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度奖助学工作总结
******奖助学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国发[201*]13号文件)、省教厅奖助学中心相关要求,在学院学生工作处指导下,我系顺利完成了201*-201*(1)的奖助学工作,现对这一工作我系的具体做法、遇到的问题及处理的方法做出小结。
一、我系贫困学生、资助项目及分布等情况概述
目前,我系在校生总数为1219人,其中贫困生(通过贫困认定)人数为149人,占系部总人数的12.23%。学生总体受助项目5项,其中国家资助项目4项,校内1项
表一:各年级贫困生及比例分布
年级201*级201*级201*级合计
总人数3664304231219
贫困生506930149
比例13.89%16.05%7.08%12.23%
注:各年级人数含成人教育插班生
表二:受助名额及比例分布
年级(贫困人数)
助学贷款
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小计
受助比例
201*级(50人)201*级(69人)201*级(30人)合计(149人)
82111
0112233
494429122
--------
100%95.2%100%1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系贫困生总体数量不多,贫困生比例低于其他系部。在本学年我院总体受助数量充足的情况下,我系受助比例达到100%,资助覆盖面较广,有力地保障和稳定了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减轻了他们的生活压力。
二、我系在开展助学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本着“不让一个学生掉队,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读书”的原则,我系在201*-201*学年下学期提前开展了奖助贷政策、条件、注意事项等宣传活动,力争让每位同学了解国家的政策,清楚各项资助申请的程序,为本学期各项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把资助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针对一些学生对申请资助的跟风行为,我系通过辅导员、班导师、班干部层层作做工作,作动员,让有能力的同学争取自助,有效地提高了受助的准确性。
“公平、公正、严把关”,国家资助关系到每一个贫困学生的起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严重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我系在贫困生受助者筛选、资料审查中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让每一位贫困同学都了解助学工作开展得过程,减少大家的疑虑。
开展“诚信、感恩、自强”教育,让大家展示真实的资料,不弄虚作假;让受助同学树立“知恩图报”的观念,努力学习,早日回报社会。资助是一时的,自强是脱困的唯一途径,通过座谈等形式的教育,让每个贫困生都增强信心,争取做到自强助己,甚至助人。
“统筹安排,统一行动”。在吸取其他院校在开展助学工作时资料不统一,时间拖拉等教训之后,我系对奖助学工作做出统筹安排,按照学院的工作进程,提前统一发放相关材料表格,统一指导学生填写,统一提交,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时时开展诚信、感恩教育创造了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1、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由学生根据条件自行申请,填写申请表格。2、班导师进一步审查学生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审查意见。3、辅导员根据申请者资料,再次核查其过去一年内的学业、思想道德、综合素质等方面材料,结合班主任意见,向学院推荐综合表现最好的同学进入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我系共有3名同学申请国家奖学金,综合各方便表现,向学院推荐优秀同学。
4、学院统一安排进一步的评选。我系何泽秋同学已通过学院评审。(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1、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由学生根据条件自行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班导师进一步审查学生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签署审查意见。3、辅导员收集全部申请者资料,并再次核查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为确保鼓励贫困生、资助最需要的同学,我系采取以下办法遴选:首先按照贫困认定等级排序;然后按照学业成绩在上一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排序,最后选择家庭条件最贫困的,学业成绩较好的33名同学作为资助对象,系部公示后上报学院。
4、学院进一步公示,最终上报省厅。(三)国家助学金的评审
1、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由通过学院贫困认定的学生根据条件自行申请,填写申请表格。
2、辅导员再次审查申请者条件、材料真实性。根据班级评议认定的贫困等级,按照特困、贫困、一般贫困的等级把申请者排序,按照贫困程度,结合受助面最大化的原则,选择122名同学上报学院,整个过程公开,公正。
(四)国家助学贷款的评审
1、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网上申请,相关辅导员赴广州学习以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
2、结合前期的准备资料,统一安排机房,指导学生进行网上申请,大大地减少了申请的出错率。
3、安排专人整理学生贷款纸质材料,做到资料无遗失,无遗漏,完整规范。4、抓住机会及时开展诚信教育,教育学生贷款到期要如期还款。5、及时通报有关审批结果,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我系在开展助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1、由于部分地方民政部门责任心不强,导致部分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内容缺乏真实性,甚至有学生拿来盖过章的空白表格。针对这些现象,我系充分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广泛听取周围同学的意见,对这些同学的家庭情况作出更合理的认定,对于作假的同学作出严肃批评教育。
2、一些同学认为自己符合受助的条件,对未通过初审表示不理解。针对这些同学,我系认真对待,充分解释评选的程序,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号召同学发扬无私精神,把资助给最需要帮助的同学,并积极为这些同学寻找其他助学机会。经过解释教育,这些同学决表示对评选结果的理解以及对学院助学工作的支持。
3、有些同学有出现“争做”贫困生的苗头。针对这些情况,我系在召开全体学生会议的时候安排专人对大家的错误观念进行分析,引导,让大家认识到“贫困”不是荣誉称号,造假、违规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号召大家积极互帮互助,不为一时的“小利”而失“大节”。
四、今后工作的展望
奖助学工作的开展已经完成一个阶段,我系会一如既往在学院学工处的指导下进一步开展奖助贷工作,并思考、创新更有效的工作方法。我系还会积极拓宽扶贫助困的渠道,为贫困学生寻找更多安全、稳妥的勤工助学的机会,鼓励、支持他们自强自立。
******201*0.1.
扩展阅读:学工委召开20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总结会
学工委召开20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总结会
201*年11月1日下午,学工委在行政会议室召开20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总结会议,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学工委主任张佳文、副院长李峰、齐宏雄出席,学工委组成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与会。
会议听取了各系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汇报,对各系评审工作中政策宣传、评选程序、评选标准、公示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了解。学生处处长贾涛对本年度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整体开展情况做了详细介绍。
陈建国副书记发表讲话,他指出,国家奖助学金是中央关注民生的一项惠民工程,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贯彻评审工作的始终。他要求,评审工作要准确把握上级精神,洞悉所有学生情况;比成绩做到优中选优,论贫困做到差中选差,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他强调,要利用奖助学金评审做好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帮助他们解决经济困难,也帮助他们提高素质、全面成长。
副院长赵振然向会议通报了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总体情况,特别是评选标准、覆盖面、有效公示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他最后强调指出,要继续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政策宣传,继续有效公示本次的评选结果,继续相关材料的完善和上报,继续认真听取学生和老师的反馈和意见,继续查摆评审中存在的不足,继续坚持调查了解妥善解决问题。他强调,要将国家这项好政策贯彻好,落实好;将这件对学生的好事办理好,服务好。
据悉,为了做好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学院高度重视,新学期伊始至今先后组织召开了四次会议,从政策宣传到制定方案,从周密安排到认真组织实施,得当的措施使本次评审得以规范有序开展。
截止目前,我院已基本完成20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坚持政策宣传不走样、执行标准不放松、严格程序不突破,严格按照评审依据,确保了评审程序完整,评选结果充分公示,书面材料规范完整。
各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大家好,下面由我将我院201*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向大家进行汇报,主要从政策宣传、评选程序、评选标准、公示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谈一下。
我院的国家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块。政策宣传:我们主要通过广播、网络、广告栏张贴通知等多渠道第一时间告知全院广大师生。
评选程序: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程序
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系部评议小组,三级评议小组,有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最后上报学院学生自主管理中心汇总,上报学工委集体研究通过,最终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评选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资金来源:中央政府
基本申请条件: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五分之一;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曾获校级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资金来源:中央与各省、市按比例分担
基本申请条件: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三分之一;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学院教务科技处有关规定。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学院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标准: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600元/人资金来源:中央与各省、市按比例分担
基本申请条件: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向上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籍在校学生和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三分之二;④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刻苦认真;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学院当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公示情况
我院在201*年10月27日--10月31对国家奖学金拟定人选苗永盛、谷日森、高家骏三位同学和国家励志奖学金101名同学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学院师生对以上位同学获奖均无异议。
目前,我院已基本完成201*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坚持政策宣传不走样、执行标准不放松、严格程序不突破,严格按照评审依据,确保了评审程序完整,评选结果充分公示,书面材料规范完整。在评审过程中准确把握上级精神,要求系部、班级洞悉所有学生情况;比成绩做到优中选优,论贫困做到差中选差,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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