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酉阳县医疗司法鉴定工作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我县司法鉴定机构的现状
酉阳自治县法医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1*年,现有人员5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修订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县法医司法鉴定所按照决定要求正式改制,于201*年10月与司法行政机关脱钩,更名为“重庆市酉阳司法鉴定所”,注册资金30万元,机构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中介机构。从201*年至今,共办理鉴定案件620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620件,采信620件,采信率达100%,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我县司法鉴定工作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各部门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认识不一致使决定贯彻不到位。我国现有司法鉴定机构除司法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外,还存在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在前述鉴定机构中既有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年审的鉴定机构,也有未经年审而不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尽管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根据侦察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该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鉴定的情况时有发生,令当事人无法识别,给申请鉴定带来极大困难。
二是配套制度不完善给司法鉴定管理增加了难度。司法鉴定执业监管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对司法鉴定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影响明显。在司法鉴定管理管理实践中,由于缺乏处罚的法律依据,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违规执业行为只能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行政手段处理,难以达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规范执业的效果。
三是鉴定人队伍后备力量严重匮乏,影响司法鉴定行业发展。我县司法鉴定机构现有人员4人,最年轻的鉴定人都已经40多岁,真正挑大梁的鉴定人都是从政法执法部门退休的老法医,他们虽然在工作作风和案件鉴定质量上都无可挑剔,但毕竟年龄太大,难免力不从心,而近几年没有新鲜血液补充,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鉴定人的门槛设较高,需要法医学方面的专业人才;二是因为我县经济发展较慢,收入较低,不能吸引人才。
四是司法鉴定基础设施较差,仪器落后。决定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具有在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所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201*年9月司法部印发了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标准。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采用国际标准评审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条件,需要大量的投入,从准备、申报到评审,一般需要经过8个月到2年的时间。据了解,重庆市除主城区的鉴定机构外,其他区县的鉴定机构(包括我县在内)都无法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大多鉴定机构办公室无非是两张办公桌,一台电脑,
一个观片器、听诊器、打点锤等,与司法部仪器设备基本配标准的要求相去甚远。
五是鉴定人出庭率不高,影响司法鉴定质量。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鉴定人出庭制度的确立,用庭审程序解决当事人双方对鉴定意见的疑虑和法官对鉴定意见的采信。但从我县实践来看,鉴定人的出庭作证率还不理想。据了解,从201*年决定实施开始至今,鉴定人出庭数仅有1次,鉴定人出庭率不高主要原因是法官不熟悉鉴定技术,对鉴定意见存在依赖原来法医审核意见心理,不善于运用法庭质证程序采信鉴定意见。
二、几点建议
(一)、部门联动,加强协调。一是政法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政法部门要站在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中发201*21号)、贯彻决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共同推进这项改革。二是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等鉴定使用部门监管协作和信息反馈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法院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及时将司法鉴定工作存在问题的相关信息反馈给司法行政部门,有利于司法行政部门有效地做好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要对决定和两办法进行认真学习、领会、正确把握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大众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贯彻落实决
定的良好氛围,让决定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深入群众。
(三)、加强鉴定人队伍建设,为鉴定事业提供人才支持。一是需要更多的职业水准高、业务能力强的医师进入司法鉴定行业,发挥其技术专长;二是促使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从兼职逐步走向专职,减少兼职所带来的一系列的弊端,适当提高他们的劳动报酬,调动其积极性,使他们一心一意投入到司法鉴定工作中,以更优质的服务取得社会的认可;三是要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司法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科学实证活动,鉴定人业务素质决定了鉴定质量,也决定鉴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为此,必须加强对鉴定人教育培训;四是要加强鉴定机构负责人管理。鉴定机构负责人承担着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职责和对外业务工作,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鉴定机构发展和社会形象。为此,要把对鉴定机构负责人管理作为加强鉴定人队伍建设的工作重心。
(四)、加强监管,规范司法鉴定行为。一是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好准入关。建立可供公开查询的鉴定机构资质等级和鉴定人诚信档案,树立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要重视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加强对鉴定人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三是成立司法鉴定专业协会,通过协会加强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自律,充分发挥专业协会在鉴定技术上的强势作用,对鉴定专业性问题进行研究,提高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杜绝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等技术违规行为的发生。
扩展阅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思路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思路
西华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电学院代伟邮编:637002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劳动事业发展提出的重要任务。在工作实践中,由于鉴定对象的差别和生产技术的不断更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遇道了很多矛盾和问题。因此,如何正确的认识和解决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就成为作好鉴定工作的关键。
一、当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职业技能鉴定中,鉴定工作技术基础建设滞后、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管理机构与实施机构的协调配合需加强,条块结合的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经费来源还缺乏切实的保证,特别是鉴定工作的广度、力度不够,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和发挥等一系列问题,有待抓紧研究和解决。
㈠鉴定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随意性状况
一是没有严格执行劳动保障部制定的有关标准,一些鉴定所(站)场地设施达不到国家归定的设置标准,部分考评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考评人员任职条件;二是不按规定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有的提一次卷,多场考试重复使用,有的擅自修改试题;三是考务管理不规范,考评员未能执行回避、轮换制度,阅卷平分,证书核发等方面未完全按规程办理;四是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规划和建设已显示出失控现象,即在同一地区,同一工种所设置的鉴定所(站)相对过多,造成因能力过剩而吃不饱的状况,形成社会财富的闲置与浪费。
在处理鉴定数量和鉴定质量的关系问题上,出现了片面强调数量而轻视质量、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倾向。甚至以降低标准、提高通过率来提高自生的经济效益。这类做法严重违背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原则,极大地损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信度和社会权威。防止和避免随意性,保障职业鉴定质量,这是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者当前应该着重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㈡、题库不能满足需要
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职业技能鉴定施伊始,劳动部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中就明确提出:“统一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建立职业技能鉴定题库”。201*年,作为职业技能鉴定首批试点的50个工种国家题库建立并投入运行。然而在国家尚未开发职业(工种)试卷库的工种中命题不统一,出题范围、试题形式及难度系数等具体标准不一致,水平有高有低,使非题库工种鉴定尺度缺乏一致性。行业特有工种的工人考核主要处于人工出题阶段,试题不规范、不科学,影响考核质量,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使考核鉴定的质量受到很大的影响。
㈢、考评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考评员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具体操作者,考评员队伍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鉴定工作的质量。从目前考评员队伍的基本情况看,无论是在文化技术水平上,还是在人员的分布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结构不合理问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考评员,在考评员队伍总数中所占比例不足50%。餐饮服务行业的考评员中,部分人员文化技术水平偏低,一些职业(工种)的考评员人数有的过多,有的又太少。在实际工作中,有部分考评员存在着素质不高、工作不力、考评不严等问题,人为因素占了很大的比例。
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应与培训单位脱钩
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建在各工矿企业、学校的培训单位。这种
一做法减少了资金投入,却使职业技能鉴定单位与培训方融为一体。这就使所谓的第三方认证缺乏实质上的独立性,难以真正实现考培分离,不利于提高人才资源质量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二、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本思路
㈠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宣传力度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中劳动管理和职业技能开发的新制度,不仅关系到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的利益。如果宣传不到位,群众不理解,就会影响职业技能鉴定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特别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从上到下都有一种错误认识:企业的工人由企业自行考核、发证,自行兑现工资,
搞什么职业技能鉴定没有必要。所以必须重视对社会的宣传,要重点宣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评价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就业、加强企业劳动管理、激励职工提高素质方面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全社会的理解和认同。
㈡题库开发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保障。
首先,职业分类及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范围是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开展技能鉴定的依据。因此,应做好与鉴定工作相关的职业分类、标准、规范和教材等配套的基础工作,尽快健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培训、考核鉴定及劳动管理需要的职业标准体系,实行标准、规范、教材、题库一条龙运作。
其次,在鉴定各环节中,鉴定命题是技术含量高,对鉴定质量和鉴定威信影响最大的重要一环。命题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鉴定考试在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等方面的质量水平。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开展鉴定的重要技术保障。必须使用国家题库,统一鉴定命题,保证鉴定质量和社会权威,否则,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就不可能真正做到系统化、科学化。只有在全国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中央、行业、地方共同开发,最终形成由国家总库、行业分库和地方分库组成的、能够覆盖所有职业技能鉴定职业的国家题库网络,职业技能鉴定才有社会化管理可言。同时,职业技能鉴定具有职业导向内容体系特点。其鉴定内容取决于职业标准和职业需要,反过来又影响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朝适应实际需要的方向发展,对实行素质教育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三)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体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的基础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质量。职业技能鉴定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我国实行的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或行政条规的形式,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和授权的机构来实施的。这种非竞争性的国家证书制度,优点是鉴定的权威性高,推广效率高;但缺点也很明显,即由于缺乏竞争,很可能使鉴定和证书的质量的不到保证。质量打折扣。可见,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对于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推广至关重要,失去质量保证、失去权威性,鉴定和证书也就失去了生命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定要切实摆正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位置,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的原则。
全面加强鉴定工作程序和各个环节的规化管理,从鉴定队伍要专业化、考核条件要标准化、测评方式要科学化、考务组织要规范化、鉴定结果要真实可靠、证书管理要严格有序等六各方面构成鉴定质量体系的基本框架。从搞好考评员聘任制入手,进一步完善以考务工作监控技术管理、鉴定机构运行管理、鉴定技术保障工作管理为内容的管理机制,形成与社会管理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
二鉴定场地设施、考场设置的规范性既体现了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同时也为顺利的实施考评工作奠定了可靠的物质基础。鉴定所(站)应不断引进现代考核设备,改善考核条件,为鉴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有条件的工种应积极采用仿真技术进行测试,既保证了鉴定质量,又提高了鉴定效率。
(四)实行就业准入,建立激励机制
为促进“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体制的逐步形成,增强鉴定工作的主动性与吸引力。应加快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荐持证上岗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由于我国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长,有关制度和法规还不够健全,措施还不够得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还没有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有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执行得还不够严格。应加快制定和出台这方面的制度和法规,加大依法对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进行劳动监察工作得力度。加强境外就业劳务输出人员技术水平的认证管理,树立和维护资格证书权威,推动鉴定工作有一个新的发展。要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广大劳动者自觉自愿地参加鉴定。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内外部环境还不完善,企业内部的用工、分配制度已经放开的情况下,还没有一些过硬的办法措施激励广大职工参加鉴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参加比较积极,主要是鉴定与工资挂钩。因而,尽快将企业工人考核纳入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制,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建立与技术等级、技术职务相适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将考核、资格证书与工资晋级、生活福利等待遇联系起来。将鉴定工作列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在企业内部大力推行培训、考核鉴定与使用相结合并与待遇联系的激励机制,将资格证书与技能竞赛、上岗使用结合起来,激发职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为实现职工素质的整体提高作出贡献。
(五)加强考评员队伍管理,完善考评员聘任制
加强考评员队伍的管理是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培训、考核、聘任、使用相配套的考评员管理机制,是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关键环节。
首先,择优聘任上岗。要改变只要资格培训合格就聘任考评员的简单作法,围绕提高鉴定工作质量,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明确聘任原则、聘任期限以及聘任程序和方法等内容,使聘任制有章可循。对取得资格的考评员要实行择优、差额聘任,由鉴定部门与考评员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其次,合理组织调配,控制评判误差。鉴定部门要采用多种组织方式,对考评员进行合理调派。鉴定考评时应根据情况,采用不定期能换方式,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人员结够要合理,并具有代表性。通过建立双向约束机制,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现场考评是考评员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考评员的评分可与考评小组的集体意见相比较,实行误差控制。因为考评小组的集体意见被公认是衡量应试人员技能水平的标准,也是确定应试人员合格与否的法定依据。一旦发现考评员评分过宽或过严,出现极端数据时,要立即予以纠正,使评分误差降到允许的控制范围内。
第三,转变观念,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知识经济时代对传统的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同样也会给职业技能鉴定带来新的变化。一是思想观念要转变。知识经济时代的技术和产品是知识型的,是一种软产品,是不断创新、动态发展的。因此,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思想上,应该与之相适应,建立一套重知识创新、重知识应用、重知识复合的动态的技能考核思想,将其创新的程度、应用的能力、复合的程度进行量化,建立可测量的新的鉴定理论。二是以岗位作为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
三成熟和健全,随着企业人事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企业的生产组织不在以干部、工人的身份确定其岗位,而是以生产线上岗位应该具有的知识水准和技能水平来选择每一位从业者。这样就打破了工业经济下传统观念的“工人”和“技术员”的划分和界限,要求一线的操作者既是工程师,也是技师。三是新兴职业岗位走俏人才市场,技能将趋向多样化。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应将鉴定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转移到新兴产业、新兴岗位的职业技能鉴定的研究上来。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一项新事物,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这就需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者在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还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的进行探索和总结,逐步掌握各种矛盾的解决方法、从而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更好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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