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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消费维权为宗旨 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时间:2019-05-29 06:37:21 网站:公文素材库

以消费维权为宗旨 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以消费维权为宗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201*-201*年度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新闻宣传

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舆论宣传,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进一步履行《消法》赋予消协的借助舆论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能,近两年来,全市消协系统“大宣传”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在结合实情、抓住重点、体现价值的基础上,刊发了一系列领导重视、市民关注的报道和信息,反映了消协工作的真实面貌、树立了消协在全社会的良好形象。

一、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武汉市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中消协、省消委具体工作安排和市工商局“大宣传”的整体工作部署,及时分析和总结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新措施、新经验和新做法,通过《中国消费者报》等国家级媒体、《湖北经视》等省市级电视台、《长江日报》等省市级主流报刊、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武汉消费导刊》共发布重大活动报道10篇(“3.15”专题报道2篇),重点消费领域点评8篇、各类消费警示、提示60余篇、案例评析50余篇。这些宣传报道,关注民生、

反映民意、引导消费、促进发展,产生积极的社会反响。

二、具体做法

(一)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努力提高思想认识。为做好宣传工作,市消协多次召开了全市消协系统宣传工作会议,并邀请了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现场授课,市消协秘书处负责同志认真传达了中消协和市工商局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强调了宣传工作在统一思想、服务大局、引导舆论和树立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求大家提高认识,将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促进消协工作、全面、科学、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改变过去“只干不会说,干了说不好”的尴尬困境,将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克难攻坚,并制定了一系列目标考核任务下发给各区消协,而新闻宣传任务指标也在其中。市、区两级消协的领导都非常重视宣传工作,秘书长亲自抓,亲自组稿、审稿。

(二)以投诉案例为基础,充分挖掘宣传素材。在过去的两年间,全市消协系统坚持“以案说理,以法正理”的工作思路,将平日中所受理的投诉,特别是些具有典型性的纠纷整理成案例,结合法律法规,加上消协观点,形成消费警示,发布新闻通稿。其中,09年市消协编写的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提防六大消费陷阱》、针对影楼行业的《揭露“毛片”潜规则》、针对餐饮行业的《揭露餐饮消费九大“潜规则”》、《注意预付式消费风险的防范》、201*年上半年市消协编写的针对网络、电视购物的《慎防新型购物三大“陷阱”》、针对汽车消费的《谨防4S店四大消费陷阱》等警示,被国内各大媒体竞相转载,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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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以主流媒体为阵地,加强实施舆论监督。“借助舆论媒体加强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是《中国消费者》报社副主编张健于09年8月到武汉参加全市消协系统宣传工作会议时谈到的观点,这句话同时也是对《消法》里关于消协组织职能定义的一个诠释。《中国消费者报》是国家工商总局主办的消费类专业、权威的国家级媒体,在过去的两年里,市消协抢抓这块舆论宝地,积极投稿,中消报也积极刊发,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在中消报的积极建议和统一策划下,城市消费维权联盟于09年3月先后向有关部门递交了《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关于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说明的建议函》、《关于在〈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将平板电视显示面板等部件明确列为彩电主要部件的建议函》,并由武汉市各大媒体大篇幅刊发。此外,市消协还借助本地主流媒体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及行为予以曝光。例如针对惠普笔记本电脑群体投诉事件,市消协联合《长江商报》率先在全国进行了系列跟踪报道,引起了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广泛关注,取得了很好很积极的成效,完善了消协组织履行社会监督的职能。

(四)以媒体合作为平台,全面扩大消协影响。在201*年“3.15”前夕,市消协肖汉超秘书长做客武汉综合新闻网《长江网》,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和网友进行了沟通、交流,对网友提出的问题做了耐心的解答,这是市消协第一次通过大型门户网站实时地与消费者进行互动,其反响热烈,得到了网友消费者的一致好评。09年10

月,城市消费维权联盟论坛在汉成功举行,在市工商局新闻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现场召集了全市几乎所有的主流电视、平面媒体到会采访。会后,各大媒体纷纷以较大篇幅或以显著位置详细报道了此次盛会,市消协自己的刊物《武汉消费导刊》也将此次会议相关情况编撰成册,以特刊的形式发行。这一系列报道在使会议有了永久的记录的同时,也让武汉市民了解到活动前后市消协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汗水。此外,201*年初,针对由市消协主导开展的我市家电售后服务调查活动,我会联合了本地发行量颇大的报刊《武汉晨报》进行了整版宣传,向社会征集调查问卷,并在其重要版面发布了调查结果,调查工作得到了全社会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

(五)以规范制度为保障,严格恪守工作纪律。市工商局、市消协秘书处领导高度重视消协新闻宣传工作,专门设立了新闻与公共事务部,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和协调工作。“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在新闻发布的审批流程和对外方式上,市消协做到了:一是层层把关,所有拟发的稿件都经撰写人(通讯员)交由新闻部负责人、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秘书长逐级审订后,最后由秘书长签阅才得以向媒体发布。二是严防泄稿,市消协在文稿保密工作上下足了功夫,所有对外稿件必须在内网上编辑,并反复对工作人员强调不得让未经允许或事先未预约的记者接近自己的电脑,以免被窃取未准对外的内部材料。三是统一对外,市消协在接待记者上门采访时,实行“由秘书长统一受访,分管副秘书长辅助接待”的制度,并严格按此执行,对媒体口径保持了高度一致,保证了对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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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后打算

09年以来,我市消协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新闻稿件语言不够精炼,时效性、典型性、警示性不是很强,区级消协提供的稿件数不够理想、稿件质量参差不齐,被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还显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市消协将不断强化措施、建制立规、加强培训、努力改进,力争做到全市消协系统新闻宣传工作齐头并进、遍地开花。

总之,通过系统总结近两年所做的新闻宣传工作,使我们既看到了成绩,又认识到了不足,为今后如何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明确了思路,奠定了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将在市委、市政府、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市工商系统“大宣传”工作思路为指引,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为新闻宣传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努力开创我市消协组织“大宣传”工作新局面。

(武汉市消费者协会姚丰)

扩展阅读: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提高质量检测工作效能

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高质量检测工作效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同时,随着工商部门维权力度的不断加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整体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我们可以看到,消费环境中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等一系列问题不仅制约了消费活动的扩大,也会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特别是其中不少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社会各界也十分关切,这就给我们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盼。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基层工商部门和身处一线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要把消费维权、关心民生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当做检验我们工作水平和效能的根本尺度,把维护社会发展大局持续稳定作为群众满意工程的根本标准,不断强化维权意识,更新维权理念、扩展维权网络、提升维权水平,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效能。

一、消费维权的现状及问题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商部门和各级消费者协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面对流通领域这一关键的环节,居民消费这一重要的日常行为,消费维权工作依然比较薄弱,广大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一些地方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消费水平低,消费观念落后。20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中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拿发改委列举电价较高的美国来比,201*年美国人均收入为5万美元,相当人民币32万元,是中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倍,是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0多倍。较低的收入水平决定了居民低质的消费选择,使大多数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限定在较狭窄的范围,被压缩到最低数额了限量,不求好、只求有,不求精、只求全,不求档次、只求廉价,使得大多数农村消费者把低质低价的商品和服务作为选择对象,质量无法保证。

(二)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投诉积极性不高。广大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较低,商品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受传统文化的长期影响,遇到被侵权的问题,

拉不下面子去讨说法,不愿意找麻烦,多数情况是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三)市场秩序不够规范,消费环境堪忧。一是在城市维权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假冒伪劣商品开始大量由城市向农村转移,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商家和企业为了蝇头小利,逃避市场监管较严的城市市场,打着“送货下乡”的幌子,把一些长期积压、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报废处理的“商品”运送到乡下,大肆向农民兜售。二是农村商品市场以集贸市场和各种零售摊点为主,另外还有许多走街串巷的流动商贩,这些相对分散的经营主体大多是本村的农民,本身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能力差,有的为了贪图价格便宜,根本不在正规的市场和批发商进货,造成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三是虚假广告宣传问题比较突出,消费者容易受到经营者的游说和虚假广告的误导,受贪图便宜或从众心理的影响上当受骗。四是面对点多面广分散繁杂的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一些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和惩处。

(四)科学消费知识缺乏,维权能力较差。一方面,大部分消费者缺乏对商品的鉴别能力,有的甚至对商品的基本知识都不了解。另一方面,绝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索取相关票据和凭证的意识不强,当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给解决纠纷带来一定困难。

有的消费者对《消法》和产品质量以及有关“三包”规定知之甚少,发生问题后,因不懂相关知识,容易被经营者欺骗和蒙蔽。

(五)消费维权手段不足,维权成本过高。不少消费者虽然对自己所购商品存有疑虑,想通过投诉讨个说法,但按规定必须先到相关质量技术部门进行鉴定,而当地县、市级技术鉴定部门由于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原因,所鉴定商品范围很小,很多产品无法得到法定机构的鉴定,只能到外地去鉴定,除了昂贵的鉴定费用不说,还要耗时费力。虽然有关法律规定,做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但对消费者来说,花几元钱购买的商品,却要用10倍甚至于百倍的钱去鉴定,风险很大,使农村消费者望而却步。正是由于产品质量鉴定程序、费用以及鉴定检测功能、范围的限制,不少农民只好放弃所购商品的技术鉴定的打算,其投诉也就很难得到圆满解决。同时,通过向法院起诉,因诉讼费用高、期限长、程序复杂,农民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打官司。

二、关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针对当前消费者存在的知识盲点,突出四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内容:一是普及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包括农日常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及接受服务的相关知识,商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二是

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教育消费者掌握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的问题,引导消费者选择规模大、信誉好、商品质量有保障的经营者,多了解情况,不轻信广告,购买时应索要相关票据和凭证。三是要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心理,做到自主消费,不盲从,不攀比,用现代的科学知识指导消费,增强消费目的性、计划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注重商品的质量,不贪图便宜,不知假买假。四是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颁布的相关商品的“三包”规定等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普法宣传工作,让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二)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宣传教育普及工作要针对地区特点,结合消费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开辟12315专栏,举办电视讲座。二是利用集市、庙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等,以宣传车、咨询站、服务台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小节目宣传法律法规、消费常识和商品知识。三是经常性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最新颁布涉及农村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的书刊及文件资料,及时送到农民手中。四是根据农民需要适时邀请有关农业专家、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或专门组织大型的农业知识讲座,让农民了解掌握正确使用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机具的维修保养知识,不断提

高农村消费者的科学消费理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建立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当前市场监管任务非常艰巨,必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一是要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工商部门要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的作用,综合运用登记注册、商标广告、市场合同、公平交易等综合职能,加大市场综合整治力度,规范农村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二是要落实监督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市场监管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实行定岗、定监管区域、定监管对象、定监管责任的网格化管理,并严格责任追究。三是要改进监管方法。针对市场状况和经营特点,全面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巡查、商品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信息公示等四项制度,努力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建立打假保优机制,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规模大、信誉好的经营单位在评选“守合同,重信用”和“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确定“规范经营示范店”等方面给予表彰和公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查处的违法经营,特别是在当地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公开曝光,惩戒不法经营者,向农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

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思考

为了达到“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的“四高”目标要

求,工商部门应积极探索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好高科技的商品质量检测设备,发挥好监管服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实现科技效用与能力素质优势互补,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以期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监管装备由“分散”走向“集中”,效用进一步发挥

积极探索专门的商品质量快速检测机制,对检测装备实行集中、统一使用,规范管理,对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有计划、日常性、流动式快速检测,进一步整合装备资源,从“散兵作战”到“纂成拳头”保证装备效用的更加有效发挥。严格深入实施“以人为本、争优创新”的管理理念,加强人员思想、能力培训基础建设、制度规范、装备管理“四项基础”建设,依托快速检测优势,以食品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多层面、多举措地开展食品检测监管工作,做到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探索,有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二)监管范围由“狭窄”走向“宽泛”,领域进一步拓宽

充分依托现有快速检测设备,认真履行商品监管职能,以食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系列检测执法行动。针对消费投诉和百姓消费热点,根据检测计划和检测重点,对蔬菜、水果、水产品、生鲜肉、豆制品、面粉、干货类等10余类

食品中的农药、二氧化硫、甲醛、亚销酸盐、吊白块的残留量及生鲜肉水分含量进行检测,并对检测中发现的疑似不合格食品抽样送检。针对食品大量使用非法添加剂,严重危害了市民的身体健康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监管和检测,杜绝在上述食品中大量使用非法添加剂行为,以维护商品市场的交易秩序。

(三)服务对象由“执法”走向“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充分依托现有快速检测设备,在为工商执法提供服务的同时,注重挖掘服务潜能,放宽视野,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当好消费者的“靠山”、当好商品流通企业的“智囊”,全方位地为维护良好的商品流通秩序,为食品经营企业健康发展和为百姓消费安全服务。关注百姓消费热点,广泛开展商品质量快速检测进社区、进超(集)市、进广场活动,免费为百姓检测服务,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性以及如何鉴别健康安全食品的常识。充分发挥服务商品流通企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商品质量检测人员的培训,指导、帮企业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的“免疫力”和自我把关能力,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为加强和创新消费维权管理,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水平,工商部门更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消扎实开展费教育工作,逐步深入探索商品质量监管工作,逐步完善救

助工作,定能形成一个公平、有序、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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