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一般要求
一、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三、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四、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
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
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
(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五、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
(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六、野外验收应对该项目野外工作情况评分并划分等级。评分实行百分制,根据总分多少划分为:优秀≥90分;75分≤良好<90分;60分≤合格<75分;不合格<60分。
七、野外工作等级评定后,验收组形成野外验收意见,组织验收单位应对野外验收意见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及时通知被验收单位。
八、被验收单位收到野外验收意见书和组织验收单位意见后,应按意见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需补充野外工作的,还应及时补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组织验收单位提交补充工作总结,组织验收单位审核认可后,方可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的编写。
九、野外验收过程中被验收单位应提交全部资料,回答质疑,提供验收组必要的工作条件。
具体要求
一、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除以任务书、设计书和设计审查意见书为主要依据外,还应参照《固体矿产普查总则》(GB/T13687-92)、《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D201*-01)等技术标准进行。
二、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点:
1.原始地质编录资料质量:槽、井、坑、钻探工程布置和施工质量;地质点、路线、剖面选择和控制程度达到地质目的;野外记录、现场编录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并与实际吻合;各种图件(素描图、剖面图、柱状图、野外手图、实际材料图等)内容齐全、表达准确合理并与记录相符、与实际吻合;采样方法和规格符合相关要求,样品采集齐全,有代表性,采样编录完整、准确无误,样品保管完好,注记清晰、无误无漏;对现场编录资料、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并及时提交有关原始资料,检查、抽查及问题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客观。
2.配合地质勘查工作开展的物化探测量原始资料质量:工作布置合理,经实验后提出的方法合理有效,达到地质目的;样品(数据)采集方法技术、数量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样品加工或数据处理方法技术和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原始记录及编录资料齐全完整、客观真实;质量检查及问题处理及时有效,质量检查记录完整真实。
在检查上述1、2两类原始资料时,也要对室内样品测试送样单、原始数据记录单和实验报告单,各项原始资料质量检、抽查记录以及原始资料管理、及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历年任务书下达的工作任务、历年设计审查意见书确定的工作量;完成项目任务书下达的总体目标任务;达到项目任务书下达的预期成果。
4.工作部署、工程布置的合理性:与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相符合;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及各种方法、手段的配合合理、有效;工作部署、工程布置合理,达到预期地质目的;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满足目标任务的要求。
5.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质量: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岩、矿石实物标本进行系统分类、描述、整理,对样品分析测试成果进行校核、检查、分类整理,根据鉴定、测试成果及时校正有关原始编录和综合图表,及时分析利用鉴定、测试成果;各类综合图件、表格编制及时,内容齐全完善,与原始资料吻合;综合研究内容、方法、程度及成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基础数据的精度符合相关标准,储量(资源量)计算正确;GIS信息资料录入完整、可用。
6.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工作质量: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质量体系,并运行有效;针对本项目建立了质量保障措施,并施行有效;各项工作的实际质量好。
7.野外工作总结情况:全面、系统地对工作量及工程施工质量、成果进行总结;全面、系统地对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的合理性及效果进行总结;全面、系统地对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进行总结;全面、系统地对区域、矿区地质矿产特征进行总结。
三、野外验收工作中,要求评委抽取不少于总量20%的原始编录资料与实物、实地进行对比,以检查原始资料的客观、可靠程度;抽取不少于总量20%的综合整理资料与原始资料进行对比,以检查综合整理资料与原始资料的吻合程度。
四、要填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评分标准见表(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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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求
一般要求
一、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工作应在野外工作现场进行,其依据是项目设计书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承担单位在项目野外工作结束前一个月,向实施单位提出项目野外验收申请。
三、申请野外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已完成设计规定的野外工作;(二)原始资料齐全、准确;
(三)原始资料(含实物资料)已经进行整理,并进行了质量检查和编目造册;
(四)进行了必要的综合整理,编写了项目工作总结。四、项目提供野外验收的资料包括:(一)全部野外实际资料:1.野外原始图件;
2.野外记录本、原始野外记录卡片、原始数据记录、相册、表格等;3.野外各类原始编录资料,及相应的图件;4.样品鉴定、分析、测试送样单和分析测试结果;5.各类典型实物标本;
6.过渡性综合解释成果资料和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成果资料;7.其他相关资料。
(二)质量检查记录(包括年度原始资料检查记录小结)。(三)工作总结,包括: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工作量);地质成果总结;质量总结;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五、野外验收的主要内容有:(一)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二)是否完成了规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否完成了批准的工作量;
(四)项目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是否合理,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五)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六)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七)工作总结是否系统、全面;(八)野外实地抽查是否合格。
六、野外验收应对该项目野外工作情况评分并划分等级。评分实行百分制,根据总分多少划分为:优秀≥90分;75分≤良好<90分;60分≤合格<75分;不合格<60分。
七、野外工作等级评定后,验收组形成野外验收意见,组织验收单位应对野外验收意见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及时通知被验收单位。
八、被验收单位收到野外验收意见书和组织验收单位意见后,应按意见的要求完善各项工作;需补充野外工作的,还应及时补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组织验收单位提交补充工作总结,组织验收单位审核认可后,方可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的编写。
九、野外验收过程中被验收单位应提交全部资料,回答质疑,提供验收组必要的工作条件。
具体要求一、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除以任务书、设计书和设计审查意见书为主要依据外,还应参照《固体矿产普查总则》(GB/T13687-92)、《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0078-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D201*-01)、《湖南省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细则(试行)》(201*版)等技术标准进行。
二、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要点:
1.原始地质编录资料质量:槽、井、坑、钻探工程布置和施工质量;地质点、路线、剖面选择和控制程度达到地质目的;野外记录、现场编录资料齐全完整、准确并与实际吻合;各种图件(素描图、剖面图、柱状图、野外手图、实际材料图等)内容齐全、表达准确合理并与记录相符、与实际吻合;采样方法和规格符合相关要求,样品采集齐全,有代表性,采样编录完整、准确无误,样品保管完好,注记清晰、无误无漏;对现场编录资料、样品分析测试成果及时进行整理并及时提交有关原始资料,检查、抽查及问题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客观。
2.配合地质勘查工作开展的物化探测量原始资料质量:工作布置合理,经实验后提出的方法合理有效,达到地质目的;样品(数据)采集方法技术、数量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样品加工或数据处理方法技术和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原始记录及编录资料齐全完整、客观真实;质量检查及问题处理及时有效,质量检查记录完整真实。
在检查上述1、2两类原始资料时,也要对室内样品测试送样单、原始数据记录单和实验报告单,各项原始资料质量检、抽查记录以及原始资料管理、及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历年任务书下达的工作任务、历年设计审查意见书确定的工作量;完成项目任务书下达的总体目标任务;达到项目任务书下达的预期成果。
4.工作部署、工程布置的合理性:与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相符合;采用的技术方法、手段及各种方法、手段的配合合理、有效;工作部署、工程布置合理,达到预期地质目的;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满足目标任务的要求。5.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质量: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岩、矿石实物标本进行系统分类、描述、整理,对样品分析测试成果进行校核、检查、分类整理,根据鉴定、测试成果及时校正有关原始编录和综合图表,及时分析利用鉴定、测试成果;各类综合图件、表格编制及时,内容齐全完善,与原始资料吻合;综合研究内容、方法、程度及成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基础数据的精度符合相关标准,储量(资源量)计算正确;GIS信息资料录入完整、可用。
6.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工作质量:项目实施单位建立了质量体系,并运行有效;针对本项目建立了质量保障措施,并施行有效;各项工作的实际质量好。
7.野外工作总结情况:全面、系统地对工作量及工程施工质量、成果进行总结;全面、系统地对工作部署、工程布置、技术路线的合理性及效果进行总结;全面、系统地对总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进行总结;全面、系统地对区域、矿区地质矿产特征进行总结。
三、野外验收工作中,要求评委抽取不少于总量20%的原始编录资料与实物、实地进行对比,以检查原始资料的客观、可靠程度;抽取不少于总量20%的综合整理资料与原始资料进行对比,以检查综合整理资料与原始资料的吻合程度。
四、要填制地质勘查项目野外验收评分标准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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