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高新区(新市区)农林水牧局开展畜产品质
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新市区农林水牧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安宁渠镇、六十户乡、青格达湖乡与3月7日正式接管了我区的动物防疫、监督和农产品检测等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和部署,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防疫工作方面
按照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市农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了《高新区(新市区)20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强化监测、果断处置”的防疫原则,认真落实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责任制,强化“春秋集中免疫、月月巡回补针、定期抽样监测”的防疫制度,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综合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确保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根据乌鲁木齐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和乌鲁木齐市动物疾病控制与诊断中心的相关文件及紧急会议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的生猪进行了O型口蹄疫和高致病性蓝耳病的紧急免疫接种工作。在免疫接种过程中,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规范操作,做到了应免尽免,共免疫生猪O型口蹄疫23107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共免疫19647头。
2、春季防疫工作于3月15日正式启动,区兽医站严格按照免疫要求和免疫程序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养殖情况,及时制定了春防疫苗计划并及时分发到位,目前我区现有生猪存栏量27657头,牛存栏量5562头,羊存栏量8945只,鸡存栏量490820只,鸭存栏量2109只,鹅存栏量1124只,鸽子存栏量70955只,根据存栏情况领取牛羊O型双价灭火疫苗37500毫升,牛A型口蹄疫灭火疫苗24500毫升,猪O型口蹄疫29000毫升,高致病性猪蓝耳活疫苗25000头份,猪瘟疫苗18600头份,禽流感H5N1灭火疫苗198750毫升,新禽二联疫苗125000羽,区兽医站将根据免疫进度的不同阶段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多次业务指导,及时了解春防工作的开展进度,具体情况以信息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
3、对新接收的安宁渠镇、青格达湖乡、六十户乡的基层畜牧兽医站基本情况进行及时了解,为了规范防疫档案及时提出具体要求。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面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四乡一镇兽医站、十三个街道办事处开展防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因做到应免必免,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在近期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厂和养殖户进行了督导检查,掌握全区开展的紧急免疫和春季防疫进展情况,同时了解饲料来源以及使用情况,对养殖户进行了有关违禁添加剂禁止使用的宣传教育。并对辖区内的奶站和养殖厂厂区内的消毒工作和卫生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近期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对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展开拉网式的大检查,并在辖区各有关部门进行协助,通过专项行动促使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向一个更新、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
2、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积极组织农产品销售负责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和经营户认真学习领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要求辖区内各大市场、超市及生产基地制作并悬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设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营造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倡导绿色消费的宣传氛围,引导和鼓励辖区群众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3、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力度,确保投入品的安全使用。重点对北站农药、农资批发市场和宣仁墩兽药商店进行了检查。一是查资格;主要查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委托书等;二是查标识;主要查农药标签、包装和标识物品等;三是查档案;主要查产品和品种的来源、台帐、生产经营去向和相关档案等;四是查质量;有无擅自扩大防治对象、冒用登记证号、商品名未登记或与登记不符、生产厂名与登记不符、登记证过期未续、无农药类别颜色标志带、剂型与登记不符、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检查情况看农药农资、兽药经营户基本了解国家对农药农资和兽药市场的相关规定,未发现销售国家命令禁止的农药农资。
4、对辖区的四大农贸市场、十家大型超市进行严格的农产品、畜产品市场准入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各大农贸批发市场和各大型超市是否开展蔬菜、水果的日常检测工作,是否每天公示检测结果,是否索取蔬菜检测合格证,未认证产品经检测合格后是否加贴合格标识,原始检测记录是否贴有小票,公示牌是否附有原始检测记录。畜产品、水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单与东宝冷库出库证明等。检查中发现有少数超市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超市蔬菜检测工作开展不利,畜产品准入工作未有效开展。对这种行为我们给予了他们限期整改的机会,如若不改,我们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严肃处理。除次以外其他市场、超市都能认真开展农产品、畜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而且部分超市工作态度认真诚恳,做到了严把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区农林水牧局检测站也纷纷行动分别对辖区市场、超市进行了蔬菜农药残留量超标抽样检测。
四、日常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方面
为了有效防范和杜绝在畜产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国家禁用物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畜产品“瘦肉精”检测工作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瘦肉精”专项抽检工作,自3月24日起组织人员对辖区生猪、牛、羊的屠宰加工和经营等环节,进行了“瘦肉精”专项抽检,并严格按照日报制,每日将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工作及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上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二是督促本辖区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屠宰企业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联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辖区屠宰企业进行了6次夜检,共计检测218个样,未出现盐酸克伦特罗等禁用物质残留情况,对存在的档案记录不详细、抽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整改,严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畜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及消费环节;三是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对辖区内畜产品检测(监)点日常检测工作督导,加大对辖区内畜产品检测(监)点的日常检查力度,对天鹰屠宰市场检测点存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不规范的现象,对监测点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现场培训。
我区的畜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很多不足之处,还有待我们今后进一步努力,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新市区农林水木局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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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201*年我县紧紧抓住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实施方案,按照《大宁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畜牧投入品,畜产品生产、流通、经营等环节监督为重点,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规模健康养殖过程,解决关系到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安全的畜产品为目标,逐步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县的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议事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及时召开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工作会,制定出《大宁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韩保国任副组长,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
长和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使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目前,全县6个乡(镇)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突出宣传,强化学习
(一)以广大民众为主要对象,结合部门实际,着重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城区和重点乡(镇)开展宣传,累计出动宣传车辆15次,参加宣传人员达150余人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0000余份,悬挂大幅标语6幅,书写固定标语7条,有力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意识,公德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开展专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结合送温暖,科技下乡等方式开展,开展培训5期,培训畜牧从业人员280人。做到家喻户晓,使养殖场(户)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学习全面提升工作队伍综合素质
畜牧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不仅业务性要求强,而且法律法规要求很严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它要求每一个人都要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学习《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及《行政执法》等十多次,同时向法律部门咨询多次。通过学习实践,提高了工作
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考核,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三、业务工作方面
以“科技兴牧,依法治牧”为核心,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一)全面贯彻《动物防疫法》。严格执行“预防为主、强制免疫、防检并重、以检促防”的方针,扎实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在全县实行了动物免疫标识制度中,免疫耳标佩带率一直不能100%佩带。今年在开展了猪牛羊的“口蹄疫”和猪、鸡“二瘟”及猪兰耳病的集中免疫工作中。为把动物防疫工作抓紧抓好,县畜牧局举办了三期乡村防检员培训班,购买畜牧法律汇编600本,印发有关法律宣传资料2万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不配合注射的养殖场户,我们讲解法律,下发强制免疫通知书及整改通知20余份,圆满地完成了畜牧局下达免疫注射及耳标佩带的目标任务。完成免疫注射猪7536头,牛口蹄疫4429头,羊口蹄疫72141头,禽流感81324只,鸡新城疫81324只;全县6个乡(镇)在春防后都开展了产地普遍健康检疫,实施产地普遍健康检疫生猪4678头,牛2073头,禽72652羽。同时加强了动物出栏产地检疫力度,规模场户全部实行了报检制,检疫员分片包干,分别到场户现场检疫,并给予严格的消毒。我县
只有一个定点屠宰点,在整治工作中,首先加强了对屠宰场的条件审核,是否拥有和悬挂《动物防疫合格证》。屠宰场严格执行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专职检疫员,在动物入场前,驻场检疫员均进行查证验物,并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各场均设有隔离圈,在宰前、宰后发现动物染疫时,都能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所有动物检疫证明、标识及时进行了回收登记。对经检疫合格的胴体加盖统一的检疫验证印章,并规范签发检疫合格证明。全年检疫肉品猪2860头,检出病害动物3头,动物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二)养殖场户的监管。在详细掌握现有的畜禽养殖场、基地、协会等养殖场和组织的数量、规模、性质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免疫检查验收对全县养殖企业、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治,共检查整治养殖场户115户(次),重点整治5户,责令整改5户,现已完成整改3户。督促养殖场户及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推进健康养殖,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规范档案建设,认真对养殖场免疫程序、生产记录、饲料与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指导。深入到养殖场药房、饲料车间,详细查看用药、用料情况,严禁使用违禁兽药及其化合物。
(三)加强了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监管。1、实行严格的
查物验证,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一律不准上市交易,同时加强对病害动物产品的查处,一经发现及时进行处理,保证上市畜产品安全。共出动监督检查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鲜肉经营645户(次)。2、加强了公路检查站的监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物验证,共检查畜禽运载车辆168辆,检疫生猪479头,牛132头,禽3445羽,羊1988只。
(四)加强了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
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对全县的兽药、饲料经营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我县没有饲料生产企业,现有饲料经营户2户,所销售饲料都是本省内生产,兽药经营户3户,首先检查了经营者的仓储设施,核实设备和专业人员,有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和饲料、兽药生产批准文号。然后根据其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和规范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产品进货和销货台账。加大了对经营违禁、假劣兽药和人用药及其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货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兽药、饲料和假冒伪劣、违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检查兽药饲料36户(次),未查出假冒伪劣兽药及违禁药品,查出过期药品10件,价值1000元,并销毁。有效地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起经营、投入“瘦肉精”事件。
(五)认真贯彻《畜牧法》。在新农村建设中,整合畜牧兽医科技资源,主动介入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指导农户改圈,实行“人畜分离、规范化建场、标准化饲养”,发展优质生猪,落
实猪业保险和能繁母猪政策性补贴政策,促进了全县生猪品改工作开展和新农村建设。
(六)积极争取国家投入,继续加强动物免疫标识及疫病溯源体系建设项目。
(七)在重大节假日,组织专门队伍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保障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
总之,以法治牧成效显著:畜牧局畜牧执法大队全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养殖场户115余户(次),检查销售摊点645余次,检查饲料、兽药36次,加强了对全县畜禽防疫、检疫、种畜禽管理、饲料兽药经营工作中违法案件的查处,保障了全县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抓好常规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宣传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继续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整治力度,落实整治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县兽药、饲料、畜产品交易市场秩序,规范养殖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
养殖基地、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引导养殖场户积极推行健康养殖,完善养殖产品台账、索票索证制度,做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可追溯和责任追究,着力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快完善“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切实做集中免疫和补免补防工作,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和免疫动物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
大宁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
二00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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