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的实施办法
为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网络舆情调控、舆论引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机务段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京铁党【201*】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段党委(宣传)设网络舆情监控机构,相关管理办法如下。
一、机构设置
1.成立网络舆情调控应急工作小组。由段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办主任、宣传助理、团委书记及各车间、科室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监控互联网上恶意炒作,对网上各种敏感信息进行分析,对网络舆情提出处置措施意见,并上报局宣传部。
2.党委(宣传)设专职舆情调控员一名,要求掌握较强的网络知识和技能,熟悉网络基本操作技术,了解网络传播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网络语言。同时,各部门通讯员要成为网络舆情的主要实施者。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规划和调控涉及我段的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2.负责互联网涉及我段舆情动态的研判工作,及时与路局宣传部沟通,提出网络舆情调控的对策建议。
3.负责互联网涉及我段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在上级宣传部门的领导下,组织、策划、实施网络评论工作。按照路局党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积极参与网络论坛中与我段有关主题的讨论。针对论坛中有关我段歪曲、失实、言论过激的帖子,要以普通网民的身份撰写有深度、有说服力的稿件和回帖,压缩谣言传播空间,引导社会公众的视线。
4.负责收集互联网涉及我段舆情信息,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及时向舆情调控负责人汇报不良信息和言论,并跟踪掌握、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5.负责24小时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日实行两小时浏览制度,夜间分为零点和5点两个时段监控,节假日实行零汇报制度,各党总支、党支部将网络监控情况报宣传助理,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调控内容
1.互联网上散布涉及我段安全生产、经营建设和队伍稳定等方面未经核实、不宜公开、容易引起炒作,可能扰乱正常运输秩序、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信息和言论。
2.互联网上张贴或炒作我段发生的事件,可能对我段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信息或言论。
3.互联网上出现的攻击我段生产经营和容易引起风波的敏感信息或言论。
四、工作要求
1.各车间、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网络舆情调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党政正职的领导责任,明确专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服从指挥,真正把网络舆情调控、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2.网络舆情监控人员随时监控、及时发现、掌握网上恶意炒作的苗头和动态信息,汇总后立即报告党委(宣传)。
3.舆情调控情况,纳入党办每周碰头会、月度政工例会汇报内容的一部分。
北京机务段党委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扩展阅读:网络舆情监控实施方案(1)
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暂行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防止不良信息对政府的侵害,有效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和保障政府网络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互联网等网络媒体对全省的工作动态、干部队伍建设、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的报道及评论,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树立我省良好的对外形象。二、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网络舆情监控的基本程序为:
收集信息核实信息报送信息处置舆情。(二)工作要求
1、监测对象及监测内容在较经常出现涉及我省相关舆情信息的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和网络论坛等对涉及党和政府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正确处置。
2、监测方法,采用7*24小时分工轮值负责制,利用相关软件与人工利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对舆情进行搜索两种方式,对人民网及主要门户网站、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网友留言、网上论坛、博客、即时通讯等互动性栏目,通过网页逐条浏览或者通过关键字词全网搜索等形式,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和留言,并将收集到的网络信息材料及时报送。上报内容包括网络实名、舆情和网友留言大概内容等。政府网站管理人员要加强网站信息监控和管理,特别是做好网贴、留言等内容的过滤工作,杜绝不良信息的出现。同时还可采用双管齐下的方法,聘请的专业监测机构以周报的形式,定期向省信息化管理中心报送网络舆情信息;遇突发事件及重大舆情发生,各监测机构应于第一时间报告,省信息化管理中心以特报的形式,在4小时内,向政府信息公开处报送网络舆情信息。
4、网络舆情研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转交办,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评估。一般舆情,协调涉及单位作出情况说明;重大舆情由办公厅信息公开处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情况说明和回复意见,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回复中说明情况,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须报主管领导审定。
5、网络舆情协调,得到舆情研判反馈后,网络舆情协调组迅速组织网评员了解真相,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一般舆情和留言的回复内容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发布,涉及到全省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及干部任用的舆情回复文章须经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审核后发布。重大舆情处置后,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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