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彭山县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彭山县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快我县畅通工程建设,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我局按照《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彭府办发201*[14]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稳妥地完成了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顺利实施农村客运车辆归站的最终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梁磊同志为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郭益同志为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县政法委、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办、县住建局、县物价局、县委群工部、县维稳办、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今日彭山》杂志社、县运管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学全同志兼任,负责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积极宣传,组织发动
4月5日,宣传动员工作全面铺开,我局首先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及目标,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宣传口径,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上来;
4月6-8日,我局运管所分别召开了客运中心站、彭山汽运司、相关客运联组负责人会议,层层宣传贯彻县委、县政府
决策精神,我们要求客运中心站要重新规划站前广场的停车位,合理安排车辆上下客通道,增加售票窗口和检票出口,对进站车辆要科学安排发班车待车位,切实保障旅客和车辆安全有序,为进站做好全面准备;同时我们也听取了广大经营业户的意见,收集、撑握了大量基础资料,细致入微的基础工作,化解了部分潜在矛盾,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为接下来的整治工作打好了坚实基础。
4月9日,在县委会议室,由县委副书记梁磊主持召开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进一步落实并强化了责任,要求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此次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4月11日上午,县物价局在运管所组织召开了彭山县农村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调整方案最终获得了听证代表的一致通过。下午,在我局运管所召开了经营业主大型动员会,县委副书记梁磊到会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务必全力做好此次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会议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学全同志主持,全县所有农村客运参营业主、县汽运司管理人员、客运中心站经理、县运管所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
4月12日,县政府发布《彭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区交通环境秩序的通告》(彭府通[201*]3号),在彭山电视台滚动播出,《彭山新闻》播出了“彻底整治交通乱象”的新闻采访报道,为整治工作宣传造势;同时,我局通过彭山移动发送集群短信对广大乘客进行温馨提示,告知客运班车运行线路情况;并在
彭祖大道各招呼站、各乡镇客运站及人员密集场所张贴《通告》共50余份,做到了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4月15日,我局运管所制定了内部具体实施方案,准备了必要的应急运输车辆,并下发了《关于对实施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彭运管201*[16]号),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将整治工作具体落实到人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同时,与县住建局共同制定了《中心城区客运中心站公交车摆渡方案》,解决了输送进站乘客运力不足等问题,扫清了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最后一道屏障。三、全力以赴,实施进站
201*年4月18日晨6:00起,所有进出彭山县城区的班线客车全部进入到彭山县汽车客运中心站发班营运,实行首班安检,并按县运管所核定线路运行,不允许在城区绕行。
我局运管所执法人员全体动员,在县交警大队的配合下,按方案要求,分东、西、南、北方向对全县16条线路125辆客车运行情况实施监管,对违规车辆严肃处理,确保了进站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对进站班车,一律要求实行微机售票,按标准收费,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
(2)严肃查处不按重新核定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要求其不得在中心城区乱停、乱放,在客运中心站至签单点以内均不得上下乘客。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客运班车交由县交警部
门处理。
(3)监督县汽运司工作人员抽查各线路车辆进站及运行情况,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及保障下,当日农村客运车辆进站工作顺利进行,未发生一起因客车停运、罢运导致的乘客滞留事件,未发生一起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运行的违规、违章情况,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四、督促检查、打击非法
1、从4月18日至5月17日,我局运管所按方案要求组成检查组对客运班车运行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不间段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期间,共检查客运车辆720车次,出动检查人员26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60车次,
2、同时,由运管所抽调6人、城管办抽调5人、交警大队抽调2人,组成了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东后街、彭祖牌坊、彭祖大道沿线招呼站等野的集中点进行了重点整治,我们在城区采取了定时与不定时、蹲点与流动相结合,在各乡镇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了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客运市场监管,确保我县客运秩序稳定,维护了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5月17日,共查获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面包车共计12辆,均予以进行了顶格处理。
五、排查矛盾,确保稳定
在此次整治工作过程中,信访、维稳、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舆情均进行了科学研判,对重点问题、重点线路、重点人员逐一进行了认真的排查梳理,按照应急保障防控措施要求把相应责任进行了分解,做到了责任到人,确保了此次客运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实事求是,适度调整
方案试运行一个月期间,我局运管所及时收集了有关信息,掌握了车主及群众的合理诉求;对报纸及网络上出现的一些质疑,我局及时通过彭山电视台专题访谈节目向公众进行了解释与沟通,阐述了实施交通环境秩序整治的目的和意义,消除了经营业户与乘客的疑虑;5月17日,我局运管所提出了《关于对我县客运班线客车运行方案进行适度调整的建议》(彭运管[201*]20号),要求所有客运车辆必须按核定的线路运行,只能在核定的补员点及招呼站上(下)客,不得停车待客、随意绕行,所有返程客车必须在客运中心站完成下客,严禁站外发班,脱离监管;县委、县政府采纳了该建议,并在县委副书记梁磊的指示下,我局在103线致民路及彭祖大道南段各设置了一个客运车辆补员点,方便了群众乘车。
七、各尽其责,完成任务
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是县政府践行承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之一,也是对我县及其相关部门综合能力的一次考验,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客运经营业户的利
益调整,事关千家万户,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专人,集中力量,狠抓落实,依法行政,细致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此次整治工作任务。通过整治,我县主干道交通堵塞现象明显改善,客运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实现了广大群众、经营业主、县委政府“三满意”的目标,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扩展阅读:201*年彭山县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彭山县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城区常住人口和机动车辆迅猛增加,现有几条主干道交通流量超负荷增长,交通堵塞现象时有发生,道路运输安全隐患较多,污染严重,群众意见较大。整治城区交通环境秩序已成当务之急,势在必行。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城区交通环境整治是加快畅通工程建设,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的需要;是与综合交通枢纽无缝衔接,方便城乡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是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乘客利益的需要;是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我县“全域城市化”目标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为顺利实施农村客运车辆归站的最终目标,清理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制定班线客车运行方案;调整公交线路,做好城区主要公交线路输送进站乘客的衔接工作。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彭山县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梁磊副组长: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郭益成员: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学全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勇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杨刚县城管办主任王福军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杨红县物价局局长张林县委群工部部长周德祥县维稳办主任吴洪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胡水县广播电视局局长潘勇《今日彭山》杂志社总编辑曾卫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运管所所长王从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工作。(二)宣传、组织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7日)1、发布《彭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城区交通环境秩序的通告》。
2、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相关单位内部分别召开会议,层层宣传贯彻县政府通告,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宣传口径;同
时运政管理部门要召开客运中心站、彭山汽运司、相关客运联组负责人会议;在此基础上,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客运线路组长及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做到客运业主和司机自觉参与。
3、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采访;通过移动通讯集群发布信息,开展温馨提示,使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在各乡镇客运站和人员密集场所及彭祖大道招呼站张贴通告,告知广大群众客运班车运行路线,方便旅客乘车。
(三)实施整改阶段(4月18日至5月17日)1、进站时间及要求
客运中心站要重新规划站前广场的停车位,合理安排车辆上下客通道,增加售票窗口和检票出口,对进站车辆要科学安排发班车待车位,切实保障旅客和车辆安全有序,为进站做好全面准备。
201*年4月18日晨6:00起,所有进出彭山县城区的班线客车全部进入到彭山县汽车客运中心站发班营运,实行首班安检,并按县运管所核定线路运行,不允许在城区绕行。
2、进站班车按以下核定的线路运行
A、彭山眉山:客运中心站县委亿达广场福一酒店103线眉山;
B、彭山谢家、多悦、邓庙:客运中心站高速路口新彭谢路终点站;
C、彭山谢家老路、回龙:客运中心站县委亿达广场建设路终点站;
D、彭山青龙、保胜、白庙等线路:客运中心站县委锦江学院103线终点站;
E、彭山牧马、金华、夏家渡、新丰、芋和、中和等线路:客运中心站县委长寿牌坊终点站;
F、彭山石家线路:客运中心站县委亿达广场海宁花园水电七局石家;
所有线路返程时,按原线路返回。3、加强监管,严处违规
(1)对进站班车,一律实行微机售票,按标准收费,严禁乱涨价、乱收费。
(2)所有客运车辆必须按重新核定的路线运行,不得在中心城区乱停、乱放,在客运中心站至签单点以内均不得上下乘客。
对违反规定,不按核定线路运行及站点上下客的班线客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给予行政处罚并顶格处理;对擅自停运的,运政部门要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客运班车由县交警部门处理。(3)县汽车运输公司必须指定工作人员抽查各线路车辆进站及运行情况,确保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四)督促检查、集中打击非法营运阶段(4月18日至5月17日)
1、要组成检查组对客运班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2、同时,由运管所抽调6人、城管办抽调5人、交警大队抽调2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重点对东后街、彭祖牌坊、彭祖大道沿线招呼站等野的集中点进行重点整治,对整治中查获的非法运营车辆,予以顶格处理。并在城区采取定时与不定时、蹲点与流动相结合,在各乡镇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客运市场监管,确保我县客运秩序稳定,维护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确保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集中整治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职责和分工进行常态化管理。
(五)排查矛盾纠纷,确保行业稳定。
信访、维稳、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舆情进行科学研判,要对重点问题、重点线路、重点人员逐一进行认真的排查梳理,按应急保障防控措施把相应责任进行分解,做到责任到人,确保此次客运秩序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四、应急保障防控措施
1、为预防大范围罢运导致我县公共交通瘫痪的情况发生,由县交通部门向市运管处协调组织50辆1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
作为应急运力储备。(责任人:王从清)
2、县汽车运输公司要提供经营业主的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及社会关系等基础资料,以便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必须在参营的应急车辆上明确标示参营的线路名称且必须有县汽车运输公司人员跟车,并在车内张贴该线路的价目表,确保安全有序运营;(责任人:彭安国)
3、公安部门要预备必要的处置警力,依照有关法律对带头停运、罢运、聚众、煽动闹事的经营业主从重从快打击;同时,运管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客运线路经营权;一旦发生大面积罢运,由公安部门抽调警力对应急车辆实行跟车,确保应急车辆司乘人员安全;对应急车辆实施打、砸等违法行为的人员或业主由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依法严厉打击;同时,运管部门对参与打、砸的业主吊销经营许可,以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责任人:余波、王从清)
4、信访部门要做好信访接待、宣传解释工作,避免越级上访;对违法上访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依法处理。(责任人:周德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涉及到众多客运经营业户的利益调整,事关千家万户,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县交通部门及
其它相关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落实专人,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确保任务完成。
2、齐抓共管,各司其责
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尽职尽责,严格施行责任制。对借故推诿、延误、不履职尽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县运管所负责做好调整客运班车运营线路,由运管所分组负责东、西、南、北四个出城方向至签单点以内客运班车的运行监管,对不按照核定线路运行、不按核定站点上下客等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整治后的营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责任人:王从清)
(2)县公安交警部门:县公安局负责对聚众、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县交警大队负责对中心城区(包括103线城区段、彭祖大道、长寿路)乱停乱放的客、货车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查处。协助运政部门清理擅自进入城区绕行、停靠或营运的客车,引导营运客车进入客运中心站发班运营。由交警大队凤鸣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责任人:杨刚)
(3)县城管办:负责对城区乱停乱放、围堵客车的人力三轮车进行查处,确保客运班车安全有序运行;协助交警、运管
部门对城区客、货车辆进行管理,在巡查中发现乱停乱放、不按照核定线路运行、不按核定站点上下客等违规行为时进行取证(摄像、照像),移交交警、运管部门进行处理。(责任人:王福军)
(4)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局:合理安排调整市政公交公司车辆营运班次及线路,切实做好城区主要公交线路输送进站乘客的衔接工作。(责任人:杨红)
(5)县物价局:负责对整治过程中发生的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调整后的客运票价依法进行审核和备案,加强价格市场的监管。(责任人:张林)
(6)县政法稳维部门:对整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舆情进行科学研判并正确处置,确保此次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责任人:李勇、吴洪)
(7)县委群工部: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与省市信访部门做好衔接,及时处置上访事件,避免越级上访和违法上访。(责任人:周德祥)
(8)县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今日彭山》杂志社:及时采访跟踪报道各阶段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人:胡水、潘勇、曾卫平)
3、依法行政,细致工作
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是县政府践行承诺,为民办实
事、办好事之一,也是对我县及其相关部门综合能力的一次考验。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工作人员,要强化执法为民的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要做到秉公执法、一视同仁、不循私情;要转变工作方式与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按时完成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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