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崇文街道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日常监看原则。新闻发言人、评论员,具体负责网上舆情的日常监看工作,发现网上涉及本乡舆情,报主要负责人审阅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实真相后做好回复反馈工作。
(二)及时回复原则。网上舆情发展迅速,在回复引导中要突破传统观念,“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回复引导。
(三)有效引导原则。注重方式方法,采用及时发布事件真相、堵与疏相结合、培养网上意见领袖等方法,确保网上舆情回复工作有效有力。
(四)网上来网上去原则。一般性的网上舆情尽可能采取网上回复和引导,必要时可采取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舆论引导。
二、办理流程
(一)舆情发现。网络巡视员负责下载和登记网上舆情,及时通知乡主要领导和涉事部门。
(二)舆情处理。涉事部门对网上舆情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网上回复反馈。如不需要网上回复,则及时将原因等处理情况上报效能办和宣传部。如需进行网上回
复引导,视情况在发现舆情或收到网宣办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回复;如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协调处理的,可先行进行疏导性、情绪安抚性的回复引导,并及时跟进开展正面回应和舆论引导。重大突发性网上舆情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上网回复。
(三)协调领办。对需要多个单位(部门)进行协调的舆情,由舆情信息领导小组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上舆情回复反馈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人员,责任到人,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负责人是网上舆论引导第一责任人
(二)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实意接纳网民意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情绪疏导工作。
(三)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上舆情回复反馈工作是一项全新的长期任务,各部门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
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来保障此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四)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各部门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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