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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运行、检修、安全工作内容

时间:2019-05-29 07:28:08 网站:公文素材库

风电场运行、检修、安全工作内容

风电场运行、检修和安全工作的基本内容

风电场的运维工作主要包括运行、检修和安全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运行工作内容

1、一般规定

风电场运行工作主要包括:

风电场系统运行状态的监视、调节、巡视检查。风电场生产设备操作、参数调整。风电场生产运行记录。

风电场运行数据备份、统计、分析和上报。

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巡视检查、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制度的执行。风电场内生产设备的原始记录、图纸及资料管理。风电场内房屋建筑、生活辅助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开展风电场安全运行的事故预想和对策。

应根据风电场安全运行需要,制定风电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属于电网调管范围的设备,运行人员应立即报告电网调度;属于自身调管范围的设备,运行人员根据风电场规定执行。

2、系统运行

风电场变电站中属于电网直接调度管辖的设备,运行人员按照调度指令操作;属于电网调度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应提前向所属电网调度部门申请,得到同意后进行操作。

通过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监视风电机组、输电线路、升压变电站设备的各项参数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关运行记录。

分析生产设备各项参数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后应加强该设备监视,并根据变化情况

1/做出必要处理。

对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风电场功率预测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监视,发现异常情况后做出必要处理。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巡视,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进行电压和无功的监视、检查和调整,以防风电场母线电压或吸收电网无功超出允许范围。

遇有可能造成风电场停运的灾害性气候现象(沙尘暴、台风等),应向电网调度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启动风电场应急预案。

3、运行记录

风电场的运行数据包括发电功率、风速、有功电量、无功电量、场用电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等。

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日志、运行日月年报表、气象记录(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缺陷记录、故障记录、设备定期试验记录等。

其他记录还包括交接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巡视及特巡记录、工作票及操作票记录、培训工作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反事故演习记录、事故预想记录、安全工器具台帐及试验记录等。

4、数据报送

及时根据各单位、部门要求,准时报送数据。

二、检修工作内容

1、故障检修

日常检修

临时故障的排除,包括过程中的检查、清理、调整、注油及配件更换等,没有固定的时间周期。大型部件检修

2/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及时实施。

2、定期维护

风力发电场应制定定期维护项目并逐步完善;定期维护项目应逐项进行,对所完成的维护检修项目应记入维护记录中,并管理存档;定期维护必须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试验、测量、检验、注油润滑、修理和易耗品更换,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定期维护周期一般为半年、一年,特殊项目的维护周期结合设备技术要求确定。

3、状态检修

状态监测

对风电机组振动状态、scada数据等进行监测,分析判定设备运行状态、故障部位、故障类型及严重程度,提出检修决策。风力发电场应根据自身情况定期出具状态监测报告。油品检测

对风电机组齿轮箱润滑油、液压系统油等进行油品监测,分析判定设备的润滑状态及磨损状况,预测和诊断设备的运行状况,提出管理措施和检修决策。增速齿轮箱润滑油每年至少出具一次油液检测报告。

4、检修资料

检修结束以后,及时收集检修资料,完善整理,编写检修报告。

三、安全工作内容

本项没有以具体工作内容的形式列出,仅以安全工作要求形式列出。在于安全工作穿插在运行、检修工作中,即在开展运行、检修工作中,必须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1、人员基本要求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患有心脏病、眩晕症、癫痫病、恐高症等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风电场的高处作业。

3/风电场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熟悉输变电设备、风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和基本结构,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及处理方法,掌握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掌握坠落悬挂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防护服和工作鞋等个人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具备高处作业、高空逃生及高空救援相关知识和技能。

风电场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及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使用方法。

外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了解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并经过考试合格方可开展工作。

临时用工人员应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后,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2、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风电场配置的安全设施、安全工器具和检修工器具等应检验合格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风电场安全标志标识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风电机组底部应设置“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标示牌;风电机组基础附近应增设“请勿靠近,当心落物”、“雷雨天气,禁止靠近”警示牌;塔架爬梯旁应设置“必须系坠落悬挂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指令标识;风电机组36V及以上带电设备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当心触电”标识;风电机组内无防护罩的旋转部件应粘贴“禁止踩踏”标识;风电机组内安全绳固定点和起吊点应清晰标明;风电机组塔架平台、机舱的顶部和机舱的底部壳体、导流罩等作业人员工作时站立的承台等应标明最大承受重量。

风电场场区各主要路口及危险路段内应设立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风电机组塔架内照明设施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照明灯具选用应符合GB7000.1的规定,灯具的安装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风电机组机舱和塔架底部平台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应符合DL5027的规定。风电场现场作业使用交通运输工具上应配备急救箱、应急灯、缓降器等应急用品,并定期检查、补充或更换。

风电机组内所有可能被触碰的220V及以上低压配电回路电源,应装设满足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4/3、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风电场作业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对雷电、冰冻、大风、气温、野生动物、昆虫、龙卷风、台风、流沙、雪崩、泥石流等可能造成的危险进行识别,做好防范措施;作业时,应遵守设备相关安全警示或提示。

风电场升压站和风电机组升压变安全工作应按照GB26860的规定执行。风电场集电线路安全工作应按照GB26859的规定执行。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塔作业必须系坠落悬挂安全带、穿工作鞋、戴防滑手套、使用防坠落保护装置,登塔人员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得超过100公斤。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不得登塔作业。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防护装置应按照GB26859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和测试;坠落悬挂坠落悬挂安全带测试应按照GB/T6096规定执行;禁止使用破损及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风速超过25m/s及以上时,禁止人员户外作业;攀爬风电机组时,风速不得高于该机型允许登塔风速,但风速超过18m/s时及以上时,禁止任何人员攀爬风电机组。

雷雨天气不得安装、检修、维护和巡检风电机组,发生雷雨天气后一小时内禁止靠近风电机组;风电机组叶片有结冰现象且有掉落危险时,禁止人员靠近,并应在风电场各入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牌;塔架爬梯有冰雪覆盖时,严禁攀登风电机组。

攀爬风电机组时,应将机组置于停机状态;禁止两人在同一段塔架内同时攀爬风电机组;上下攀爬风电机组时,通过塔架平台盖板后,应立即随手关闭;随身携带工具人员应后上塔、先下塔;到达塔架顶部平台或工作位置,应先挂好安全绳,后解防坠器;在塔架爬梯上作业,应系好安全绳和定位绳,安全绳严禁低挂高用。

出舱工作必须使用坠落悬挂安全带,系两根安全绳;在机舱顶部作业时,应站在防滑表面;安全绳应挂在安全绳定位点或牢固构件上,使用机舱顶部栏杆作为安全绳挂钩定位点时,每个栏杆最多悬挂两个。

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工器具和其它物品应放入专用工具袋中,不得随手携带;工作中所需零部件、工器具必须传递,不得空中抛接;工器具使用完后的应及时放回工具袋或箱中,工作结束后应清点。

现场作业时,必须保持可靠通讯,随时保持各作业点、监控中心之间的联络,禁止人员在风电机组内单独作业;车辆应停泊在塔架上风向并与塔架保持20米及以上的安全距离;

5/作业前应切断机组的远程控制或切换到就地控制;有人员在机舱内、塔架平台或塔架爬梯上时,禁止将机组启动并网运行。

风电机组内作业需接引工作电源时,应装设满足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工作前应检查电缆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动作可靠。

使用风电机组升降机从塔底运送物件到机舱时,应使吊链和起吊物件与周围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将风机机舱偏航至与带电设备最大安全距离后方可起吊作业;物品起吊后,禁止人员在起吊物品下放逗留。

禁止在风电机组内吸烟,或燃烧废弃物品。

6/

扩展阅读:风电场三大规程(安全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

风电场安全规程(DL796-20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安全生产工作内容、权限、责任及检查考核办法。本标准适用于风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全部过程。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558199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T57219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6661999风电场运行规程DL/T797201*风电场检修规程SD29219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安全[1994]227号关于修订《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部分条款的通知》3.总则

3.1风力发电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风电场应建立、健全风电安全生产网络,全面落实第一责任

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标准规定,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必须予以制止。

3.3风电场应按照DL/T666、DL/T797及本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

度、操作监护制度、维护检修制度、消防制度等。

3.4工作人员对本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人员,

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规程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外来临时工作和培训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向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外来人员参观考察风电场,必须有专人陪同。

3.5风电场内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应按本标准所列“引用标准”中相应的标准执行。3.6风电场升压站的事故处理参照DL/T572的规定处理。3.7风电场内架空线路事故处理参照SD292的规定处理。3.8风电场电力电缆事故处理参照有关的规定处理。4.风电场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4.1经检查鉴定,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

4.2具备必要的机械、电气、安装知识,并掌握本标准的要求。

4.3熟悉风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及基本结构,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及处理方法。掌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4.4生产人员应认真学习风力发电技术,提高专业水平。风电场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员工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每年度要

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者继续上岗。

4.5新聘人员应有3个月实习期,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实习期内不得独立工作。4.6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现场急救方法,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5.风电机安装安全措施

5.1风电机开始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安

装现场应成立安全监察机构,并设安全监督员。

5.2风电机安装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规定,并报有关部门审批。5.3风电机安装现场道路应平整、通畅,所有道路能够保证各种施工车辆安全通行。5.4风电机安装场地应满足吊装需要,并应有足够的零部件存放场地。5.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6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警示性标牌、围栏等安全措施。

5.7风电机安装的吊装设备,应符合DL408、DL409、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

机械部分)的规定。

5.8安装现场应准备常用的医药用品。5.9安装现场应配备对讲机。

5.10风电机安装之前必须先完成风电机基础验收,并清理风电机基础。5.11吊装前吊装人员必须检查吊车各零部件,正确选择吊具。5.12起吊前应认真检查风电机设备,防止物品坠落。

5.13吊装现场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必须有安装工作经验,执行规定的指挥手势和信号。5.1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在吊装过程中负有重要责任。吊装前,吊装指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要共同制定吊装方案。吊装

指挥应向起重机械人员交代清楚工作任务。

5.15遇有大雾、雷雨天、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员看不见指挥人员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5.16在起吊过程中,不得调整吊具,不得在吊臂工作范围内停留。塔上协助安装指挥及工作人员不得将头和手伸出塔筒

之外。

5.17所有吊具调整应在地面进行。在吊绳被拉紧时,不得用手接触起吊部位,以免碰伤。

5.18机舱、桨叶、叶轮起吊风速不能超过安全起吊数值。安全起吊风速大小应根据风电机设备安装技术要求决定。5.19起吊塔筒吊具必须齐全。起吊点要保持塔筒直立后下端处于水平位置。应有导向绳导向。

5.20起吊机舱时,起吊点应确保无误。在吊装中必须保证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在塔筒平台协助指挥吊车司机起吊。起吊

机舱必须配备对讲机,系好导向绳。

5.21起吊桨叶必须保证有足够起吊设备。应有两根导向绳,导向绳长度和强度应足够。应用专用吊具,加扩板。工作现

场必须配备对讲机。保证现场有足够人员拉紧导向绳,保证起吊方向,避免触及其他物体。5.22敷设电缆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缆支架是否牢固。5.23新安装风电机在正式启动前应做以下工作:

5.23.1测量绝缘,做好记录。

5.23.2相序校核,测量电压值和电压平衡性。

5.23.3应用力矩扳手将所有螺栓拧紧到标准力矩值。

5.23.4按照设备技术要求进行超速试验、飞车试验、振动试验,正常停机试验及安全停机、事故停机试验。5.23.5通过现场验收,具备并网运行条件。5.23.6填写风电机安装报告。

5.24在进行超速和飞车试验时,风速不能超过规定数值。试验之后应将风电机参数值调整到额定值。

5.25所有风电机试验,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5.26风电机调试期间,应在控制盘、远程控制系统操作盘处挂禁止操作牌。

6.风电机安全运行

6.1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6.1.1风电机主断路器出线侧相序必须与电网相序一致,电压标称值相等,三相电压平衡。6.1.2调相系统处于正常状态,风速仪和风向标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6.1.3制动和控制系统液压装置的油压和油位在规定范围内。6.1.4齿轮箱油位和油温在正常范围。

6.1.5各项保护装置均在正确位置,且保护值均与批准设定的值相符。6.1.6控制电源处于接通位置。

6.1.7控制计算机显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6.1.8手动启动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现象。

6.1.9在寒冷和潮湿地区,停止运行一个月以上的风电机组在投运前应检查绝缘,合格后才允许启动。6.1.10经维修的风电机组在启动前,应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6.2风电机组的启动、停机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风电机组应设置成自动方式。如果需要手动方式,应按

照DL/T666要求操作。如需要用远程终端操作启停风电机组,应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6.3风电场应按照DL/T666的要求,建立风电机定期巡视制度,并做好巡视记录。

6.4运行人员对于监视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负有直接责任。运行人员应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防止事故扩大,减少

经济损失。

6.5当风电场设备出现异常运行或发生事故时,当班班长应组织运行人员尽快排除异常,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处理情况

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6.6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事故原因未查清前,运行人员应保护事故现

场和防止损坏设备,特殊情况例外(如抢救人员生命)等。如需要立即进行抢修时,必须经风电场主管生产领导同意。

6.7当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应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

助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由交接双方班长决定,是否继续交接班。

6.8事故处理完毕后,当班班长应将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交接班簿上。事故发生后应根据计算机记录,

对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写出书面报告,向风电场主管生产领导汇报。

6.9发生事故应立即调查,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做到事故原因没清楚不放过、责任人

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6.10风电机控制系统参数及远程监控系统实行分级管理,未经授权不准越级操作。系统操作员设在监控系统中心。系统

操作员对于保证系统安全使用和运行负有直接责任。

6.11风电场应设立气象站。气象数据要定期采集、分析,储存。6.12风电场应建立风力发电技术档案,并做好技术档案保管工作。6.13并网运行风电场与调度之间应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系。

6.14外来参观人员不得操作风电机,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风电机。

6.15在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停留在风电机内或靠近风电机。风电机遭雷击后1小时内不得接近风电机。6.16风电机受潮会发出沙沙噪声,此时不得接近风电机,以防感应电。

6.17风电场要做到消防组织健全,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器材、设施完好,保管存放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规程要求并定期

检验,风电机内应配备消防器材。

6.18当风电机组发生火灾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当火灾危及人员和

设备安全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该机组线路侧的断路器。

7.风电机维护检修安全措施

7.1风电机检修人员应按照DL797要求,定期对风电机巡视。进行风电机巡视、维护检修、安装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

全帽。电气设备检修,风电机定期维护和大修的检修应填写工作票和检修报告。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通知当班班长,并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按本规程做好安全措施,并专人负责。所有维护检修工作都要按照有关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7.2维护检修必须实行监护制。现场检修人员对安全作业负有直接责任,检修负责人负有监督责任。7.3不得一个人在维护检修现场作业。转移工作位置时,应经过工作负责人许可。

7.4登塔维护检修时,不得两个人在同一段塔筒内同时登塔。登塔应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穿安全鞋。零配件及工具

应单独放在工具袋内。工具袋应背在肩上或与安全绳相连。工作结束后,所有平台窗口应关闭。7.5检修人员如身体不适、情绪不稳定,不得登塔作业。

7.6塔上作业时风电机必须停止运行。带有远程控制系统的风电机,登塔前应将远程控制系统锁定并挂警示牌。7.7维护检修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

7.8打开机舱前,机舱内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构件上,或安全带专用挂钩上。7.9检查机舱外风速仪、风向仪、叶片、轮毂等,应使用加长安全带。

7.10风速超过12m/s不得打开机舱盖,风速超过14m/s应关闭机舱盖。7.11吊运零件、工具,应绑扎牢固,需要时宜加导向绳。

7.12进行风电机维护检修工作时,风电机零部件、检修工具必须传递,不得空中抛接。零部件、工具必须摆放有序,检

修结束后应清点。

7.13塔上作业时,应挂警示标牌,并将控制箱上锁,检修结束后立即恢复。

7.14在电感、电容性设备上作业前或进入其围栏内工作时,应将设备充分接地放电后方可进行。

7.15重要带电设备必须悬挂醒目警示牌。箱式变电站必须有门锁,门锁应至少有两把钥匙。一把供值班人员使用,一把

专供紧急时使用。箱式变电站钥匙由值班人员负责保管。

7.16检修工作地点应有充足照明,升压站等重要场所应有事故照明。

7.17进行风电机大修时应使用专用工具。7.18更换风电机零部件,应符合相应技术规范。7.19添加油品时必须与原油品型号相一致。更换油品时应通过试验,满足风电机技术要求。7.20雷雨天气不得检修风电机。

7.21风电机在保修期内,检修人员对风电机更改应经过保修单位同意。

7.22拆装叶轮、齿轮箱、主轴等大的风电机部件时,应制定安全措施,设专人指挥。7.23维护检修发电机前必须停电并验明三相确无电压。

7.24维护检修后的偏航系统螺栓扭矩和功率消耗应符合标准值。

7.25拆除制动装置应先切断液压、机械与电气连接。安装制动装置应最后连接液压、机械与电气连接。7.26拆除能够造成叶轮失去制动的部件前,应首先锁定风轮。7.27检修液压系统前,必须用手动泄压阀对液压栈泄压。

7.28每半年对塔筒内安全钢丝绳、爬梯、工作平台、门防风挂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29风电场电器设备应定期做预防性试验。7.30避雷系统应每年检测一次。

7.31风电机组加热和冷却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7.32电气绝缘工具和登高安全工具应定期检验。7.33风电机安全试验要挂醒目警示性标牌。

7.34风电机重要安全控制系统,要定期检测试验。检测试验只限于熟悉设备和操作的专责人员操作。7.35风电机接地电阻每年测试一次,要考虑季节因素影响,保证不大于规定的接地电阻值。

7.36远程控制系统通信信道测试每年进行一次。信噪比、传输电平、传输速率技术指标应达到额定值。风电场运行规程(DL/T666-1999)

1.范围

本规程给出了对风电场设备和运行人员的要求,规定了正常运行、维护的内容和方法及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方法等。本规程适用于并网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电机组)组成的总容量在1000kW及以上的、单机容量为100kW及以上定桨距或变桨距水平轴风电机组组成的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

垂直轴式风电机组组成的风电场或容量在1000kW以下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l428519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408一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一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57219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SD29219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试行)3.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3.1风电机组

3.1.1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均应有设备制造厂的金属铭牌,应有风电场自己的名称和编号,并标示在明显位置。3.1.2塔架和机舱

塔架应设攀登设施,中间应设休息平台,攀登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止坠落的保护设施,以保证人身安全。机舱内部应有消音设施,并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塔架和机舱内部照明设备齐全,亮度满足工作要求。塔架和机舱应满足防盐雾腐蚀、防沙尘暴的要求,机舱、控制箱和筒式塔架均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3.1.3风轮

风轮应具有承受沙暴、烟雾侵袭的能力,并有防雷措施。3.1.4制动系统

风电机组至少应具有两种不同原理的能独立有效制动的制动系统。3.1.5调向系统

调向系统应有自动解缆和扭缆保护装置。在寒冷地区,测风装置必须有防冰冻措施。3.1.6控制系统

风电机组的控制系统应能监测以下主要数据并设有主要报警信号:

(1)发电机温度、有功与无功功率、电流、电压、频率、转速、功率因数。(2)风轮转速、变桨距角度。(3)齿轮箱油位与油温。(4)液压装置油位与油压。(5)制动刹车片温度。

(6)风速、风向、气温、气压。(7)机舱温度、塔内控制箱温度。

(8)机组振动超温和控制刹车片磨损报警。3.1.7发电机

发电机防护等级应能满足防盐雾、防沙尘暴的要求。湿度较大的地区应设有加热装置以防结露。发电机应装有定子绕组测温装置和转子测速装置。

3.1.8齿轮箱

齿轮箱应有油位指示器和油温传感器,寒冷地区应有加热油的装置。3.2其他要求

3.2.1风电场的控制系统应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就地计算机控制系统;另一部分为主控室计算机控制系统。主

控制室计算机应备有不间断电源,主控制室与风电机组现场应有可靠的通信设备。3.2.2风电场必须备有可靠的事故照明。

3.2.3处在雷区的风电场应有特殊的防雷保护措施。3.2.4风电场与电网调度之间应保证有可靠的通信联系。

3.2.5风电场内的架空配电线路、电力电缆、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升压变电站及防雷接地装置等的要求应按“引

用标准”中相应的标准执行。

4.应具备的主要技术文件

4.1风电场每台风电机组应有的技术档案

4.1.1制造厂提供的设备技术规范和运行操作说明书、出厂试验纪录以及有关图纸和系统图。4.1.2风电机组安装记录、现场调试记录和验收记录以及竣工图纸和资料。4.1.3风电机组输出功率与风速关系曲线(实际运行测试记录)。4.1.4风电机组事故和异常运行记录。4.1.5风电机组检修和重大改进记录。

4.1.6风电机组运行记录的主要内容有发电量、运行小时、故障停机时间、正常停机时间、维修停机时间等。4.2风电场应有必要的规程制度

4.2.1规程制度包括安全工作规程、消防规程,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操作监护

定期切换试验制度等。

4.2.2风电场的运行记录包括日发电曲线、日风速变化曲线、日有功发电量、日无功发电量、日厂用电量。4.2.3相关记录包括运行日志,运行年、月、日报表,气象记录(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缺陷记录、故障记

录、设备定期试验记录、培训工作记录等。

5.对运行人员的基本要求

5.1风电场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健康状况符合上岗条件。5.2熟悉风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及基本结构。5.3掌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5.4熟悉风电机组各种状态信息,故障信号及故障类型,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原因和处理的方法。5.5熟悉操作票、工作票的填写以及“引用标准”中有关规程的基本内容。5.6能统计计算容量系数、利用时数、故障率等。6.正常运行和维护

6.1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具备的条件

6.1.1电源相序正确,三相电压平衡。

6.1.2调向系统处于正常状态,风速仪和风向标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6.1.3制动和控制系统的液压装置的油压和油位在规定范围。6.1.4齿轮箱油位和油温在正常范围。

6.1.5各项保护装置均在正确投入位置,且保护定值均与批准设定的值相符。6.1.6控制电源处于接通位置。

6.1.7控制计算机显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6.1.8手动启动前叶轮上应无结冰现象。

6.1.9在寒冷和潮湿地区,长期停用和新投入的风电机组在投入运行前应检查绝缘,合格后才允许启动。6.1.10经维修的风电机组在启动前,所有为检修设立的各种安全措施应已拆除。6.2风电机组的启动和停机

6.2.1风电机组的启动和停机有手动和自动两种方式。6.2.2风电机组应能自动启动和停机。

6.2.2.1风电机组的自动启动:风电机组处于自动状态,当风速达到启动风速范围时,风电组按计算机程序自

动启动并入电网。

6.2.2.2风电机组的自动停机:风电机组处于自动状态,当风速超出正常运行范围时,风电机组按计算机程序自动

与电网解列、停机。

6.2.3风电机组的手动启动和停机:

6.2.3.1手动启动和停机的四种操作方式:

a)主控室操作:在主控室操作计算机启动键或停机键。

b)就地操作:断开遥控操作开关,在风电机组的控制盘上,操作启动或停机按钮,操作后再合上遥控开关。c)远程操作:在远程终端操作启动键或停机键。

d)机舱上操作:在机舱的控制盘上操作启动键或停机键,但机舱上操作仅限于调试时使用。

6.2.3.2风电机组的手动启动:当风速达到启动风速范围时,手动操作启动键或按钮,风电机组按计算机启动程序启动和并网。

6.2.3.3风电机组的手动停机:当风速超出正常运行范围时,手动操作停机键或按钮,风电机组按计算机停机

程序与电网解列、停机。

6.2.4凡经手动停机操作后,须再按“启动”按钮,方能使风电机组进入自启状态。6.2.5故障停机和紧急停机状态下的手动启动操作。

风电机组在故障停机和紧急停机后,如故障己排除且具备启动的条件,重新启动前必须按“重置”或“复位”就地控制按钮。方能按正常启动操作方式进行启动。6.3风电场运行监视

6.3.1风电场运行人员每天应按时收听和记录当地天气预报,做好风电场安全运行的事故预想和对策。6.3.2运行人员每天应定时通过主控室计算机的屏幕监视风电机组各项参数变化情况。

6.3.3运行人员应根据计算机显示的风电机组参数,检查分析各项参数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通过计算机屏幕

对该机组进行连续监视,并根据变化情况作出必要处理,同时在运行日志上写明原因,进行故障记录与统计。6.4风电场的定期巡视

运行人员应定期对风电机组、风电场测风装置、升压站、场内高压配电线路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登记在缺陷记录本上。

6.4.1检查风电机组在运行中有无异常响声、叶片运行状态、调向系统动作是否正常,电缆有无绞缠情况。6.4.2检查风电机组各部分是否漏油。

6.4.3当气候异常、机组非正常运行、或新设备投入运行时,需要增加巡回检查内容及次数。6.5风电机组的检查维护

6.5.1风电机组的定期登塔检查维护应在手动“停机”状态下进行。

6.5.2运行人员登塔检查维护应不少于两人,但不能同时登塔。运行人员登塔要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穿安全鞋。

零配件及工具必须单独放在工具袋内,工具袋必须与安全绳联结牢固,以防坠塔。

6.5.3检查风电机组液压系统和齿轮箱以及其他润滑系统有无泄漏,油面、油温是否正常,油面低于规定时要及时

加油。

6.5.4对设备螺栓应定期检查、紧固。

6.5.5对液压系统、齿轮箱、润滑系统应定期取油样进行化验分析,对轴承润滑点定时注油。6.5.6对爬梯、安全帽、照明设备等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6.5.7控制箱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清扫。

6.5.8对主控室计算机系统和通信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7.异常运行和事故处理

7.1风电场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基本要求

7.1.1当风电场设备出现异常运行或发生事故时,当班班长应组织运行人员尽快排除异常,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处

理情况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7.1.2事故发生时,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故不再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事故原因查清前,运行人员应保护

事故现场和损害的设备,特殊情况例外(如抢救人员生命)。如需立即进行抢修的,必须经领导同意。

7.1.3当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应停止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在交班班长指挥

下协助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交接双方班长决定是否继续交接班。

7.1.4事故处理完毕后,当班班长应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在交班簿上。事故发生后应根据计算

机记录,对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汇报上级领导。

7.2风电机组异常运行及故障处理

7.2.1对于标志机组有异常情况的报警信号,运行人员要根据报警信号提供的部位进行现场检查和清理。

7.2.1.1液压装置油位及齿轮箱油位偏低,应检查液压系统及齿轮箱有无泄漏,并及时加油恢复正常油面。7.2.1.2测风仪故障。风电机组显示输出功率与对应风速有偏差时,检查风速仪、风向仪的传感器有无故障,

如有故障则予以排除。

7.2.1.3风电机组在运行中发现有异常声音,应查明响声部位,分析原因,并做出处理。

7.2.2风电机组在运行中发电机温度、可控硅温度、控制箱温度、齿轮箱油温、机械制动刹车片温度超过规定值均

会造成自动停机。运行人员应查明设备温度上升原因,如检查冷却系统、刹车片间隙、刹车片温度传感器及变送回路。待故障排除后,才能再启动风电机组。7.2.3风电机组液压控制系统油压过低而自动停机的处理:

运行人员应检查油泵工作是否正常。如油压不正常,应检查油泵、油压缸及有关阀门,待故障排除后再恢复机组自启动。7.2.4风电机组因调向故障而造成自动停机的处理:

运行人员应检查调向机构电气回路、偏航电动机与缠绕传感器工作是否正常,电动机损坏应予更换,对于因缠绕传感器故障致使电缆不能松线的应予以处理。待故障排除后再恢复自启动。7.2.5风电机组转速超过极限或振动超过允许振幅而自动停机的处理:

风电机组运行中,由于叶尖制动系统或变桨系统失灵会造成风电机组超速;机械不平衡,则造成风电机组振动超过极限值。以上情况发生均使风电机组安全停机,运行人员应检查超速、振动的原因,经处理后,才允许重新启动。

7.2.6当风电机组运行中发生系统断电或线路开关跳闸的处理:

当电网发生系统故障造成断电或线路故障导致线路开关跳闸时,运行人员应检查线路断电或跳闸原因(若逢夜间应首先恢复主控室用电),待系统恢复正常,则重新启动机组并通过计算机并网。7.2.7风电机组因异常需要立即进行停机操作的顺序:

a)利用主控室计算机进行遥控停机。

b)当遥控停机无效时,则就地按正常停机按钮停机。c)当正常停机无效时,使用紧急停机按钮停机。

d)仍然无效时,拉开风电机组主开关或连接此台机组的线路断路器。

7.3风电场事故处理

7.3.1发生下列事故之一者,风电机组应立即停机处理:

a)叶片处于不正常位置或相互位置与正常运行状态不符时;b)风电机组主要保护装置拒动或失灵时;c)风电机组因雷击损坏时;

d)风电机组因发生叶片断裂等严重机械故障时;e)制动系统故障时。

7.3.2当机组发生起火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防止火势蔓延;当机组发生危机人

员和设备安全的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该机组线路侧的断路器。

7.3.3风电机组主开关发生跳闸时,要先检查主回路可控硅、发电机绝缘是否击穿,主开关整定动作值是否正确,

确定无误后才能重合开关,否则应退出运行进一步检查。

7.3.4机组出现振动故障时,要先检查保护回路,若不是误动,应立即停止运行做进一步检查。7.3.5风电场内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可参照本标准所列“引用标准”中相应标准的规定处理。

7.3.5.1升压站的事故处理参照DL/T572、GBl4285、《电力电缆运行规程》、DL5027和DL408进行处理。7.3.5.2风电机组的升压变事故处理参照DL/572的规定处理。7.3.5.3风电场内架空线路事故参照SD292的规定处理。

7.3.5.4风电场内电力电缆事故处理参照《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的规定处理。风电场检修规程(DL/T7797201*)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检修的工作内容、权限管理及检修考核办法。

本规程适用于总容量在1000kW以上的、单机容量为100kW及以上的定桨距或变桨距水平轴风力发电机组(以下简称风电机组)组成的且并网运行的风电场。

垂直轴式风电机机组组成的风电场或容量在1000kW以下的风电场可参照执行。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L/5731995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5741995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SD230一1987发电厂检修规程3.总则

3.1风电场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贯彻“应修必修、修必

修好”的原则,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风电场应制定维护检修计划,执行维护检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或取消,不得无故延期或漏检,切实做到按时实施。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应提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3风电场要做好以下检修管理的基础工作:

a)搞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应收集和整理好原始资料,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库及设备台帐,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

b)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正确使用,加强保养和定期检验,并根据现场检修实际情况进行研制或改进。

c)搞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d)建立和健全设备检修的费用管理制度。e)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制度。

3.4严格执行分级验收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3.5检修人员应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构造,性能;熟悉设备的装配工艺、工序和质量标准;熟悉安全施工规程;能看懂图

纸并绘制简单零部件图。

3.6维护检修时,宜避开大风天气,雷雨天气严禁检修风电机。3.7风电机检修时,必须使风电机处于停机状态。

3.8维护检修中应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或指定的配件及主要损耗材料,若使用代用品,应有足够的依据或经生产厂家许

可。部件更换的周期,参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时间执行。3.9遵守有关规定制度,爱护设备及维护检修机具。

3.10每次检修维修后应做好每台风电机的维护检修记录,并存档,对维护检修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故障隐患应详细记录

并上报有关部门。

3.11风电场根据本规程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可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实施细则或作出补充规

定(制度),如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办法等。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可参照相应规定执行。

4.定期维修周期和项目

4.1机组检修的周期

检修周期分为半年、一年、三年、五年。4.2机组检修项目

4.2.1经常性维护,包括检查、清理、调整、注油及临时故障的排除。

4.2.2定期维护,参见附录A所列的项目,应逐项进行,对所完成的维修项目应记入维修记录中,并整理存档,长

期保存;也可根据生产厂家要求进行。此类维护必须进行较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机组可以有重点地进行)的检查、清扫、试验、测量、检验,注油润滑和修理,清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更换已到期的、需定期更换的部件。

4.2.3特殊维护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或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等的检修,此类

检修风电场根据具体情况,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5.维护检修计划和备品备件

5.1维护检修计划

5.1.1年度维护检修计划每年编制一次。应提前做好特殊材料、大宗材料、加工周期长的备品配件的订货以及内外

生产、技术合作等准备工作。在编制下一年度检修计划的同时,宜编制三年滚动规划。三年滚动规划主要是对三年中后两年需要在定期维护中安排的特殊维护项目进行预安排。三年滚动规划按年度检修计划程序编制,并与年度维护检修计划同时上报。5.1.2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和内容:

a)根据附录A中所列内容或参照厂家提供年度检修项目进行。b)编制年度维护检修计划汇总表和进度表。

c)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名称、检修主要项目,特殊维护项目和列入计划的原因、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计划、工时和费用等。

5.2维护检修材料和备品备件

5.2.1年度维护检修计划中特殊维护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备件,由使用部门编制

计划,材料部门组织供应。

5.2.2为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三年滚动计划中提出的特殊维护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应及早联系备

品备件和特殊材料的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5.2.3风电场应有专职机构或人员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

5.2.4定期维护的检修项目应制定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以便检查考核。5.3集中检修制检修计划的编制

5.3.1由集中检修单位负责检修的工程,风电场应向集中检修单位提交书面检修项目、质量要求、工期、费用指标

等,集中检修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检修计划。

5.3.2主管部门在编制检修计划时,应与集中检修单位和风电场协商;下达或调整检修计划时,也应同时下达给集

中检修单位及风电场双方。

6.维护检修和验收

6.1定期维护开工前的准备

6.1.1定期维护开工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a)针对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经常性维护核查结果,结合上次定期维护总结进行现场查对:根据查对结果及年度维护检修计划要求,确定维护检修的重点项目,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对策和措施,并做好有关设计、试验和技术鉴定工作。

b)落实物资(包括材料、备品、安全用具、施工机具等)准备和维护检修施工场地布置。c)制定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d)准备好技术记录表格。

e)确定需测绘和校核的备品备件加工图。

f)制定实施定期维护计划的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

g)组织维护检修人员学习、讨论维护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质量要求及经济责任制等,并做好特殊工种和劳动力的安排,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h)做好定期维护项目的费用预算,报主管部门批准。

6.1.2定期维护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上述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开工前还应全面复查,确保定

期维护检修顺利进行。

6.1.3定期维护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a)维护的项目、进度、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己组织维护人员学习,并已掌握。b)劳动力、主要材料和备品备件以及生产、技术协作项目等均已落实,不会因此影响工期。c)施工机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和试验器械已经检查。试验,并合格。6.1.4集中检修单位承包的检修任务,由风电场和集中检修单位按合同分别准备,双方应密切配合。6.2定期维护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

6.2.1定期维护施工阶段应根据维护检修计划要求,做好下列组织工作:

a)按照DL796200l《风电场安全规程》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b)检查落实检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工艺措施、保证检修质量。c)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如期竣工。

6.2.2在施工中,应着重抓好设备的解体、修理和回装过程的工作。

a)解体重点设备或有严重问题的设备时,检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b)设备检修要严格按检修工艺进行作业。

设备解体后如发现新的缺陷,应及时补充检修项目,落实检修方法,并修改网络图和调配必要的工具和劳动力等,防止窝工。

c)回装过程的重要工序,必须严格控制质量,把住质量验收关。

6.2.3检修过程中应及时做好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技术状况、修理内容、系统和设备结构的改动、测

量数据和试验结果等。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6.2.4搞好工具、仪表管理,严防工具、机件或其他物体遗留在设备或机舱、塔筒内:重视消防、保卫工作:维护

检修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6.3定期维护应达到的基本目标

6.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设备严重损坏事故。6.3.2设备检修后,应做到消除设备缺陷;达到各项质量标准。

6.3.3完成全部规定的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且检修停用时间不超过规定。6.3.4维护费用不超过批准的限额。

6.3.5严格执行维护的有关规程与规定。各种维护技术文件齐全、正确、清晰,检修现场整洁。6.4质量验收

6.4.1各单位应制定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验收的职责范围。

6.4.2质量检验实行检修人员自检与验收人员检验相结合。简单工序以自检为主。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维护工艺规

程和质量标准。验收人员应随时掌握检修情况,坚持质量标准,做好验收工作。

6.4.3班组验收的项目,由检修人员自检后交班组长检验。班长应全面掌握全班的检修质量,并随时做好必要的技

术记录。

6.4.4特殊维护项目竣工后的总验收和整体试运行,由风电场技术负责人主持。

6.4.5在试运行前,检修人员应向运行人员交代设备和系统的变动情况以及注意事项。6.4.6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6.4.7验收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a)核对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

b)施工设施和电气临时接线是否己拆除。

c)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活动部分动作是否灵活,设备有无泄漏。d)标志、信号是否正确。e)现场整洁情况。

6.4.8集中检修单位检修的机组,设备的分段验收、分部试运行、总验收和整体试运行,由风电场技术负责人主持。

分段验收以检修单位为主,风电场参加;分部试运行、整体验收和整体试运行以风电场为主,检修单位配合。

6.5维护检修总结

6.5.1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技术系统变更等技术文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在风电场和技术管理部门。集

中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由集中检修单位负责整理,并抄送风电场。

6.5.2风电场每半年应将检修的情况上报。内容为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检修计划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检修质量情

况,检修的开、竣工日期以及检修管理经验等。

6.6经常性维护和验收

经常性维护应做到及时、快速、准确,并做好记录,一般不验收。6.7特殊性维护和验收

特殊性维护和验收参考定期维护检修和验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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