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镇考核评分办法1
嘉兴市美丽乡村先进镇建设要求
及市本级考核评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村庄整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的意见》(嘉委办[201*]19号)精神,为强化导向引领作用,规范美丽乡村先进镇建设考评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严格程序、统一标准、规范操作,促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快速、健康、有序实施,确保到201*年全市有60%以上的镇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
二、基本要求
申报美丽乡村先进镇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科学规划布局美。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进一步优化“1+X”村镇布局,科学编制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整治农村闲置住宅、废弃住宅、私搭乱建住宅。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深入实施农村电气化、信息化等工程建设,使新市镇社区和城乡一体新社区(中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口集聚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动力明显增强,
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基本建成并经县级考核验收通过2个以上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中心村)。建设或保护1个以上特色生态文化村(自然村)。
2、村容整洁环境美。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多内容联合整治、城乡联动、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镇域总体生态环境整治规划,细化建设标准,拓展整治内涵,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加大镇域范围内多项目的集中连片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整治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等区域,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中心镇区环境整洁,道路无破损,商业经营秩序好、无乱设摊现象。镇域内绿化水平提高,形成镇区道路景观林、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镇域绿化格局。申报当年,镇域范围内林木覆盖率达到25%以上,市级绿化示范村2个以上。全面建立村级综合保洁机制,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道路、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收集、污水治理等工作措施完善到位,多项目村庄保洁的集成效应充分显现,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理念深入人心,农村环境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道路、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开展有偿保洁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达到60%以上。
3、创业增收生活美。按照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建设的要求,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大力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商品有机肥使用量达到4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
积达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镇域范围内有两个以上县级粮食生产功能示范区或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创建省级“农家乐”示范点1个以上。当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市水平。全面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多帮一”结对帮扶制度,增强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奔小康的能力。
4、乡风文明身心美。按照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的要求,加强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教育,积极引导村民追求科学、文明、健康、低碳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构建和谐的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开辟生态文明橱窗等阵地,运用村级文化教育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生态消费、理性消费。有生态文化活动的档案记录,村民对生态环境的认知度和满意度高。深入开展文明村、民主法治村等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三、市本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镇的考核评分(一)申报和考核验收程序
1、申报审核。南湖区、秀洲区每年对照创建要求和考核标准向市里申报1-2个镇,创建对象除201*年外,其它年度均应在3月底前报经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2、考核验收。每年6月上旬,区级对创建美丽乡村先进的镇进行初验,对符合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镇,由区美丽乡村建设领
导小组正式行文向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上报推荐。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审核,于6月下旬组织现场考核验收。
(二)上报材料要求
创建美丽乡村先进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区:申请报告、考核计分表、验收情况总结。区、镇投入资金情况。
2、镇:考核指标现状表、创建美丽乡村先进工作总结、镇、村两级资金投入情况,美丽乡村建设前后的对比示意图(照片)及说明资料。
(三)计分与奖励办法
总分为单项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美丽乡村先进镇得分应在85分以上,85-89为合格,90-95分为良好,96分以上为优秀。对通过考核验收的美丽乡村先进镇,按市财政局、市农办(嘉财农[274]号)文件规定,最低奖励100万元,最高奖励300万元,并分别按考核得分、人口规模(含新居民)、区域范围综合考虑奖励额度。
四、附则
1、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办法中的美丽乡村先进镇建设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美丽乡村先进镇的考核评价工作,并参照市本级奖励办法,对验收合格的美丽乡村先进镇进行表彰奖励。
2、在创建年度中如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严重影响经济秩序案件、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本办法由嘉兴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嘉兴市本级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镇考核指标及计分办
法2、嘉兴市本级美丽乡村创建先进镇申报表
扩展阅读:美丽乡村考核评价办法
美丽乡村考核评价办法
一、基层组织建设。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村级班子结构优化,村级组织健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双带双创”比例达到85%以上,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当年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得3分。如班子成员中当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不得分,其余酌情扣分。
二、村庄规划。指村庄建设规划及“美丽乡村”专项建设规划情况。
(1)村庄建设规划做到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得1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根据村庄建设规划,对中心居住点美丽乡村创建环境提升设计方案和节点、亮点等工程的设计,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村庄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居住建筑用地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得2分;每发现一户农房新建项目占地超标或没有落实建新拆旧规定的扣1分,直至不得分。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年度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及其它收入发展情况。总分4分。
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指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完成村域内“农村道路网化工程”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完成沼气、太阳能、厕所改造,分别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五、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指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便民服务等发展状况。总分5分。
建有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村民活动室、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广场、标准村级卫生室、保障救助服务站、村务公开栏、法制科普栏等。
六、农民社会保障。指农民享受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保障情况。总分3分。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指本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占全村应参加总人数的比率达100%,得2分。
(2)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参保人数占可参保人数达到90%以上得1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不得分。
七、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农民创业。指本村特色优势产
业发展及农民创业情况。总分为4分。
(1)全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面积占农业经营总面积的比例。
(2)全村规模经营种养户及在二、三产业创业的户数八、村庄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
(1)道路硬化。通村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得3分。道路不符合硬化建设标准或硬化比例不足视情扣分。
(2)村庄亮化。村庄主干道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100%,且维护到位、使用正常的,得2分,路灯安装量不足、损坏不及时维护则酌情扣分。
(3)村庄绿化。指村内道路硬化及村庄亮化情况。总分为5分。村内主要道路实现全绿化,农宅之间有绿化带,村庄绿化树种丰富、乔灌草合理搭配、有特色,得3分,达不到上述要求者视情扣分。
(4)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按照村庄建设规划、村庄人口分布和自然村落布局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清运工具,且各类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箱、桶内垃圾不外溢,得2分,配置不合理或管护不到位的酌情扣分;垃圾收集处理。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并实现区域集中处理,村域内无成堆垃圾,路边无明显垃圾,绿化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无垃圾的,得2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九、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指彻底消灭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村内公共场所建有公共厕所,各农户家庭的卫生厕所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情况。总分5分。
十、村庄长效管理机制。指行政村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情况。行政村合理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园林绿化养护人员、公共设施维护人员,并明确各类人员管理维护区域、责任的得2分,人员配备不合理或责任不明确的视情扣分。
十一、农村文化建设。指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情况。总分为4分。
(1)文体设施建设。建有老年及青少年活动室(面积较宽裕、设施配套的球类练习室或其他活动室),得1分。建有标准篮球场等室外公共体育活动场地,得1分。建有乡村文化舞台,得1分。否则不得分。
(2)积极组建文体活动团队,经常性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建立美丽乡村宣传一条街,设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得2分。
十二、计划生育达标率。指新生人口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比率。达到100%要求的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十三、学前教育情况。指学前三年教育情况,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含95%)以上得2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不得分。
十四、庭院绿化美化。指农户积极对住宅小环境进行绿化美化的情况。总分为3分。
(1)庭院绿化。行政村通过培育庭院绿化示范户、免费(优惠)供应庭院绿化苗木、指导农户开展庭院绿化种植养护、开展庭院绿化户评比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户庭院绿化开展,有庭院绿化空间(指围墙内)的农户80%以上积极开展庭院绿化且效果明显的,得2分,比例每降低十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不得分。
(2)杂物清理整理。农户家庭积极对廊前、庭院、房前屋后、墙体周匝杂物进行整理清理,保持农户小环境与村庄公共环境空间协调合拍的,得1分,每发现一户农户杂物乱堆乱放的,扣0.2分,直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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