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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实施意见

时间:2019-05-29 08:42:46 网站:公文素材库

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实施意见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

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区第十届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主题,按照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积极探索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厉惩处、改革创新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推动区直机关工委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建设“六个未央”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二、任务要求

(一)抓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为重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利用举办专题辅导班、谈心得体会、开办廉政专题栏目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创新教育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工程,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

(二)抓制度,构建勤廉并重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度体系。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源头防范。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填写承诺书,并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年终结合述职述廉对领导干部履诺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强化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

(三)抓监督,进一步加大源头防治力度。认真开展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保持党员干部在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促进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为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四)抓创新,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以制度创新为主题,正确处理好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勤政与廉政、治标与治本等方面的关系,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机关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

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创新中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发展和突破。

三、责任分工

区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由**同志负责。

2.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廉评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由机关工委牵头,下属总支、支部协办。

3.严禁公车私用工作,办公室负责。

4、加强对外出学习、考察、培训的管理工作,由**同志负责。

5、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由**同志负责。(二)查办案件和纠风工作

6.认真处理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信访,查处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由李*同志负责。(三)学习教育工作

7、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由李*同志负责。

8、组织开展制度创新工作,由李*同志负责。9.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工作,由**同志负责。

10.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由**同志负责。(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11、.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由**同志负责。

12、实行领导班子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半年向本委党员大会报告一次的制度工作,由**同志主管,下属总支、支部协办。

13.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同志负责。

(五)案件预防工作

14.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范围内的干部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工作,由**主管,机关纪工委参与。

(六)检查考核工作

15.组织对区直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

作,由**同志主管,机关纪工委负责。四、落实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区纪委第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区纪委今年反腐倡廉的总体要求,结合工委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作出详尽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摸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视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的创新做法,培养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区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总体发展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工作措施之中,同其它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和考核。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领导班子正职要对本部门反腐

倡廉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努力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完成区纪委赋予的反腐倡廉专项任务。

(三)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搞好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筹划部署,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通过专项调研、重点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检查等形式,把日常监督与重点督查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落实。要以座谈、汇报、信息、通报等形式,及时了解工作进展,交流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扩展阅读:关于印发《区直机关贯彻落实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的通知

莆城委反腐办201*2号

关于印发《区直机关贯彻落实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

为了更好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了《区直机关贯彻落实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区委反腐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相关区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对主分管单位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指导督促,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主办单位要在5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区委反腐办(联系电话:2651812、6920955);7月9日前,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12月10日前,全面总结并汇报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中共城厢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

年4月30日

主题词:反腐倡廉主要任务分工意见

抄送:市委反腐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纪委(纪工委)中共城厢区委反腐办201*年4月30日印发(共印

120份)

区直机关贯彻落实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

一、严明纪律、服务大局,持续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中全会文件,认真执行四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参办单位:区委办、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2、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主办单位:区纪委

参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3、加强对加快海西建设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若干意见》、我区《实施意见》的落实。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工作。

主办单位:区委办、区府办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4、加强对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5、配合做好省运会筹办工作,实现“廉洁办省运”的目标。

主办单位:区文体局

参办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

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6、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主办单位:区委办、区府办

参办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城厢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国土资源城厢分局

区纪委联系室:信访室

7、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主办单位:区委办、区府办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二、弘扬正气、维护民益,持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8、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主办单位:区外侨办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城厢公安分局、区委台办、区财政局、区外经局、区人事局

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9、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积极稳妥推进公车制度改革。

主办单位:区府办

参办单位: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10、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主办单位:区委办、区府办

参办单位: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接待办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11、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参办单位:区府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国土资源城厢分局、区审计局

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12、认真解决各种庆典、节会过多过滥的问题;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

主办单位:区委办、区府办

参办单位:区纠风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

13、认真落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的意见》,落实好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带案下访以及区直单位挂钩联系信访突出镇街等制度,及时处理来信来访。

主办单位:区信访局参办单位:区直各单位区纪委联系室:信访室

14、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抓紧完善配套制度。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参办单位: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

区纪委联系室:效能建设室

15、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16、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办单位:区纪委

参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二)深入推进纠风惠民工作

17、继续畅通“五卡一书”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主动协调配合政风行风热线、民生热线、纠风在线等媒体,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纠风和民主评议工作;继续完善个案整改、选题评议工作机制,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主办单位:区纠风办

参办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

18、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督,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相关措施,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等问题。

主办单位:国土资源城厢分局

参办单位: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

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19、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主办单位:区经贸局

参办单位: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农业局、区监察局、区纠风办

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

20、集中整治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主办单位:区环保局

参办单位: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工商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办

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21、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主办单位:区安监局

参办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城厢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

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22、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办单位: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府办、区委农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参办单位: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23、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主办单位:区教育局

参办单位:区发改局、区纠风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区文体局

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

24、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主办单位:区卫生局

参办单位: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局

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

25、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主办单位:区经贸局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总工会

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

26、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主办单位:区工商局

参办单位:区民政局、区物价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纠风办

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

(三)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7、认真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组织实施“五要”工程、“四项建设促农廉”活动,创建“六好农廉示范村”。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28、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经贸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审计局

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29、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参办单位:区工商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三、廉洁自律、提高公信,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30、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廉政风险系数高、容易引发消极腐败问题岗位人员的廉政教育。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参办单位:区直各单位区纪委联系室:宣传教育室

31、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拓展领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丰富载体,有效搭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运用互联网等传播媒介和莆仙廉政小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传播廉政文化和廉洁理念;加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宣传教育室

(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32、督促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颁布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参办单位:区直各单位

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33、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参办单位:城厢公安分局、区人事局、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34、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参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人事局

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35、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的监督。

主办单位:区民政局

参办单位:区府办、区工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物价局

区纪委联系室:纠风室

36、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主办单位: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37、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参办单位:区直各单位

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38、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主办单位:区审计局

参办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

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39、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网上考评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主办单位:区监察局、区效能办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效能建设室

四、提升水平、规范办案,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一)坚持正确办案理念

40、牢固树立查处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办案观;严格区分正常的馈赠、违规收送礼金、行贿受贿三者的界限,严格区分先行先试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

参办单位:执法执纪机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纪委联系室:案件综合管理室(二)保持办案工作力度

41、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人事权、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法纪的严肃性。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纪检监察室(三)推进办案规范建设

42、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健全完善查办案件制度体系,巩固“办案规范建设年”成果,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突破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合力。

主办单位:区纪委

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

区纪委联系室:案件综合管理室

43、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主办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

参办单位:城厢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纪委联系室:信访室

五、创新制度、科技支撑,持续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一)按照“典型带动、领域拓展、网络联动、机制保障”的思路,继续深化办事公开

44、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规范党务公开目录,建立一批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探索面向流动党员公开党务信息的途径。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委办、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45、建立司法公开目录,加大司法行为对外公开力度。主办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城厢公安分局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制委、区司法局

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46、建立网络联动公开机制,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各类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区、镇、村三级联动公开;指导有审批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区直单位,上网公开预防腐败工作;推行网络听证,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决策听证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二)按照“依法清权、公开亮权、简政放权、规范用权”的思路,继续规范权力运行

47、推进区、重点镇(街)发展服务中心联动建设。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参办单位:区效能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委编办

区纪委联系室:效能建设室

48、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探索建立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绿色通道”等延伸服务方式。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参办单位:区效能办、区府办、区监察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纪委联系室:效能建设室

49、在全区全面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及自由裁量权责任追究制度。

主办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效能建设室

50、开展国土、规划、城管执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主办单位:区监察局

参办单位:国土资源城厢分局、区城乡规划办、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厢大队

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51、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

主办单位:区委政法委

参办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法制委、城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区纪委联系室:效能建设室

52、建好用好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推动电子监察向行政处罚、征收等领域拓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网上监控。

主办单位:区监察局、区效能办

参办单位:区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

区纪委联系室:效能建设室

53、贯彻落实《201*-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主办单位:区委组织部

参办单位:区纪委、区人事局、区委编办区纪委联系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54、继续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参办单位:区经贸局、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审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地税局、区国税局

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55、继续推进海域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主办单位:区海洋与渔业办

参办单位:区监察局、区委农办、区农业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纪委联系室:纪检监察室

(三)按照“主体平等、竞争有序、制度健全、监管到位”的思路,继续健全市场机制

56、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避招投标以及在招投标中围标串标、标后随意变更工程量、层层分包转包,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主办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57、建立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上公开制度。

主办单位:区发改局

参办单位:区府办、区财政局、国土资源城厢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监察局

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58、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等制度。

主办单位:区招投标办

参办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监察局、国土资源城厢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59、试行预算单位重大工程款统一支付、统一监管。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参办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人事局

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60、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

主办单位:区监察局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61、落实产权交易制度,加快推进产权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参办单位:区招投标办、区经贸局、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

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62、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制定出台政府采购具体实施办法,制定网上竞价和招标系统管理规定,全面开展区、镇(街)两级网上竞价工作,推行低价跟单采购办法,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

主办单位:区财政局

参办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府办

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

(四)按照“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政府引导、社会监管”的思路,继续完善中介组织

63、严格执行《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中介组织的规范建设。

主办单位:区工商局参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区纪委联系室:执法监察室

六、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64、依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办法,组织制定相应的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区委主要领导述职述廉评议制度、区领导带队检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度、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主办单位:区纪委参办单位:区直各单位

区纪委联系室: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建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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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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