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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

时间:2019-05-29 09:50:43 网站:公文素材库

湖北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

湖北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奋力实现新跨越,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状况,特制定《湖北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情况“十一五”期间,我省散装水泥行业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团结协作,克难奋进,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政策法规逐步健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省人大颁布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明确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县及以上城市城区分步实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为加强对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管理,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州、直管市和大部分县(市)政府出台了推动实施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发展散装水泥的规范性文件,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一套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为散装水泥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散装水泥发展提速,节能减排综合效益显著。201*年,全省散装水泥年供应量达到4200万吨,比201*年增加2827万吨,增长206%,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46%,比“十五”期未提高16个百分点。农村散装水泥有了较快发展,至201*年,全省共建有农村散装水泥供应使用网点880个,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28%。“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4440万吨,可节约资源折算标准煤332万吨,减少粉尘排放14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86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82万吨,产生综合经济效益65亿元。

(三)“禁现”任务圆满完成,预拌混凝土快速发展。全省各市、州、直管市、45个县和县级市如期实现了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目标。201*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到3627万立方米,比201*年增加2992万立方米,废弃物综合利用量434.56万吨。至201*年未全省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74家,拥有混凝土搅拌车201*辆,混凝土泵车352辆,生产能力达到7230万立方米,比“十五”期未增加5530万立方米,增长425%。推广应用预拌砂浆起步良好,至201*全省共布点建设预拌砂浆企业6家,年设计能力达到100万吨,201*年供应普通干混砂浆6万吨。改造湿拌砂浆企业18家,生产供应湿拌砂浆5万立方米。

(四)物流设施建设加快,综合配套能力大幅提升。“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散装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1200万吨。至201*年底,全省已拥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1290辆,专用运输火车344节,专用运输船622艘,专用运输集装箱315只,散装水泥发放库463座,散装水泥储存、中转、接收使用库3967座,形成散装水泥物流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4300万吨。

二、“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两型社会”建设对发展散装水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建设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家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确立了“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法律地位,并将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纳入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目前,我省散装水泥发展离“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农村水泥散装化水平较低,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才刚起步,相关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十二五”时期,我省散装水泥工作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

(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将以10%以上的增速实现跨越式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仍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大力推进以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水利为重点的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方面,五年投资将达到5600亿元;水利事业将投入1189亿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额将达到2800亿元。基础

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必将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三)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保障房建设为散装水泥发展带来新机遇。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201*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以上。要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将有力地推动全省城乡新一轮的大建设、大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湖北要建设100万套保障房,投入资金1300亿元以上。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保障房建设的提速,必将为“十二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三、“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法规为基础,以提高水泥散装率为中心,以城市“禁现”、重点工程和农村“推散”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散装水泥。至201*年,全省散装水泥年供应量达到5000万吨,力争达到5800万吨,累计达到2.5亿吨;水泥散装率达到48%,力争达到52%,省辖市州、直管市城区达到70%,县(市)政府所在城区达到50%以上,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35%。

2、预拌混凝土。至201*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年供应量达到4500万立方米,累计达到1.98亿立方米,全省县以上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县(市)政府所在城区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力争达到80%以上。

3、预拌砂浆。至201*年,新增预拌砂浆生产能力200万吨,省辖市州、直管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三)工作重点

1、全面提升城市水泥散装化水平。重点加大力度推进县级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积极扩大“禁现”区域与覆盖范围。加快推广应用预拌砂浆,重点做好市州、直管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努力提高城市散装水泥使用量。促进水泥生产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和结构调整中,提高发散能力,增加散装水泥供应量。

2、积极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发展。大力推广农村在自建房中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对经济较发达、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从发展预拌混凝土入手,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对偏远山区,依托水泥制品企业、新型墙材企业,发展散装设施,集中使用散装水泥,扶持和鼓励向周边农户销售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利用农村供销、农资等经营资源,引导水泥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乡级或者村级散装水泥销售网络。

3、加强重点工程用散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水利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减少噪音粉尘污染,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4、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和鼓励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降低成本,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保护天然资源。促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利用城市建设、改造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砂石分离工厂化处理,以替代天然砂石料。

5、重视散装水泥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散装水泥物流设施的投入。注重培育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专业化物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保证市场供应。注重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等新技术成果,优化物流调度,提高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现代化水平,建立高效、低成本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物流配送体系。

四、“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各级政府应把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区域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加强管理和检查。各级住建部门应加强与发改、经信、交通、水利、铁道、商务、公安等相关部

门的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

(二)完善政策法规,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8号函、国家七部局第5号部长令、《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省政府第237号、281号省长令,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保持政策的严肃性,依法取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使专项资金在征管用三个环节更加规范。做好《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237号省长令)的修订工作,并根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提升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发展的位阶,提高散装水泥依法行政的质量和力度。

(三)强化市场监管,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坚持从市场和使用环节入手,完善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地方管理规定,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县和县级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督导。制定完善相关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规范市场行为,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制定完善预拌砂浆发展的相关政策规章和配套措施,合理规划布局预拌砂浆企业。加强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网点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科学合理构建农村散装水泥供应和销售使用网络。

(四)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技术和实际应用水平。加大专项资金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技术进步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省内外有关科研机构、企业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关键技术和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进行研发,加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技术及配套装备的推广力度,研发适合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的物流配套装备和技术,进一步提升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领域的科技水平。按节能减排和环保的要求,规范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的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五)加强宣传工作,为发展散装水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意义为重点,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做好各项政策法规和配套实施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散装水泥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重视干部队伍培养,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散装水泥机构的管理,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扩展阅读:湖北省散装水泥

湖北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奋力实现新跨越,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结合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状况,特制定《湖北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省散装水泥行业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团结协作,克难奋进,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政策法规逐步健全,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为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省人大颁布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明确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县及以上城市城区分步实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为加强对散装水泥发展工作的管理,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州、直管市和大部分县(市)政府出台了推动实施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发展散装水泥的规范性文件,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一套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为散装水泥行业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散装水泥发展提速,节能减排综合效益显著。201*年,全省散装水泥年供应量达到4200万吨,比201*年增加2827万吨,增长206%,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46%,比“十五”期未提高16个百分点。农村散装水泥有了较快发展,至201*年,全省共建有农村散装水泥供应使用网点880个,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28%。“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散装水泥供应量14440万吨,可节约资源折算标准煤332万吨,减少粉尘排放14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863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82万吨,产生综合经济效益65亿元。

(三)“禁现”任务圆满完成,预拌混凝土快速发展。全省各市、州、直管市、45个县和县级市如期实现了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目标。201*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到3627万立方米,比201*年增加2992万立方米,废弃物综合利用量434.56万吨。至201*年未全省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74家,拥有混凝土搅拌车201*辆,混凝土泵车352辆,生产能力达到7230万立方米,比“十五”期未增加5530万立方米,增长425%。推广应用预拌砂浆起步良好,至201*全省共布点建设预拌砂浆企业6家,年设计能力达到100万吨,201*年供应普通干混砂浆6万吨。改造湿拌砂浆企业18家,生产供应湿拌砂浆5万立方米。

(四)物流设施建设加快,综合配套能力大幅提升。“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散装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1200万

吨。至201*年底,全省已拥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1290辆,专用运输火车344节,专用运输船622艘,专用运输集装箱315只,散装水泥发放库463座,散装水泥储存、中转、接收使用库3967座,形成散装水泥物流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4300万吨。

二、“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两型社会”建设对发展散装水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建设两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国家在《循环经济促进法》中确立了“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法律地位,并将推广散装水泥工作纳入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目前,我省散装水泥发展离“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农村水泥散装化水平较低,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才刚起步,相关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十二五”时期,我省散装水泥工作面临的任务仍很艰巨。

(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将以10%以上的增速实现跨越式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仍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大力推进以公路、铁路、机场、港

口、水利为重点的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建设方面,五年投资将达到5600亿元;水利事业将投入1189亿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额将达到2800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必将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三)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保障房建设为散装水泥发展带来新机遇。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按照“十二五”规划目标,201*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以上。要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将有力地推动全省城乡新一轮的大建设、大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湖北要建设100万套保障房,投入资金1300亿元以上。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保障房建设的提速,必将为“十二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

三、“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法规为基础,以提高水泥散装率为中心,以城市“禁现”、重点工程和农村“推散”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散装水泥。至201*年,全省散装水泥年供应量达到5000万吨,力争达到5800万吨,累计达到2.5亿吨;水泥散装率达到48%,力争达到52%,省辖市州、直管市城区达到70%,县(市)政府所在城区达到50%以上,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35%。

2、预拌混凝土。至201*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年供应量达到4500万立方米,累计达到1.98亿立方米,全省县以上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县(市)政府所在城区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力争达到80%以上。

3、预拌砂浆。至201*年,新增预拌砂浆生产能力200万吨,省辖市州、直管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三)工作重点

1、全面提升城市水泥散装化水平。重点加大力度推进县级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积极扩大“禁现”区域与覆盖范围。加快推广应用预拌砂浆,重点做好市州、直管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努力提高城市散装水泥使用量。促进水泥生产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和结构调整中,提高发散能力,增加散装水泥供应量。

2、积极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发展。大力推广农村在自建房中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对经济较发达、基础设施和

城镇化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从发展预拌混凝土入手,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对偏远山区,依托水泥制品企业、新型墙材企业,发展散装设施,集中使用散装水泥,扶持和鼓励向周边农户销售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利用农村供销、农资等经营资源,引导水泥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乡级或者村级散装水泥销售网络。

3、加强重点工程用散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水利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减少噪音粉尘污染,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4、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和鼓励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降低成本,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保护天然资源。促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利用城市建设、改造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砂石分离工厂化处理,以替代天然砂石料。

5、重视散装水泥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散装水泥物流设施的投入。注重培育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专业化物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保证市场供应。注重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等新技术成果,优化物流调度,提高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现代化水平,建立高效、低成本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物流配送体系。

四、“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各级政府应把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区域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加强管理和检查。各级住建部门应加强与发改、经信、交通、水利、铁道、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

(二)完善政策法规,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8号函、国家七部局第5号部长令、《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省政府第237号、281号省长令,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保持政策的严肃性,依法取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使专项资金在征管用三个环节更加规范。做好《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237号省长令)的修订工作,并根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提升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发展的位阶,提高散装水泥依法行政的质量和力度。

(三)强化市场监管,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坚持从市场和使用环节入手,完善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地方管理规定,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县和县级市城区禁止现场搅

拌混凝土工作的督导。制定完善相关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规范市场行为,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制定完善预拌砂浆发展的相关政策规章和配套措施,合理规划布局预拌砂浆企业。加强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网点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科学合理构建农村散装水泥供应和销售使用网络。

(四)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技术和实际应用水平。加大专项资金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技术进步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省内外有关科研机构、企业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关键技术和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进行研发,加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技术及配套装备的推广力度,研发适合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的物流配套装备和技术,进一步提升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领域的科技水平。按节能减排和环保的要求,规范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的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五)加强宣传工作,为发展散装水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意义为重点,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做好各项政策法规和配套实施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宣传贯

彻。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散装水泥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重视干部队伍培养,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散装水泥机构的管理,深化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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