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政协界别活动召集人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政协界别活动召集人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各位召集人结合各自界别的特点和工作,谈了关于开展界别活动的体会和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和界别工作很有启发,很有帮助。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胡锦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委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了政协工作会议,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开展政协工作、推进政协事业的新任务新要求。最近,市政协正在按照中央和市委对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系统地研究分析如何贯彻落实。今天的会议,也是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目的就是要充分认识界别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加强界别工作的思路、重点和措施。下面,我谈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界别工作的重要意义
认识界别工作的重要意义,首先要学习领会中央和市委关于界别工作的论述和要求。201*年中央五号文件明确指出,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对于界别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第二,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第三,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优势,扩大人民政协团结面和包容性,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积极性。”可以看到,胡锦涛同志对界别工作的表述和要求,有了新的发展。第一,明确要求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优势,扩大人民政协团结面和包容性。从强调界别特色到强调界别优势,表明界别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地位作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了;第二,明确要求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这是一个新的要求,不仅突出了界别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而且提升了界别工作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有着十分深刻的政治内涵,对此我们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和理解;第三,明确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新方法新途径,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积极性,这个要求的重点是积极探索,即把界别工作定位在积极探索上,和中央五号文件提出的“认真探索”相比较,“积极探索”的提法更加强调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开拓创新的精神。此外,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中还有两个新的提法与政协界别工作密切相关:一是在要求“继续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作用,广泛吸收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参与国事。”这个要求与“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的要求是前后连贯、相互一致的;二是在要求“继续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中,明确提出“各级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其中政协委员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是与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直接联系、相互衔接的,既赋予了政协委员新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又明确了发挥政协界别作用与发挥政协委员作用的相互关系。
市委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市实际,也对发挥人民政协界别优势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市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通过政协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努力协调关系、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我们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界别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协要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政治作用,除了要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外,还要注重发挥政协界别优势和特色作用,这也是政协作为政治组织的优势所在。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做好界别工作。
(一)加强界别工作,有利于发挥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重要组织的作用,汇集各方力量。目前,人民政协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各主要人民团体,包括了34个界别(市是32个界别,不设香港和澳门特邀人士界别)的代表人物。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组织、新的利益群体还将继续涌现,这就要求政协的界别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时把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不断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真正成为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二)加强界别工作,有利于发挥政协作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政协民主是协商民主,注重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注重广开言路、倾听民声、集中民智,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政协的一个界别就是一条民主渠道,就是一条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渠道,就是一条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通过开展各种界别活动,能够畅通政治参与和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听取和反映社会各界支持的、反对的、赞成的、批评的各种声音,真正在政协能够达到交流、交锋和交融,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主张,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真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三)加强界别工作,有利于发挥政协作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重要场所的作用,促进科学发展。各个界别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界别委员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对各方面情况了解的程度不同,因而就能从不同角度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愿望,从而为党政部门提供高层次、跨学科、多方面的咨询论证和监督评议,为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谋长远之计,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四)加强界别工作,有利于发挥政协作为反映社情民意重要渠道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政协界别基本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界别渠道反映上来的意见建议,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各界群众一些最直接、最迫切的意愿和呼声。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加强界别工作,能够把群众中分散的、个别的呼声汇聚成系统的、集中的意见,协助党和政府把握民情、了解民意,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凝聚人心的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二、加强界别工作需要坚持创新积极探索
发挥界别优势是深化和拓展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本届政协以来,在探索发挥界别优势的方式和途径方面做了很多尝试,比如,以界别名义提出提案、组织界别委员视察和调研、结合有关纪念活动开展界别活动等。但是,与中央和市委对开展界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与市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出现的新变化对推进界别工作提出的新任务相比,界别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界别活动的范围还不够广泛、形式还不够活跃,还缺乏经常性和计划性,缺乏界别内在的凝聚力,等等,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我这里列举四个方面的问题,希望大家继续深入研究,积极探索。(一)关于界别工作的重点。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同志反映,一些界别活动没有体现出界别的特点,问题的关键是界别工作的重点没明确,界别工作的特色没有凸现。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政协的性质和任务》中指出,通过政协容纳很多人来商量事情,是很需要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人大的代表性当然很大,但它不能包括所有的方面,所以政协仍有存在的必要。也就是说,有了人大,仍然需要通过政协联系社会的方方面面,通过界别中代表人士在政协履行职责来带动界别群众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特别是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把界别工作重点放在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上来,放在推进社会各界在政治体制框架内充分表达愿望、诉求、意见和主张上来。
(二)关于发挥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委员的代表性问题,即委员在政协平台上表达愿望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委员个人还是代表所在界别?委员由所在界别协商产生,应该是所在界别群众的“代言人”,这是委员的优势所在。发挥界别优势,不仅要发挥委员个人的优势,而且要通过发挥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带动委员所在界别整体优势的发挥。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协委员都是人才尖子、社会精英、学术中坚、行业骨干,但如果只是“单兵作战”,其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表达的愿望和诉求,并不能完全反映本界别群众最具代表性的、整体性的愿望和要求。要深入思考和研究把发挥委员优势与发挥界别优势有机统一起来的途径和方式,使委员履行职责的行为更加充分体现界别的整体愿望和要求。比如,怎样把在界别群众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力、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并热爱政协事业的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又比如,在帮助委员主动加强与所在界别群众联系方面,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办法,政协应当创造哪些条件。再比如,界别内部的利益诉求有时候也有差别,怎样使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既能充分反映本界别大多数人的愿望和诉求,又兼顾少数人的意见建议。(三)关于界别工作与专委会工作的关系问题。从目前的工作实践来看,专委会工作与界别工作的关系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托专委会组织的界别活动,由专委会对界别活动进行联系、服务和协调,这就要求专委会根据界别特点开展工作,统筹考虑界别工作,注重在体现界别特点上下功夫。专委会工作应当在“专”上下功夫,但界别工作应当在“特色”上下功夫,避免成为换个“标签”的专委会工作。另一类是政协层面以及没有具体专委会作为依托的界别活动,主要由市政协有关职能部门协助界别活动召集人,做好组织协调和具体服务工作,这就要求界别活动召集人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时也要求市政协有关职能部门具有主动积极的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希望大家在这两个方面继续进行探索实践和认真研究,形成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四)关于推进界别工作的着力点。界别工作怎么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这是推进界别工作的着力点。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界别工作才会更加有效,领域才会更加宽广。比如,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之外,可否创立界别协商会议等新的协商议政形式,集中反映各界别委员对某一领域具有专业性和代表性的意见建议。比如,界别与社会各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系如何加强,以便集中反映行业的问题,把相关意见拿到政协这个平台上来进行协商研究。又比如,可否探索界别在行业监督方面发挥作用。再比如,可否支持有特定的组织依托、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界别,作为进一步推进界别工作的着力点。三、加强界别工作的几点建议
开展界别工作,需要总体考虑,逐步实施,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目前,主要在建立完善界别工作的机制上多下功夫。
(一)健全界别工作保障机制。要提供组织上的保障。本届政协在成立之初,就实行了专委会与相关界别大致对应、加强联系的机制,这个机制运行怎么样,需要实践检验。从目前情况来看,各专委会要重视把开展界别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计划,协助界别活动召集人开展界别活动,充分发挥专委会对界别工作的重要依托作用。要提供人员上的保障。建立界别活动召集人联系沟通机制,交流总结界别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对于人数较多的界别,可以按照行业、领域、职业等共性因素分若干界别小组,在界别活动召集人的统筹下开展界别活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二)探索推进界别工作创新机制。一要把握好开展界别工作的总体原则。开展界别工作要把握好“三个度”,即:把握好角度,活动内容要突出特色,按照界别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界别活动;把握好适度,在活跃界别活动的同时,统筹协调,处理好与政协工作、与专委会工作、与相关团体工作、与行业协会工作等各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做到科学合理,张弛有度;把握好深度,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注重发挥政协界别优势,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二要根据界别自身特点开展活动。政协的各个界别构成有不同特点,有的界别组织性较强,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界别,有的界别行业性较强,如经济界、科技界、教育界、医卫界等界别,有的界别联系比较松散,如无党派人士界别等,需要根据不同界别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活动方式,这样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总的来说,各界别要在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大前提下,着重体现界别特色,反映界别情况与问题,反映界别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注重发挥界别优势和特色作用。三是丰富界别活动的载体。政协的各种例会、提案、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都是界别活动的有效载体,要注重界别集体提案线索的征集,倡导以界别名义提交集体提案,以界别名义反映社情民意,组织以界别为主体的视察、考察和调研活动。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市委《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建设网上交流和社情民意汇集平台”,市委九届九次全会也特别强调了网络在加强党建方面的作用,界别活动要在利用网络汇集各方智慧和力量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三)建立界别工作多方协作机制。一要开展市政协领导走访委员推荐单位活动,加强沟通联系,为委员深入实际、走向基层、贴近群众、积极履职创造更好条件。二要邀请委员推荐单位相关专职工作人员参与政协界别活动,增进共识,形成界别工作内外合力。三要定期组织委员推荐单位负责人与所联系界别委员的沟通交流,召开委员推荐单位负责人与所联系界别委员座谈会,了解委员履职情况,鼓励、支持和督促委员积极履职。
(四)进一步强化委员的学习培训。学习是政协委员的政治责任,也是历史责任,更是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我们要把加强学习作为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作出新贡献的基础和前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因此,善于学习的人是会思考、会探索的人。要通过学习,使委员真正掌握科学理论、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政协工作规律、富有创造精神。所以,要精心组织好各项学习活动,帮助与引导委员进一步强化界别意识,增强参加各项界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委员以界别代表的身份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真实反映所联系界别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真正发挥政协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这也是我们发挥现有政治体制框架中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界别活动召集人可以结合本界别的特点,组织小型的学习讲座、专题报告、理论研讨等活动,研究探讨界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界别活动的成效。同志们,在座各位界别活动召集人由市政协与各党派团体、委员推荐单位协商并经主席会议审议决定产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水平高,组织和协调能力较强,在本界别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是政协委员中的中坚和骨干力量,在推进政协界别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希望大家通过这次会议,不断增强“政协意识”、“界别意识”、“责任意识”,履行好界别工作牵头人的职责,为更好地发挥界别的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提高政协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更大地发挥政协在全市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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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届政协以来,区委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区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本届政协成立以来的一年半时间内,俞正声同志多次对政协工作作出指示,提出政协要成为“交流、交锋、交融”的平台,要“尽心、尽力、尽责”地履行职能,要“创新思维、创新制度、创新工作方式”。今年上半年,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政协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25件,其中,正声同志批示9件,韩正同志批示4件,一璀同志批示2件,充分体现区委领导对政协工作尤其是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视。
在区委的重视关心下,区政协与区委政法委联合举办的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学习研讨班于7月顺利举行,今天,由区政协与区监察局联合举办的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学习研讨班也正式开班了。首先,我代表区政协感谢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纠风办和13个政府部门对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感谢区农委为这次培训提供的良好条件。
特邀监督员工作是加强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一年多来,各聘请单位高度重视特邀监督员工作,设立相应机构和专人负责联系,组织特邀监督员参加各项会议和活动,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创造良好条件保障特邀监督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位特邀监督员积极履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尽心、尽力、尽责地参与各项监督工作,为本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比如,区纠风办聘请21名区政协委员担任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组织对教育、医疗卫生、房地、税务等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评”工作,并对其他19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进行民主监督,即使在夏季高温期间,监督员们每周都要参加两至三次活动,几乎走遍全区各区县;区工商局聘请4名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召开专题座谈会介绍情况,组织参加年终述职述廉活动等,监督员经常明察暗访,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区物价局聘请5名区政协委员担任价格工作督察员,召开价格形势座谈会,监督员积极参加成品油调价执行情况、邮政电信收费、医疗和医药收费的专项检查,等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各聘请单位对特邀监督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充分展现了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借此机会,我代表区政协,向各聘请单位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特邀监督员的辛勤工作表示崇高的敬意!举办特邀监督员学习研讨班,是创新推进特邀监督员工作的一次新的探索,对于推进特邀监督员工作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第一期特邀监督员学习研讨班于7月10日至11日召开,由区政协与区委政法委联合举办,主要有74位担任政法系统特邀监督员的政协委员参加,邀请了区高院、公安局和区一中院相关负责人作经验交流,组织了两次委员分组研讨。许多委员反映,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了对新形势下特邀监督员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委员们一致认为,中央5号文件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界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列为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为政协不断拓展民主监督的方式和途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委员们表示,担任特邀监督员是政协组织赋予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协委员应尽的一份社会责任。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关系,处理好履行职责和提高自身素质的关系,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本次学习研讨班与第一期学习研讨班相比,既有共同之处,也有自身特色。参加本期学习研讨班的委员共有87人,主要包括担任政府部门和企业特邀监督员的66位政协委员,以及未能参加上一期学习研讨班的21位政协委员,人数比上一期多,而且特邀监督员的覆盖面较广,涵盖了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以及企业的特邀监督员。我们根据这期学习研讨班的实际情况,对会议日程安排、专题报告内容等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邀请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顾国林作专题报告,安排了两个半天的培训,第一天分组讨论由聘请单位进行实务培训,并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区政协特邀监督员工作、增强区政协特邀监督员工作实效”与委员互动交流;第二天分组活动,主要对《政协区委员会关于特邀监督员工作的简则》修订进行专题研讨。希望大家能够在本次学习研讨班上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悟。下面,我就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特邀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政协从成立发展至今已经60周年,其性质、地位、任务与民主监督职能息息相关、密不可分。1954年以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政协代行人代会职权的任务结束,毛泽东同志就政协存在的必要性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有了人大,并不妨碍我们成立政协进行政治协商。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领导人物一起来协商新中国的大事非常重要。”同时,毛泽东同志把“向党委和国务院提意见并加以协商”列为人民政协的五大任务之一,我们理解,“提意见”的实质要求就是进行监督。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邓小平同志强调,“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并充分肯定政协是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在人民政协成立50年之际,江泽民同志指出,政协要对宪法法律的实施和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履行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进入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指出,要积极发挥人民政协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作用。纵观人民政协60年的风雨历程,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地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不断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对国家大政方针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民主监督。政协的协商民主与人大的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智慧。同时,我们也要强调,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从四方面加强监督:一是“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二是“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专门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三是“支持和保证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四是“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公民的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党的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形式从多角度、多层面共同构成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政协的民主监督既有与其它监督形式的共同之处,也有独特之处,它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之所以定性为政治监督,是因为:第一,它是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相联系的监督;第二,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共同政治基础之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第三,它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之间政治上的互相监督。政协的监督既是政治监督,也是民主监督。
中央5号文件明确,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等。关于“参加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区委在重视和采纳政协以建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去年12月和今年2月,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参加区委企业调研组,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本区重点推进发展的优势企业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调研,参加的委员每星期向区委提交一份报告,了解促进中央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落实。关于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区政协从七届开始诞生了特邀监督员队伍,已有近20年的历史,至今十一届区政协共向23家单位推荐152名委员(154人次)担任特邀监督员,其中中共党员委员45名,占总数的29.6%;非中共党员委员107名,占总数的70.4%。152名政协委员,相当于政协委员总数的近1/5,而且我们相信这支队伍会不断地壮大和发展,这项工作的领域也会不断地深入和拓展。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深远意义。
第一,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是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特约监督人员的形式已经诞生了20年,已经成为成熟的、卓有成效的并为各级政协普遍采用的民主监督形式。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特约人员应运而生。201*年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要支持和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政协特邀监督员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同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特约人员”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形式之一。20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把“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列为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充分肯定了特邀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二,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是推进政协履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途径。中央5号文件提出,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这是加强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条件,是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能够定期了解聘请单位所提供的重要信息,更好地知情明政;能够与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保持经常性联系,更好地沟通交流;能够及时获得所提出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更好地反馈信息。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有利于促进在知情、沟通、反馈环节上建立科学合理、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促进政协的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更为紧密地融合在一起,成为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是推进社会建设、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现在我们既面临着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又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加强社会建设,创建和谐社会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最近,俞正声同志在谈到社会建设时强调,要发挥人大、政协的制度优势,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扩大重大问题协商求同的路径和范围,扩大对党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制约。开展特邀监督员工作开辟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国是的民主渠道,也是扩大政务公开、扩大重大问题协商求同的路径和范围、扩大对党和政府工作监督和制约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势。开展特邀监督员工作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为保障和实现人民民主权利提供切实有效的载体。做好新形势下的特邀监督员工作,有利于政协团结作用、咨政作用、监督作用的发挥。
希望通过本次研讨班,大家能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特邀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关于特邀监督员工作,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201*年、201*年两个五号文件都有规定,但对于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形式、内容、工作机制等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探索和总结。希望大家能够在这次学习研讨班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探讨和思考如何更好地推进特邀监督员工作,比如:特邀监督员工作如何适应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如何适应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广大政协委员的要求,如何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等等。二、努力做一名合格的特邀监督员,提高监督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担任特邀监督员,对于本身已经身兼本职工作和政协履职职责的政协委员来说,增添了新的工作任务,要求委员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特邀监督员工作中。更何况,由于特邀监督员工作政策性、专业性、特殊性强,对于委员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深感到,做一名合格的特邀监督员,并不容易,在座的特邀监督员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希望在这次研讨班上交流思想,统一共识,把担任特邀监督员的荣誉感转为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带着准则、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去监督。1、带着“准则”去监督。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政协的特邀监督员工作是全区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中共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的根本保证,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保障。特邀监督员在聘请单位开展工作时,要及时向邀请单位的党委、党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这对确保民主监督的方向和成效至关重要。二是坚持真理,坚持聘请部门监督工作的原则和工作制度。每个聘请单位的监督工作都有不同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制度。特邀监督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学习宪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有关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明确开展监督的有关规范和程序,明确监督的重点部门、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三是坚持客观公正。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位置超脱,不受部门利益的束缚,看问题可能更公正、更全面一些。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政风行风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2、带着“责任”去监督。特邀监督员工作任务主要由聘请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肩负职责,大致分为两类:一类如廉政监督员、政风行风监督员、警风警纪监督员等,主要任务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执法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帮助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反映人民群众对其工作的意见建议;另一类如物价局价格监督员、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监督员等,主要任务是对本区特定专项工作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的监督。无论是承担哪一类型的监督,都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善于思考、研究、创新和完善监督,带着责任去监督:一是要有敏锐的眼光,善于抓住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紧密联系区委、区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党政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过程中,要有敏锐的眼光,发现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向聘请单位反映或者通过社情民意等渠道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努力把一些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要有求实的精神,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开展特邀监督工作,不能流于形式,不能走马观花停留于了解表面现象。要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找准主要问题,弄清问题的事实和症结所在,作出正确的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不道听途说,不夸大其词,不盲目指责,努力求真务实。三要有负责的精神、认真的态度,敢于提出批评建议。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的,虽然没有法律的强制性,但有很大的政治、社会影响力和制约性。特邀监督员要敢于负责,坚持原则,敢于和善于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良作风提出批评意见,这样才有利于党政部门听到不同的声音,有利于党政领导机关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3、带着“感情”去监督。开展特邀监督员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方式,能够更好地保障各界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形成和谐稳定的有序局面。特邀监督员要牢记自己的政治责任,牢记政协组织的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从事特邀监督工作。一是要牢固树立“监督为民”的理念,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切实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要树立“监督为了推进工作”的理念,带着推进工作的满腔热情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要与开展特邀监督相关的基层单位、社会群体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听取来自不同社会群体、不同阶层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要发挥智力优势,多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推进有关工作的改进和落实,促进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要发挥政协委员的影响力,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多做宣传解释、解疑释惑工作,协助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努力使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的实际行动支持上海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更好的成绩。三、建立健全特邀监督员工作的长效机制,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氛围
根据新形势下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实际需要,区政协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区委有关文件精神,将修订完善《政协区委员会关于特邀监督员工作的简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监督方式等。我们已将《简则》的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希望大家在学习讨论中能够多提宝贵意见。大家在这次研讨班的一些学习成果,也要加以综合分析整理,进一步充实到制度之中。下一步,区政协推进特邀监督员工作的着力点在于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沟通,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方面,建立区政协与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沟通服务机制。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推荐工作。把握好中共党员委员与非中共党员委员的比例,推荐更多的民主党派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积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提供舞台;把握好专业对口的原则,根据聘请单位工作特点,推荐专业对口或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充分发挥政协的人才优势。二是做好沟通工作。在开展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的基础上,多关心和支持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主席会议成员在走访、接待委员时,要注重多与特邀监督员保持经常有效的联系,促进沟通交流。每月的主席接待委员活动日可以安排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参加。三是做好服务工作。政协要打造“委员之家”,为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切实保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区政协委员工作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荐、联系特邀监督员,要多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心特邀监督员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政协各专委会在组织视察、调研等活动过程中也要注重扩大特邀监督员的参与面,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更多的知情条件。
另一方面,建立区政协、聘请单位和政协委员沟通交流的长效机制。在本次研讨班前,陈海刚秘书长专程带队走访区监察局和区委政法委,沟通特邀监督员工作,协调特邀监督员管理和培训事宜。区政协委员工作服务办公室还走访了区人大、区纠风办、部分区县政协,召开了两次部分区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特邀监督员工作进行沟通探讨,有关聘请单位工作情况不平衡、聘请推荐双方缺乏沟通交流等情况成为大家普遍关注的共性问题。区政协要进一步加强与聘请单位的联系沟通,把特邀监督员工作作为区政协、聘请单位和特邀监督员共同的责任来推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在知情方面,要做到公开透明。上海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公开透明是重要的突破口。聘请单位要畅通特邀监督员的知情渠道,可以邀请监督员列席本单位有关的重要会议活动、发送有关的文件材料、阅读群众反映意见要求的来信来函等等,让特邀监督员知情明政。区政协将邀请聘请单位通报情况,合作举办一些有关的业务和知识讲座等,更好地了解执法执纪、纠风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沟通方面,要做到经常深入。区政协要定期走访、慰问特邀监督员,了解特邀监督员在聘请单位的工作情况,帮助特邀监督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工作会议、座谈会,听取特邀监督员和聘请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作协调,更好地为做好特邀监督员工作创造各种条件。
在反馈方面,要做到准确及时。聘请单位应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尊重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以真诚接受监督的实际行动,激发特邀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认真研究,及时将有关办理情况告知委员本人以及区政协。
各位委员,同志们,今年9月,中央将召开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将作重要讲话。区委也定于9月下旬召开政协工作会议。这对于推进政协事业在新时期新阶段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创新思维、创新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提高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实效,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希望大家在研讨班上民主讨论、畅所欲言、形成共识,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希望区政协和各聘请单位共同合作,通过各位特邀监督员的共同努力,积极探索、努力推进特邀监督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特邀监督员工作有所建树、有所作为、有所创新,更充分地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的优势和作用,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研讨班取得圆满成功!也祝大家在学习班期间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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