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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时间:2019-05-29 07:56:44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党务干部培训制度

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是党的思想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全面提高党务干部素质的中心环节,也是实现党在现阶段总任务的重要保证。

一、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l、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各种业务知识和党务管理知识教育。

4、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5、党规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

1、建立党务干部队伍。要选拔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的同志担任专、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党务工作。

2、鼓励、尊重、关心和理解的原则,着眼调动党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结合起来。

3、民主的原则,党内生活坚持双向和多向交流。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使党务干部教育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的方法

1、定期参加培训。积极参加农业部和海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定期对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积极参加院党组组织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学习交流党建工作好的做法、新的经验,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扩展阅读:资料——党务干部培训班资料

党务干部培训班(第五讲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第五讲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工作规范。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一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只有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支部建设的各个方面,机关党建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才有保证。一、制度建设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制度要切实可行,在注重工作规范性的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要符合机关工作的特点,便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便于贯彻执行,便于检查考核。

2.群众路线的原则。制定制度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听取和集中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制度执行一定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必须严格执行制度。

3.与时俱进原则。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皋委发[201*]58号文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中好的做

法,经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

4.稳定、连续原则。制度建设既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也要注意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制度的稳定性,是指制度形成后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认真执行,不随意改变。朝令夕改,就可能造成党内生活的混乱;制度的连续性,是指在新的制度出台之前,原有制度要继续执行,在制定新的制度时要吸收原有制度的合理部分,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使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5.严格执行原则。制度建设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执行的制度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制定,严格执行。

6.重在建设原则。要树立依靠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理念,经常寻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改进,要特别注意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依规章制度办事。

二、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包括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等。当前要特别注意抓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皋委发[201*]58号)明确的11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认真执行。这11项制度分别是:

《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培训教育制度》、《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以建立健全以上11项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组织、工作、生活制度体系。

《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是党员理论学习的重点,一定要完善制度,确保落实。基本要求是:部门(单位)党委(组)中心组每月学习一次,全年不得少于12次,学习组织、学习内容落实,考勤和学习记录(包括成员个人学习记录)齐全。

《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党组织集中学习是党员思想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党组织要根据市委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基本要求是:一般每两周一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周一次,可与单位全体人员学习结合起来进行,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其中有完整记录的集中学习,全年不得少于12次。

《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对党员干部在职自学曾多次下发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除参加中心组、党组织(单位全体人员)集

中学习外,要坚持在职自学,每天至少自学一小时,每年至少精读一本书,并用统一印发的学习记录本认真记录学习体会,对学习记录要定期组织抽查和普遍检查。市委出台的党政干部学分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参照执行)要求:镇(局)职干部每年必须修满40分,普通党员干部必须修满25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宣传部印制的“干部《学习档案》”)。达不到规定学分的,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扣分,其中,副科级领导干部每人都要健全《学习档案》。

《培训教育制度》。党组织对党员实施培训教育,是机关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基本要求是:在积极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的同时,部门(单位)党组织必须有计划地对全体党员进行培训或轮训,每年每名党员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

《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述学、评学、考学是增强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必须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基本要求是:除认真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考学活动外,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态度,学习笔记记录,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数量、质量,理论成果运用,上党课和“双送”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实施教育管

理的基本途径,也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基本要求是: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一次,党课每两个月一次,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上党课,参与“双送”活动,(检查时看形成的台帐资料)。

《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时间,一年一次;会前要进行充分调研,明确主题,制订详细的方案;会上要坚持逐个评议的原则,一人一讲一议;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同志之间要推心腹、坦诚相见;组织部门要加强督查。

《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今后一年不得少于一次。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带头撰写,并结合年终支部书记述职,接受本支部党员的审核。每个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都必须做到四个“三”,即“三亲自”、“三说”、“三不”、“三体现”。“三亲自”就是亲自动手撰写、亲自倾听意见、亲自修改材料;“三说”说是对党组织要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三不”就是材料不文过饰非、不避重就轻、不照搬照抄;“三体现”就是要体现时代要求、体现行业要求、体现岗位要求。对每一位党员的材料,党组织都要认真审阅把关,并及时将党组织意见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市委基本要求是:集中谈心谈话活动,一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

个必须谈”,即班子成员必须谈,分工联系的同志必须谈,支部党员间必须谈。

《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基本要求是:对于不履职党员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严肃问责。问责要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进行,发动支部所有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后进党员解决突出问题。

《定期征求意见制度》。市委要求是:继续坚持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以诚恳的心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纳群言。具体怎样定期由各基层党组织以制度形式确定。三、制度建设的注意事项

要提高支部党员的制度意识。制度意识是指党员关于制度的思想、观念的总和。包括党员对制度建设的基本看法,对党的制度和党员行为要求的态度,也包括党员的制度知识和修养。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在不断提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提高制度建设能力的基础上,运用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制度建设意义宣传教育的力度,为党建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夯实思想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制度。制度建设关键在落实,没有落实,再完备、严格的制度都只能是一纸空文。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员行政领导干部既是党的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参与者,既是教育者也是受教育者,不仅要监督检查制度的制定落实,也要受相关制度的约束,要带头改变重制定,

轻落实;重形式,轻实效;重建立出台,轻检查考核的现象,带头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制度建设要与机制建设相结合。要把制度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之中,党委(组)一把手要对职责范围的制度建设负总责,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纪宣委员要各负其职,宣传纪检委员要在制度建设方面切实履行职能。

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议。考核不是目的,但加强考核是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基层党组织考核要注意三个结合:一是支部自我评价与上级党组织考核、群众监督相结合。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考核的内容一定要抓住不放,确保事事有人抓,项项能落实。二是定期考核与平时检查相结合。要加强部门(单位)内部考核,及时查漏补缺,打牢基础,促进平衡,把工作做在平时,避免迎接上级考核时手忙脚乱;要注意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及时纠正制度制定、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三是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制定制度要坚持能实不虚,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奖惩。年度评先要主要依据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评先评优与考核不挂钩,必然导致人们对考核的淡化。

[参考]

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三〃三〃四”制度)

一、建立“三簿一档”

1.学习签到簿。中心组学习应配有学习签到簿,写明学习时间,参加学习的人员应按时签到。

2.学习记录簿。每次学习时记录人应记清学习内容、讨论发言情况,记录一定要规范整齐。

3.个人学习笔记簿。中心组成员无论在集中学习时,还是个人自学时,都应做好笔记。学习结束后,应及时撰写心得体会。

4.建立《学习档案》。中心组学习应分别建立集体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学习档案,集体学习档案以支部为单位建立,由支部宣传委员整理保存;领导干部个人《学习档案》平时由个人记载,与学习笔记本、心得体会、撰写的论文等于每年底前交支部归档、保管,以备检查考核。二、实行“三统一”

1.统一学习资料。遵照市委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统一学习资料,保证理论学习的正常进行。

2.统一个人笔记本。学习笔记本统一使用市委组织部、宣

传部印制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笔记本》,每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笔记,学习结束应有心得。

3.统一学习档案。集中学习记录统一使用市委组织部印制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个人学习档案统一使用市委宣传部印发的《学习档案》。三、实现“四规范”

1.规范学习计划。每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每两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中心发言人落实。

2.规范学习组织。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织宣传委员任学习秘书,组长负责中心组学习的安排和考勤,学习秘书根据组长安排做好学习资料的准备和学习记录。

3.规范学习档案。中心组集中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学习资料、学习记录、考勤记录、学习成果、年度总结等;成员个人学习档案包括个人《学习档案》、学习笔记本、心得体会、撰写的论文等。

4.规范学习交流。每次中心组学习明确一名中心发言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成果交流、每名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6篇。

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每××安排党员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x学时,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支部学习教育活动,特殊情况要事先向党组织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党员领导干部在认真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同时要带头参加党组织集中学习。二、党组织集中学习的内容应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廉政教育等。

三、党组织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组织安排,宣传委员负责具体实施。每次集中学习进行考勤。

四、党组织集中学习配备专门的学习记录本,每次集中学习认真记录,学习记录年底并入支部台帐。

五、要注重集中学习方式的创新,逐步建立中心发言人制度,加强电化教育,尽可能每月安排1次电教片播放。党员干部在职自学制度

为继续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天自学时间不少于1小时。2.学习要有系统性,突出重点,注意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每年认真选择精读12本书,要认真制订学习计划,并确保落实。

3.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普通党员干部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党员领导干部达到市委规定的要求,并于每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前将记录本送支部宣传委员。

4.要多动脑筋,勤于思考,普通党员干部全年撰写学习心得体会3篇以上,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6篇以上,并积极参加本部门、全市或市以上组织的学习心得交流活动。5.加强对干部在职自学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在职自学情况列为每年党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培训教育制度

培训教育是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切实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1.党组织根据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制定培训规划和计划。

2.全体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学习,珍惜每次学习机会,不迟到早退,并及时将培训学习结束前进行的考试、考核结果报支部委员会。

3.党员干部参加培训的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档案,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任何党员都不得无故不参加“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廉政教育等培训教育活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

个人述学。个人述学与年度党员干部个人述职一并进行,

述学内容包括在职自学、参加机关(支部)理论学习、进党(干)校学习的情况,学习体会和成果,存在问题等。群众评学。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评学表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让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学习知识、运用理论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组织考学。采取调阅干部个人学习档案,检查党总支(支部)学习记录,进行笔试,查阅读书笔记、心得体会、论文、调查报告等方式进行,其中集中考学每年一次。

党员集中考学由机关党支部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础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为确保三会一课的数量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措施;及时分析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保证行政任务完成的具体要求、办法;研究发展党员及党员奖惩

等工作,对支部的活动作出安排。

2.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支部工作计划、报告和总结应经支部大会审议;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需经支部大会讨论,必要时实行票决。除市委组织部明确可不列入应到人数的,无论职务多高,资格多老,都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应及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讨论党员的奖惩以及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每个党员无论职务多高,资格多老,都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并征得党小组长同意。

4.党课。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积极参加“送党课到支部,送理论到基层”活动,必要时可邀请外单位领导、理论工作者上党课,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课后要组织讨论并进行检查。党课要紧密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党课的内容、形式等要不断创新。

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支部民主生活会,弘扬我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年底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会前要认真准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三、会议中充分发扬民主,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以及工作上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会后要认真总结。对提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将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内将会议情况向群众通报。

五、针对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整改,支部负责人要定期督办检查,确保收到实效。

六、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外,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制度

定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是增强党员党性的成功做法,为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一般情况下可结合年终述职述廉或“组织生活会”、党内“双评”等进

行,也可单独组织撰写。

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要按照“重点写问题、深刻挖根源、整改有方向”的要求,向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三、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必须做到四个“三”,即“三亲自”、“三说”、“三不”、“三体现”。“三亲自”就是亲自动手撰写、亲自倾听意见、亲自修改材料;“三说”就是对党组织要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三不”就是材料不文过饰非、不避重就轻、不照搬照抄;“三体现”就是要体现时代要求、体现行业要求、体现岗位要求。

四、对每一位党员的材料,支部都要认真审阅把关,并及时将党组织意见反馈给每一位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宣读,一般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汇报交流。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对存在的问题拿出切实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不允许有不与普通党员一起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党员。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定期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沟通党员间的思想,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谈心谈话要本着增进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目的。

二、集中谈心谈话活动,一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平时党员之间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要加强沟通、交流。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三个必须谈”,即班子成员必须谈,分工联系的同志必须谈,支部党员间必须谈。四、谈心内容应包括: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党员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助或支持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等。

五、谈心谈话主要以个别谈话交心的方式进行,谈话内容双方都要认真记录,对对方提出的问题要真诚回答。六、谈心谈话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心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七、谈心谈话时,互相之间必须开诚布公,推心腹,坦诚相见。

八、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谈话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防止走过场,要对谈心谈话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谈心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九、党支部应建立谈心谈话活动台帐,将谈心谈话工作情况

进行汇总,存档备查。不履职党员问责制度

对于不履职党员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问责。

一、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长期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或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二、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党组织必须及时督促迁入迁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无特殊原因组织关系接转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追究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加强对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外出学习、工作时间较长的应接转临时组织关系,保证党员正常履职,不转移组织关系又不定期汇报工作和思想,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五、党员问责由支部在党的组织生活中进行,要将问责结果向支部全体党员公布,并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有提高。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定期征求意见制度

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提高党组织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党组织征求意见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二、征求意见可以运用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个别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

三、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要诚恳、认真,不搞花架,走过场,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进行梳理,并制订出实实在在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结果反馈提建议意见人。

四、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采取多种形式保证每名党员至少联系1名非党群众。联系的重点对象是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等。

五、支部对党员联系群众活动要经常进行督促指导,年终纳入评议表彰内容。

说明:以上制度内容根据市委基本要求整理,仅供参考。各部门应根据市委基本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的修订,除相关规定外,切不可死搬硬套,甚至搞拿来主义,全文照抄。

以上供参考的制度中,一些以市政协机关党支部所订制度作基本框架,在此表示感谢。

党务干部培训班(第四讲机关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第四讲机关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一、党支部为何要定期换届

中国共产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的政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党的各级组织,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党的工作;有利于挑选接班人,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建设;也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因此,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按党内选举的规定程序按期换届选举。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按期改选支部书记、副书记。

二、机关党支部的任期规定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件》规定,机关党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两年。为了方便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决定:机关建立党总支的,总支及其下属支部执行三年任期;单独建立机关支部和不设支委会的书记、副书记执行两年任期。

机关党总支、支部无正当理由,不得任意延长任期或提前换届。遇有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方可提前或延期选举。

1.需要提前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

(1)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但委员出现缺额较多,使支部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2)支部委员会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3)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2.需要延期改选的几种特殊情况:

1.支委会多数委员被临时派遣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2.党支部任期届满时,正值单位集中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关键时刻,不宜立即改选的。

3.组织不纯,派性严重,需要先进行整顿,待具备了民主选举条件后再进行选举的。

4.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延期改选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新建立的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经过一段时间党员之间相互熟悉后,再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如果所建支部,党员之间情况比较了解,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也可以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三、党支部选举的形式

按照党章和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基层党组织选举必须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亦称“不等额选举”,即选举时实行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办法。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的差额不少于20%。一般

情况下,先由党员大会(支部大会)投票差额选举支部委员,再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各位委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俗称“两推两选”。也可以试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直选,即改变过去“先投票差额选举支部委员,再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办法,由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直接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各位委员,增加一次党员选举权利,旨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内的认同度。

四、如何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1.选举前做好准备

(1)讨论做出改选决议。换届选举前,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支部换届改选的决议。明确改选的时间、选举办法、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注意: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单数,以3人或5人为宜,党员数超25人的可以设5人。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一名副书记,负责支部工作。(2)进行选举教育。支部委员会在选举前,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选举的意义和选举知识教育,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选举活动,慎重对待选举工作,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不要轻易弃权或不参加选举活动。(3)推选确定候选人。推选候选人的方法:选举前,由上

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的名额、构成比例和应具备的条件,组织选举人讨论、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再经几上几下的讨论,最后由支部委员会集中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审议、选举。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为减少候选人酝酿的时间,可以试行“支委会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交各党小组和全体党员充分讨论、酝酿”产生候选人的办法。

注意:根据市委文件规定,拟任支部书记的候选人必须由部门(单位)行政副职以上领导干部担任,且应征求部门党组的意见。

(4)准备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改选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支部应召开支委会,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然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支部其他委员执笔起草。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委会要认真讨论通过。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①回顾和总结过去几年的工作。②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③号召全体党员团结一致,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5)写请示。明确改选的时间、选举办法、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候选人名单特别是支部书记、副书记人选等以后,向市级机关工委提出书面请示。经市级机关工委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选举(请示样式见本讲所附示例)。(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编号或作标记,候选人名单要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7)发出召开选举会议的通知。选举是党内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参加选举的人数多少是选举会议顺利召开的重要条件,必须尽最大努力提前通知到每一名党员,并动员全体党员(包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除因特殊情况请假并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8)布会场。

2.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

选举会议要尽可能按程序进行。严格的选举会议程序为:(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按照规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改选时,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为了保证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上届支委会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

患精神病或因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2)召开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向党员大会报告召开大会的目的、任务和主要议程,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是否同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3)召开党员大会。分两次会议进行:

第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三项,一是听取并审议上届党支部(总支)的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并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三是审议下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二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七项,一是向大会报告审议党支部(总支)工作报告的情况,通过工作报告;二是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支委会应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意志出发,提出具体的选举办法,在党员大会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的内容包括:制订本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的方式;选票的填写方法

及认定有效或无效的规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的产生方法;投票的具体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如果多数选举人认为选举办法应予修改时,即应作相应的修改;三是通过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选举工作人员的产生,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都必须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本届支部委员会和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四是公布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前,支部委员会应向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如实地介绍人选的推荐过程,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和审议的基础上,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五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总支)委员会;六是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七是上级领导讲话。

选举过程中要注意正确地判定当选人。(1)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选举方为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2)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⑶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再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4)在选举中非候选人

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5)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6)选票涂改,损污而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考虑到基层支部的实际情况,一般支部的选举会议可执行简化程序。程序为:

(1)主持人报告召开大会的目的、任务和主要议程,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是否同意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2)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3)听取、审议上届支委会工作报告;(3)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4)通过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5)公布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6)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总支)委员会;

(7)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可在选举大会后支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8)上级党委领导或本部门党组书记讲话。3.选举后的工作

(1)制定工作计划。选举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后,应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就如何开展好党支部工作进行讨论,制定近期工作计划。

(2)及时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应将选举结果(选举的简

要情况、候选人得票情况、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分工情况)书面报上级党委,请上级党委审批和备案。在上级党委没有审批前,党支部工作由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但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可待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再进行。(3)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支委会要通过谈心等方式,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4.选举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不排列届数,也不排列计算次数。

(2)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不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因此,采取该规定以外的任何方式选举支部委员会都是错误的。

(3)党支部改选时,上级党组织一般不派人参加基层支部(总支)选举或主持党员大会。按照规定,支部委员会改选时,应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会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在选举之前,党支部应将工作筹备、人选酝酿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新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如果基层党组织需要,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也可派人指导所属党支部的选举工作。(4)上届支部(总支)书记又被选进支部委员会的,不是

当然的支部书记。上届支部书记再次被选进支部委员会后,能否继续担任支部书记的职务,要经支委会选举或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确定。五、支部委员缺额的补选支部委员补选有以下几种情况:

1.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被调离,而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还没有到期,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2.支部委员被调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缺额,严重影响支部工作的开展,而本届支部委员会还未到期,可以补选缺额。3.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调到另一单位,并转去了正式组织关系。他在原单位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

补选的办法:增补支部委员,必须召开支部大会,经过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不能仅仅由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示例]

一、换届选举请示示例

中共如皋市(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市级机关工委: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本局(部、委、办、院、社)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任期已届满,经支委会和支部(总支)全体党员讨论,拟于月日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支委会设委员名,其中,书记一名(副书记名)。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经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名、、、、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其中为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请批示。

中共如皋市支部(总支)委员会年月日

二、选举办法示例

如皋市局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00年月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订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一、中共如皋市局支部(总支)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总支)主持。二、本次党员大会的任务是:选举产生中共如皋市局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

三、根据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本局党支部(总支)委员候选人由上届支委会根据支部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充分酝酿后,报经市级机关党工委同意,提交党员大会审议并进行选举。

四、中共如皋市局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方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人,其中差额人;本届党支部(总支)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以无记名投票和等额选举的方法选举产生。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五、选举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为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到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比所缺名额多二分一左右

的候选人,在征得多数选举人同意后进行再次选举。全部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市级机关党工委批准。六、候选人的排列和选票的划号。候选人的排列以姓名笔划为序。选票的划号:赞成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记号栏内画一个“○”(圈);如不赞成或弃权,不作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请在选票后面预留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记号栏内画一个“○”。

七、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党支部(总支)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机关党支部(总支)提名,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必须是本次大会的正式党员。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计票人、唱票人在监票人的领导下进行统计人数、收发选票、计票等工作。

八、选举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九、本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三、选举会议选票示例

中共如皋市局支部(总支)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选票(以姓名笔划为序)

记号姓名说明: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记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或弃权,则不作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面预留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记号栏内画一个“○”。

四、简化程序选举会议主持词示例如皋市局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200年月日)同志们:

本局(部、委、办)党支部任期已届满,经市级机关党工委批准,同意我局召开党员大会,对党支部(总支)进行换届选举。

今天应到会正式党员名(其中根据规定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名),因事因病请假名,实到会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开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四章第二十条的规定,今天的党员大会由我代表上届党支部(总支)主持。

本次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有:

1、听取并审议上届党支部(总支)工作报告;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3、通过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4、宣布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5、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总支)委员会;

6、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7、领导讲话。下面依次进行。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听取并审议上届党支部(总支)工作报告。

由代表上届党支部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

现在请同志们审议、通过上届党支部(总支)的工作报告。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有人,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有人,请放下);一致通过(或同意的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通过)。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请宣读(一般由组织委员宣读)本次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宣读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对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有人,请放下);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有人,请放下)。一致通过(或同意的超过到会人数的一半,通过)。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名单。

经研究,提名为大会监票人,为大会计票人,为大会唱票人,请大家酝酿一下(稍等),如无不同意见,请鼓掌通过。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宣布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根据《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的有关规定,按程序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后,经全体党员充分酝酿和审议,并报经市级机关工委同意,确定本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为人,其中差额名,以姓名笔划为序,他们是、、

、、……。有意见请发表,(稍候)没有意见鼓掌通过。

现在进行大会第五项议程: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总支)委员会。

现在请选举工作人员清点到会人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根据大会监票人报告,这次大会应到正式党员名(其中可不计入应到人数的人),因事因病请假名,实际到会

名,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党内选举的有关规定,可以选举。

现在请大会监票人到台前领取选票,并分发到有选举权的党员,分发情况请报告大会主持人。

现在开始分发选票,各位同志拿到选票后,先不要填写,关于填写选票的方法下面还要讲。(待选票发完后)

选票已发完,各位同志检查一下,有无没有拿到选票的,有无多拿选票的,如有,请向选举工作人员报告一下,以便纠正。

现在讲一下填写选票的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1)选票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中共如皋市局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名,其中差额人,即每张选票只能选人,等于或少于人的有效,多于人的为废票。(3)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记号栏内画一个

“○”(圈);如不赞成或弃权不作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面预留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记号栏内画一个“○”;

(4)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正确,位要端正;

(5)候选人不得受他人委托代填选票,没有到会的党员不得请他人代填选票。

各位同志,根据选举工作人员报告,刚才共领取选票张,实际发出选票张,多余选票张,除留三张选票存档外,其余张选票当场销毁(当众销毁选票)。现在请同志们填写选票。(待填写完毕后)

现在请选举工作人员打开票箱,让大家看看箱内有无异物,再封好票箱。现在宣布投票顺序:现在按顺序投票。(待投票结束后)

投票完毕,请选举工作人员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待清点完毕)

清点完毕,今天实际到会正式党员人,发出选票张,收回选票张,按照有关规定,确认这次选举有效。

现在请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到计票,其他同志原地休息。

(待选票统计结束)

各位同志,现在继续开会,请大会监票人公布计票结果。各位同志,现在宣布选举结果,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下列

位同志当选为中共如皋市局支部(总支)委员会委员(以姓名笔划为序),他们是。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他们光荣当选。第六项议程可有两种方式:(1)由第一次支委会选举。

(召集新当选委员,商定第一次支委会的主持人)同志们,经研究,由同志主持新一届支部(总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开会,其他同志原地休息。

(召开新一届支部(总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对委员进行分工。)现在宣布本局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经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任支部委员会书记,(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分工情况如下:(2)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

A召集新当选委员,商定第一次支委会的主持人;B在大会上宣布商定的第一次支委会召集人;

C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酝酿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

D在大会上宣布第一次支委会酝酿的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请大会审议;

E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书记、副书记。请选举工作人员到台前领取选票,并分发到有选举权的党员,分发情况请报告大会主持人。

现在开始分发选票,各位同志拿到选票后,先不要填写,关于填写选票的方法下面还要讲。(待选票发完后)

选票已发完,各位同志检查一下,有无没有拿到选票的,有无多拿选票的,如有,请向选举工作人员报告一下,以便纠正。

现在讲一下填写选票的方法和应注意的事项。1、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中共如皋市局支部(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人,)实行等额选举。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记号栏内画一个“○(圈);如不赞成或弃权不作任何记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面预留空格内写上另选

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记号栏内画一个“○”;3、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正确,位要端正;

4、候选人不得受他人委托代填选票,没有到会的党员不得请他人代填选票。

各位同志,根据选举工作人员报告,刚才共领取如皋市局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选票张,实际发出选票张,多余选票张,除留三张选票存档外,其余张选票当场销毁(当众销毁选票)。现在请同志们填写选票。(待填写完毕后)

现在请选举工作人员打开票箱,让大家看看箱内有无异物,再封好票箱。

现在仍按原来的顺序投票。(待投票结束后)

投票完毕,请选举工作人员打开票箱,清点选票,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待清点完毕)

清点完毕,今天实际到会正式党员人,发出选票张,

收回选票张,按照有关规定,确认这次选举有效。现在请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到计票,其他同志原地休息。

(待选票统计结束)

各位同志,现在继续开会,请大会监票人公布计票结果。各位同志,现在宣布选举结果,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同志当选为本局支部(总支)委员会书记(同志当选为副书记)。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祝贺他们光荣当选。

最后进行第七项议程,请(上级领导或本部门党组书记)讲话,大家欢迎!(讲话完毕)同志们!

局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大会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已圆满完成了大会预定的任务。散会!

五、选举结果报告示例

关于中共如皋市局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市级机关工委:

现将本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如下:根据你委批示,我局党支部于月日进行了支部委员会改选,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得票结果为:×××得票、×××得票……。

根据选举办法,×××、×××、×××当选本局(部、委、办)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其中,×××任书记(×××任副书记)、×××任组织委员、×××任委员……。请批复。

中共如皋市支部(总支)委员会

200年月日

党务干部培训班(第三讲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讲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它是保证党员队伍纯洁性,不断壮大党的队伍,保持党组织旺盛生机活力,确保我们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有力措施。

一、发展党员的基本方针

发展党员的基本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坚持标准。就是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着重考察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看其有没有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和为人民利益“甘愿吃亏”的精神;

保证质量。就是要切实把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问题放在第一位。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能成批发展,更不能突击发展;

改善结构。就是要通过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及分布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活力;

慎重发展。就是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对党内外群众意见有分岐的,或现实表现不清的,或政审中发现情况不明的,都应把问题搞清楚,绝不能草率从事,仓促发展。二、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1.有计划发展的原则。

所谓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就是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地进行,不要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要突击发展党员。要重视培养、教育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要讲究严肃性,发展党员不能搞临时动议,一般不准无计划发展。列入计划的发展对象,如果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该推迟或调整,不能勉强发展。2.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党员条件,不允许因其它的原因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只要是不符合党员条件,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发展。这是由党的性质和执政党的地位决定的,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另外,为了保证质量,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决按各项规定的程序办事,除加强对申请入党人的培养、教育工作外,还要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考

察工作。

3.入党自愿的原则。

我们党是由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所以,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甚至把自己与一个普通老百姓相混同,损害党的形象。因此,任何采取动员或拉人入党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但是,坚持自愿原则不是说党组织可以放弃做工作,等待入党者自发成长,而是在积极培养的条件下,由本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4.个别吸收的原则。

所谓“个别吸收”,就是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才能真正体现入党本人自愿,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坚持这一原则,重点在“成熟”二字。所谓“成熟”,就是发展的对象确实已具备了党章规定的条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只要这样做了,不论发展多,还是发展少,发展速度都是适当的。

5.群众公认的原则。

一个人表现好差,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所以在发展工作中,要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要通过坚持发展工作公示制(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都必须公示)、认真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要根据群众的意见决定取舍,没有经过公示、得不到群众认可的人不能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发展质量,才能扩大和巩固我们的阶级基础。

三、发展党员工作中需要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1.质量和数量的关系。质量和数量,质量始终是第一位的。就是说绝不能提不恰当的口号,规定不切合实际的发展指标和比例,片面追求发展数量。要严格把好“入口关”。2.改善结构和保证质量的关系。就是说在建立积极分子队伍、确定建党对象时,应考虑到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但决不能降低标准去凑比例。

3.先进工作者标准与党员标准的关系。一个人够不够先进工作者,主要看他在本职岗位上有没有突出的成绩和贡献,但他是不是具备党员条件,能不能成为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则不仅要看这方面的表现,还要看他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条件,应该说,党员的标准比先进工作者的标准更高、更严格,我们对要求入党的先进工作者,应该积极引导,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当他们具备党员条件时,应及时把他们

吸收到党内来。

4.业务素质和政治思想素质的关系。就是说发展党员,不但要看业务工作做得好不好,更要看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绝不能以业务素质代替政治思想素质,搞一好遮百丑。5.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员少,党的工作薄弱,有的甚至影响到领导班子的组成,急需要通过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来充实这些单位(部门)的党的力量。但是不能降低标准,将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入党,甚至搞突击发展。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

(1)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带有特别涵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称谓区别,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的成熟程度的标准。

申请入党人: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都称作“申请入党人”;

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列为培养对象的申请入党人,都称作“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经票决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2)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

从总体上看,近几年来申请入党的人数仍在不断增加。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一些人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淡薄了,一部分积极分子“不再积极”,有的单位积极分子队伍呈现减少趋势。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支部的高度重视。解决的办法: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申请入党人队伍,建立一支宏大的积极分子队伍。实践证明,非党群众的入党愿望很大程度在于党组织及时培养和引导。因此,各支部应主动热情地做好工作,通过“激励效应”使申请入党人受到教育,形成奋发进取,要求进步的气氛。在方法上,党组织可派人和指定党员与非党群众谈心,交朋友,开展互帮活动。总之,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切实解决一些老大难单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来源问题。党支部要经常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管理、整顿和提高,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考察工作。①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要根据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

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必须经过党的基本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目标、指导思想、宗旨、党的组织原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有一定的掌握和了解。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必须有组织地进行,支部要指定1-2名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要有意识的把入党积极分子放到实践中去锻炼。对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培养前途的团员青年,要压担子,交任务,让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和责任感,使他们尽快地成长起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着力点应放在培养教育上,使他们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为他们靠拢党组织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③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对考察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对考察中发现的优点要给予表扬鼓励,对不足方面要指出努力的方向。根据有关规定,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可确定发展对象。

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注意实事求是,既要考虑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数量和成熟程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具有指导作用,培养工作要按计划抓紧进行,但计划内的发展数量不是指令性的,决

定谁是发展对象,只能按党章提出的条件,看实际培养的结果,看培养对象是否成熟,在制定发展计划时,要切实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挑选业已成熟,具备条件的对象,凡未打申请报告,未经培养、培训、考察的不得列入计划。

②要坚持以一线优秀中青年为主。注意在后备干部队伍中及关键岗位上的人员进行培养和发展。

③切忌相互攀比,搞平衡照顾,成批发展,同时又要禁止分指标、卡比例。

④已列入计划但经审查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即“未列入发展计划不得发展,列入发展计划不是一定发展”。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从申请入党到成为正式党员,大体上要经过十四个步骤:第一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到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报告后,党小组或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第二步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①可确定培养人,具体联系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②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

参加讨论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③可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察的机会,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的情况。④应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书面汇报一般每季度一次,至少每半年一次)。⑤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考察(一般为半年一次),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并将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⑥应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上级党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对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专门培训学习的要求是:未参加培训的不能发展,一次培训两年内未能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必须重新参加培训。

第三步确定年度发展计划。每年年初,各支部(总支)要确定年度发展计划,并向机关工委上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表》。发展对象必须在经过一年以上教育、培养、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挑选产生,没有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当年不得发展。支部确定发展对象的一般做法是:

(1)详细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的汇报及意见。

(2)听取党小组的意见。

(3)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了解等形式。

(4)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5)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并提交支部大会进行票决。

(6)将经票决形成支部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第四步确定发展对象。支部(总支)根据年度发展计划,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确定是否按计划发展。

第五步公示。支委会讨论确定拟按计划发展的,支部应按规定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样式见《发展党员公示(样本)》)。公示时间一周至十天,公示结束后,如实填写《发展党员公示结果报告单》,并与发展材料一起送审。第六步按规定形成有关发展材料。支委会确定按计划发展后,支部应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形成有关发展材料。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市委组织部门要求,发展党员材料必须包括以下11种:⑴入党申请书、⑵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⑶综合考察报告、⑷支委会意见(支委会记录复印件)、⑸党小组推荐意见(党小组会记录复印件)、⑹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材料(会议记录复印件)、⑺发展对象思想汇报(一般每季一份)、⑻政审材料、⑼公示结果报告单、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⑾其他材料(是团员的要有团组织推荐表,是财会人员的要有上级主管部门财务审计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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