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双板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201*年双板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计划
为确保“平安双板”创建工作的开展,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平安村,结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的工作职责,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村两委关于创建“平安双板”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双板”创建活动,为维护全村社会政治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村、组二级调解网络的作用,坚持以乡、镇矛盾排查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制止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村经济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双板”,构建和谐社会。
三、组织机构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孝宇;副组长:孙兴明;成员:程华金、许宗华、刘忠明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提高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做好群众工作,疏导群众的能力;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和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及时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从源头上减少民转刑案率、群众满意率等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要求;完成创建“平安双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方法步骤
矛盾排查调处组工作历时一年时间,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明确工作责任,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矛盾纠纷动向。1、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分析全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掌握民间纠纷动态。
2、对全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布置。
第二阶段:完善工作机制,掌握社会动态,及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健全完善村、组二级人民调解网络,调整充实人员,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加强对各级调解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3、构建“大排查、大调处”的工作格局,坚持抓小防大、抓早防激化的原则,对社会矛盾和各类纠纷进行全面排查调处,真正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组,重大矛盾纠纷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村各级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的受理率、调解率要达100%,调解成功率要在95%以上。
4、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多做说服教育及疏导工作,及时梳理社会矛盾和各类纠纷,坚持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上报制度。
5、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调查,掌握思想动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教有措施,搞好协调服务,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尽力为他们提供生活和工作条件,稳定农村社会治安。
第三阶段:开展自检自查,制定整改措施。
1、检查分析矛盾纠纷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2、对全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总,并将书面总结上报双板村创建“平安双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1、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全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掌握全村社会矛盾纠纷动态。通报各单位、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实行齐抓共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涉及各行各业,联系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全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搞好此项工作。
3、必要时启动应急方案,调集所有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参与紧急事件的处置。
双板村二九年二月
扩展阅读:201*年乌拉哈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年乌拉哈乡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乌拉哈乡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旗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凤凰”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乡、村、调解员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健全个调委会,其中乡调委会1个、村调委会11个,。同时在每个自然村都建立了调解信息员,全乡乡、村调委会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6人,其中高中文化以上20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格局。
二是成立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今年,经过全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乡共排查调处纠纷矛盾76件,防止和避免集体到省赴京上访4次。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在调处工作中无一起因调处不当而转化为自杀案件或民转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特别是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得到了有力邂制。
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我们着重从“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从防范入手,积极开展工作。坚持每月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认真分析、排查各单位、各行各业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及时落实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并且提出解决办法、意见和措施,同时注重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调处工作。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重大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半月、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每月向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司法所负责每年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员每年不少于两次业务培训。(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定并下发了《乌拉哈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乌拉哈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村(居)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目前有个别调委会工作达不到规范化标准,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矛盾纠纷呈现新特点。一是由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也使农村一些家庭的伦理道德遭到破坏,有的甚至引发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妇女犯罪等等,致使农村的社会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二是随着旧房改造增多,由此引发的房屋的使用、翻建等过程中也发生一些纠纷。三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围绕招商引资新进项目开工、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经常会引发许多新的矛盾。
(二)、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假如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电视、报刊、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非凡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守法、执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新时期的矛盾纠纷有突发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化解难度大,这就需要建立一支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调解队伍。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为重要。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充分利用普法教育阵地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其次提高各级干部在新形势下所需要掌握的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亲自解决一两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纠纷。
5、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要预防和解决新时期农村的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重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熟悉矛盾,以人为本抓“头头”。只有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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