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罗源分局冬防工作总结
罗源分局冬防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闽福州港安[201*]1号关于《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分局对港政大楼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严禁办公大楼内使用明火,检查各科室(宿舍)有无乱拉、乱搭电线现象。同时要求辖区内个码头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宣传消防知识,开展冬防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华能(福州)罗源湾码头有限公司开展了冬季消防自查活动,对职工食堂、员工宿舍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及时更新灭火器,确保所有消防设备都在可用状态,同时在消防通道加设了指示牌,在大楼大厅宣传栏张贴消防知识宣传画,组织员工开展了消防知识课堂,要求员工提交新的体会,确保“两节”期间无事故发生。
二、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活动,共查出六处隐患均已整改完成,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处于有效备用状态,重新修编了公司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全员开展了一次消防知识培训班。
三、华能罗源陆岛码头有限公司入冬以来,陆岛码头消防、防火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消防法”为主题开展宣传工作。11年10月中旬召开了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实施为主题的安全会议,制定了相关消防制度,拟定在201*年12月中旬组织对码头各生产区域及办公、宿舍等进行一次防火大检,并及时落实节前安全工作的实施到位。
四、罗源县福州港罗源湾港务有限公司深入开展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抓重点、找死角、找隐患,明确职责,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进一步完善港区安全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安全工作文件。重新购置消防器材,并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负责的方式,对港区内各个场所进行整治工作的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福州市港务局罗源分局20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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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供销合作社201*年冬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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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我们按照省、市社文件精神,真正把冬防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制定冬防工作方案落实冬防责任制,为我系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抓教育。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我们利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先后举办了4次消防安全培训班,主要培训对象是企业一把手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干部职工。组织广大职工干部认真学习《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冬防工作宣传活动,提高全体职工干部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二是利用各单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冬防宣传教育,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职工干部,使广大职工懂得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各单位还设有冬防宣传栏,院内有醒目的防火警示牌。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广大职工干部的安全意识和防火能力。
2、抓检查。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彻底整改火灾隐患。冬防期间,县社成立了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企业及网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突出检查重点。特别是烟花爆竹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出租网点及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排查,长期监控,集中整改,死看死守。对用火、用电量较大,对电线老化、私接乱拉、电器设备破损、超期服役的电器设备坚决更换和取缔。在基础设施上舍得投入,各单位必须配齐、配全灭火器材。同时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县社还组织人员对所属企业及网点进行了3次大检查和5次抽查。发现问题对其进行处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抓防范。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冬防工作的力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我系统还成立了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县社主任担任,副指挥由各直属企业一把手担任,成员各单位负责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统一组织和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人力、物力进入事故现场,有序进行救援;发布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令,指挥抢险、抢救伤员、疏通道路、通讯联络、现场警戒、救援物资,拆除事故现场障碍、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实施有序有效扑救。为使系统的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我们8个基层社全部参加了系统的安全统筹,投保额530万元,保险费17,260元,上交省社11,676元。
4、抓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一把手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责。主管领导对消防工作具体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县社与各单位签订了冬防工作责任状,各单位与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了人头,克服了侥幸麻痹思想,避免了火灾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冬防以来,供销党委一直把冬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到日前为止,全系统没有发生一例火灾安全事故。可以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继续加强和保证冬防工作的实施于开展。保证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力开展冬季防火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大力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充分做好灭火救灾准备,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确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工作目标
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消防违法工程、“三合一”建筑、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等易发生火灾事故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场所为重点,减少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201*年12月20日起至201*年3月31日结束。(一)动员部署阶段(20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在认真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冬季防火工作。(二)检查落实阶段(201*年12月25日至201*年3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一是加强对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
要对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宾馆、医院病房楼、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检查。严禁在疏散通道堆放、悬挂可燃商品,严禁营业期间封堵、封闭安全出口,严禁违法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确保商场、宾馆等公共聚集场所的防火卷帘、防火门符合消防要求,商场非营业期间由共享空间的要将防火卷帘门降下,要坚决拆除非法装修材料,清理毗邻的临时性建筑物、非法店铺。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和易燃易爆单位严禁在消防车通道上堆放杂物、倾倒垃圾。
二是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的检查。各主要部门对所属单位设置、安装用火用电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现象,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督促单位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商场、商店内非营业期间要关闭并不必要电源;易燃易爆单位厂区内要禁止使用明火作业、动用电气焊,要加强对周边地区的巡逻检查,禁止在厂区周围烧荒、焚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医院病房等要杜绝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等用火设施;各社区、村委会要定期对居(村)民家庭的电气线路、生活用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杜绝柴草、农作物秸秆大量进村。
三是加强对消防器材、灭火设施的检查。各单位要立即对配置的灭火器材、安装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修保养,要落实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防冻措施,严禁关闭消防给水阀门。四是加强夜间防火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各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实施错时制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夜间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各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和举办大型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要做到提前部署,强化措施,及时堵塞漏洞,确保消防安全。冬防期间,区政府要组织开展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关部门、行业系统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冬防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冬防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抽查结果通报全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力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要成立冬季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机构,认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冬防工作实施方案,做到详细、周密、量化。要按照“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要求,坚持检查与整改并重,切实将冬防工作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性。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法》,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细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要通过检查,彻底摸清存在的火灾隐患底数,建立起火灾隐患信息库,逐项登记,分类建档。检查要认真负责、务求实效,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切忌图形式、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性。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公安、安监、建设、文化、工商、消防等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起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执法网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并依法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方案和整改请柬的安全防范措施,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措施停业整改。要严格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程序,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或者经审核、验收、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公众聚集场所,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对以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加强消防队伍的建设,提高企业自防自救能力。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专职火义务消防队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灭火演练,做到熟悉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掌握装备器材的使用方法。同时,要对装备器材进行一次清理和维修,对室内外消防给水设置做好防冻保温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就本单位的防火工作层层制订预案,做到遇有火灾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要做好协同作战和灭火实战演练,使其经常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出动,使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冬防期间的防火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冬季防火期社会各单位和群众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传播到千家万户。区公安消防部门要通过全面开放消防站、发放宣传单、组织文艺节目汇演等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乡镇人们政府要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和集日庙会,组织村民学习宣传消防常识。积极配合冬防工作,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违章、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及时反馈信息。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将总结报告于201*年3月24日前报新华公安分局消防科(电话:8518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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