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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住房保障工作汇报材3

时间:2019-05-29 09:39:03 网站:公文素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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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住房保障工作汇报材3

颍东区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颍东区人民政府(201*年6月20日)

接到市房产局、市监察局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进行复查复核的通知》(阜房办[201*]25号)文件后,我区高度重视,区住房保障办立即对照通知要求,对201*年以来的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和复查工作,现就复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住房保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运行机制,逐步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全力推进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自201*年以来,我区廉租住房交付使用608套,实物配租511户,配租率84%,入住487户,入住率95%。累计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948.38万元,累计保障2725户。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快速推进。几年来,全区建设廉租住房798套,公租房710套,投入资金约5千万元,有效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和环境。三是棚户区改造力度逐年加大,近年来建设安置房10300套,约956685,投入资金约13亿元。

二、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并经多方与区有关部门协调,在房改办增设了住房保障股,具体负责住房保障的基础工作。我区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实行全过程公开、全社会公示、全方位监督,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克服困难,保障投入。在财政资金调度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区财政已将201*年度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每年会同民政等部门对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引进退出机制。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在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落实工程质量各项管理制度、履行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程序、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评审等方面态度严谨,组织有效;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保障施工安全、监管工程质量情况总体较好,安全生产规范,文明施工氛围浓厚。

四是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督,将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监督检查与效能监察和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三、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1、振兴苑二期配建360套廉租住房项目计划6月9日开工建设。

2、颍东纺织服装产业园60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于6月9日开工建设。

3、和谐佳苑1260套安置房和訾郢安置区380套安置房项目均已陆续主体完工。

4、今年我区新增廉租住房补贴发放的目标任务是60户,5月份就已经完成65户的资格审批工作,资金拨付到位,就可以发放到补贴户手中。

四、廉租住房补贴的年审情况

目前,对977户保障对象的年审工作已基本结束,区住房保障部门正在对各方面的审核资料进行汇总,并于近期将年审结果报请区政府批示。

五、存在的问题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土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的顺利推进。由于国家对土地指标的审批越来越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统征手续繁杂,报批手续时间长;二是困难群众对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积极性较高,但对实物配租重视不够,影响了廉租房的配租;三是地方配套

资金筹措难。鉴于区财政的现实状况,区级配套资金筹措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寻求多条路径,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保证这一民生工程能够顺利、全面推进。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项目用地、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监理、质监等手续齐全。绝大部分工程的责任主体单位在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狠抓日常质量监管等方面认识到位,程序规范;在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落实工程质量各项管理制度、履行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程序、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评审等方面态度严谨,组织有效;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保障施工安全、监管工程质量情况总体较好,安全生产规范,文明施工氛围浓厚。

2、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不断规范供应对象、建设标准,抓好项目建设,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3、积极做好土地收储和出让工作。去年以来,我区一方面积极收储一些土地,抓紧解决被收储土地的职工、群众安置问题,为挂牌扫清外围障碍,另一方面认真做好过牌出让的各项

前期工作,逐一履行挂牌手续,在适当时期,及时推出成熟地块挂牌出让,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

4、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城投公司作用,向上级和金融机构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和贷款,保障资金供给,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需要。

5、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后期管理制度,规范后期管理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公平准入机制、动态管理机制、退出机制、物业管理机制等。在分配和管理工作中坚决杜绝“非保得保、重复保障、应保未保”等现象发生。

6、超前谋划明年保障房建设。一是积极运作,提前办理完善建设用地手续,二是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三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向乡镇、学校、医院、企业延伸,扩大保障范围,让更多群众享受改革成果。

扩展阅读:“住房保障杯”汇报材料

 

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全面推进住房保障暨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伊宁市城市天山杯竞赛“住房保障杯”竞赛活动汇报材料

伊宁市人民政府伊宁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

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全面推进住房保障暨房地产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伊宁市城市天山杯竞赛“住房保障杯”竞赛活动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首先,我代表伊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检查考核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接下来,我就伊宁市开展“天山杯”竞赛“住房保障杯”单项杯竞赛活动情况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介绍

伊宁市地处伊犁河谷中部,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首府,政治、经济、文化和金融中心。全市总面积675.5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流动人口7万人)。根据201*年8月对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全市共有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8733户,其中: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5431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3302户。

近年来,伊宁市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住建部门的指导下,坚持把开展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作为推进城市住房保障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载体,按照伊宁市“一带三轴九组团”的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住房保障工程建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着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城市居民居住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城市住房总量130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城市物业覆盖率35%;已建成实现入住保障性住房7800套,有新开工在建保障性住房7818套,并已在201*年底实现了对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的应保尽保,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二、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住房保障体系超常规发展(一)高位推动不断强化城市住房保障组织体系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住房保障部门直接抓的同时,适时根据实际需要对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201*年,将原房改办更名为住房保障办,并下设项目中心、建设中心、物业中心和纠纷调处中心四个部门,分别负责项目申报、工程建设、物业服务和矛盾纠纷排解调处工作,为住房保障体系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立足长远不断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体系201*年,伊宁市根据自治区《关于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伊宁市已编制完成《201*201*年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201*年住房保障规划》、《“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等一系列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为今后五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更好开展提供了蓝图;同时,我市还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再次修订,突出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今年,伊宁市又制定了《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住房保障制度,使保障性住房从项目申报到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审核、分配入住及后期服务管理等各环节全部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加快建设全力打造多层次全方位住房保障体系1、廉租住房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到201*年底,伊宁市已累计投入资金3.7亿元,建设廉租住房6340套31万平方米,建成了民安、民生、星光等六大廉租住房小区,安解决低保家庭无房户、住房困难户近2万人,基本实现了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201*年,伊宁市计划投入资金7088万元,新建廉租住

房760套,改建回购240套。目前,新建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配建及改建回购项目已签订回购协议。

2、公租房工程加快建设201*年,伊宁市计划投入资金2.9亿元,在合作区42号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18万平方米,用于保障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相对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租赁需求。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3、限价商品房工程开始实施201*年,伊宁市计划投入资金3.5亿元,建设限价商品房1500套14万平方米,用于保障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完成,已进入招拍挂土地审批程序。

4、征收安房工程进展迅速201*年,伊宁市投入资金7887万元,在伊犁街建设征收安住房600套5.5万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的安用房,用于解决征迁户的居住问题。工程于201*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房屋已全部竣工,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预计10月20日全部竣工。

5、棚户区改造工程齐头并进201*年,伊宁市投入资金5200万元,在潘津乡皮里青煤矿实施对615户棚户区居民的改造工程。工程于201*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住房工程已全面竣工并实现入住,10月底将完成改造区内所有配套工程;201*年,伊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2318户,目前已按照《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落实了征收决定,已全部签订征收议,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6、游牧民定居示范工程实现入住英也尔乡游牧民定居工程占地总面积191.5亩,总投资3260万元,总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按照家庭不同情况分别建造60100平方米的房屋。工程于201*年8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年10月30日,定居房及道路、供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全部竣工,安

游牧民252户2980人。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我市始终注重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以划拨方式优先保证土地供应。结合城市发展的总体空间布局,按照“分散布局、相对集中”和“大融合、小分散”的原则确定整体用地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的合法、规范、合理与优先。二是努力探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的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在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自治区债券资金,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201*年,伊宁市开始通过吸纳拆迁安资金和信贷资金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积极同国家开发银行、乌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201*年,面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资金缺、融资难和财政压力大的境况,伊宁市按照自治区《关于组建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公司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成立了国有控股的“伊宁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公司”,从事城市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投资、建设与管理,从根本上破解了制约保障性住房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不仅减轻了地方财政压力,同时也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滚动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三是规范租赁补贴资金使用,延伸项目建设。按照租赁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将中央下达租赁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改建和回购廉租住房,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01*年,我市将申请到的611万元国家补助资金,以租金核减的形式向752户低保家庭发放补贴59万元,剩余552万元用于改建回购廉租住房。四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项目监管。保障性住房在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等环节上,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在审批、立项、环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严格按照《建筑法》及相关行业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实力强的施

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并派遣专业技术过硬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在各项目部中开展了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文明施工为内容的月评比奖惩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自实施住房保障工程建设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五是抓好建材供应,保障工程正常施工。201*年以来,伊宁市地产建材开始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且价格一路暴涨。伊宁市一方面出台政策,要求地产建材企业优先供应住房保障工程和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对红砖、水泥等进行限价,并由保障性住房建设组派出专人在砖厂、水泥厂进行严盯死守、根据不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另一方面,在冬季和春季施工淡季,提前进行建材储备,从而有效保障了工程建材供应,控制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六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建设。考虑入住家庭经济状况,设计制作燃煤烟道铸件,将原设计的燃气烟道变更为燃煤烟道,满足了居民燃煤需求;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习性和文化娱乐需求,在小区同步建设社区用房、物业用房、监控室、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同时,建设了澡堂、洗礼房、活动室、阅览室、自行车棚、晾衣架等设施。七是多方筹集房源。加大商品房小区的配建比例,从201*年底开始,规定所有取得土地的商品房小区建设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的比例由5%调整为10%。

(四)积累沉淀,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模式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随着适应不同收入阶层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相继落成,伊宁市在保障性住房后期服务管理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整套保障性住房管理模式:

1、确保管理服务“有依据”一是通过摸底调查,对全市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立了信息档案,实现“一户一档”。二是对住户实施住房保障后,为每户受保障家庭建

立详细的电子档案,并定期进行回访更新,做到审核、轮候有依据。

2、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进得去”在廉租住房在分配中坚持“三审两公示”制度,申请人首先向所在社区提交申请资料,由社区进行初审、街办复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再由住房保障部门三审,并对三审合格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同时进行15天公示。合格人员方可列入廉租住房分配轮候顺序,并根据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程度予以分配廉租住房。

3、确保进得去家庭“住得起”对入住廉租住房的低保家庭,一是租金按1元/平米收取,物业服务费从租金中支付,不再另行收取;二是采暖费减半征收,其中50%由低保家庭缴纳,另50%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三是协调网络机构,对安装有线电视家庭免初装费,只收取10元/月的收视费。目前,廉租房小区租金收缴率达96%,采暖费收缴率达95%。

4、确保住得起家庭“住得好”全市廉租住房小区按照商品房小区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实施保洁、保安、配套设施管理等物业服务。201*年以来,累计投入300余万元,在各廉租房小区修建葡萄长廊、花池,开展植树种花等绿化工作,目前已有三个小区杯评为绿化达标小区。

5、确保住得好家庭“有事做”为了方便入住家庭就业,增加收入,伊宁市廉租住房小区多数规划建设在毗邻大型市场或旅游景区附近,400余户家庭实现了就业;同时将小区临街一楼设计为商铺,向小区低保家庭优先优惠低价出租,安就业86户;并在小区保洁、绿化,安保等工作中优先聘用小区居民,使46户家庭增加了经济收入。

6、确保有事做家庭“有组织”小区入住家庭来自全市各个片区。为了妥善解决其社区事务服务问题,将入住小区家庭的户口全部由原居住区迁入现居住地,并在各小区成立了社区组织或社区服务站,通过社区组织居民开展一系列精

神文明活动,营造小区居民团结和谐氛围。

7、确保经济向好家庭“出得来”落实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每年定期对所有已入住廉租房住户进行入户复查,对因家庭住房、经济收入等方面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的家庭及时清退。截至目前,在纪检、监察、各街办及住房保障部门的共同监管和落实下,已累计清退90余户,清退后的房屋向其他轮候家庭进行再分配。

三、以提升居住水平为核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群众居住水平显著提升1、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群众住房水平显著提升一是行业发展迅速,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截止201*年底,伊宁市城镇房屋总面积达到1306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148万平方米(成套住宅面积928万平方米,成套率8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二是房地产投资开发强劲,201*年,伊宁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84亿元,同比增长59.4%,新开工面积127.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5%。商品房销售149.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8.4%。201*年,伊宁市计划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2亿元,实现商品房开发140万平方米。18月,已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1.8亿元,较去年同期(14.44亿元)增长51%,完成商品房开发130.5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104.8万平方米)增长24.5%,实现商品房销售总额38.15亿元,较去年同期(19.86亿元)增长92%。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达到90家,房地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超过30%。

2、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一是规范开发市场秩序和行为。要求所有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向消费者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对每套房屋销售情况进行明确标注;不定期对各开发企业市场行为进行检查,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

等违法违规行为。201*年至今,共查处各类严重违规案件11起,向8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3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处罚,12家无开发资质的企业被清出市场。二是规范中介市场秩序和行为。对各房地产中介、经纪和评估机构每年进行审核备案,对中介、经纪和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进行限制。201*年以来,先后将29家不符合执业要求的中介、经纪和评估机构清退。从201*年开始,伊宁市将中介公司的资格审查前于工商登记之前,作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必收要件之一。

3、加大市场调控力度,稳定住房价格成效明显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和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情况,伊宁市于201*年3月公布了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201*年新建住房价格上涨指数控制在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16%)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的增长水平。并制定了切实有效的价格稳控实施方案。201*年上半年,伊宁市多层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3042元,环比增长0.3%,稳定住房价格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交易服务质量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建设。20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建立了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GIS地理管理信息系统、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和多维分析管理系统,网上预告登记、预售登记备案、个人住房信息查询、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预报、电子政务等应用信息系统,实现地、楼、房的一体化,业务办理实现了初审、复审、审批、缮证、发证及归档的一条龙办公系统,房产档案资料100%完成电子档案数据库,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极大成效。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确保高效服务。设立了专门的业务办理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将抵押注销登记等业务由原三级审批制变为一级审批,将新建商品房买卖、现房抵押等登记业务由原三级审批制变更为二级审批;同时,作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提升交易与权属登记效能的重大举措,201*年伊宁市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7400平方米的伊宁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大楼,该工程现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计划201*年底交付使用。

(三)加强物业市场管理维修基金管理得到提升1、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201*年底,驻市物业服务企业已发展到32家,服务管理住宅小区及商业网点130个近600万平方米,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41个。在注重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201*年上半年共成功调解处理物业投诉案件26起,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得到最大维护。201*年2月,由营建物业公司和人和物业公司分别承担物业服务的经典花园小区和世纪嘉苑小区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20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荣誉称号。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自201*年开始,伊宁市在继续做好新开发商品房维修资金收缴的同时,积极开展对老旧住宅小区维修资金补缴工作,从而破解老旧小区一方面因建设年代已久公用部位、共用设施急待维修,另一方面却因未归集维修资金无法维修、纠纷频发的乱象。截止目前,已归集201*年以前竣工老旧住宅小维修资金200余万元;201*年4月出台了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细致全面的规范,并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截止201*年8月,伊宁市已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亿元,动用维修资

金344万元,对近80个符合规定的住宅小区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了维修。

(四)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城市房屋征收管理过程中,注重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合理进行行政裁决调解,坚持和谐征收,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因房屋征收产生的矛盾纠纷;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与动态服务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和处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后,伊宁市根据该条例及时制定了《伊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暨补助奖励办法(试行)》并公布实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杜绝行政强拆行为。

(五)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一步强化201*年12月,我们对全市城镇13个片区1.6万套危旧房屋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和鉴定,及时准确掌握了城镇危旧房屋总体情况,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基础数据。为准确掌握全市居民住房情况和住房发展需求,201*年7月,伊宁市对全市城乡居民住房情况再次进行了细致全面的普查,并对危旧房屋进行了分类定级,根据危旧程度全部列入“十二五”改造新建计划,为全市住房改造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四、几点体会

(一)高度重视是开展好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条件伊宁市在近几年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中,从组织领导、项目申报到施工建设和后期管理,在人力、物力和舆论等各方面都予以了住房保障工作高度的重视。特别是201*年,更是以高度的紧迫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拓宽保障方式,将保障范围扩大至中低收入家庭和城市外来人员,大力实施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及棚户区改造工程,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了前所未

有的跨越和推进。

(二)加大投入是开展好住房保障工作的根本保证伊宁市在资金投入和用地保障上,给予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极大的倾斜和支持,从根本上推动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十一五”期间,伊宁市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直接资金近6亿元,从而顺利实现了对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201*年,伊宁市实施的住房保障项目达57万平方米,总投入超过8亿元,资金投放空前。

(三)立足民生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最终归宿伊宁市开展住房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大量存在的各族住房困难群众。要建设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就是要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尽最大努力解决各族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和居住水平,从而更加现实和有效地开展好住房保障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四)创新机制是推进住房保障持续发展的不竭源泉当前,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许多有利条件,但也面临许多困难,其中融资问题尤为突出。“十一五”期间,伊宁市连年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直接资金近6亿元,地方财政已显吃力。而201*年,7818套保障性住房约需资金8亿元无疑将给财政增加巨大压力,为此,我市通过组建成立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公司,依托政府投入的资本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渠道筹集资金,使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我市将限价商品房与公共租赁房捆绑建设不仅分摊公租房建设成本(如主干道、主管线公用但成本计入限价商品房成本,从而降低公租房成本)、增强公租房规划区内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的使用功能(限价商品房规划区内的配套公共基础和服务设施如幼儿园、市场等可以共用),还可将限价商品房的销售利润部分作为保障性住房后续建设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和公租

房建设资金,推进保障性住房的滚动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近年来,伊宁市的住房保障暨房地产市场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同疆内外其他先进城市相比,我们仍然有诸多急需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我们相信,在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建设厅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伊宁市52万各族群众一定能用智慧和汗水更好谱写出住房保障工作的新篇章,为伊宁市建设天山北坡西部中心城市,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强劲的动力。

以上是伊宁市开展自治区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住房保障杯”竞赛活动的简要汇报,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提出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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