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岚山区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岚山区商务局确定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围绕今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整治要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在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具体措施
(一)是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整治,加强肉食品流通市场监管。以城区结合部、以及部分乡镇为重点,以私屠窝点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抗缴税费、销售未经登记备案的外埠生猪产品、制售注水、病害、公母猪肉、以及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肉食品经营秩序,确保肉食品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是推进酒类流通登记备案制度,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流通管理实施细则》的宣传。对于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的经营户进行现场办证,对于证照不全的,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商务局相关部门登记。加强对酒类经营者的监管,对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使全区从事生产、批发、零售的酒类经营企业都能做到持证经营、合法经营,形成比较规范的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按照商务部及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镇村店为骨干,以城区为中心,以配送中心为重点的新型流通配送网络体系。严格按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加强农家店的建设质量管理,提高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食品超市进农村,保证农村商品市场食品安全,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稳步开展。
(四)是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为契机,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市场准入的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
三、工作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根本好转,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具体目标为:
(一)岚山城区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全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入厂检出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确保对注水猪、病害猪不屠宰,出厂肉品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两证、两章”出证率达到100%;有效遏制运输、加工、储藏、使用病死、病害猪的行为。
(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有突破,城区80%以上的酒类批发企业和超市建立酒类销售溯源制度;3、初步建立和完善起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制订和提出农村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发展规划,有效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建立起长期工作机制,并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责任人。要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示。充分认识到食品专项整治事关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完成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市场(企业)的巡查力度。除积极参与质监、工商、农业、畜牧、药监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外,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的职责,组织安排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工作。除重大节日必须检查外,平时的巡查要加强,每年巡查次数不少于4次。
(三)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和信息交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和加强与新闻媒介的沟通。大力宣传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加强正面引导。同时,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以达到揭露丑恶、警示违规的目的。附:区商务局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卢振赛区商务局局长副组长:王波区商务局副局长付志强区商务局副主任科员成员:刘洋张永春肖晓东许崇成徐海东区商务局商贸综合科科长
区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商务执法大队负责人区商务局工作人员区商务局工作人员
扩展阅读:20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副本
安食安委办〔201*〕14号
安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安岳县20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县食安委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订措施,落实责任。请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在6月20日前将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报县食安办,并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做好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联系电话:24531918
电子信箱:2363819116@qq.com
附件:安岳县20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知
抄送:市食安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安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年6月11日印
附件:
安岳县20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20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和《资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食安办发〔201*〕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坚持治理整顿和促进发展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以实施市场准入为手段,按照“惩防并举,打扶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农药兽药残留、畜禽屠宰、调味品、餐饮具集中消毒、食品包装材料、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八项专项整治,全力排查具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严厉惩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行为,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内容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
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监管网络,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食安办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整治内容: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减少因无知而违法违规生产现象的发生,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全面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
(二)食品重点品种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食安办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整治内容: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
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三)食品重点场所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食安办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整治内容: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大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重点清理、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整顿规范前店后厂、流动食品摊贩、夜间饮食大排档等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水产渔政局、县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治内容: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兽药制售源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全过程监管,加大科学规范使用农药、兽药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广在大型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设立食用农
产品快速检测室。
(五)畜禽屠宰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畜牧食品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治内容:严格市场准入,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重新审核工作,淘汰不合格屠宰厂(场),提升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打击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以及加工、出售、使用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调味品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食安办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治内容:严格控制调味品原料种植地的面源污染,保障调味品原料生产基地的安全;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严格规范使用农药,禁用高毒农药,完善农药查验、使用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经营主体准入制度,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
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严禁在调味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使用调味品,重点规范火锅底料使用调味品的监管。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卫生局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治内容:开展对辖区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和生产用水、设备、卫生、出厂检验、包装和标识、销售记录等内容的重点监督检查和餐饮具卫生抽检,督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落实消毒过程及消毒后餐、饮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查处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监督检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级原料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违法行为。
(八)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畜牧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整治内容: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按要求对原材料存放,加工
操作、备餐、食品出售、就餐等场所进行合理布置,保持食堂内外卫生整洁;严查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食品原料采购记录、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餐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认真组织实施;严厉打击在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实施过程中违法违规采购、生产、销售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部署阶段(201*年6月3日至6月14日)各部门对201*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和组织上保障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年6月15日至lO月31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指导企业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环境复杂,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小作坊、小摊贩集中区域,统一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检查,不留整治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认真梳理,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加强整改事项的跟踪回访,防止问题反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年11月1日至l2月15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总结,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数据和查办的典型案例。县食安办负责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通报表扬整治工作取得显
著成效的乡镇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县食安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加强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消除监管盲区、死角,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的现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同时要针对各项治理整顿内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推行网格化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做好乡镇之间、行业之间的工作衔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整治工作中的经费和物资保障。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突出重点,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突出重点,针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多发和易反复的突出问题,开展区域性治理整顿,严打恶意违法犯罪行为。要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规范“小作坊、小摊贩”监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三)加强宣传,充分营造整治工作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以及学校、社区、
企业宣传栏等渠道,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适时曝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尤其是对热点问题要合理引导,把握舆论导向,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深挖严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各部门在治理整顿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摸排案件线索,对发现的严重食品安全问题,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不得以罚代刑,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五)明查暗访,开展督导检查。县食安办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牵头解决专项整治中涉及多个环节的复杂问题,协调各监管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根据工作情况,组织阶段性的督导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明查暗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随机抽样检测的形式对重点食品进行安全状况评价;并通过组织问卷调查,测评辖区内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掌握辖区内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
(六)整章建制,着力形成长效监管局面。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打基础、建机制、促长效”的工作思路,认真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方式、方法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食
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监督抽查、溯源、处置等监管工作制度,完善综合监管、生产经营自律等机制建设,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群防群治,进一步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着力形成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局面。
六、信息报送
专项行动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包括解决的突出问题、查办的案例、制定的整改措施、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遇到的困难等情况。加强同县食安办的沟通协调,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各专项整治责任单位要在专项整治完成后l0日内报送专项整治总结到县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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