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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时间:2019-05-29 08:53:5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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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利用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其服务、教育培训和转

化管理等三大职能,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党员服务中心制度。一、服务职能

第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深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的精神,增强对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恪守本职,竭诚服务;第二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党员咨询、求助时须态度和蔼、微笑服务、百问不厌、百听不烦;

第三条党员到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服务转化中心工作人员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解决;

第四条对报上级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在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协调处理后,由农村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第五条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服务中如遇到问题不得擅自处理,须作好记录、及时报告、听候指示;

第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镇党委报告,同时抄报县委组织部;

第七条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第八条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镇党委或县委组织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第九条党员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有关资料,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等,为镇属其他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条党员服务中心设立求助热线,对党员和群众提供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第十一条提供谈心交流的场所,并为有需要的党员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第十二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按规定结转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接受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协助镇属其他支部特别是党建薄弱村支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并为非公企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十四条经常性组织开展一些积极向上、能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发挥党员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职能

第十五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教育培训范围只要面向各村优秀的年轻党员或村级后备干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是上党课、挂职锻炼、参与镇中心工作等。

第十六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在全镇选择10-15人优秀党员或后备干部,轮流到服务转化中心参加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到党员服务中心参加教育培训的党员或后备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参加一些全镇性的中心工作。

第十八条农村党员服务中心采用“一对一”联系培养的方式进行结对教育。服务转化中心支部每个机关党员一般一次联系1-2个农村党员或后备干部,全面负责该名党员或后备干部在服务转化中心期间的学习和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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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化管理职能

第十九条本制度所指的转化管理职能指对本镇范围内一些需要转化的党员(以下称转化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和管理,使其转变现有的思想意识和工作态度,积极参与镇、村两级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将其他支部转化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到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纳入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党员服务中心对转化党员的转化工作实行积分制管理,基础分是5分。每完成一项任务,加0.5分;没有完成的倒扣0.5分。

第二十二条转化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服务转化中心支部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

第二十三条转化党员的积分低于3分时,由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当转化党员的积分达到15分,由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在服务转化中心这段时间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合格者由镇党委将其组织关系迁回(转载自第一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原支部;评估不合格者,继续留在服务转化中心参加转化管理,直至合格为止。

第二十四条转化党员的民主评议的参加对象是: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转化党员所在村两委干部、人大代表、党代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民代表、党员及镇党委认为必要的人员,其中转化党员所在村人员的参加比例不得高于50%。

第二十五条民主评议转化党员实行百分制管理,80分为及格分,80分以上(包括80分)为合格。

第二十六条党员服务中心对民主评议合格的转化党员实行跟踪管理,将转化党员组织关系回村后的6个月作为转化过渡期。在这一期间如果转化党员回村后不思悔改,继续在村里做一些不利于团结、影响村内稳定事件的,将由镇组织办会同镇纪委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党员服务中心制度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党员服务中心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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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服务中心制度

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理念与服务宗旨

服务理念:

群众的呼声是我们工作的第一信号;群众的需求是我们工作的第一重点;群众的困难是我们工作的第一责任。

您有才华,请告诉我们,让我们携手挥洒;您有快乐,请告诉我们,让我们彼此共享;您有问题,请告诉我们,让我们共同面对;您有忧愁,请告诉我们,让我们一起分担;因为,这里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家”。

服务宗旨:

热情接待耐心受理细心承办真心服务

党员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1、根据授权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受理流动党员的《流动党员证》、党员证明信等。

二、党务工作政策咨询

1、提供可公开查询的党内文件资料。

2、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等方面的知识咨询。3、收集、整理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信息供基层党组织学习参考。

三、党员求助服务

1、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提出的求助予以帮助。2、协调解决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困难。

四、代理承办服务

1、按党组织的要求,对辖区内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

2、对有特殊情况的流动党员协助收取党费、协助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3、接纳党外群众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帮助其落实培养、教育的党组织。

4、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

五、党员志愿者服务

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积极开展各种切实有效的党员为民服务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

的关系。

六、党建活动服务

1、对所在辖区内“两新”组织等建立党组织及开展党务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

2、为相关单位开展党内活动提供活动场所和相关配套服务,发挥好党员活动阵地作用。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1、党员到党员服务中心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党员服务中心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协调解决。

2、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3、对报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的服务要求,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后,由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情况报告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和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要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

2、定期收集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情况,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3、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会议制度

1、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召开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分析服务中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和纠正不足的办法。

2、结合工作情况,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评议,号召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进工作交流。

3、每年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推动党员服务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学习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学习党章、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努力提高党员政治觉悟。

2、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服务中心工作评议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3、每半年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及时更新业务知识。

活动制度

1、党支部和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询访活动,主动征求党员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对辖区内重点对象、困难党员落实帮扶。

2、党支部和党员服务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党员评议活动,让党员接受群众监督,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定期提供有特色的党内活动“菜单”,供党员自主选择;定期指导“两新”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制度

1、组织正式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结成帮学对子,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接受实践锻炼。

2、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与党员服务中心的各项活动,做到严格培养,严格衡量,严格考察,使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树好形象。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与服务中心工作,鼓励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多作贡献。

经济人和再就业培训制度

1、经常了解辖区内农民经济人营销情况,及时掌握营销动态、流动信息、价格行情。经常开展营销等业务知识培训,总结营销经验,不断提升营销业务水平。

2、每月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组织经纪人交流营销情况。根据本村实际需要,将有文化、有知识、有经营头脑,有营销能力的骨干聘为经纪人,不断壮大经济人队伍。

3、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季度组织一次创业、再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创业就业技能,实现创业、就业。

党员服务中心基本台帐目录

1、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名册,志愿者工作人员名册。2、党员服务中心资源情况登记表

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登记表、流动党员接转关系办理情况登记表、流动党员名册

4、接纳入党申请登记表5、受理党员求助服务登记表6、接待来访、来电及处理结果记录

7、开展活动情况记录(包括党员志愿服务活动)8、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记录(包括碟片的造册情况、借阅登记)

9、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党费收缴管理资料

11、“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情况登记表、党员情况登记册

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党员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

三、仪表大方,热情待人,态度诚恳,作风踏实,业务熟悉,办事认真,注重效率;

四、对来电、来访、来信的党员,要做好登记记录,主动应答,积极协调、帮助落实解决的途径与方法,坚持做到有回应、有落实、不推诿。

五、严格按照党内资料文件管理的有关要求,为党员提供党内资料参阅服务;

六、加强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保持中心整洁、安全,物品摆放整齐,安全防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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