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201*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织金县201*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织金县国土资局201*年执法监察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执法监察队伍,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以“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作为重点,强化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一手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手抓国土资源违法的预防和案件查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大力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认真开展学习《贵州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行政文明执法守则》和开展文明执法活动工作,使我局的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25件,涉及土地面积4.5176公顷。其中:涉及耕地面积4.5176公顷,属于本年新发生违法的125件,土地违法平均用地0.0361公顷,较去年略有下降。201*年,全县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件,涉及土地面积3.7441公顷。其中:涉及耕地面积3.7441公顷,立案率为100%,截止201*年10月底。处理结案20件,涉及土地面积3.7441公顷,结案率为100%,共拆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一宗,面积500m2。全年罚没款收缴37.908万元。201*年,全县动态巡查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25件,涉及土地面积4.5176公顷,其中耕地4.5176公顷。及时依法制止土地违法行105件,涉及土地面积0.7735公顷,其中耕地0.7735公顷。制止率为100%,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本年度中未提出行政处分和给予党纪处分的建议。二、土地违法的特点及原因1、土地违法发生率仍居高不下。个人、企事业单位违法较为突出。本年度发生案件中,涉及个人违法108件,涉地0.8166公顷,分别占本年发生案件总数的86.4%,企业违法17件,涉地4.4721公顷,分别占本年发生案件总数13.6%。分析原因一是由于农村乡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弱化,人员、经费不足等因素,使国土资源所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致使乡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民违法占地违房。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洪家渡电站的建设,为了配合支援国家建设,大批的移民就在还没有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建房。再有就是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占用土地建沼气池、建畜圈等等。2、企业非法占地,分析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特别是县以下基层政府,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法律意识较淡薄,缺乏国土资源基本国策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以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为由,对占用的土地未批先用。使耕地遭到破坏。三、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1*年我县共查处了矿产违法案件1706件(次)其中:无证开采煤窑1647件,非法非煤矿山59件。矿产违法案件以违法主体划分,主要是个人私挖滥采。今年共炸封非法小煤窑1647个(次),其中死灰复燃的863个(次),新挖784个。取缔非法非煤矿山59个。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国土资源执法队伍的管理水平,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违法案件的查处,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坚决走“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争取明年使我局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台阶。织金县国土资源局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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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执法监察信访工作在衢州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重视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制止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现就执法监察、信访等工作总结如下:
一、土地执法监察情况
(一)、抓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制观念。法制意识淡薄是国土资源违法的认识根源,法制意识的高低决定违法的数量,法制意识的提高,可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为此,今年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工作在去年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视总局等六部门组织的全国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江山实际,重点抓好“625”土地日和6月份全省土地宣传月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今年宣传教育的实际,我局着重从抓巩固去年培训教育成果出发,以编制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为抓手,向乡镇(街道)领导、企业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及《江山市保稳促调政策汇编》手册1000余本,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率。
(二)、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构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预防体系。根据去年制订的国土部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基础上,对国土资源
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印发了《江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考核办法》(江土资〔〕7号),要求国土资源所对辖区经常性地开展动态巡查,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对辖区内重点地区和重点村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今年来,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共组织动态巡查240次,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03起,制止103起,涉及土地面积42.22亩,其中强制拆除74起,面积19.63亩,有效地遏制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体系建设。目前,全市312个行政村已配备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312个。
(三)、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规范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处制度,印发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集体会审办法》(江土资〔〕43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罚款裁量细则》(江土资〔〕44号)。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件,收缴罚没款3.06万元,拆除建筑物1138平方米,没收建筑物面积2922平方米,收回土地1.1公顷,其中耕地0.82公顷。另外,通过非立案处理土地违法行为罚款25.36万元,建筑物没收作价款37.27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33.38万元。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土地违法案件2起,以案说法,震慑违法用地行为。
(四)、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迎接省厅卫片检查。
针对土地星遥感执法检查的实际情况,今年4月中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各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江政发[]36号),在全市范围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执法监察联动机制,努力扭转土地违法案件多发态势,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四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浙土资办〔〕112号)及10月15日省厅在杭州市淳安县组织召开全省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市政府领导在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将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摆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时印发了《江山市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172号),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由市监察局、发改局、规建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局、农业局、交通局、财政局、等20个成员单位和19个乡镇(街道)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局内部也成立了以局领导和监察大队、地籍科、规划科、利用科等科室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对开展该项工作进行分工,明确职责。10月下旬,我局召开了工作班子成员和国土所长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会上,局领导布置了有关任务及进度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抽调精兵强将按时完成执法检查工作。在抓该项工作中,我局干部职工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历时一个月,对监测图斑逐个进行核对,实事求是地填写《外业调查表》,在完成外业调查的基础上,相
关科室密切配合,完成《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等表格。
这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共发现违法用地23宗,总面积163.1亩,其中耕地30.6亩,占违法总面积18.8%。23宗违法用地中农村建设违法用地15宗,面积116.7亩,面积数占总违法面积71.6%;城市建设违法用地2宗,面积11.8亩,面积数占总违法面积7.2%;国家重点建设违法用地6宗,面积34.6亩,面积数占总违法面积的21.2%。对以上违法用地,我局已在整改和立案查处。
(五)、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管长效机制。
为有效防止土地违法现象的发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把违法用地控制列入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另一方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积极构建预防土地违法综合防控体系。我市针对本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土地的通知》(江政办发〔〕63号),进一步明确乡镇为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主体,加强对种植、养殖业和竹木加工产业用地的管理,引导其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国土资源局牵头联合监察局、规建局、供电局、工商局、市人民银行共同出台《关于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制止建设项目违法用地的实施意见》(江土资〔〕58号),各部门依据本部门的职责,共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根据共管机制的规定,我局对巡查中发现及乡镇政府上报的违法用地除及时组织制止外,还致函各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共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规范用地,从实践效果看,成效明显。
二、信访工作情况
作为土地信访工作,如何共同抓好信访调处,稳定群众情绪,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以前,我局的土地信访工作主要是以局监察、信访室调处、化解、报结为主的“单打一”管理模式,从而导致了信访工作人员压力大,被动做信访工作的局面。针对该状况,我局组织人员到省玉环市取经,参照玉环模式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江土资[]56号),明确了办理信访的程序及奖惩措施等。以来,我局的信访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案,责任科室经办包调处、化解的信访工作模式,形成了齐抓共管,人人做信访的“大信访”格局,并加大了信访责任制的落实。同时,针对各时期信访的特点,着力做好信访各项工作,主要做好二项工作:一是做好面上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建立了《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制度》(江土资〔〕20号)、《深化落实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信访维稳工作水平与实效》(江土资〔〕5号)、《信访积分排名情况通报制度》(江土资〔〕35号)等一系列制度。今年来,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246件,其中来信196件,去省75件,衢州17件,其中重复信62件,自收信42件;来访50件,单个访43人次,集体访7批61人次,无进京上访,信访报结率为100%。从今年信访量可以看出,当前,我市涉土信访量居高不下,集体信访,越级信访,重复信访还时有发生,信访形势比较严峻,我市在省厅信访排名中还处于30多位,尽管我市信访总量不容乐观,但我局坚持不解地长抓该项工作,有信心有能力做好信访
化解和稳定工作。二是重点信访制度的建立和制订工作措施。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通知》(浙土资办〔〕58号)要求,我局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印发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江土资〔〕61号),今年以来,共排查出14件重点矛盾纠纷积案问题,针对该问题,我局逐一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一件信访件、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实行领导包案,抽调业务骨干进行认真调处,做到信访事实查清,调处信访耐心,法规政策讲明,以人为本动情,解决问题合理,群众情绪稳定,力争化解矛盾。全年我局排查出的14件重点矛盾纠纷已得到化解。
三、存在的问题
1、长期以来,乡镇国土员分散管理的模式对土地执法监察形成极大的弊端,土地执法动态巡查落实还不够到位,对土地违法发现不及时,制止形不成合力,增加了土地违法查处的难度。
2、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的素质还有待加强,理论业务水平能力总体还不够高,初信初访的调处、化解能力还不够强,不能有效的做好息信息访工作,从而引起重复信访量的增加。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1、抓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实施“五、五”普法。利用6月份土地宣传月之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展市及局领导讲话、电视广播推广、今日江山开展知识竞
赛、开展图片巡回宣传、百场电影下乡进村等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2、抓部门、乡镇、村三级联合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71号和我局等六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江土资[]58号文有关规定,与监察、规划、建设、电力、银行、工商等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共同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完善执法管理体制,委托乡镇执法,实行利益倾斜和问责制度,加强和全面落实巡查工作责任制,加大重点区域和节假日巡查力度,按巡查责任制指导和督查乡镇、村开展常态巡查工作。充分发挥和落实村级协管员的基础作用。力争土地违法发现率达100%、制止率90%、拆除率85%。
3、抓违法用地排查整治工作。对乡镇上报、信访举报、巡查发现的各种违法用地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拟订具体整治方案和措施,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的限期整改到位,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立案查处。力争当年新发现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率达100%,查处率达95%以上。
4、抓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力度调处涉土信访,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初信初访调解,努力减少重信重访。信访总量力争比上年下降5%,国土资源“三访”量比上年下降5%以上;信访按时办结效率达95%以上,其中部、省、市领导批办信访件报结率达到100%;信访复查复核量在全年信访量的4%以内,复查复核撤销率在8%以内。
5、抓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普及工作。今年,我局分别在我市淤
头镇永兴坞村和凤林镇凤里村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看,效果良好,强化了村级国土资源管理责任意识,保护耕地意识。明年,我们将通过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普及土地执法模范村工作,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环境,构建土地执法机制,促进乡镇、村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严格土地管理职能的全面履行。
6、加强国土资源监察中队建设切实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目前,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此举将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促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组织、有效开展巡查工作,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职责。《规范》规定了国土资源管理所是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负直接责任,巡查应及时发现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六类违法行为。巡查内容及时录入巡查信息系统。巡查按照巡查准备、实地巡查、发现违法、现场处置、巡查信息记录的程序进行。《规范》要求,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要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将巡查工作所需经费及巡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巡查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根据巡查工作需要配备专用的装备器材。《规范》还规定了巡查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因未按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巡查工作计划等规定进行巡查;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法行为;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报告不及时;填写巡查台账或录入信息弄虚作假,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追责。根据《规范》中所提出的要求,我们认为,如果不加强国土资源监察
中队建设,切实履行执法监察职能,将必然完不成《规范》中的工作要求,将必然受到追责。因此,加强国土资源监察中队建设势在必行。为有效地开展该项工作,我们结合贺村国土所(中队)管辖区域广、竹木产业、养殖业违法用地较为集中的特点,拟在贺村监察中队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各国土资源监察中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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