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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林业局木材运输管理“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时间:2019-05-29 07:48:13 网站:公文素材库

汝城县林业局木材运输管理“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汝林201*45号

汝城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汝城县开展木材运输管理“执法监督年”

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汝城县开展木材运输管理“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汝城县林业局

开展木材运输管理“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木材运输检查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木材运输检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在全国木材运输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的通知》(林资发201*120号)和省林业厅《关于在全省木材运输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的通知》(湘林政2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提高认识。在木材运输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是提高木材运输检查执法队伍素质、维护正常木材流通秩序、完善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我省“绿色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木材运输管理“执法监督年”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汝城县开展木材运输管理“执法监督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胡龙兴任组长,分管领导党委委员朱行方任副组长,木材管理站、办公室、林政股、木材运输巡查大队等负责人为成员。

二、主要活动内容

1、扎实推进“五统一”工作。按照木材运输“五统一”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配合市局认真做好“五统一”的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省厅抽查。

2、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为提高木材运输检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今年省厅举办的各市州、县木材检查管理站长和木材运输巡查队长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班内容,着重思想政治教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切实抓好培训工作。

3、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木材运输检查系统要把加强行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木材运输检查执法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真正打造一支“形象像军人、作风像铁人、执法像巨人、服务像仆人”的执法检查队伍。坚持木材检查“五严禁”,既:未经省厅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上路巡查;木材巡查执法范围仅限于在林区县、乡道和采伐山场源头,严禁上国省道和高速公路以及县、乡公路和采伐山场以外的范围巡查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巡查执法;严禁搭车收费。木材运输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有效证件,不得超越职权和范围执行公务,更不准以权谋私。加强源头管理,减少上路执法的频率,切实解决以罚代纠、只罚不纠等问题。

4、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木材检查站和流动巡查执法的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一切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扰乱木材流通秩序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木材检查系统形象的不良行为。严格按照治理公路“三乱”的文件精神,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重点区域和路段执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二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开执法人员信息、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以整改;三是加大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力度,及时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举报投诉,对木材检查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对热点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三、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6月)。按照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活动的要求,精心准备,广泛宣传,各执法单位要相应制定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7-10月)。各木材检查站要按照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规定制度,狠抓“五统一”工作的落实。开展木材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培训,10月底完成全体执法人员的培训。要求木材检查站全体工作人员(以站为单位)写出“执法监督年”活动的心得体会。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12月)。县局组织对各个检查站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验收工作,并向市局提交验收材料,做好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其他要求

要将活动开展与日常执法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各项执法措施,健全检查执法机制,以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为契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纠正不良作风,以点促面,深入推进,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5-

主题词: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通知抄送:市林业局

汝城县林业局办公室201*年6月13日印发

扩展阅读:关于在全市木材运输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关于在全市木材运输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关于在木材运输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木材运输检查执法行为,推动木材运输管理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高,现根据《海南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在全国木材运输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的通知》,在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以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为中心,以加强执法行为、案件查处和内部管理监督为目标,通过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自由裁量权执行、开展案卷评查、加强票据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加大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营造良好的木材运输管理法制环境,为促进我市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制度建设。在这次木材运输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中,我市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在执行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工作需要,不断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完善和深化原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推动木材运输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木材运输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强化队伍建设。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是实行依法治林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保障。为了建立一支政治强、技术精、作风硬的木材运输检查执法队伍,各站要深入开展以“严肃执法、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严谨作风”为主题的“四严”教育活动,积极查处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同时,坚持强化学习培训,强调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执法责任意识,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树立林业良好形象。三、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

按活动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市木材检查系统“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活动目的、指导思想、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制定完善的活动各项制度。(二)实施推进阶段(5月10月)。

全面开展木材检查系统“执法监督年”各项活动:

1、完成对本辖区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执法情况开展检查,于7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上报省木材管理局。

2、开展以“四严”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活动,并组织有关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运输木材和木材经营加工行为的打击力度。

4、市总站对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10月底前上报省木材管理局。(三)自查整改阶段(11月)。

各站组织开展活动自查,对取得的成果进行巩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在11月底前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以文字形式上报省木材管理局。(四)检查考核阶段(12月)。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组织全国检查验收。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要从提高效能建设,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站要以“执法监督年”活动为有利契机,切实把活动开展与日常执法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狠抓执法行为的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过错责任的追究,全面推进我市木材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三)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各木材检查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日常执法监督、明查暗访、案件督查督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手段,发现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木材检查系统“执法监督年”活动,对开展的重大活动和查处的大案要案,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对木材检查工作的关注度,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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