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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山镇201*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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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山镇201*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芝山镇201*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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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山镇在今年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针对辖区的新情况,在工业区管委会、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三排查一促进”这一主题,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跨越式发展为载体,积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按照“四个坚决防止”和“四个最大限度减少”(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不满意程度;坚决防止群众进京赴省跑市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集体上访;坚决防止突发性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事件;坚决防止异常极端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影响芗城形象的事件)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关键在领导,关键在落实。为此,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把搞好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综治领导责任制。明确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综治工作的落实。

二是逐级分解领导责任。建立了领导干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驻村(企业)领导对所挂钩单位的社会稳定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把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各村、企业分别签定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稳定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是认真执行稳定一票否决制。严格监督考核,对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致使矛盾纠纷问题久拖不决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强化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多发生在基层村(企),及时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确保基层稳定,必须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我们十分重视基层安全创建,着力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

一是镇综治委在加强镇司法所、调解中心和各村调委会、治保会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信息队伍,做到小事就地调处,大事及时报告。同时针对辖区外来人口多,一些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特点,我们把管好管住外来人口作为基层稳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广流动人口公寓式集中住宿管理模式,并逐步在各公寓成立党支部及工青妇、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各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有效地化解了外来务工人员之间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形成了镇、村、企业(公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化,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二是镇综治委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发挥“综合”优势,建立与公安派出所、镇司法所、基层法庭、土地管理等部门联席排查调处制度,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格局。

三是定期排查、掌握动态。镇党委和综治委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和矛盾纠纷排查会,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苗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今年是村级换届选举年,我镇在村级换届选举后,重新加强对村治保会、调委会组织人员的调整,并于9月11日和12月1日对新一届治保会、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知识培训,邀请芝山派出所所长杨礼欣和芝山法庭法官蔡伟中进行治保和人民调解知识授课,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知识,为更好地开展治保和调解工作典定业务基础。三、立足防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深入体察民情,强化矛盾排查调处是关口前移,确保稳定的关键环节。为了加强防范,及时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隐患,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注重改进工作方法,深入体察民情,把维护稳定的基点放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企),前移到日常,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凝聚民心。

一是领导下移,加强调处。结合征地、拆迁,工业区、镇领导经常深入农村、企业、建筑工地,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稳定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镇人调办将每月25日定为矛盾纠纷排查例会日,召开全镇综治协管员、治保调解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全镇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各村上报的重大矛盾进行集中研究,共同制定调处方案。

三是强化部门协调,妥善处理纠纷。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协调相关部门互作,密切配合,及时处置、化解,防止激化。如在九龙江流域(芝山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中,对禁建区内(包括干流沿江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在2月28日前全部予以搬迁、关闭、拆除,涉及全镇9个村163户养殖户,1.6万多头猪,关闭养殖面积5.5万多平方米。在整治行动中,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细致工作,使这项工作的各种矛盾隐患都得到有效化解,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四是加强劳资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来,由于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及国际金融危机等多重因素影响,不少企业出现了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有的甚至关闭的情况,使得企业欠薪现象大量增加,其中涉及人数较多、欠薪金额较大的劳资纠纷就有7件。这7件涉及员工近400人、金额近200万元的劳资纠纷,在金峰开发区、芝山镇领导亲自出面协调、区劳动局等有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下,均有效化解。

五是强化值班备勤,坚持领导带班。在春节和全国“两会”、国庆期间,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备勤制度,对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进行排查、跟踪,实行“零报告”制度,并成立维稳应急服务分队40人,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六是建立重大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镇成立了重大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01*年芝山镇关于应对社会稳定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到场,分管领导和驻片领导要靠前指挥,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群体性纠纷缴化或上访。七是制定《芝山镇关于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社会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八是大力开展法律进村企、进学校、进社会活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做到村村有村规民约、月月有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公民学法、懂法、守法水平,群众依法办事的风气日渐形成,为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九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重要时期辖区的安定稳定。根据省、市、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前后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妥善处理了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3起,调处成功13起。

1-11月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6起(其中劳资纠纷47起),调处成功65起,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5%;三个征地片区引发的矛盾纠纷都直接在村里解决,无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治安事件;镇综治(平安)服务中心也妥善处理群众来访16件25人次,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总之,在调处矛盾,维护稳定,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立足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规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和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为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定稳定和建设“平安芗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芝山镇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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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1*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201*年,我镇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今年,共排查矛盾纠纷89件,调处89件,实现了实现“四下降、三提高、两不出现”的工作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稳定是第一要务,镇党委、政府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为副组长,民政、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镇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9名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专门为调委会安排了两间30多平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和打印机,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今年还为综治配备了两辆摩托车用于下村办案,要求在干部接案在20分钟内赶到事发点,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镇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160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综治情况汇报,镇里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乡镇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镇、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镇、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4月,“七九”兵多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而我镇罗家村的张**,是郴州市乃至湘南地区的组织者之一。为做好他的稳定工作,镇党委书记欧阳海波亲自带队,耐心细致地给他讲政策,真心实意帮他解决问题,推心置腹地与他交朋友,使张圣录放弃了上访的念头,一心一意到

常宁开矿去了。端午节那天,洞尾村道湾组年仅三十岁的妇女雷**,因与丈夫张国强吵架服毒自杀。雷云春的娘家一百多人到洞尾道湾组打人命官司。闻讯后,镇长廖楚明迅速带领人大主席周志辉、政协联工委主任刘尧苏等人到现场调处。经**、栖凤渡双方镇、村干部多方做工作,很快平息了矛盾,达成了协议。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今年共组织了8次全镇性的排查纠纷活动,排查出矛盾纠纷89起。四是坚持边界纠纷联防联调制度,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化解群体性问题上,放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上。1月份七一一矿的退役治理覆盖问题,4月份与桥口镇共同调处了罗家村与黄泥滩村的坟山纠纷,5月份与栖凤渡镇共同调处了洞尾村雷##服毒自杀事件,8月份协调处理了街洞煤矿转运站对街洞村的煤尘污染问题。

三、抓纠纷调解,牢筑“第一道”稳定防线

纠纷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镇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201*年7月,我镇洞尾村新湾组村民李**骑摩托车路过栖凤渡镇瓦灶村时,被狗咬了一口。当时,他没有在意,既没有确认狗的主人,也没有注射狂犬疫苗。201*年2月18日,患狂犬病死亡。李**的亲属听说是瓦灶村邓**家的狗咬的,纠集40余人,到邓显德家要求赔偿。镇政府知道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了解事情真相后,镇、村干部与李**的亲属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这件事因为死者的疏忽,无法确认狗的主人,应该由死者自己承担责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死者家属心服口服,一场纠纷仅用一天时间就结案了。二是结合镇情,依法调处。今年5月,我镇红五星村六组妇女李某,带着年仅2岁的儿子到该村11组邓道成家玩。由于大人忙于玩牌,小孩无人看管,不慎掉进邓道成的果园蓄水池里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李某家属认为是邓道成家的蓄水池防护措施不到位,属责任事故,要求对方高额赔偿。镇调委会认为,**是养鱼大镇,到处是鱼塘,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情,主要靠家长加强防范。通过苦口婆心做工作,最后以邓道成向李某赔偿201*元结案。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镇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我镇共有“七九”兵20名,是苏仙区人员最多的乡镇,牵头人张**是郴州市的主要组织者之一。做“七九”兵的工作,**稳,苏仙区就稳。为了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我镇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三盯一”制度,对每名“七九”兵确定了3名责任人(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书),取消双休日,要求责任人与“七九”兵同吃同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加强信息畅通,镇办公室每天对责任人进行早晚调度,了解“七九”兵的情况。三是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镇政府派两名得力干部常住郴州,24小时对重点人员跟踪管理。今年,我镇20名“七九”兵和其它涉军群体人员做到了无一名赴省赴京上访,为**镇乃至苏仙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要每月13日召开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

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幸福乡201*年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乡围绕“平安港闸”建设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网络,集中力量,多措并举,全面铺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北翼新城”创设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乡继续加大在企事业、行业、区域性组织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调解组织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全乡已建立各类调委会11个,其中建立乡镇调委会1个,村(社区)调委会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区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今年来,全乡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54起,调处154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153起,调处成功率达99.35%。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乡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调委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乡调处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基层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督导机制。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政法的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司法、信访、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导组,每季度下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对发现的情况较复杂、牵涉面较广的疑难纠纷问题进行研究,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乡调处中心加强未结案件的回访跟踪,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乡调处中心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乡各级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对不胜任或长期缺位的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建立乡定期派人参与重点区域内村居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社区)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四簿两表”,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乡调处中心及时指导各村普遍建立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协调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未结纠纷督办、重大突发纠纷和重要紧急信息随时专报、排查调处工作的“五个不放过”、“四定”等工作制度。各村根据乡调处中心的要求,针对各自的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一支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调解个案,运用生动的调解案例在基层和群众中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幸福村、花桥村充分运用广播、墙报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编印有关法律常识分发到社区,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充分运用调处信息简报等宣传活动载体,及时反馈基层的工作动态,介绍成功做法,交流典型经验。今年3月,我乡调处中心调解的一起典型案例,刊登在3月17日的《江南时报》上,对同类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我乡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级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级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安定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级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旧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针对本区域征地、城镇改造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特点,实行乡领导分片,干部挂村(社区)的办法,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加强排查、掌握信息,及时化解,实现了征(拆迁)量上升,上访量下降的目标。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调处中心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针对本区劳资纠纷比较突出,与相关单位协调一致,加强劳动仲裁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的劳资纠纷。

3、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一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对接工作,促进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形成良性互动格局,同时完善制度,形成规范、系统、经常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推广“十户调解员”试点工作。我乡以村、社区为重点积极探索建立“十户调解员”制度。今年,我乡以幸福家苑为试点,针对改小区为新建小区,外来购房入住人员多等实际情况,以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小事不出社区”为目标,在工作中

不断摸索完善“十户调解员”工作机制,通过“十户调解员”及时掌握动态,切实化解矛盾,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防范”,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平安建设”的热情,有力促进社区调解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今年来,我乡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法院审理旁听、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办公资源,设立专门电子信箱,积极鼓励各村、社区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及早谋划有关信息。不断整合资源。3、加强工作调研,提升调解理论水平。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数据统计,量化分析,把握矛盾纠纷问题的根源,提出建设性工作意见。。三、存在问题

我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领导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的力度不够;调解工作受经济条件的制约,调解经费的落实还不够到位,特别是调解员的误工补贴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四、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港闸。一要健全人民调解培训长效机制。着手建立调解工作学习培训基地,在基地设立学习活动室,调解案例图片展,调解知识阅览室、模拟调解室、模拟法庭,定期组织调解员参观人民调解培训基地;二要深化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吸收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离退休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三要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对接机制。与各行政执法机关继续深入探索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沟通协作,逐步构筑大调解网络;四要继续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全面铺开在企业、学校及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设立调解组织工作,进一步构筑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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