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调解委员会201*年年终工作总结
惠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一一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概况
201*年是我县和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运作的第二年。我医调委在县司法、卫生两个主管局的领导、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作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新机制已日趋成熟,各方面工作均卓有成效地开展。全年受理惠安县和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两地医疗纠纷案共24件(含协调往年旧案2件,即县妇幼保健院、东岭中心卫生院各1件),比201*年15件上升60%,调结24件,调解成功率100%;患方诉求赔偿金额677.8978万元,实际调赔金额94.70895万元。
我医调委在狠抓自身队伍建设、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还尽力促进相关部门良性互动,推动医疗纠纷应急处和调赔联动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我医调委继201*年受到省创建平安医院检查组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的好评后,201*年又迎来省政法委调研督导组领导莅临检查,受到充分肯定。社会对我医调委的认可公信度与日俱增,不仅县、市有关报刊先后报道,至今还有患方赠送锦旗8面表示感谢。
二、主要做法
医调委着重从“四个力促”、“四个推动”狠下功夫。
(一)、力促发挥主力能动作用,推动第三方调解机制日趋完善。我医调委3名专职人员同心合力,确立和坚持“为医院服务、为患者维权、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和谐”的工作理念,认真践行“双腿要勤、屁股要正、身段要低、嘴巴要软”十六字箴言。一年来,以《人民调解法》的实施为契机,以各级领导对我医调委充分肯定和殷切希望为动力,坚持每周一集中交流工作情况、每月上下半月各集中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和研究工作的制度,坚持用各种规章制度管人管事。并且先后应邀到南安市医院听取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革新博士“医疗纠纷的特点
与防范对策”的专题讲座,参加泉州市司法局举办的“全市医疗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调解队伍法律、道德和业务素养,依法依规调处医疗纠纷,经受了“出气筒”、“稳压器”的检验,不断在调解中探索提高,掌握规律和经验。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医调委这第三方化解医疗纠纷新机制、新事物的健康成长和日趋完善。
(二)、力促医方致力主动整改,推动预防与调处医疗纠纷到位。201*年县医调委受理和调结的24件医疗纠纷案件,其分布情况是:惠安县医院8件、惠安县妇幼保健院3件、惠安县中医院1件、东岭中心卫生院2件、东桥卫生院1件,净峰卫生院2件;台商投资区5件(玉埕医院2件、东园中心卫生院3件);另受县卫生局委托协助调解2件(惠兴医院和崇武港第四卫生所各1件)。
医调委注重在做好化解医患矛盾的调解工作中,找出医方带有普遍存在的六个问题向主管部门报告,提醒各医疗机构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一是该做的检查没做,导致纠纷发生后举证不能;二是缺乏耐心细致的体格检查,往往成为漏诊、误诊的主要根源;三是对病历在医疗纠纷调解与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仍有书写和更改不规范的现象;四是告知签字手续落实不到位,发生纠纷承担责任;五是医疗规章制度不够落实,对患者有悖常规的要求过于迁就引发医疗纠纷;六是责任心不强,工作粗疏,服务态度不好。
医调委还针对去年底今年初医疗纠纷上升及“医闹”事件频发的趋势(县医院2件、玉埕医院1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撰写了《当前医疗纠纷情势分析与对策》和相关典型案例,并认真作好和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反映相关情况,对加强医疗机构防范医疗纠纷及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及时依法处“医闹”事件等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
为促进医疗机构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和防范工作到位,县司法、卫生两主管局于9月13日在惠安县医院主持召开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反馈座谈会,近百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由县医调委作“医
疗纠纷情况反馈”及“医院在预防与化解医疗纠纷管理上问题与建议”的主题发言。医调委建议医院当前应当注重从“三抓三促三转变”入手,抓好预防与处医疗纠纷工作。即一是抓学法,促规范,转变忽视学法执法的偏向;二是抓沟通,促和谐,转变忽视思想工作的偏向;三是抓医改,促整改,转变被动消极应对的偏向。
反馈座谈会过后不久,惠安县医院予以积极回应。该院紧密结合实际,召开以表彰在全省青年医生、护士岗位比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的三名医护人员为主要内容的医德医风整治暨“三好一满意”活动全院动员大会,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成效。
(三)、力促应急给力互动配合,推动应急联动机制更有效运行。医疗纠纷预防与调处工作是个系统的社会管理工程,需要多方配合综合治理。我医调委针对应急联动机制存在急待完善的问题和工作需要,着重从两方面入手借力推动良性互动。
首先,激励和依靠公安保平安。公安是“平安医院”建设的保护神,“平安医院”建设需要公安多给力。我医调委通过人大、政协提案,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公安机关相应作出了积极的回应。现在,公安机关普遍增强了能动执法的意识,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调委会遇有应急事件,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基本能够及时出警、出力、出成效。
其次,通过司法局部署指导,调动基层协作调解。司法行政机关负有整合社会多方力量搭建大调解平台和指导调解的工作职责。医调委根据应急事件和疑难案件的需要,及时报告由县司法局指派和指导患方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及村、镇调解组织配合联动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及镇、村干部等社会力量贴近当事人的特点和得天独厚的优势,参与到复杂疑难的医疗纠纷乃至“医闹”事件应急调解工作当中,形成联动互动的调解格局,有利于及时平息“医闹”事件,化解疑难“骨头案”。
(四)、力促保险公司合力联动,推动调赔形成互动长效工作机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是预防与处医疗纠纷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途径。医疗纠纷调委会与保险公司医疗纠纷理赔中心,虽然调赔两部门工作性质不同,但化解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目标是一致的。我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与泉州市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的沟通互动,公正合理掌握理赔标准,合力依法依规及时调处医疗纠纷,确保及时理赔兑现到位,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我医调委在实践中探索的“加强医调委与理赔中心协作,合力提高调赔机制的公信力”的基本经验,在201*年9月初泉州市司法局举办的泉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班上,被推荐作典型经验交流。我医调委的举措是,注重在“三坚持、三保持”上与理赔中心良性互动:一是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保持既中立又配合,形成预防与处医疗纠纷互动联动机制合力;二是坚持公正的理赔观念,保持沟通磨合互动,提升调赔双方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公信力;三是坚持调研探索互推动,保持学习探讨交流,促进机制完善和增强处医疗纠纷的能力。我医调委的典型发言,受到与会同志的认同和赞扬。
三、问题与建议。
1.有的医院发生了医疗纠纷后,怕赔钱的惯性思维仍在作祟,对医疗过错不敢坦诚面对,不利于纠纷及时化解,增加了调解的难度。甚至有个别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不配合医调委工作,要医调委和患方当事人直接找经治医生理会,僵局直到卫生局领导出面干预才得以解决。
建议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医疗机构落实市、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工作情况列入年终工作一并考核,并对上述诸类情形加强教育,以正风气,防止不配合的问题再次发生。
2.赔偿标准不统一,难于掌握。《侵权责任法》实施至今已一年多,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对“医疗损害责任”实行一元化的理赔标准和鉴定作
出配套的司法解释,医调委在调解工作中难以把握。特别是遇到患者死亡引发的医疗纠纷,患方当事人对为何没有按新规定给予“死亡赔偿金”持有异议。长此以往,不利于成功调解结案。
建议上级决策部门能协调尽快出台一些指导性意见。
四、今后打算。
我医调委成立以来,不断在探索中调解,在调解中提高,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多次的肯定和医患双方普遍赞誉。但与各地先进调委会相比,自感差距很大。真诚希望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继续多关心、多指导、多给力。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做到:成绩面前找差距,一切从零再开始,合力“四为”续新篇,恒心当好“稳压器”。在新的一年内,迎接新挑战,做出新业绩、新贡献。
惠安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报:惠安县司法局、惠安县卫生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抄报:泉州市医疗纠纷调委会、泉州市医疗纠纷赔偿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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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01*年工作总结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辖区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社区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社区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这些都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平安社区的创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社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社区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社区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xx社区20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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