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
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在校博士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让博士生更好地了解学科国际前沿动态,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特设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以下简称国际学术交流基金)。
第二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资金来源是“211工程”三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及其它经费,本基金资助年限暂定201*-201*年。
第二章资助的对象、要求
第三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对象是我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委培生、定向生一般不属资助范围。
第四条申请资助的博士生(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或通讯作者提交的论文已被本学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并被邀请出席会议作学术交流。
第五条申请人应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口头学术交流。
第六条每名博士生在读期间,一般只享受一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资助,且申请时本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学习阶段。
第七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主要资助往返国际机票、会议注册费、住宿费、国外交通费、生活补贴等费用,实行定额资助,在亚洲召开的会议资助人民币1201*元,在其他洲召开的会议资助人民币16000元。第八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主要根据申请人拟参加国际会议的层次高低及申请人学术成果择优资助,同时兼顾各院(系、所)受资助博士生的比例。
第三章申报程序及要求
第九条申请人须按以下程序申报:
1.在学校HUB系统中填报“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同时附上会议邀请信及会议安排一式三份。
2.导师及院(系、所)负责人在上述申请表签署意见,由院(系、所)教务员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并提出择优资助建议。
4.研究生院报校领导审批。
5.获批准资助的申请人到研究生院办理用款手续。
第四章国际学术交流基金后续管理事宜
第十条申请人参加完国际会议回校后,需报送以下资料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1.申请人在学校HUB系统中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总结表”,并打印一份,经导师、院(系、所)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2.护照首页、签证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3.收入国际会议文集的论文全文复印件及文集首页复印件;
4.研究生院将适时公布受资助博士生的名单、会议总结等有关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校研201*1号)同时废止。
二○一○年四月一日
扩展阅读: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201*)
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
(201*年)
为促进在校博士生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让博士生更好地了解学科国际前沿动态,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性人才,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特设立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以下简称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
201*年我校继续实施该资助计划。经费来源为学校专门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总额为50万元。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资助的对象及要求
1.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对象是我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职生、委培生、定向生不在资助范围。
2.申请资助的博士生(申请人)作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或通讯作者提交的论文已被本学科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正式接收,并被邀请出席会议作学术交流(以会议正式邀请或书面通知为准)。
3.申请人应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够进行口头学术交流。4.每名博士生在读期间,一般只享受一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的资助。
5.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主要资助往返国际机票、会议注册费、住宿等费用,实行定额资助,在亚洲(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召开的会议资助人民币8000元,在其他洲召开的会议资助人民币10000元。
另外,对于参加顶级国际学术会议,且在会议上作主题发言或者大会一般口头报告、宣读论文的申请人,资助额度可适当酌情增加。
6.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主要根据申请人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层次高低及申请人学术成果择优资助,同时兼顾各学院(系、所)受资助博士生的比例。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资助的博士生向所在学院(系、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需导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2)国际会议邀请函及论文接收函、报告邀请等。(3)其它资助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学院(系、所)对博士生所参加交流活动的内容、在所属领域的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学院申请人名单。
3.学院(系、所)在规定期间内将审核通过的学院申请人名单及上述各项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的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和额度。
三、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使用办法
1.申请人参加完国际学术会议回校后,需报送以下资料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1)收入国际学术会议文集的论文全文复印件及文集首页复印件;
(2)护照首页、签证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3)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会议总结表》,并将书面版与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研究生院根据《总结表》情况,通知受资助博士生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额度以《申请表》中的“同意资助金额”为上限。
四、其他
1.研究生院将适时公布受资助博士生会议总结等有关信息。2.本管理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张老师
电子邮箱:xianzhang@nankai.edu.cn电话:022-23501694附件:
1.《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2.《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会议总结表》
二O一三年五月
附件1
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
姓名所在院系学号培养类型联系电话会议名称中文英文会议主办方(中英文)会议地点(国家/地区及城市)会议时间被会议录用论文题目、第几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请注明)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导教师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专业外语水平□非定向□定向□委培电子邮件会议说明(请简单说明出访目的和内容,说明会议的背景情况,在本领域内的层次、学术影响力,会议与申请人研究课题内容的关系等。)□大会主题发言□大会一般口头报告、宣读论文□张贴论文□其他形式(请具体注明):□往返国际旅费:□国外交通费:□国内交通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其他:预算总金额:参加会议形式参会经费预算已获得的资助金额、来源(含费用减免)以上申请内容及附属材料均真实可靠。申请人(签字):(导师就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会议重要性及参会必要性写出具体意见,同时承诺解决申请人参加本次国际会议的其他有关费用(注册费、国外食宿费、交通费等)。)导师签字:年月日学院(系、所)审核意见主管院长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同意资助金额:人民币元(大写:)研究生院意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研究生院主管院长签字:(公章)年月日指导教师意见
附件2
南开大学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会议总结表
姓名所在院系学号培养类型联系电话会议名称英文会议主办方(中英文)会议地点(国家/地区及城市)会议时间被会议录用论文题目、第几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请注明)年月日至年月日中文指导教师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专业外语水平□非定向□定向□委培电子邮件同意资助金额(同申请表一致)人民币元(大写:)参加会议形式□大会主题发言□大会一般口头报告、宣读论文□张贴论文□其他形式(请具体注明):(请具体写明:参加会议的人数、参加会议的人员国别、参加会议的代表性单位、代表性人物、参加本次会议具体收获及对博士学位论文的作用等(1000字以上)。)6
会议总结签字:年月日导师签字:年月日学院(系、所)意见主管院长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指导教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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