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创新措施 成效显著
完善机制创新措施成效显著
---平乡县综合治税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收征管,根据全市综合治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政字『201*』50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行综合治税的意见》文件的要求,我县于201*年2月份成立了“平乡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及“平乡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构建了由财政牵头、36个县直部门参加、定期交换信息的综合治税网络,实现了涉税信息的共享。现将我县综合治税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年12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编委同意,例正科级编制,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在财政局增挂“平乡县综合治税办公室”牌子。目前,综合治税办公室设秘书股、综合股、人事股、督查股和基层股5个股室,现有人员25人,其中19人主要协助乡镇搞协税护税工作。
综合治税工作目标: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制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实施、部门配合、司法保障、信息支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税体系。综合治税的核心是“治税”,关键在“综合”,就统筹协调税收有关部门力量,形成合力。通过部门强力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综合治税作用的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是搭建涉税信息平台,负责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建立涉税信息综合资料库,完善信息共享及报告制度,实现涉税信息的互通共享。二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宣传税法,不断提高纳税人纳税自觉性。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做好财政、税收与经济的对比分析,提出我县的税收征管措施。认真掌握和了解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我县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指导和管理各乡镇(管理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各乡镇(管理区)和县直综合治税成员单位的综合治税考核和奖惩工作。五是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综合治税办公室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综合治税办公室成立以来,重点抓了以下七项工作:(一)规范综合治税队伍建设。07年8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下,1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综合治税办公室,其中16名为原财税委人员,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实行综合治税的意见》文件的要求,对综治办共25名工作人员建立了临时人事档案,纳入统一管理,对综治办的同志进行了政治和业务知识、工作原则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并定期进行学习和考核。同时还召开了税务系统干部作风纪律大整顿,通过整顿,使税务人员进一步摆正位置,树立信心,鼓足干劲,提高了战斗力,为税收征收打好基础。
(二)深入细致的开展税源摸底调查工作。税源摸排是搞好税收的基础,是税收科学、公平的重点。07年7月份专门从国税、财政、地税等部门中抽调60人,组成10个税源摸底小组,深入到全县253个村,详细摸排企业用电、用工、占地面积、经营规模信息3万余条;将分散于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系统、进出口退税系统、生产企业和工商、银行等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整理有价值的涉税信息1万余条,并加以分类,按区域布局编制了企业花名册,对筛选出的4800家工商企业、个体纳税户建立台账,按照一户一管理的原则,建立起了纳税人电子税源档案,存入企业纳税信息库,完善了税源监控机制和网络。摸底调查工作的开展,使县域内的纳税户由过去的1905户,增加到4805户,为保证应收尽收,规范税收管理打下了基础。
(三)科学核税,依法协税护税。对进入管理范围的中小企业户实行科学定税,严格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按步骤、按程序、按标准对企业进行核税。建立了完善了定税机制和工作流程。召开了由税务部门、乡镇政府、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代表和被定税户参加的定税工作会议,一次定税范围锁定于一乡,采取现场计税,公布月定额的方法,进行公开定税。依据摸底调查情况,根据不同行业,自行采集输入有关设备的产出量、原材料、电、煤、工资等指标以及产品的正常价格,计算出应有的销售收入和税负,实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的定税标准。采取公开、公示、上墙的方式,在河古庙镇先搞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并在全县253个村推行开来,使全县掀起了公开核税、依法纳税的热潮。强调财政、税务部门是税务征收、监管的主体,乡镇和其他部门只能协护税,应严格按照《税收征管办法》及综合治税办公室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勤于督促,严格考核。07年以来,综治办和政府督查室联合行动,针对不同时期开展不同内容的督导活动60余次,分别在税收宣传、定税试点推广、征收等方面都制定严格的相关督导内容,如:在征收中,依据税收进度完成情况,作为对乡镇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及时兑现奖惩,严格按照《平乡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关于201*年财政收入任务安排意见》的规定,及时兑现工作经费147万元,充分调动了乡镇、部门积极性。把治税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为考核对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被考核人,形成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考核督查机制。(五)开展声势浩大的税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内容丰富的税法宣传活动,共安排大型税法宣传活动4次,刷写永久性标语201*余条,悬挂条幅400多幅,印发宣传材料9万余份,开展送税收政策进企、进村活动,宣传税收法规、纳税程序和方法,普及税法知识。在宣传中,把标语刷写,横幅悬挂等内容,作为对乡镇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的依据。国税、地税、财政、公安局长分别在电视上做了税法政策电视讲话,鼓励企业主自觉主动交税;宣传税收的科学性,没有多收也不会少收;宣传税收的公平性,只要不交税,将一直追缴。为综合治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六)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综治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深入乡镇、企业、农村开展调研活动13次,撰写调研文章7篇,及时把调研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领导和各相关部门,并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定期进行税收分析,税收形势预测评估,真正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七)全面强化税收管理。一是制定了协调联动实施意见,各涉税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增强了税源管理合力,201*年通过交警、运管、保险等部门代扣代征税款95万元。二是创新制度抓管理。实施了《平乡县治税领导小组关于强化综合治税机制的意见》,明确了综合治税成员单位间的任务和责任,用制度管理和约束,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解决了个别部门有义务无任务,有责任无压力,有压力无动力问题,最大限度调动人员积极性。三是信息支撑管理。在信息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税源完善和科学评税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时互通信息,充分发挥了信息化手段对税源管理的支撑作用。通过各涉税部门提供有价值涉税信息2万余条。
通过我县的不断努力,使综合治税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财税秩序进一步规范,税负初显公平,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工商业户依法纳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还有效解决了征管力量不足和税源控管的问题,07年,实现财政收入11188万元,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任务,占年计划的107.7%,税收工作处于全市先进行列,得到了市县主要领导肯定。08年至今,实现财政收入95647.2万元,同比增收1500万元,增长18.1%。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实现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我们将紧紧围绕“五个提高”的工作重点:一是提高收入质量;二是提高管理效率;三是提高执法水平;四是提高服务层次;五是提高队伍素质。总之,一年多来,我县综合治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和其他兄弟县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比如还存在漏征漏管、税收入库不均衡、税收结构比不尽合理、纳税评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向兄弟县市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使我县财税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扩展阅读:完善制度创新举措努力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关于报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经验
和做法的报告
市纪委调研法规室:
我们接到市纪委调研法规室201*年7月15日关于“报送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经验和做法的通知”以后,立即向分管领导和区纪委常委会作了汇报。随后,我们采取让各单位报送材料,赴部分乡镇办、区直单位走访、座谈,查阅相关存档资料等形式,收集、总结自《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条例》,创新党内监督机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归纳调研结果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分加强领导、深化教育,完善措施、规范制度,创新举措、严查深究三个部分,重点对我区如何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的一些做法进行了报告。
由于时间、水平有限,如有总结不到位的地方,请给予批评指正。如有事宜,请通知。
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纪委
调研法规室201*年7月18日
1完善制度创新举措努力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南阳市宛城区纪委、监察局
近年来,宛城区按照新《党章》、《实施纲要》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督制度,积极创新监督举措,增强监督实效,实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一、加强领导,深化教育,增强监督意识
区委对加强党内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原区委书记马瑞平同志多次在区委常委会、区第四次党代会、历年区纪委全会上强调,加强党内监督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增强监督和被监督的意识。区委每年都对区级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与乡科级“一把手”签订责任书,明确其对分管范围的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加强监督与保护干部的关系、加强监督与维护大局的关系、加强监督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为监督工作创造环境。
区纪委注重通过教育强化领导干部接受监督和参与监督的意识。一是加强权力观教育。利用近年来查处的领
2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例,对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收看牛玉儒、梁雨润、杨正超等勤廉兼优先进人物的事迹,对领导干部进行典型教育,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民主观教育。利用党校、专题报告、中心组学习、专题集中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其依法施政、民主施政、公开施政的自觉性。历年来,先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政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新思想新跨越新崛起、效能建设年、讲党性守纪律做表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加强责任感教育。与组织部门联合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村帮扶活动、联系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活动,在活动中加强社情民情教育,使领导干部从感情上贴近群众,增强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如,我们联系的红泥湾镇竹园寺村,区纪委帮扶队员坚持经常到村听取困难,解决问题,自联村帮扶活动开展以来,已帮助该村建成沼气池50多个,修建硬化村中道路2条5公里,捐赠了会议室桌椅20件,协调资金11万元绘制了新农村建设图纸。该村被评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二、完善措施,规范操作,狠抓制度落实
(一)制定监督实施细则。为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宛城区委常委
3会议事规则》、《宛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界定必须通过会议集体决议的事项范围,以及不同会议的决策权限。规定涉及“三重一大”问题必须以会议表决形式由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不经过调查研究的不决策,不经过专家论证的不决策,不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不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和上级的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考评机制引入农村基层,制定下发了《宛城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以全面实行村务公开、一事一议、村级事务决策审批、民主听证等制度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政纪处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25名。
(二)加大督导力度。为落实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我们指导各单位针对民主测评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对各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方案认真审核,主题不突出的要求重新确定或直接指定。201*年以来,共责成6个乡科级班子召开指定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领导参加有关单位民主生活会25次,提高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监督质量。为做好述职述廉工作,每年根据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民主评议中群众反映的疑点、焦点问题,确定具体的述职述廉内容。加强对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运用,扩大评廉结果的反馈范围,保证群
4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规范完善关键环节。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抓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和跟踪检查,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补报;对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加强监督,尽量做到实质性审查。与组织部门协商,并取得区委的支持,在酝酿阶段就提前介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拟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进行全面考察。201*年以来,重点加强了对《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有43名领导干部就购房、子女结婚,74个单位就办公室改建、搬迁、组织考察和购置公车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报告,主动上交礼金13笔28.3万元、礼券60张6000元,廉政账户收到资金241万元。对区委拟提拔使用的36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人选进行了审查把关,取消提拔资格6人。
(四)加强应急防范。针对一些容易诱发腐败的特殊事件和特殊时期,及时制定对策,如,在201*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区纪委及时下发了《关于严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名组织公款旅游的通知》,并建立了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报告备案制度。201*年,区、乡两级党委集中换届,及时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期间纪律的通
5知》,并加大对换届工作监督。最近,在区委换届选举中,借原平顶山市新华区委原书记杜欣在市委换届前夕编发传播手机短信、侮辱诽谤市委主要领导、严重干扰换届选举的案件进行了警示教育。
三、创新举措,严查深究,增强监督实效
(一)开展离任检查,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近年来,我们在全区推行了离任检查制度。区管正职干部在调任、转任、辞职、退休前,必须接受离任检查。由区纪委牵头,抽调组织、人事、审计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离任检查组,通过详细查阅会议记录、财务账簿、会计凭证等资料,组织座谈,到执纪执法对象单位听取意见等,全面了解“一把手”在任期内执行纪律和落实廉洁自律情况,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作出综合评定。201*年以来,共对28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检查,掌握案件线索12条,立案5起。201*年查处了原卫生局局长段堂在转任前,违规签批同意卫生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突击进人200余名的问题,对其给予了纪律处分,免去了局长职务、开除了党籍和公职,对突击调入人员全部给予纠正。离任检查制度找准了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与履行纪委办案职能的结合点,增强了监督的威慑力。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挥惩处的威慑作用。我们
6一直把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强化监督的中心环节,始终保持了严厉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年以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8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26人,追究刑事责任3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1人,组织处理、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83人。办案中,坚持“一案两报告”、“一案一总结”,认真分析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监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范类似的问题发生,共发出监察建议12起,帮助26个单位健全了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延伸监督视野,消除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漏洞和盲区。针对领导干部超标准消费、变相公款报销非职务消费费用比较严重的问题,实行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区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配备更换公务用车备案制度、车辆燃油费内部公开制度、公务接待费定额控制制度。针对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礼送礼等顽症,区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件报告的规定》,坚持常抓不懈。在节假日、换届等特殊时期加大监督检查和曝光处理力度。针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薄弱的问题,开展了家庭助廉活动,举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家庭助廉座谈会,开展评选“廉内助”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家庭成员拒贿防腐,强化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在社会上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设立了廉政举报电
7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了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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