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素材库 首页

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时间:2019-05-29 07:52:04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医院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接产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及妇产科是否开具《出生医院证明书》的证明;(2)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4)每周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二、家庭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到妇幼保健所领取亲子关系证明;

(2)接产人员证明(若由村级保健人员接产,必须提供保健员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

(3)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4)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证明材料。

(5)每周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咨询电话09526018314。

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医院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接产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及妇产科是否开具《出生医院证明书》的证明;(2)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

(4)每周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二、家庭接产的孩子所需证件

(1)到妇幼保健所领取亲子关系证明;

(2)接产人员证明(若由村级保健人员接产,必须提供保健员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

(3)户口所在派出所孩子未入户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均要开具未入户证明)(4)户口所在地卫生院证明材料。

(5)每周二、四到平罗县妇幼保健所保健科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书》;

扩展阅读:出生医学证明换发、补发须知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材料

1、医院出生,未及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提交的材料:

产科单位产妇的病历复印件(需院长签字、盖单位公章)和原始住院收费票据;未上户口的户籍证明信(盖村、派出所公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医学证明》丢失、被盗、严重破损等情况需补发的,持如下证明材料:

产科单位产妇的病历复印件(需院长签字、盖单位公章)和原始住院收费依据;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上户口的户籍证明信(盖村、派出所公章);原《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存根的复印件,同时登报废止原《出生医学证明》的原版报纸。

3、对于家庭出生的孩子,申请提交的材料:接生人员当时接生情况证明;亲子鉴定证明报告;村、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孩子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接生人员身份证明。

另父母亲以外的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母亲代办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提示:已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禁止变更姓名等信息。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关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675872.html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
推荐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