成立调研组,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等行业第一线,就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安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通运输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年末,全县通车里程达1340公里。其中省道25公里,县道228公里,乡道192公里,专用公路2公里,村道893公里。全县具备客车开行条件的行政村通车率已达96%。
全县共有客运站12座,开行客运班线66条,从事客运的企业3家,拥有各种类型客车274辆(含出租车128辆、城市公交车8辆),年客运量796万人,客运周转量14713万人/公里;各种类型货车1720辆,年货运量1148万吨,货运周转量56969万吨/公里;各类汽车维修业234家;全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8000人。
全县有营运船舶的通航水域主要集中在**,现有营运登
记船舶6艘,其中客船4艘,92.2kw,229客位,快艇2艘80kw,12客位,另有未登记的小型游览船舶35艘。
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局坚持主动打、积极防、综合治、全面创、合力抓的主导思路,增添平安建设措施,规范平安建设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齐抓共管,构建平安交通。
一是扎实开展“四车多员”争创平安活动。“四车”即营运客车、营运货车、出租车、人力(机动)三轮车;“多员”即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维修人员、施工员、养护人员等。该活动以开展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扭送和协助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为内容,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督导,具体工作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落实,其他行业从业人员由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落实。此项工作自开展以来,相关从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是把好源头,保障运输安全。按照安全第一、确保畅通、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强安全源头管理,严把客运市场准入关、驾驶员从业资质关,严格实施“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例检、三品检查等制度,把安全
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组织人员对县内危险路段、客运企业、客运站点和汽修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安全运行。圆满完成了春运、国庆和其它节假日旅游运输工作,无较大事故和因管理责任造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源头责任事故零死亡;监管到位、管理规范,水上交通、公路养护和工程建设施工均没有责任事故发生;严格监督,抓好了各乡镇政府对农村客运源头的安全管理。同时,对客运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由运输企业进行适时动态监控,确保了客运车辆途中安全。
三是统筹安排,客运市场逐步规范。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规范县城城区客运秩序和打击“黑车”等非法出租车营运专项治理的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汽车维修企业无证、占道修车、超范围作业、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合理规划了全县客运市场和县城公交线路,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满足了城区群众的出行需求。
四是强力治超,加强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手抓治超,按照“一站、六点、四中队”合理布局治超网络,坚持点面结合、以点为主的检查办法,以卸货为主要措施,全面开展路面治超工作,保障了道路安全;一手抓养护,按照“一路一承包”的原则,全面推行公路承包养护,合同管理,
对灾后重建竣工并交付使用的**路等10余条道路及时落实了养护工作,基本实现了完工一条路接养一条路的建养交接,基本实现了道路的畅、洁、绿、美,保障了道路畅通。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以及交通路网的变化,社会车辆的迅速发展,导致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
一是村道路况较差,治安安全隐患多。灾后重建以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斐然,省、县、乡道路况变化日新月异,但由于县财政投入相对有限,部分乡村公路路面狭窄,路况堪忧,而公路沿线集镇、村庄密集,人流、车流、物流量巨大,加上摩托车驾驶员及沿线的群众安全意识淡薄,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同时,城市出租车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治安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二是运力调整难,客运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客运客源具有冬季旺、夏季淡,节假日旺、平时淡,早晚旺、中午淡等特点。客源旺时,运力明显不济,如春运期间,造成大量客源滞留,给群众出行带来许多不便;淡季时,正常经营也难以维持,运力核定和调配难。加之我县以前过于重视主干线班线客运车辆的发展和调济,而对农村客运特别是乡镇到各村的农村客运只是限制性适度发展,部分村道硬化改造后平均路宽仅为34米,原有19至29座的农客车辆开行困难,
限制了大、中型农村客运车辆和公交车型的发展,部分乡村道路由于多种原因至今仍未实现硬化改造,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很差,致使农客运力难以投放,致使广大农民群众不能享受到等同于城市居民的公交乘车待遇,乡村客运市场出现运力严重不足现象,导致“黑车”大量占据农客市场。
三是“黑车”数量多,打击难度大。据调查,目前我县共有小轿车、微型面包车(面的)1300余辆,两轮摩托车(摩的)6000余辆,机动三轮车(火三轮)400余辆及残疾人专用车上百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这些车辆既无国家颁发的客运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等相关证照,又未定期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测,从业人员也无从业资格证,且这些非营运车辆的保险都不符合客运车辆的保险要求,尤其是接送幼儿园、中小学生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辆保险赔付额度都达不到现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黑车”以价低、灵活和不受时间、道路的限制,逃避国家和地方财政的多项税费,甚至有时与合法经营者公开争抢客源,造成客运站周边秩序混乱,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严重威胁着旅客出行安全。
由于“黑车”非法营运具有隐蔽性强等特点,有其特定的市场和生存空间,加之监管缺乏有效手段,如全县道路、车站、码头无先进的电子监控设施设备,造成取证难、认定难、不能有效打击非法营运的局面。非法营运已成为我县交
通运输行业极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四是货运车辆散,水运船舶险。我县货运车辆虽然绝对数量不少,但均为“散兵游勇”式的个体经营,既不能共同抵御经营风险,甚至为抢夺货源相互“杀价”,与货源方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更不利于全县物流运输的发展;而营运船舶老旧,设备、设施严重老化,适航性能逐年降低,加之农村水库、塘堰的小渔船更难以监管,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
五是治超阻力大,道路养护难。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加强养护是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途径。虽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治超工作,但由于各地治超工作进展不平衡,多部门联动需进一步磨合,人员偏少、经费保障不足,路政对违超载超限货运车辆无处罚权等原因,造成长效机制远未健全完善。加之部分车主抵触情绪强,车辆夜间冲岗、脱检、逃罚现象屡禁不止,冲站冲岗、暴力抗法等现象时有发生,打击力度又偏软。而道路养护资金未列入县财政预算,缺口巨大、筹措困难,养护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兑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无力购买,不稳定因素难以化解,道路养护工作举步维艰。
四、相关建议
新形势下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治安整治工作应该继续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方针。
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创新管理方式,落实主体责任,多部门联动、创新管理方法来积极推动和改进此项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大长远意义,深刻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妥善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摆在突出位,纳入民生工作,统筹兼顾、系统安排、努力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乘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专门的农村客运管理机构,强化化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专(兼)人员和专项经费,大力支持发展城乡公交和小型农客,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快捷乘车需求。
二是发展与监管并举,确保群众安全出行。为净化客运环境,规范客运市场,除公安、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继续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黑车”的打击力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堵住“黑车”的“后门”外,更重要的是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市场,增加城市出租车数量,大开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前门”。
灵活发展,大力推行农村公交,挤压“黑车”生存空间。按照“成熟一条,发展一条、开通一条”的原则,根据不同客运线路、客源分布情况道路安全通行状况,采取延伸现
有客运线路、调整班车的运行线路或新增客运线路班次等方式,优先把村道平整、少弯少坡、路宽5米以上县城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乡镇到村之间和有条件的部分村级道路等线路改造成城乡公交线路,对发展的公交车型、座位、日发班次等进行分类规定,对通行条件良好的道路要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允许开行定线日班车,隔日班、周班、赶集班或比如其它适合农村群众出行需要的区域化经营班车。
通过拓宽发展壮大正规、安全的农村客运市场,将促进农村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消除农客超员、不定班定时营运等社会不稳定、不安全的矛盾和隐患。
依托辽安路,以新县城为枢纽,完善全县客运网络。打破我县长期以来无边远乡镇直达新县城客运班车的怪圈,开行县城直边远乡镇的客运班线,以解决边远乡镇广大人民群众直达新县城办事和进行经济文化交流乘车难问题,方便中小学生入放学乘车,充分体现三农政策的优越性。
三是设立陆上(公路运输)公安治安管理机构,理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与交通运输治安工作的管理结构关系。目前的大交通运输业包括航空、水运、铁路运输均内设公安机构进行治安管理,业务同时受公安机关领导。实事证明此管理的构架是行之有效的,以上系统的治安工作也是极具成绩的。
陆上(公路交通运输)运输车辆多、涉及面广,造成交
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对陆上交通运输的治安管理已经力不从心,要解决这一问题,仍需要借鉴航空、水运及铁路运输系统的经验,设立陆上(公路运输)公安治安管理机构,专事交通运输业治安管理工作和协助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各地也有这方面的零星实践。如黑龙江鸡西市交通局设立有交通治安管理大队,管理大队下设有两个驻站中队,专门负责客货运市场治安秩序及客货运安全,参与车辆超限治理、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交通治安大队日常还负责反扒、查处犯罪嫌疑人、客货运输安检工作、查处破扰乱客运治安秩序的刑事案件。
如我县也有此创举,在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管理工作中将形成普通交通行政执法交通治安执法交通领域刑事执法工作相结合的新局面,结合原有的好的工作方法与经验,全县交通运输业治安秩序将会大幅得到提升,也为面临的日益严峻的行业稳定和反恐工作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出台政策支持,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加大财政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投入。解决治超队伍建设、硬件建设、经费保障等核心问题;将道路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道路、桥梁的安全畅通;适当提高村级道路补助标准,推动村道建设,为发展壮大农村客运市场奠定基础。
实施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扶持政策。针对农村客运相对干线客运和城市客运经营效益较差、公益性强等特点,实施加快农村客运发展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支持力度。县级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新开发的农村客运线路要采取分类扶持的政策,如对从事新开发的农客线路经营的公交车和普通客运车辆,效益低下的在一定的年度内给予财政补贴,效益好的不予补贴。
出台相关政策,实现有效安全监管。如:出台营运出租车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由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对出租车进行适时监控,防止和有效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出台全县农客车辆及出租车达到保险投保额度和险种统一的政策,增强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出台相关的奖励和补助政策,制定县级水上交通安全经费提留制度,从经营者营运收入中提留一定比例的水上安全经费,专项用于改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各项支出。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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