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5号)和《安委会关于印发天津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县委、县政府对此次“打非”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为组长,县安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动全县“打非”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二、迅速行动,周密部署。
9月1日,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全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具体做出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针对各领域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制定“打非”工作方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此次“打非”专项行动不走过场,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打非”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动员和引导企业及职工,全面了解、参与和推动专项行动,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突出重点,责任落实。
此次“打非”专项行动,按照“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的原则。县安监、公安、工商、建委、质监等相关部门认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突出责任,明确重点,集中组织开展行动,做到及时检查,严格督促指导。各部门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亲自挂帅,深入第一线,及时研究解决“打非”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联合执法,使“打非”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起,实施行政处罚**起,依法取缔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个,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净化了生产经营和建设环境,维护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我县的“打非”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国务院和市“打非”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打非”任务依然很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巩固“打非”.行动成果继续把”打非“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常抓不懈,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九日
扩展阅读: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号,以及《黔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大力推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分公司工作小组: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3号)、《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三、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及时贯彻、传达各阶段政府、行业部门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总公司的“五反”规定,利用各时段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做警示教育,制定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3、认真执行总公司《客运驾驶员聘用准入制度》,严把驾驶员聘用准入关,凡是不符合驾驶客车条件的驾驶员,一律不予聘用。4、认真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和检验制度,此项工作由分公司指定的车辆技术性能现场监督管理人员督促实施,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该更换的机件,特别是安全部件必须及时更换,做到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良好。
5、区乡客运班线的所有车辆,必须签订《驻区乡车(倒发班)末到都匀前必须进行安全自检协议书》,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及安全防范职责。
6、各站场要严格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对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加强检查力度,严格查堵“三危物品’’进站上车,对可疑行包必要时进行开包检奋,严格履行车站安全职责,与从业人员签订《进站营运车辆安全责任书》,不售超员票,不发超员车。
7、发生行车事故,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认真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8、增加企业安全生产的抗风险能力,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强制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制度,按照公司要求,足额保险,对所有客运车辆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9、认真做好分公司各站场的防火、防盗、防毒、防爆及防汛工作,维护好站场内的公共秩序和安全秩序,做到每月一次对客运车辆的(三防)器具、各站场的安全自检,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事故隐患。
四、安全教育和管理:
l、加强安全意识,增强企业员工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服务理念,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力争提高从业人员在行车中做到反违章、除隐患、压事故、保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提高安全责任感。力保不突破安全“四项"指标。
2、继续抓好职工职业道德、岗位安全操作和业务培训,增强职业安全意识,搞好消防和安全运输工作演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3、根据XXX号文件规定,对违法行车行为进行及时处理,推行GPS汽车导航系统和车辆定位跟踪技术,建立健全行车远程监控系统,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和驾驶员违法行车行为的发生。
4、公司根据GPS信息系统提供的车辆超速、超载、越界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数据资料,情况属实的要及时对责任人及时作出下车停班整改,严格按照公司“关于车载GPS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和违法驾驶行为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尤其是场天、节假日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同时加大对危险路段的监管工作。坚决执行总公司关于“反超速、反超载、反疲劳驾驶、反酒后驾驶、反无证驾车”的“五反”规定和“五不要”即“不要绕线运行、不要夜间22时至早上6时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不要跟前车距离太近、不要强行超车、不要乱停乱放”。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驾驶员一次性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充分发挥GPS监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起、讫站和运行途中驾驶员休息制度,有效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和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行为。
6、坚持每周管理人员的不少于一次的安全例会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组织驾驶员、承包人、乘务员进行安全学习,一年不少于12次,学时不少于24小时。各站场及管理人员坚持客运班车每天发车前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并作好记录。
7、印发安全生产宣传学习资料、通报、通告、通知,办好分公司安全生产简报、墙报、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标语。
8、每月对当月所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育全体驾驶员、承包人吸取教训。
9、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组织召开交通安全经验交流会、现场会;展出安全图片,播放安全教育案例录相;开展安全评比等多种形式的教育。
10、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分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通过各站场印发消防安全资料,提高职工防火意识,教育职工要做到“三懂、四会”,即一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二懂预防措施;三懂扑救方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四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物资;。督促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1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工作文件、通知、通报。学习安全驾驶操作技术、汽车及装备的构造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学习各种安全常识、消防常识、道路行车紧急避险常识、不同气候条件下行车常识等,抓好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过程的安全教育工作。
12、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报送信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由于非法违法从事交通运输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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