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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11年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9 10:26:36 网站:公文素材库

仲裁11年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201*年

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规范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依法处理劳动争议。201*年上半年,我市积极落实“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维稳形势分析座谈会”的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积极应对当前企业劳动争议增多的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我市上半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对策报告如下:

一、201*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年1月5月30日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即“一市两县四区”共接待申诉1033件,其中不予受理178件,非立案调解115件,立案调查审理661件。立案案件中,涉及劳动者人数718人,集体争议6件,涉及劳动者人数69人;用人单位申诉52件,劳动者申诉609件;涉及经济标的2644.6万元。截止目前实际结案405件,时效内结案率达100%。其中调解178件,裁决171件,其他方式处理56件;单位胜诉39件,劳动者胜诉273件,双方部分胜诉93件。为双方当事

人追回追缴工资、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等劳动权益共计852.4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银川市及一市两县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思路明确,201*年继续贯彻落实“公正和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以“改革、发展、稳定”为工作原则,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为工作方针,以“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工作宗旨,以“制度完善、程序规范、调解为主、公正仲裁”为工作思路,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银川经济发展服务。

(二)领导重视。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充分认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为稳定一方社会,发展一方经济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充分体谅仲裁员工作的辛苦,理解仲裁工作的责任和难处,特别是银川市、贺兰县、永宁县、西夏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的一把手,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提升到与就业和社会保障两项工作同等的重要地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想方设法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兴庆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政府分管区长担任,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设定为政府直管工作。

(三)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各单位努力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并均能保证至少两名工作人员中心工作放在仲裁工作上。各县区率先将仲裁和监察的人员和机构分离,并

有两名仲裁员专职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各市、县、区努力提高仲裁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今年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通过内外培训,疑难重大案件的分析讨论和经常性的请示交流,有效地提高了仲裁人员的政策水平,努力塑造一支过硬队伍。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各单位都制定《办案规则》、《仲裁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规章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特色的制度和法律文书。为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提升劳动人事仲裁公信力打下了基础。

(五)办案质量全面提高。经过案件评查,各单位不断改进工作,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加强对县区市工作的指导,各单位的办案水平和质量都有很大的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终结后,都能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目录页码,装订成册,立卷归档,推动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上台阶。

(六)以调解为主,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的及时化解。由于各单位都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摸索和总结出适合基层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经验,对于大量事实清楚,违法情况明确,涉及经济标的小的劳动争议,尽力通过非立案调解的方式处理,为当事人节约仲裁成本,减轻仲裁工作量,问题和矛盾得到快速妥善处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快速增长,劳资矛盾更加尖锐。

201*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处理,面临的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纠纷在大量增多,在实施《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诸多方面的问题将进一步凸现出来。

(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制和处理机构设置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和有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工作的需要。当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为非实体性机构,没有经费来源,已影响和制约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数量严重不足,专业化、职业化程度较低,而且很不稳定,案多人少的问题非常突出。201*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因轮岗、借调补空编等原因引起的人员变更达到50%以上,有不少人员在刚进入业务熟悉期不久就离岗到新岗位工作,严重影响了仲裁员队伍的稳定。

(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没有工作经费、车辆,办案条件较差。仲裁庭设置不规范,场所简陋,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没有专门的开庭办案场所。

四、201*年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建议

(一)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继续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实体化建设。建议尽快成立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此基础上将一市、两县、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尽快组建成立起来。实现银川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统一规范。各级各

部门要十分重视设立专门的办案机构,补充足够的专职办案人员,保证专项的办案经费来源和独立的办案场所,积极推进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促进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的发展壮大。

(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一支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职业道德修养的仲裁员队伍,既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的重要保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是要走职业化、专业化的路子。

一是尽快充实仲裁员队伍。既要扩大专职仲裁员队伍,逐步增加专门编制解决专职仲裁员不足的问题;也要想方设法扩大兼职仲裁员队伍,提高兼职仲裁员办案参与率。

二是努力提高仲裁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三是研究改善仲裁员的待遇问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是个崇高的职业,也是一个工作任务繁重、专业化程度很高、素质要求严格的职业。我们不仅要靠事业吸引人才,同时也要靠适当的待遇吸引人才。

(三)全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在化解劳动纠纷工作中,具有手续简便、程序简单、方式灵活、成本低廉的特点,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在新的形势下,重视并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

调解工作,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成本、节约仲裁资源,有利于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实现双赢、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建设,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四)妥善处理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近几年,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集体上访甚至围堵政府、阻塞交通的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成为当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尽快探索建立维护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将群体性事件逐步纳入到依法、有序的劳动争议处理渠道来处理,是目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动纠纷十分重要的工作。

(五)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要树立“大劳动关系”的思想,进一步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建设的重心前移,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源头预防和争议调解工作。要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完善民主管理,切实发挥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

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扩展阅读:201*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珠法治组[201*]1号

珠海市201*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201*年,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主导下,在依法治省办指导下,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保障民生三大主题,大力推进以“公开、公平、公正”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开展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为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市委高度重视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一)用党代会的形式确立我市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了今后五年强化民主法治,建设法治珠海的目标。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党代会的报告为我市的法治建

设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向迈进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用市委全会的形式贯彻落实党的中心工作。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通过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未来十年我市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全面提高我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用市委常委会的形式部署依法治市工作。《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201*)》经省委十届八次全会通过后,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市依法治市办贯彻落实的专题汇报。201*年5月,向全市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对贯彻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快法治珠海建设做出部署。

(四)用指导意见的形式促进我市经济发展。201*年1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意见》深化了加快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加快建设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通过法制手段促进我市更好地借鉴港澳经验,打造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二、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全市法治建设工作

(一)创新立法机制,突出立法重点,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市委关于创新立法机制,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为横琴新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的决策,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领导小组牵头起草《横琴新区条例》,这在珠海的地方立法史上尚属首次。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国内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通过《横琴新区条例》。《条例》体现了大胆创新、锐意改革的精神。一是首创“三会”管理体制即设立横琴新区发展决策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形成高效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二是赋予横琴新区独立的“人、财、物”管理权。三是实行符合国际惯例的企业工商登记制度。四是打造与港澳法制互通互融的法治之区。

(二)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开展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紧紧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201*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社保基金使用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或逐步得到解决。开展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支持和督促政府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擦亮生态环境品牌。

(三)圆满完成我市各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一是调研先行,勇于改革。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就调整优化市八届人大代表结构等专题开展广泛深入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撰写的关于增加市八届人大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八届人大代表名额增至31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增至39名。中央、省委关于“两升一降两保证”的要求得到贯彻落实,同时,增加了横琴新区和科技、教育等类别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与结构得到进一步提高与优化。

二是上下协调、市区互动。本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做好市区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并报市委批准后执行,成立换届选举办公室,召开全市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及时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在推荐连任代表等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与各区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在推荐代表候选人等环节,市、区、镇三级人大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整个换届选举过程风清气正,实现了零违纪、零上访、零投诉的预期目标。

(四)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市办公机构的能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委提出建议,对依法治市办公室机构设置及运行机

制做出创新调整,加挂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的牌子,整合资源,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从机制上保障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有效开展,此举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省依法治省办的充分肯定。

三、市政府加强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一)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运作规程体系建设。201*年底,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运作规程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意见》,对市政府现行工作规则做了调整、完善和优化,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运作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效能型机关、服务型政府。

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20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十二五”期间珠海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办事机构、经费保障制度、考评体系四方面对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做出全面部署,从制度上为我市全面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应对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于“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的重要意义,并且从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部署,为我市全面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

机制奠定制度基础。

四是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201*年,市民政局推动出台《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出台《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民生的制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职能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受理窗口、官方微博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目前,我市已有市公安局等26个机关事业单位在新浪网等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开通了官方微博。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我市位居全国较大市和国务院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测评榜第五位,我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巩固大部制改革成果。我市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和权限,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通过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52%,依法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制度,促进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管执法效能。

201*年,市城管局起草《关于明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管辖主体的报告》并及时上报市政府,从制度上明确市区两级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及行政执法部门对案件的管辖范围,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内部体制,实现“市区两级”执法业务有机衔接,提高城管执法效能。

四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手段。市卫生局和市司法局共同推动成立“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其第三方调解组织所独具的优势,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促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五是探索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新体系。市民政局选择香洲区为试点,理顺街居关系,构建社会治理与服务新体系。将社区现行承担的工作划分为社区居委会依法完成、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完成、镇街职能部门依法完成、实行政府购买或委托管理四类,建立行政工作社区准入审批制度,减轻居委会行政负担,使居委会有序高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专心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居民依法自治有效衔接。

(三)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1*年,我市围绕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能力和水平的主题,从深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坚持执法资格准入制度、开展日常执法监督三方面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目前,市政府和各行

政执法部门均设立行政执法投诉电话和网络投诉专栏,指派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去年,市法制局直接办理的涉及行政执法投诉案件76件,信访案件36件,行政执法协调事务21件。

二是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设立24小时劳动保障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等多种途径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的执法督办力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审计局坚持为民审计的职责,加强对民生资金的审计。针对我市门诊特殊病种支出过快的情况,加强了对医保基金的审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尽快完善相关政策,加强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力度,遏制门诊特殊病种支出过快的审计建议。

(四)以培养法治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年,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从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等六个方面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标志着我市普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我市普法部门因“五五”期间普法工作出色获得4项全国先进称号。普法工作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一是政府各部门结合行政管理开展专项普法工作。市教育局把针对中小学生的普法宣传工作融入到学校日常的教

学管理之中,力求使广大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市公安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基地,通过图片、实物展览、道路交通安全体验等方式开展生动、深刻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精心印制发放各种政策法规宣传材料、举办政策咨询及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是普法形式日益多样,媒体成为普法工作的主要载体。我市普法工作形式日益多样,全方位多角度普法宣传格局初步形成。大众传播媒体和新兴媒体分别以其普适面广、即时性、互动性强的优势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主要载体。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局通过网络、电视新闻媒体开设“珠海检察网”、《廉政纵横》等普法宣传专栏;市司法局等部门利用LED联播网、微博、手机平台等新兴媒体传播法律文化产品。

三是普法工作向深层次迈进。我市普法工作正在从单一的法条宣讲向培养人民群众与现代法治社会规范相适应的言行习惯转变,把法律传播与文化艺术、法律服务有机结合,推动普法工作向深层次迈进,使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形成对法律的信仰,让法治精神融入市民的言行之中,渗透到社会各个方面,成为珠海的城市气质和文明风尚。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力促司法公正,为

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力促司法公正。

一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完善诉前联调机制,通过在基层法院设立诉前联调办公室等举措,进一步完善诉前联调机制,大力发挥诉前联调在化解基层矛盾方面的作用,成功化解了横琴新区土地行政处理系列案等一批复杂行政案件。

二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我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保护率达到100%;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关注社会管理问题,就规范旧村改造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158份,得到了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逐步建立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人三项救助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三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争取在平沙、三灶设立人民法庭,已获上级法院批准,同时设立巡回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最大程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需求。

四是打造涉澳审判品牌。针对我市涉澳民商案件数量多、审判难度大的特点,我市法院在涉澳审判实践中,多措并举,力争将审判难点变成亮点,通过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出涉澳精品案件、加强涉澳审判调研等举措,倾力打造涉澳审判优质品牌。

五是加强审判管理与创新。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通过在实体方面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确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在程序方面引入量刑建议,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量刑公平公正。201*年,全省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市中级人民法院排名全省第一。斗门区人民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

(二)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力促司法公正。

一是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不和谐因素。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和量刑建议制度改革。针对社会危害性小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做到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同步预防,为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换届选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配合纪检、组织部门做好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工作,维护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专项预防,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监督、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公平正义。在市委政法委积极推动下,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置于市检察系统的全程监督之下,有效防止“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情况出现,维护法律严肃性。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社会建设。市检察院出台《珠海市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在信用卡监管等重点方面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230多件,促进形成社会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向全市镇街派驻“检察官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室”,将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人民群众的法律问题不出镇街便可获得帮助。

五是深化“阳光检务”,增强执法公信力。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官方微博等多种形式,通报执法办案情况,推动检务公开,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推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制度,举行全省首例不服法院生效判决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五、市依法治市办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试点工作

根据省依法治省办深入推进“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的精神,市依法治市办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协调各区抓好依法治市基层试点创建工作。在全市各区确定7个试点单位(5村2社区)组织开展依法治市基层试

点创建活动,划拨专项经费给予支持,积极探索基层依法治理先进经验。目前,试点创建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香洲区把创建法治城区工作考评纳入全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着力抓好拱北街道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金湾区认真推进三灶镇中心村阳光村务试点工作,探索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先进经验,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斗门区建立完善党群连心联络员制度。斗门区斗门镇南门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试点,通过建立党群连心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并通过联络员协助做好村务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得到巩固,有力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横琴新区全力抓好荷塘社区试点工作。通过健全管理体制、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居民自治积极性多角度探索基层依法治理先进经验,促进社区各项社会事务和谐健康发展。

高新区完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依托构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在中心、服务窗口、社区均设置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法律服务人员,有效便利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高栏港经济区把平沙镇美平社区作为法治社区建设试点单位,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综合治理等工作促进社区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治安稳定有序,居民法

治素养逐步提升。

万山区坚持从严治理的方针,有力打击非法电鱼、炸鱼等活动,监控保护稀有树木,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管控,有效维护海岛和谐平安。

总体来看,我市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推进,依法执政、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研究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法治珠海建设再上新台阶。

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市依法治市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中级法院、市

人民检察院、珠海警备区、中央及省驻珠有关单位、市委,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市人大各工委

发:各区人大常委会、各经济功能区人大办、各区依法治区办珠海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年3月29日印发(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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