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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年物价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10:25:38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1*年物价工作总结

201*年物价工作总结

201*年,**县物价局根据省、市价格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县委、县政府“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县”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调控监管,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稳定企业减负价费政策,健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价格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一、坚决贯彻调控措施,积极应对市场波动

今年以来,受全国物价上涨过快的大环境影响,我县市场主要商品价格,尤其是农副产品价格,显现出上扬的走势,我们紧紧抓住“米袋子”、“菜蓝子”等群众关心和十分敏感的物价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对策及建议,为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

1、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我们在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体稳定上,一方面,加强价格监测,准确提供信息。根据我县民用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涨幅和实际供需状况,实施了价格监测月报、旬报和日报制度,监测品种多达200余种。今年以来,我局共完成报表439份,数据近1201*笔,价格动态分析24期;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及时预警预报。我们组织专人加强了对市场供应、商品库存等情况的调查,健全了市场巡视、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制度,形成了发现问题早、报告情况快、趋势判断准的预测预警机制,为防止价格突发性上涨提供有力保障。

2、开展民生价格公示。我局创新价格监测工作思路,启动了“晒价”工程。从价格工作和市场消费实际出发,合理选择18个价格监测网点,选择与消费者密切程度高的粮油、肉禽蛋、水产、蔬菜、水果等五大类50个品种作为监测商品。我们将价格数据进行对比核实、汇总分析后,每周通过**县报、**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时公布,让消费者了解当前市场商品的价格状况,引导他们合理消费。

3、加快平价商店建设。我局把平价商店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来抓,现阶段已建立6家平价商店。平价商店的建成,不但让广大市民每天都能购买到低于市场平均价15%以上、质量上乘的农副产品,而且有效地激活了市场,稳定了物价。我局将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步伐,力争通过2至3年努力,基本形成覆盖全县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二、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积极履行服务职能

今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工作,积极履行价格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1、帮助企事业和居民化解价格矛盾。一是调整热力价格。组织人员对我县供热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并组织热力上下游企业代表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了热力价格调整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将热力价格由原来的180元/吨调整至210元/吨,缓解了煤炭价格增长对热电企业的压力。二是化解出租车客运价格矛盾。随着国家成品油价格的逐步上调,出租车客运成本大幅增加,在召开客运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仔细测算,报县政府同意,起租价由原来的2元/2公里调整为3元/2公里;车公里租价2公里外由现行的1元车公里调整为1.3元车公里;每车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有效缓解了出租车营运成本压力,驾驶员收益有了一定的提高。

2、切实做好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我们制定了《**县新建普通住宅商品房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的实施办法》,对新建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实行价格备案,今年以来,已审核备案了德信九龙城、金地御园、正阳水岸城邦二期、香江花园、汤沐二期等5家房地产销售价格,备案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执行“一价清”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合同成交价格之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在普通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时追加普通商品住房价格。

3、加强收费行为管理。从审验收费许可证入手,整顿规范收费项目,对全县300余家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严格审验,年审面达100%。在审验中,我们坚持做到审验与检查相结合、审验与处罚相结合、审验与规范相结合,通过审验纠正规范8个收费单位。在管理上,做到登记注册、定期记载、认真调研,使我县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4、开展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农产品成本调查中,从选点入手,合理确定调查户,将调查任务分解到户,在全县设立了9个调查点36个调查户,制定了《农调户成本原始资料登记考核办法》,上报200条农产品价格信息,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5、切实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今年,我局积极拓展价格认证新领域,与县地税局联手,制定《**县涉税财产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税二手房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2230件,标的总金额6.3亿元。其中涉税价格认定848件,标的额1.8亿元;刑事案件191件,标的额371.53万元;民事案件8件,标的额2516.35万元;道路交通事故车损案件36件,标的额44.85万元;价格认证49件,标的额2.6亿元;附属物评估1050户。

三、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营造有利价格环境

我局不断创新价格监管方式,优化经济建设软环境,进一步维护了市场价格稳定,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1-10月份我县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0余件,实行经济制裁139.48万元。

1、加强应急价格监管。自201*年3月17日,我局发现盐价大幅上涨后,立即召开全局职工大会,抽调各科室工作人员89人,组织11个检查组,由分管局长带队,对辖区内各大超市、集贸市场及销售食盐的个体工商户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共检查城区及各镇大型超市、农贸市场45个,个体工商户850余户,对城区万家乐超市和安国世纪华联超市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5倍的罚款,共计13600元。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让广大市民了解情况,消除恐慌心理,确保全县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加大节日市场巡查。围绕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开展价格监管,先后共出动1100余人次,对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的主副食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检查,处理了10多起明码标价不规范及标价与促销广告带有价格欺诈成份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的基本稳定。

4、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为巩固“清费、减负、治乱”工作成果,检查分局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涉企收费、银行收费等8项价格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件,实行经济制裁123.5万元,进一步规范价费行为,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秩序。

5、认真受理“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处理效能,举报中心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建立了应急值守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更做到在第一时间对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极大提高了价格举报案件处理的时效性。今年以来,接到举报咨询230件,查处违法案件15件,清退消费者1875元,罚款1000元。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力。

四、狠抓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部门形象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我局在对以往各项制度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县物价局勤政廉政、政治业务学习、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车辆管理等25项内部管理制度。还制定了201*年度目标考核、政务信息考核等5项考核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了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开展职工政治业务素质培训。为进一步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工作局面,我们利用201*年2月15-18日4天的时间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活动。我们采取“请进来,现场教”的方法,邀请检察院、纪检委、法制办、新闻中心的业务骨干前来讲课。主要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依法行政以及如何提高新闻上稿率等课题进行讲解,使全局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与分管领导、股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各股室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为全局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内部简报、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价格政策、物价工作、调研成果。编发《**县价格简报》10期,在各类报刊发表价格新闻稿件56篇,《中国价格监督检查》1篇、《江苏经济报》6篇,《徐州日报》1篇,各级价格部门内部简报27篇。扩大了物价部门社会影响,展示了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201*年全县价格工作计划

201*年,**县物价局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治、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着力助推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服务民生改善,为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龙城水乡新**县”营造有利价格环境。

(一)认真落实物价调控目标。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将调控目标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各项价格调控监管政策,增强价格调控能力。

(二)努力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在做好日常价格监测的基础上,密切关注粮食、农资等重要商品的价格走势变化,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及时掌握分析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立即启动价格异动应急工作预案,确保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干预有效。

(三)积极稳妥制定价格调整方案。认真执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在制定和调整价格方案、疏导价格矛盾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四)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建立成本监审集体审议制度,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

(五)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全县城区的平价商店网络,规范引导,加强对平价商店的服务和价格监管,真正实现让利于民。

(六)继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行为,严格规范“一费制’’以外的各项服务性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等。监督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有关免费政策落实情况,完善职业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七)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要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整顿规范农贸市场与超市收费,清理重要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深入开展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修建道路、水利设施维护、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收费的专项治理。

(八)强化民生价格和收费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入学、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相关工作。

(九)加大价格检查的力度。组织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粮食价格检查,开展涉企收费、房地产价格、交通收费等检查,做好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认真开展价格诚信建设。一是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制度。二是深入开展价格诚信优秀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三是建立并逐步完善价格诚信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价格提醒、告诫、谴责等方式,预防经营者价格违法,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

(十一)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不断拓宽价格认证的服务领域,及时做好二手房价值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价格信息数据库,为做好**县二手房交易应税价格认定和存量房统计提供有力的价格数据。继续服务好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认真做好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的认证工作,并且努力拓展新城区、开发区、镇区的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价值的价格认证。

(十二)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要围绕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舆论宣传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引导市场消费需求;宣传执行价格政策的先进典型,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树立物价部门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价格法制意识,让广大群众充分运用价格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和省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和法制观念,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扩展阅读:201*年物价工作半年总结(1)

古蔺县物价局

20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孙主任,各位副主任,同志们:

今年上半年,我县物价工作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物价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物价职能,发挥政府价格杠杆作用,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最好、最快发展营造了稳定的价格和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价格调控,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国家、省、市物价部门总体要求,我局狠抓各项调控措施的落实,努力维护了我县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一)抓好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按照县三定方案,我局增设价格监测股,并成立了8个监测站,密切关注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商品价格走势,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形势的分析和预测,畅通信息渠道,严格执行监测报告制度,落实专人实行周报制度。上半年形成价格监测报表41期,其中主要农副产品监测报表19期,农资报表14期,生猪、玉米报表8期,综合分析报告3期,及时为县委、

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了基础性的决策依据。

(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半年共组织大型宣传5次,出动宣传车10余辆次,巡回乡(镇)22个、场镇35个,超市15个,悬挂横幅标语19条,办物价专栏板报4期,编写印发物价工作动态38期,印发宣传资料2400多份,解答群众价格政策咨询800多人次,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客观看待市场价格变化,消除群众的涨价心理预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商品价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项价费政策,上半年在认真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国家政策出台了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理顺了气价矛盾。认真贯彻、落实涉农价费政策和各项民生补贴政策,重点对农村水电、教育、医疗、农资等价格和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监管。严把价费出台关口。

二强化收费管理,优化价费环境。

(一)认真组织开展201*年度收费年审工作。以“清费、治乱、减负”为出发点,采取集中审验和上门服务的方式,对全县应审单位201*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审验,审验率100%。全县共审《收费许可证》270本,其中行政事业性144本,经营服务性126本。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9,111.0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7,068.00万元,降幅43.69%。其中行政性收费6,804.00万元,较上年减少7,882.00万元,

降幅51.7%,事业性收费2,307.0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14.00万元,增幅10.23%。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达1,0377.0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909.00万元,增幅9.61%。

(二)加强了收费的日常监督管理。按政策规定结构性调整了我县白蚁防治收费标准,制定了黄荆景区旅游观光车票价标准,审批了各项行政事业性单位的短期培训班临时收费项目6个。积极参与县上医疗改革工作,出台了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标准文件,并对县内6家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的收费执行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提出了收费整改意见,规范了民营医疗机构的收费行为。

三关注民生价格,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以落实国家价格宏观调控政策,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查处案件与事前预防相结合,规范价格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价格违法行为。

(一)加大价格检查力度。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农资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房地产市场、食盐价格、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和客运票价、成品油综合专项整治工作,半年共检查单位58个,查处违法案件11件,实现经济制裁21.39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2.48万元,罚款3.15万元,清退5.74万元。同时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开展了节日市场的价格巡

查和明码标价专项检查,通过严查价格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了价格和收费行为。

(二)畅通诉求渠道。严格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价格咨询和举报电话186人次,其中处理回复咨询169件,回复率91%,满意率100%,举报案件17件,处理回复17件,办理率100%、满意率100%,积极化解了价格矛盾,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优化价格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围绕打造服务型机关的目标,积极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着力构建矛盾疏导、政策指导、信息引导三位一体的价格服务机制。

(一)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按照《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先后开展了县内公交票价定期成本监审、古蔺成龙武校的学费、住宿费成本监审审核,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政府定价提供了可靠的价格和成本依据。

(二)以促进社会稳定为中心,着力加强了价格鉴证和认证工作,切实化解因价格引发的社会矛盾。截至目前,共受理并办结各类价格鉴证案件60件,其中刑事案件37件,涉案金额29.80万元,行政案件12件,涉案金额39.40万元,价格认证案件8件,涉案金额56.00万元,县政府临时

交办价格认证事项1件,清理西区凤凰城、酒街、度假小镇等建筑物价值24,386.3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价格认证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五多错并举,努力稳控物价过快上涨。

一是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发展粮食生产,落实种子补贴政策,为稳控物价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配合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到位,弱群基本生活价格得到了保障。三是配合经商部门搞好物资储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四是配合畜牧部门夯实畜牧业基地建设,为提供充足货源促进了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五是价格监测预警力度加大。完成价格监测报表32期,形成市场价格监测动态分析8期,为领导决策和价格监管提供了准确依据。六是积极应对价格异动有效。3月,成功快速处置突发食盐抢购事件;4月稳妥补调城区天然气价格,确保调价期间社会稳定。七是价格监督检查打击震慑明显。相关单位形成组合拳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半年检查单位54个,发出提醒告诫函近3000份,查处违法案件11件,受理咨询举报案件4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有效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价格基本稳定。八是严把价费出台关口。除国家出台调价政策外,半年没有出台调价文件。

六加强机关建设,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以“内强素质、打造

和谐机关,外树形象、促进和谐”为目标,切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物价队伍。

(一)抓学习,提素质。以强化学习为主题,继续搞好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将物价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整理编印成册,采取会前集中学法、自学与培训相结合等学习方法加强了党的理论和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形成了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4篇,其中2篇被县委《决策参考》采用,2篇被《四川物价》刊载,4篇被市物价局挂网采用,同时县委、政府“两办”下达的信息任务已完成80%。

(二)建机制,促廉洁。全面清理规范了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事项、单位职能、办事流程、工作信息实行网上公开,完善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价费审批、案件查处、政务公开等制度。特别是党风廉政以及反腐败框架建设和纠风工作更加深入扎实,继续巩固“三化”成果,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半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在履职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树立了良好的物价干部队伍形象。

(三)重督查,抓落实。为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局领导牵头,由办公室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平衡发展,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务实开展帮扶工作。根据县委、政府关于“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扶”工作的要求,我局先后多次深入永乐镇杨柳村着力开展帮扶工作。特别是旱灾期间,我局出资3500元解决特困户生活,组织生活用水20多方和矿泉水10件,有效缓解了170多户650人饮水困难的燃眉之急。同时,选派工作组入驻该村,做到抗旱与帮扶两手抓。目前,杨柳村民情绪稳定,社会秩序良好,帮扶工作扎实有序。

半年来,全体物价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全面完成半年目标任务,价格认证、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测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保持全县价格总体水平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省、市、县领导的认可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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