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金安区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环保信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信访工作有关法规和要求,制定201*年金安区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要求。全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促进我区环境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推进全区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和创造和谐环境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局处理环境信访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升我局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的实际能力。适应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需要。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构建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方案实施
1、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组长:李本贵
副组长:蔡光清陈道志刘丙友邬宗华
许俊桥邵坤福
成员:刘颖朱伟吕自伟吴昌玉郭红波王羽许可好
领导组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以下称信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朱伟同志兼任。
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对重大和较大环境信访问题的直接参与调处;负责对省、市级对口部门和其他上级部门涉及环境信访工作的衔接和协调;负责对一般受理的环境信访问题及时的转办和交办;负责对环境信访办理情况的督查和督办。环境监察大队根据辖区管理范围,各分局、中队负责本辖区的一般性环境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立卷上报信访办。
2、进一步强化落实环境信访五项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约访制度。对与市以上环保部门及领导交办的重点、疑难案件进行归类,实行局领导包案处理。建立一件信访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小组、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的“五个一”推进机制;二是建立信访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碰头会,通报以往信访工作尤其是重点信访件的处理落实情况;三是继续坚持环境信访督察会议制度。每个季度由信访办牵头组织分局、各中队进行通报、会商环境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协调联动共同解决处理好重点的,跨部门和群体性环境信访问题;四是建立后督察制度。对于限时办结的案件,进行跟踪督察直到信访案件结案为止;五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的请示、回访沟通工作。
做好信访投诉案件的回访和答复工作,分别由信访办和信访案件承办单位限期对重点信访投诉案件和一般信访案件信访人的回访答复工作。
3、明确环境信访工作程序。(1)登记、接待、立案
信访人通过电话、来访、电子邮件反映的信访问题,由信访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时间,来访人数,信访人真实姓名、住址及通信联络情况;被反映单位名称、责任人姓名,问题发生的确切时间与地点,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要求。
通过来信反映的问题,由信访办登记(邮票和邮戳要保持完好,信封、信文一并装订)、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批示后,交各责任单位办理。
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办、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由信访办登记,经局主要领导批示后,由信访办组织牵头办理。
(2)受理、阅批、交办
对电话、来访、电子邮件反映的信访问题,接待人员应根据环保部门职能职责有关规定,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予以受理的一般信访事项,应及时登记,经分管领导阅批后转各责任单位处理,并要求其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上报结果,回复信访人(信访人的姓名、住址或联系方式不清而联系不上的除外),提交办结报告;
涉及到我局环境职责范围以外或较大的环境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后,由信访办提出拟办意见,按信访程序报局领导批阅,转相关部门办复;
对于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应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应投诉的单位。
对其他重大或敏感的信访事项,及时向局领导报告。
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环境信访事项之日起3日内告知信访人(信访人的姓名、住址或联系方式不清而联系不上的除外)。
(3)办理、核准
按有关规定统一登记,要求各责任单位在领导批阅要求期限内提交办复结果或办结报告,报阅批领导核准后反馈结果,回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日。同时,应告知信访人延长理由。
(4)复查、复核
信访人依法向我局提出的对环保部门做出的环境信访事项处理决定不服的,我局应自收到复查、复核请求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查、复核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5)督察、督办
信访办要加强环境信访事项的督办,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督促承办单位及时改正: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
未按规定程序反馈办理结果的;
办结后信访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的;
对工作不认真办理、办理不符合规定的。(6)结案、归档
办结完毕的信访事项,按照信访编号,统一归档。归档材料包括:信访原始材料、领导批示、调查处理意见、报告、复查、复核意见等,做到一案一卷。
4、强化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
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是考核环境信访处理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内部管理机制。今年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系统内部环境信访处理工作人员在调处信访工作过程
中的效能考核,同时要遏制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纠纷的发生。
今年局将主要落实和推行环境信访工作四项责任制度:一是落实信访案件首问负责制,由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包案责任人负责到底,切实解决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内部拖沓推诿等问题。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信访案件。二是推行环境信访案件定期汇报交流和查询制。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效能,把日常环境信访处理工作作为对全年岗位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以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加强日常环境信访工作台账、资料规范化管理,负责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的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环境信访工作资料、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做到一案一档。对全年发生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系统登记注册,以此为对日常交办的案件进行定期检查依据。四是推行每月通报制度。重大的环境信访事件提交到区环境信访联席会议进行会办。
5、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程序和实际工作经验学习和交流。
以制定的各项环境信访工作制度为日常学习内容,制度化的开展内部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业务人员理论水平和处理能力。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6、责任追究
1、信访办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信访工作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督办,年底汇总。并根据《信访条例》和局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依据环境监察大队职责,牵头编制全区突发环境污染
事件、污染纠纷及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应急预案。督促分局、各中队的环境污染事件、污染纠纷及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统一上报、回复,并参与局对分局和各中队年度信访处理结果的考评打分。
四、我局今年主要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每月26日上午各分局、中队向信访办上报本月信访案件处理进行一次汇总;
(2)对重点信访件由局班子成员包案处理,带案下访,解决问题。
(3)不定期邀请市、区信访部门领导或业务人员来我局讲解信访业务知识,开展信访业务培训。
附:1、金安区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来信)季报表
2、金安区环保局环境信访工作(来访)季报表
金安区环保局环境20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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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环境监察文明窗口建设
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创建“青年文明号”事迹六安市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隶属于金安区环保局,系副科级单位,现有青年28人,其中党员12人,女职工6人,主要承担着金安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始终以“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为目标,立足本职,公正执法,倡导文明,无私奉献,促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了质的飞跃,树立了环境监察的良好形象,充分展现了“青年文明号”的时代风采。具体工作事迹如下:
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环境监察大队自201*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学习
型”队伍建设。以专业知识学习为主要内容,辅以学习田洪光等先进事迹摘选材料。大队采取培训、专题讲座和以学代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大队根据年轻人多的特点,经常性组织年轻骨干到一线走访和调研,了解和听取管理对象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近几年来大队先后修改相关规定13次,采纳群众意见6条。通过“学习型”队伍建设活动的开展,全区环境现状较以前不仅有了明显改善,还进一步融洽了与排污单位的关系,得到了上级环境监察部门和金安区环保局的肯定。大队约定每年的“五〃四”青年节为重温誓词和青年文明日,提醒自己牢记团员责任和
青年人的使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了全队青年思想认识和综合能力的提升。201*年6月,在金安区环保局组织开展的“环保知识、业务素质大练兵”活动中,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荣获集体一等奖。
二、规范程序,认真开展全区环境监察工作
开展环境监察工作是上级环境监察部门和金安区环保局委托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的一项重要工作。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根据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区排污单位实施环境监察工作。
1、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是环境监察大队及时了解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情况的重要途径。通过排污申报登记,可以准确了解排污单位排污情况,果断采取监管措施。全区共申报排污单位788家,实现了排污申报零差错。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环境信访工作。环境信访的查处,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高度重视,先后制定和出台了环境信访查处办法,确定专人负责,同时还顺应全市数字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成立了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应急分队,并链接市政府网站,及时了解和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几年来,全队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2起,处理率100%,结案率96%。自大队成立至今,全区没有一起因环境问题集体上访事件,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
3、噪声的监督管理。加强社会噪声管理,是环境监察的一项重要职责。针对噪声管理的特点,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监察工作。每年在高、中考期间,学生及学生家长对环境噪声方面的投诉较多,针对这一现状,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高度重视,一是提前做准备,散发约束性文件,并在政府网站公布每日被通报、曝光的单位;二是公开热线电话,向群众散发便民联系卡,实行群防群治,先后出动157人次到现场处理,有效保证了高、中考的顺利进行。
4、环保专项行动。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每年都能在全省的统一调度下,扎实有效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针对全区的重点单位或排污大户,主动上门服务,为排污单位量身定做整改方案,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受到了排污单位的欢迎。
三、文明服务,创建“奉献型”青年文明号
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道德风尚是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主要宗旨。我们以强化青年职业道德为抓手,大力建设“奉献型”青年文明号。
1、强化青年的职业道德,严格服务制度。要求全队青年认真执行各项服务规范,自觉使用文明用语,注重执法形象,做到服务态度和蔼热情。杜绝“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发生。
2、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积极参加区环
保局成立的“青年志愿者便民服务队”,坚持定期开展“一帮一”、“多帮一”活动,利用节假日积极为社区群众送温暖、传新风,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大队还向排污单位作出了“四保证”的承诺:即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胜之不骄。
四、民主先行,建设“和谐型”青年文明号
构建和谐的班子内部关系,人的因素最为重要。监察大队在创建青年文明号过程中着重把提升班子凝聚力作为创建出发点。在年初环保局春训工作会上向全体大队青年发出倡议:开展以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创建目标,创建和谐集体,增强集体凝聚力。把思想发动和专题学习教育贯穿创建活动的始终,经常组织青年探讨交流如何提高执法水平、加强业务能力、提高思想觉悟。通过讨论使团员带头关心同事、关心集体,以点带面,树立“我是大队主人”思想,提高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强化监管,着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突出污染源分类监管。依据环保部发布的《污染源现场执法技术规范》要求,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大小、对环境危害的轻重确定监控级别,对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按规定落实相应的现场检查频次。坚持日常执法和集中查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加大对化工、电镀、制革、建材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处理设施的现场巡查,杜绝和防止污染处理设施因不能正常运行导致二次环境安全问题和造成污染隐患。
2、突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监管。近年来,随着城市的迅速扩张,新、改、扩建项目日渐增多。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为更好的承接产业转移,服务经济发展,调整了工作思路,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针对新建项目容易出现先“上车后买票”的环境问题,规范、有序开展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察工作;二是进一步突出新建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管,主动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为企业服务,督促各项环保措施和环保制度能执行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对“未批先建”、“超期试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现场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科室处理,避免发生新的环境问题。
六安市金安区环境监察大队
20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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