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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19-05-29 08:00:0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新邵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新邵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市总工会、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以“解困送暖、救急济难、情系困难职工、关爱弱势群体”为宗旨,通过困难救助、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多种形式为困难职工提供直接、快捷的帮助,尽最大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好事,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中心服务职能,有效的促进了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设施。

为了方便帮扶中心工作和职工来访,按照市总的要求,我们专门配备了一间办公室,用于帮扶中心工作,同时还配置了打印机、传真机、资料档案柜,大大提高了帮扶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二、机构和人员。

为切实加大对帮扶中心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县财政局、教育局、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总工会副主席刘哲同志担任,办公室现有五名兼职工作人员,并聘请了2名兼职律师。机构、人员力量的进一步充实,保证了帮扶中心工作的开展更为便捷、高效。

三、帮扶资金。

为多方筹措助学资金,县总工会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帮扶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难处,大力争取党政在组织、协调和资金筹集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通过广播、报纸、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在社会各界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初步建立起工会自筹、社会捐助、财政拨付的科学资金筹集机制。一年以来,共筹集资金13.2万元,救助困难职工345人次。(其中,用于生活救助类80人次,累计3.2万元;用于医疗救助类74人次,累计3万元;用于职业介绍类101人次,累计2.2万元;用于助学救助类14人次,累计1.4万元;用于职业培训类70人次,累计2.8万元;用于法律援助类6人次,累计0.6万元。)

四、制度建设。

为了营造良好帮扶工作环境,我县帮扶中心建立五项工作机制。

1、建立就业救助机制,解决职工就业难问题。再就业是困难职工脱困解贫的根本,因此我们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一是开展培训服务再就业。帮扶中心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网络优势,建立职业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计划,面对下岗、失业职工,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再就业。二是开展活动促进

再就业。帮扶中心多次深入到下岗职工多的困难企业,开展以“送岗位到企业”为主题的专项用工洽谈会,共提供用工岗位500多个,292人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2、建立就学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助学活动。在加大工会自身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在助学方面给予工会必要的资金支持。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源,积极动员党政干部、民营企业家、大中型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爱心捐助,努力把“金秋助学”活动办成全社会的助学事业。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助学帮扶。充分利用工会组织健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社会接触面广泛的优势,动员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形成帮扶合力。同时联系相关企业作为勤工俭学基地,为包括往届生在内的困难学生署期勤工俭学提供帮助。三是推动国家助学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对困难职工家庭情况明了的优势,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信息,利用政府助学的主渠道,帮助更多符合国家助学政策的困难职工子女享受到政策优惠。并积极与特困生所在的院校工会取得联系,帮助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助学贷款、助学金和奖学金,帮助联系勤工俭学基地或岗位、提供亲情关怀等,帮助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3、建立医疗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就医难问题。一是建立特困职工就医优惠医院。在县总工会的协调下,建立特困职工就医优惠医院3家,为困难职工提供医疗救助。至目前,共为488名困难职工减免医疗费15.7万元。二是协调成立了“特困职工购药定点优惠药店”。凡是持有社区及帮扶中心出示证明确为特困职工的家庭,购药可享受5%的价格优惠。三是困难救助。对于患大病的困难职工,符合要求的,给与相应的现金补贴。至目前,已救助160人,救助金额5.2万元。

4、建立帮扶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难问题。一是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帮扶中心根据特困职工的健康状况、收入情况、致困原因、自救能力等,先后为2879名职工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加强动态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坚持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目前一年一度的双节送温暖活动已经形成机制,坚持不懈,成为具有工会特色的帮扶活动,得到了广大职工的认可和社会各届的赞扬。201*年双节期间,我县工会共筹资12万余元,救助特困职工280人,确保了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因家庭困难而发生意外。

5、建立法律救助机制,解决困难职工维权难问题。一是成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依法维护职工尤其是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拓宽维权渠道,丰富维权内容,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农民工权益维护站”,依法维护参加工会组织的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我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急为困难职工所急、想为困难职工所想、帮为困难职工所帮,切实解决了与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架起了党委政府与职工群众的绿色联系通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须看到,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经济基础薄弱,缺乏持久的经济支撑,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从而制约了工会帮扶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因此,我们不仅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党和政府的支持;同时要不断拓宽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困难职工问题的渠道,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信息支持;还需要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帮扶工作的开展。

新邵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1*年5月16日

扩展阅读:新邵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新邵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

实施细则

中央财政为支持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工作,推进“送温暖工程”社会化、经常化、专门下拨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为了加强对这笔专项资金和政府拨给、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帮扶资金补助对象为困难职工群体。困难职工群体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第二条帮扶资金使用范围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救助、困难劳模帮扶、再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帮扶。帮扶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支付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或办公经费;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购买车辆、手机等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帮扶中心的基本建设投资;其他与困难职工帮扶无关的支出。

第三条认真做好每年帮扶资金的预算、决算,按时上报,并按预算、决算管理要求执行。

第四条帮扶资金必须在本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领或随意扩大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健全帮扶手续。凡申请帮扶的困难职工必须持有本人报告、基层工会盖章证明、住院小结、原始发票等有关证明材料,经调查核实,视情况给予帮扶救助。第六条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守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七条工会组织应积极多渠道筹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除上述中央财政下拨专项资金以及省总、市总下拨送温暖资金外,争取更多社会捐赠,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等多种方式筹备资金。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邵县帮扶中心20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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