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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海事处201*年防汛抗台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09:18:52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上蔡县海事处201*年防汛抗台工作总结

上蔡县地方海事处

201*年度防汛抗台工作总结报告

201*年汛期已经结束,今年是贯彻“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树

立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之年,做好今年的防汛防台工作,对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县防汛指挥部和市海事局、县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防汛组织、各单位防汛干部的努力下,上蔡县地方海事处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同心协力做好各项防汛抗台工作,安全、顺利的渡过了201*年汛期,有效保障了社会稳定和市民的正常生活。201*年防汛工作总结如下:

一、调整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制。三月下旬,上蔡县地方海事处调

整了防汛指挥部成员。各乡(镇)防汛指挥部及防汛专业单位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成立了以行政首长为主的领导小组,确定了防汛防台工作小组。201*年5月,海事处与全县8个乡镇、8个村委及9个船主签订了以县政府、乡镇政府、村委、船主为主的“四级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制。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把责任及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目标下达给乡镇政府、村委、船主。强化了乡镇政府、村委会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管理责任。这些工作都要求有关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把防汛责任明确到人,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各种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对过往的群众进行宣传,做到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密切注意气象信息,利用短信平台、电话提醒等,及时发布天气、水位信息,督促渡口、渡船提前落实安全防控措施,适时避航。

三、防汛设施检查和保养情况。去年汛后,我县完成了塔桥乡孙桥渡口、东洪乡北徐渡口等8个乡镇渡口的改造建设,完成了全县乡镇渡口改造综合整治工程。根据市、县防汛办的要求,县海事处对所有的乡镇渡口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指定专人对薄弱段进行巡视,加强监护和保养工作。

四、预案修订。县海事处在《201*年防汛防台预案》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修订完善了《201*年防汛防台预案》。预案中分析了我县的实际情况、指导思想、防御标准、起用条件、安全保障体系和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努力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车、船处于适航状态,随时待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员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处置,保障汛期期间辖区内船舶航行安全。

五、召开防汛动员大会。为落实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做好我县的防汛工作,6月1日下午,县海事处、交通局召开了201*年防汛工作会议,县交通局局长、交通局防汛指挥部指挥张正义传达了县防汛工作的会议精神,同时作防汛动员讲话。海事处所长、县海事处防汛指挥部指挥王乾坤针对我县的实际情况,介绍了201*年防汛防台工作的特点和重点,并对我县的防汛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六、强化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我处利用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贯彻。督促乡镇、村委落实安全学习例会制度,并对船主驾进行了春运安全、夏季汛期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加深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防汛大检查。根据市、县防汛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县内各单位在汛前对自己的辖区和工作范围内进行了防汛大检查。情况良好。县海事处根据每月的防汛检查安排,分别对乡镇渡口渡船渡工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汛期万无一失。

加强隐患排查,切实落实责任。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力度,把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事前预防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取“过筛子、滚轮子”的方式,对每一个渡口,每一艘渡船都进行了仔细认真的检查。特别是对渡船的船舶技术性能状况、消防救生设备配备情况、渡船“二证一牌一线”和专用标志设置情况及渡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严禁渡船带病运行;对有些渡船的救生、消防设备缺失或放置不合理现象进行了现场纠正;同时对所有渡船渡工进行了一次岗前安全教育,要求各渡工必需持证上岗,渡运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渡口守则》等有关规定,严禁在大雾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冒险渡运,严禁超载、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登船,发现存有不安全苗头,立即责令渡口经营人停渡整改,凡经检查不合格的渡船即刻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禁止其投入营运,着重强调要消除部分渡工的麻痹思想,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渡运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并把渡口(渡船)检查情况及时向县交通局进行汇报,相互沟通,做到齐抓共管。坚决做到“渡运安全无隐患、存在隐患不渡运”,全力打造安全、和谐、舒适的渡运环境。

今年汛期的结束,就是明年汛期准备的开始。防汛抗台工作是关系到国民经济、人民生活的大事,我们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市海事局,县交通局等上级领导部门的精神指示,努力整改工作上的不足之处,不断增强防汛抗台能力,为我县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上蔡县地方海事处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扩展阅读:上蔡县地方海事处20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安全。对有水上船舶、渡口的苗儿滩、湾塘、贾市等13个乡镇实行定人定点管理,切实搞好对船主的安全教育。拟定4月中旬对全县

所有渡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封渡。取缔“三无”

船舶,禁止生产用船渡客。在高水位期交通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特别监护措施,必要时封闭渡口。切实抓好防汛工作。4~5月搞好山塘、水库的安全检查,落实汛期干部24小时值班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和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督查和管理,继续推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乡镇安监站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5、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档案,做到一文一档,一案一档,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在201*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通过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港航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4月1日至30日在本市内河全面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打击私渡船专项整治活动。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要将船舶安全配员检查与船员证书检查结合起来,在船员证书检查方面重点突出船员证书的真实、有效。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统一行动,维护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的严肃性,督促船舶配备足以保证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合格船员。

(六)召开内河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定安全隐患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向航运企业、乡镇渡口单位、危品码头、船舶等宣传隐患排查通知。

四)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全面检查渡口设施、渡船适航、渡工适

任情况以及渡船救生和防火设备配备情况;检查督促各渡口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管理制台帐建立情况;指导建立乡镇渡口应急处置预案;督促安全责任单位安排现场管理人员,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乡镇渡口渡船方面:针对第二季度排查出的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并加大排查力度,继续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管理要求;落实乡镇渡口冬季防滑等措施,确保渡运安全。制定乡镇渡口渡船隐患排查长效管理制度。

四)加大船员培训机构管理,健全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质量的

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船员适任长效管理机制。

2、加强船员培训机构管理,保持对培训全过程的监控。为确保培训

机构的培训质量,今年将对船员培训机构和体检医院资质保持状况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师资、设备未达到标准的培训机构不再批准开班;对设备、体检医师未达到交通行业体检标准的体检医院暂停体检业务;对已具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和体检资质的体检医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

3、健全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质量的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建立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的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质量。

2、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安全。对有水上船舶、渡口的苗儿滩、湾塘、贾市等13个乡镇实行定人定点管理,切实搞好对船主的安全教育。拟定4月中旬对全县所有渡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封渡。取缔“三无”船舶,禁止生产用船渡客。在高水位期交通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特别监护措施,必要时封闭渡口。切实抓好防汛工作。4~5月搞好山塘、水库的安全检查,落实汛期干部24小时值班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和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完善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完善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

二、认真抓好201*年四级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具体内容为:“县、乡(镇)、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签订、“将乐县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将乐县维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春运等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一)水上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水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取得和保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设备配置等情况;内河辖区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和船舶航行安全,特别是危险品船舶运输安全情况;防止船舶违章超载运输的措施及落实情况等。(三)客运(旅游)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乡镇客运码头设备、设施安全标准情况;电子售票、检票系统运行情况;严格执行禁止超额售票、无票上船和超载航运的措施落实情况;应对灾害性天气等突发事件处置的预案、措施落实情况等。

(四)乡镇渡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渡口设备设施安全标准情况;应对灾害性天气等突发事件处置的预案、措施落实情况等。

今年,全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强化执法力度,坚决查纠各类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加大科技运用力度,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工作协作力度,全力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全系统各项交通工作的稳步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完善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完善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二、认真抓好201*年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具体内容为:“将乐县县、乡(镇)、村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签订、“将乐县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将乐县维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春运等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为做好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人民平安、幸福、愉快地欢度新春佳节。春运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室、队负责人和县公路分局、路政领导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在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根本任务来抓,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通过加强源头管理和必要的路面、水上监控手段,对存在于客运行业中“甩”客、卖“客”、倒“客”、“宰”客、拒载、超载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要坚决地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客车日趟检、定期维护方面严加把关,防止因客车机械故障或技术等原因而引发的事故发生。

四、总结经验发挥优势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通过我局运管、海事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村)共同努力下,水上交通安全实现了第三十六年无事故目标。

为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201*年,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继续实行每月不少于二次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局安办、运管、地方海事部门要千方百计、不失时机地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全面落实水上交通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查处各种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为实现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第三十七年无事故目标而努力奋斗。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

2、全年组织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2-3次的安全业务知识培

201*年航运安全工作思路

201*年以来,我处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抓好安全的最高关键在于管理层的意识和履责,安全监管的突出重点在于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总体工作取向,以工程施工、车辆管理、道路交通、人员管理为突破口,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切入点,以伤亡指标控制为中心,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强化综合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千方百计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201*年,我处将进一步加强“平安交通”建设,注重综合『范文大全网』治理,注重事先预防,全面建设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平安单位:加强工程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建立健全工程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和配套相关督查办法,推进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建设,开展施工现场和驻地安全防护标准化,努力提高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一)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日常督查、抽查的工作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回头看”的工作原则,对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防止事故隐患反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三)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重点加大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四)加大事故查处追究力度。加大对职责范围内事故查处力度。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的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因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五)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一是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严把审核、审批、验收关,加强安全设施投入和建设,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建设项目不留隐患。二是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工程施工、运输等领域的企业,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三是要落实安全费用提取政策,为整改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教育提供必要资金。四是要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六)加强安全人员建设一是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水平。按照“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原则,加强建设,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适应当前安全监管要求的安全监督队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激励人,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01*年工作计划

市地方海事局

201*年是深入贯彻交通部和省交通厅“三个服务”、“三个转变”新要求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实施淮安海事“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市地方海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方海事工作会议和全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地方海事“十一五”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科学发展”,立足于创建平安交通、立足于服务水运经济发展,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促进淮安地方海事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全市地方海事工作的具体目标是:

1、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重、特大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不发生48小时以上重大堵航责任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的船舶污染水域责任事故;水上搜救成功率达95%以上;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2、加强典型培塑,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海事文明执法水平,延伸文明创建的深度和广度。

3、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现场海事监督管理、船检质量管理体系、电子政务三个信息化系统。4、加强船舶检验工作,确保不发生船检责任事故。

5、加强装备建设,按计划建造部分海巡艇,更新部分老旧海巡艇和海事车,提高快速反应和水上搜救能力。

6、加强作风行风建设,不发生廉政行风责任事件,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不发生行政诉讼或复议败诉案件。

7、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海事船检综合工作水平。8、开展纪念地方海事成立20周年系列活动,宣传和提升地方海事形象。围绕上述要求和目标,重点做好下面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预防和处置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能力,为保障公共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国家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要求,一是继续完善各类安全管理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切实增强水上安全的防控能力。二是加快水上搜救中心建设。完成基础设施、搜救设备、信息平台、监控系统和搜救预案的建设和完善工作,确保年底前与省内河分中心实现系统对接。三是推动航运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航运企业内部审核员的业务培训,保证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二)全力保障干线航道安全畅通,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采取有效防堵保畅措施,保证辖区重点干线航道安全畅通。一是全面落实京杭运河防堵保畅机制,坚持24小时巡航制,全线联动制和设置可变情报板等成功经验,特别是要完善可变情报板信息发布管理,提高其功能作用。二是注重提高动态监管和静态监控的集成度,在加大巡航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静态电视监控系统的作用,采用动、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巡航效率,减低管理成本。三是增强对内河交通安全的综合管理能力,在京杭运河两淮段等重点水域建立健全船舶报港制。(三)集中精力解决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为平安交通创造良好的水运环境

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为核心,继续推进长效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监管水平。一是继续组织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加大渡口渡船改造力度,完成渡口渡船改造和达标任务,建立健全渡口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监管,推进撤渡建桥计划的实施。二是继续开展辖区京杭运河禁止挂桨机船舶工作。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和各口门控制,针对禁挂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工作,必要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同作战,共同搞好禁挂工作。三是继续开展船舶外挂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上级政府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外挂办公室明确的操作意见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回流船舶的服务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危险品船舶监管力度,坚持危险品运输船舶实船签证。加强安检人员培训,提高船舶安检水平,建立船载运危险品长效管理机制。五是开展船舶证照专项整顿活动。重点查验各类船舶证照的合法性、有效性。对船证明显不符的现场予以纠正,并通报船籍港发证机关。

(四)加快推进海事信息化建设,为地方海事船检工作拓展管理手段

海事科技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资源,提升海事船检形象的必然要求。一是加快推行车船GPS系统的推广和使用。按照部署,4月底前完成海巡艇和海事执法车的GPS设备安装工作,按计划实现辖区危险品运输船舶和旅游客船安装使用GPS设备,并统一纳入省局的GPS监控管理系统。二是推广使用海事船检业务管理系统。尽快安装使用海事现场监督业务管理系统,提高现场监督业务工作效率和质量。推进办公自动化、渡口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等相关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三是按照省局部署,建立海事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四是配合省局做好船舶登记数据库、船舶检验数据库、船员数据库、渡口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库建设。五是完成京杭运河淮安段电视监控系统的扩容升级和洪泽湖区电视监控系统建设。

(五)着力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为实现水域清洁作出应有的贡献

坚决落实环保优先的方针,加大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交通部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提高船员和水运从业人员的防污意识,为建设“绿色淮安”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加大船舶防污染设备配置。按照《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和交通部11号令,检查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及船舶按标准配备船舶防污染设备和防污文书。三是切实做好船舶污染排放监管工作。贯彻执行省局将要出台的《苏北运河船舶垃圾送交管理规定》,积极引导船员主动送交船舶生活垃圾和油废水,帮助船民逐步建立正确的排污习惯。四是在重点航段、湖区配备围油栏、吸油机等防污设备和物资,保证所配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作用。

(六)突出加强规范化建设,为海事船检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基础一是规范海事现场监督管理,提高船舶安全检查质量。建立船舶签证、船舶安检、事故险情报告工作程序。强化船舶安检工作,船舶安检台帐要详细记录安全隐患和缺陷,并要抄送船籍港,以便督促整改。船舶安检工作要作为一项量化考核指标,列入目标责任考核。

二是规范船舶登记、船员考试行为,提高船务管理水平。今年,省局将实行船舶登记认证授权管理制度。我们要积极做好准备,提高船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是规范船检工作行为,提高船舶检验质量。对船检质量管理体系重点环节的运行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通过体系外审。加强对船舶修造厂、船用产品厂和船舶设计单位的监管,强化船舶建造前的开工审查,抓好船厂技术骨干人员培训,组织参加全省船舶电焊工技能竞赛。

四是规范财务装备建设,提高海事船检保障能力。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务纪律,推行经费支出责任目标管理。加强内部审计,落实审计整改限期完成制度,建立审计档案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海事船检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五是规范海事船检基础管理,塑造海事船检新形象。加强业务统计工作,建立业务统计快报和分析制度。研究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制定岗位工作标准,提升工作质量。加强海事所、艇文明服务窗口规范管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文明用语,统一内部管理。

(七)重点加强海事船检队伍建设,为海事事业全面发展增强动力

加强海事船检队伍建设,做到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质量,廉政上高要求。一是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大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及现代管理理念和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促进全系统思想道德、管理理念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努力建设精干、高效、廉洁、人民满意的海事执法队伍。二是继续开展海事执法队伍体能技能训练,扎实提高海事执法人员的体能技能素质。各海事处要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海事规范化行政执法观摩训练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训练,尽快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日常考核和约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服务企业和船民。(八)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升海事船检外在形象

一是以“安全畅通文明航段、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先进典型培塑、文明机关创建、船舶检验优质、海事文化建设”六大创建工作为载体,努力推进全系统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二是创建“阳光海事”。加快构建海事系统行风廉政建设防治机制,严格执行交通、海事行业禁令,落实廉政责任。坚决查处廉政行风问题,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制。三是推行海事现场业务监督管理系统,确保现场执法记录网内运行提高现场执法透明度。完善行风督查机制,邀请行风监督员参与,建立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小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四是加大海事船检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海事成立2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宣传地方海事和船检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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