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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三个排查”工作安排意见

时间:2019-05-29 08:41:24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三个排查”工作安排意见

普济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年“三个排查”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委、政府“三个排查”相关精神,为了把关注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搞好排查和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纠纷、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部位等工作,确保各项利民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全镇安定团结、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三排查、三落实”作为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专项排查,严格考核,强化管理,在狠抓落实、标本兼治、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巩固和发展全镇安定团结、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是排查和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范围主要是就业、收入、社保、扶贫、救灾等方面的排查;

二是排查和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纠纷。范围主要包括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

三是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范围包括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群密集的商贸和公共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铁路运输、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

三、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认识“三个排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三个排查”工作,是县委、县政府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而做出的重要安排。我们要充分认识“三个排查”工作重大意义,全力以赴搞好工作。要遵照胡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真正树立抓排查、落实就是抓发展、抓稳定、抓和谐的思想,努力营造平稳较快增长的经济发展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团结鼓劲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是把“三个排查”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排查、落实重点,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保证每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都能有人抓、有人管、出成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全、找准,把原因、背景和复杂程度搞清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要一件一件进行分析研判,分门别类拿出有效办法,做到一对一的落实,不能留有空白。对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限期解决;对应该解决但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的向群众作出合理解释,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能够做出承诺的问题,要向群众公开承诺。三是切实加强对“三个排查”工作的领导。“三个排查”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负责落实,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和落实解决。在排查中,坚持问题查不全、查不清不放过,措施不到位、落不实的不放过,问题应解决而未解决的不放过,责任人失职不处理的不放过。进一步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开展排查落实。

四是加强对“三个排查”工作的督促检查。“三个排查”工作要贯穿于全部工作的始终。镇上将组建督查组,负责检查“三个排查”安排部署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调查摸底情况、拟采取的解决措施情况、对存在问题处理的公开承诺及采取量化考核等情况,确保“三个排查”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通过“三个排查”工作的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疏导矛盾、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和相互关爱的社会氛围。

普济镇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扩展阅读:201*年隐患排查年工作安排

朔煤监字201*2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后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中煤集团公司驻朔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扎实做好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后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朔州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在历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开展煤矿兼并重组整

合后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治理一项隐患,就有可能避免一起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是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四年多来,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各公司,各煤矿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按照国务院、山西省和朔州市人民政府统一布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督查,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随着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不断深入,煤矿安全生产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如果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整改,重大危险源得不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将在煤矿兼并重组整合期间面临更大的压力。

201*年是“安全生产年”,也是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后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各集团公司驻朔企业、各煤矿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国家总局、省政府、市政府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要求上来,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全面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和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狠抓隐患整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才能实现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确保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见到实效

(一)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责任主体。

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治理,治理有困难的,要立即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和监控,整改结束后要按照标准进行自检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恢复生产。

煤矿企业要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摸清底数、登记建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监测、监控、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要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报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备

案。

(二)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驻朔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对所属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摸底、监测、监控、评估等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对煤矿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实施分级挂牌督办。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本辖区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督查。

三、综合分析,按期报告,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纵向监控网络

(一)煤矿企业要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期上报。煤矿企业要

继续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要求,对在日常生产中和定期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在制定方案、措施进行治理的同时,及时向所在县(区)、公司报告;每季末,都要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综合分析,完成季度《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报告》(详见附件1),并填制《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表》(样式详见附件3),报所在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和集团公司驻朔企业安监部门。所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项目在排查中都

不得漏项或在完成报告、报表时照搬照抄。

(二)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1、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和集团

公司驻朔企业安监部门要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台帐,对煤矿上报和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登记,并作为监管重点进行督促整改;正在处理或处理有困难的,要向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报告。

2、每季末,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

局和集团公司驻朔企业安监部门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台帐,以及各煤矿上报的《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报告》、《煤矿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表》进行审核并综合分析,跟踪落实治理情况,完成《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综合分析报告》(样式详见附件2),填制《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综合分析汇总表》(样式详见附件4),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在下月5日前报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造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和工作方案。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宣讲、举办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再布置、

再动员,把有关材料印制成册发放到每个煤矿企业负责人、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手中,领会精神实质;各煤矿要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重点内容制版悬挂、上墙张贴,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形成良好的激励氛围,切实增强每个职工发现、报告、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各县(区)、各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内煤矿生产、建设情况和安全状况,尤其是掌握煤矿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针对煤矿不同情况确定安全监管的措施和方法,督促煤矿企业按要求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评估。威胁矿井安全的隐患和危险源要责令停止一切作业活动,派驻专人盯守,指挥组织治理。

(三)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县(区)、公司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各煤矿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方案和计划。方案和计划要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突出辖区内和本企业的特点,目标要明确,手段要具体,工作方式方法要符合实际,务求实效。

(四)统筹兼顾,扩大成果。今年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煤矿接管相结合,接管过程中要重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称交、接管;二是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相结合,通过严格标准,提高矿井安全程度;三是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

坚战”相结合,消灭瓦斯重大危险源,关闭规定关闭的矿井;四是与质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程度;五是与汲取事故教训相结合,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气加强现场管理,做到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附件: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报告

2、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综合分析报告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表4、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综合分

析汇总表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报告格式(A4纸幅)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

报告

煤矿企业(公章)年月日驻矿监管员(签字)年月日监管审查部门(公章)年月日

序言

矿井概况(企业性质、持证情况、各系统运行状况等)、本期安全生产状况(原煤产量、死亡事故等)等简介。

一、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情况

(一)排查隐患的时间、方法、人员、内容和结果(二)存在隐患的种类、数量、程度及处理情况。是否发现自身力量不能治理的隐患,如有,是否及时按规定进行了上报;是否发现了自身能治理的安全隐患,如有,是否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如何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以及如何实施。整改结束后,矿长组织验收的情况,是否经驻矿安监员签字认可。是否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以上隐患都要提供隐患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具体隐患情况)和整改情况(包括发现人、整改负责人、整改后验收人)。

所有以上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是否建档登记。二、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一)重大危险源情况

详细叙述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类别、位置、产生原因,以及危害和影响安全生产程度,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对重大危险源的摸底、监测、监控、评估等工作情况。

三、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情况

本期内检查单位、时间、人员、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详细处理结果(逐项处理结果可另附页说明)。

四、原因分析

针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从煤矿体制、管理模式、硬件设施、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原因分析。

五、预防措施

根据原因分析,制定出预防措施、方案、目标及整改期限,并落实责任人。

六、建议

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包括工作的方式、方法、态度及服务内容等。

(附表详见本通知附件3)

附件2:辖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综合分析报告格式(A4纸幅)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综合

分析报告

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集团公司驻朔企业)

(公章)

年月日

序言

县(区)、集团公司驻朔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管理体制、机构及安全生产状况(原煤产量、死亡事故起数、人数)等。

一、所属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情况(一)收到报告数量。

(二)整理归类情况。报告隐患条数,煤矿整改情况条数,并与上一周期作比较。

二、县(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集团公司驻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召开会议和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复工复产验收情况,资源整合、兼并重组进展情况,整顿关闭情况,深入现场的人次数,督促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三、存在隐患综合分析

(一)列出主要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性质、发现条数,存在隐患的煤矿性质、体制,是否造成了事故。

(二)对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重大隐患从煤矿体制、管理、设施、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等方面进行分析。

(三)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方面进行分析。

(四)综合分析出现主要隐患和重大隐患的主要原因。(五)预防措施。

四、存在重大危险源综合分析

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煤矿要逐矿叙述,内容包括:1、重大危险源情况。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类别、位置、产生原因,以及危害和影响安全生产程度,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2、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摸底、监测、监控、评估等工作情况,加强监管监控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五、建议

针对出现的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从煤矿体制、管理、技术、舆论导向等各方面向各级各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附表详见本通知附件4)

主题词: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报告监控通知抄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朔州市人民政府。

抄送:朔州市煤炭工业局、安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201*年3月25日印发校对:朱正亮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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