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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郧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源库应用集中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9-05-29 08:25:5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开展郧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源库应用集中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郧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教学资源库应用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项目乡镇、项目校:

为提高学校使用电子白板等班班通设备使用效率、以及电子备课系统、教学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决定将对项目乡镇装备干部和项目校技术骨干教师开展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2、

中小学教学资源库的使用方法。优课-电子备课系统的使用。

二、培训对象1、2、

各乡镇装备干部。

班班通项目校技术骨干教师1名。

三、培训时间

201*年4月24日下午报到,201*年4月25日全天培训。报到地点:郧县装备站联系人:高俊才四、培训地点

郧县城关新区小学阶梯教室五、会议其他事项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在教育宾馆,费用自理。

郧县教育技术装备站

201*年4月22日

扩展阅读: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习生活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财教201*59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年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以下简称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立足实际,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集中力量支持解决“农村学校太弱、教学装备短缺、县镇学校太拥挤”等突出问题,逐步缩小校际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发展差距,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目标任务

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国家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为设施设备短缺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要求,逐步改善农村学校就餐条件;根据教育规划和现有财力可能,完善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寄宿条件,逐步使县镇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期限为201*201*年,重点支持以下两类项目:第一类是教学装备类项目,具体包括:一是为农村薄弱学校配置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二是为农村薄弱学校每个班级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第二类是校舍改造类项目,具体包括:一是配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或配备必要的餐饮设施;二是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附属生活设施建设,基本满足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三是支持县

镇学校扩容改造,逐步解决县镇“大班额”等突出问题。

三、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明确目标。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本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及城镇化建设规划、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寄宿学生实际需求以及教育资源合理布局等因素,在掌握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遵循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制定总体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和目标。陕南、陕北地区的规划编制要充分与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结合。各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地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力戒不切实际盲目扩大,全力避免资源浪费和闲置。要妥善处理好集中入学与就近入学的关系,避免因学校撤并出现学生辍学等问题。对少数教育发展规划变动频繁、校点撤并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县区,原则上不得纳入项目规划。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地要以县(区、市)为单位统筹考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改造及教学装备配备问题。校舍改造建设类项目要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一期)、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建设计划相衔接,已实施的项目不得纳入规划编制范围。布局调整不再保留的学校,原则上不列入改造计划。对于校舍面积总量超标的市

县,鼓励通过整合办学资源解决,中省专项资金原则上不支持新增校舍建设。校舍改造类项目要优先改善学生就餐条件,为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供必要条件,不得集中财力搞“重点校”或“示范校”建设。对于因择校造成的“大班额”问题,原则上不予支持。教学装备类项目要向薄弱学校和薄弱环节倾斜,特别是音体美器材等,按照课程教学规定要求,实现整体达标。

(三)市县为主、省级奖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以市县为主实施。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本地区项目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实施计划,落实本级投入,并根据省级批复组织实施改造计划。省级统筹整合各类教育投入,审核下达校舍建设项目,统一采购配送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省级对市县资金不作统一要求,鼓励市县用足自身财力,加大资金投入,并将市县资金一并纳入规划编报。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今年要加大食堂建设投入,为实施国家营养餐计划提供基本条件。省级将把市县资金落实到位和项目进展情况作为工作努力程度在以后分配资金时予以考虑。

(四)明确责任、确保质量。校舍改造建设类项目由县级负责具体实施。各项目县(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基本建设程序,按照重点设防类标准实施,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项目原则上要确保在1年内完成。各地要积极学习交流,要在有条

件的地区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改厕、太阳能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材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校园。教学装备类项目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在汇总各项目市县实际需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政府采购,确保教学装备质量;项目县区和学校负责提供图书教室、教学仪器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条件,配合做好项目的报送和验收等其他有关工作,科学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投资效益。

(五)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杜绝不切实际的扩大项目建设规模,保证项目不留资金缺口,建一成一,不留尾巴。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中省资金只能用于项目建设内容范围之内的各种支出,不得用于修建行政办公用房,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六)重在利用、避免浪费。各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县的监督检查,组织专家队伍对项目方案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实现政策目标,确保教育资源有效利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图书、实验室人员配备,抓好实验教学、图书阅读和信息化手段教学,提高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的利用率。

四、实施范围

(一)项目县区选择。一是重点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

区倾斜,并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倾斜。二是教学装备类项目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整体没有达到国家基本配备标准的市县。三是校舍改造类项目县纳入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总体规划、拟优先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宿舍等附属设施短缺的市县。

(二)项目学校选择。项目学校首先必须是符合当地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拟长期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包括:一是具备相应的实验室、图书馆用房和安全条件,但实验室、图书馆、音体美器材和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不完备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且能够保证教学装备的正常使用;二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供餐能力不足的学校,以及附属设施较差的农村学校;三是“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县镇学校。

五、建设内容

(一)图书资料配备。考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图书配备现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教基201*5号)的有关要求,在广泛征求有关学校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图书配备种类和质量要求,使项目学校生均图书达到小学15册、初中25册的二类配备标准。

(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一是初中理科实验室。农村

薄弱初中理科实验室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或科学)实验室。在整合集成农村薄弱初中原有教学仪器设备的基础上,依据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1*)和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6-201*)的基本配备要求,根据实际缺额,逐步配齐教学实验仪器。二是小学科学实验室。在整合集成农村薄弱小学原有教学仪器设备的基础上,依据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1*)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0388-201*)的基本配备要求,根据实际缺额,逐步配齐教学实验仪器。三是农村薄弱学校音体美器材。依据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1*17号)中的必配要求,整合集成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原有音体美器材,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三)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结合中小学信息化的需求,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满足教师运用信息化手段教学的需要。

(四)农村学校食堂及宿舍等附属设施建设。结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要求,为食宿条件较差的县以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为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和教学点改造、配备伙房和相关

设施,并因地制宜地利用沼气技术,辅以太阳能设施等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的食宿和卫生条件,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

(五)县镇学校扩容改造。综合考虑现有校舍面积总额,对接收流动子女较多、“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市县,每县重点改扩建1-2所县镇薄弱学校,基本消除超大规模班级,使县镇学校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行项目管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成立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省薄弱学校改造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加强项目实施的指导和资金监管。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编制审定装备目录,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组织政府招标采购;同时负责委托中小学教学装备的检测验收、组装分包、转运、分发等工作;做好各类骨干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校舍改造类项目由市县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市、县(区、市)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主要责任,具体承担学校建设规划、工程建设质量、项目进度、资金管理与使用、资产管理、校舍信息采集录入等工作和责任,保障项目资金

安全,确保专款专用。

(三)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各项目市县要做到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县级自查、市级定期巡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各项目县要向社会公示、公告审批的学校项目及方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工程进展、资金到位与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举报情况进行查处,并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参与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新建校舍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的,对于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对于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响目标实现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规划编制及其他(一)规划编制规模。

1.规划编制规模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综合测算下发(见附件1)。项目市县规划编制规模原则上要按照省级下发的分县区投资建议额度执行。确需调整的,由市级教育、财政部

分充分沟通后联衔上报申请文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同意后,可在市辖范围内,不同县(区)同类项目中内部进行调剂,不得跨项目类别调整,调整后务必确保全市分项目分类别投资规模与省级下发的一致。凡是规划编制不合理,未通过省级审核的项目,将核减该县以后年度的建设资金。

2.中央、省级、市县资金要分别建设不同的项目内容,同一单体建筑原则上不得交叉使用不同渠道资金。同时,要将201*201*年已经批复下达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民生八大工程条件装备项目、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及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生活设施改造项目以及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项目),据实纳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并于3月底前录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二)规划申报程序。规划申报以县为主,逐级进行。

1.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在规划投资建议额度内,认真调研、充分论证,共同研究提出建议方案,并按照填报说明(附件2),分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图书资料及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附件3)、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附件4)和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项目(附件5)三个子项目编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分项目分年度审核无误后,联衔报送市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据实填报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学校有关表册(附件6-1、6-2)

等工作。

2.市级教育、财政部门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小组,对县级规划进行汇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字真实准确,规划切实可行,审核通过后联衔正式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3.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对各地上报的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逐县分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全省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对不符合项目原则、编制不合理的项目规划省级将反馈市县进行修订。同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通知项目市县利用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组织项目县进行申报和管理,并通过该平台向教育部、财政部备案。各市要及时将项目实施的有关信息采集录入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审核与工程实施同步。教育部、财政部将定期对我省各地录入的项目进展信息进行汇总通报,未录入相关信息的项目将不能被统计。

(三)其他

各市(区)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尽快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201*201*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审定。

省教育厅财务处联系人:陈金兵张新胜电话:02988668925、88668922

电子邮箱:cjb3242@vip.qq.com55911770@qq.com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朱锋鹤电话:02968936097电子邮箱:jkwc@vip.163.com附件:

1.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控制额度(总表不发)

2.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填报说明3.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图书资料及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学校汇总表

4.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汇总表

5.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县镇学校扩容改造项目学校汇总表

6-1.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学校现状汇总表(教学装备类)

6-2.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学校建设目标汇总表(教学装备类)

二○一二年三月日

主题词:教育农村薄弱学校△计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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